@深圳交警 通过勘查了解,该路段路灯照明,路口为无交通信号灯路口,有标志、标线、绿化带及护栏。行人过马路时对张某作了手势示意。初查原因,张某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未注意前方道路交通情况,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通过未停车让行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原因。回顾案发一瞬,我们应该看到事故本可以避免。 4岁女童牵大人手过斑马线被碾压致死!交警:这位司机,你开车的时候在看哪里 12月1日,深圳一名女子牵着一个4岁女孩过斑马线时,抬手示意前方车辆礼让。但是行驶中的轿车不但没减速,还将女孩卷入车底碾压致死。 深圳交警就此事发了一条微博,令人泪目——“这位司机,就问你!你开车的时候,你在看哪里?斑马线上毫无减速,就这样把一个4岁的孩子碾压致死,你开车的时候到底在看哪里? ” 行人已经示意,司机没有看见 深圳交警通报称,2018年12月01日23时12分许,在宝安区新安街道翻身路河东工业路路口发生一起小车与行人碰撞,致一4岁女孩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4岁的陈某由长辈牵着过马路,这时刚好张某某驾驶粤D6****号小型轿车在宝安区新安街道翻身路由南往北行驶至此。 小轿车左前车头与陈某身体发生碰撞后,造成陈某倒地并被该车左前轮碾压,最后送院抢救无效死亡。 深圳交警通过现场勘查了解,事故现场晚上有路灯照明,该路口为无交通信号灯路口,有标志、标线、绿化带及护栏。 警方查看了现场视频,行人过马路时对驾驶员张某某作了手势示意,张某某疏忽大意未注意前方道路交通情况,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 应当避让 。 怎样才是正确礼让行人?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 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 网友评论 xiaozouguangli:行人在斑马线,车必须让行!行人没有任何问题!车全责! 发财鸟888888:我一直都是提醒老婆孩子过马路人要让车,过绿灯也要等左边的车停稳了再过去,万一司机看不见呢? 伟虹911:司机太粗心了!行人过马路,不要自以为司机一定看见你了,一旦没有,就会酿成灾祸。 艺远:不要把自己的生命掌握在别人的手中,虽然司机全责,但行人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慢一点,安全一点。 小小毛毛鱼哦:虽然说是车让人,但车的速度肯定比我快,每次都是等一下,确定车在等我走我才走。 一个逗比的老婆婆:看这个视频被气的心疼!!!车都到跟前了!!距离不超过2米!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大人呢?知道什么是安全吗?旁边的两个路人都知道等车过去才走,她带着一个孩子有一点安全意识吗!!!!可怜的孩子!!! 唐之韵宋之魂:在谴责司机的时候,对面的车开远光灯也需要反省!还有这位家长,不要把孩子的生命交给别人来决定! 车让人,让出一分安全。 人让车,让出一分保障。 大家一定要严遵交通法规, 不要让悲剧重演! |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4-11-21 13:36 , Processed in 0.139308 second(s), 23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