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公布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 《办法》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将直接判为“D级”。 对于此类纳税人,税务机关将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此外,D级纳税人还将面临多项惩戒措施——比如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等。 《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事实上,在许多领域,与华人密切相关的政策已经更新,小编为您梳理了关于海外华人应特别注意的几项最新政策。都是明年1月1日实施哦。 一、在华住满183天,境外人士也要缴税! 新版个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纳税年度里在中国住满183天的境外人士,就构成中国的税收居民,需以其全球所得扣税。对于有大额境外所得者冲击较大。 依照中国现行的个税法下,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若一次离境超过30天,相当于居留不满一年,就可以重新计算五年,达到合理避税的作用。 然而新个税法收紧了非居民个人在华天数的要求:一年中一次30天、累计90天的离境,被183天累计离境取代。 二、“蚂蚁搬家” 中国的外汇管制真的是越来越严了......12月6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开通报了15例外汇违法违规行为,涉案主体包括4家银行、4家企业和7名个人,总罚款金额约1700万元人民币。 外汇局首次披露,被通报的4家企业和7名个人的处罚信息,将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此次被通报的7名个人,有4人因为用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被罚,有3人因分拆逃汇被罚。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这位隋某的行为构成逃汇。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00.9万元人民币。 为防范个人项下资金流动风险,外汇局规定,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个人或机构; 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的外币现钞; 同一个人将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等,都将被认定为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而进入“关注名单”。 中国人民银行在2018年发布的125号文件明确指出,2018年12月1日起,公司帐户与个人银行账户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交易将被重点稽查,有疑问的交易甚至要求银行拒绝办理。(20万人民币,连4万加币都不到啊...) 这也是中国央行首次重点稽查公司账户与个人账户大额资金往来的问题。该文件同时对2018年12月1日后公司账户的各种操作进行了更清晰的规范。 三、不文明旅游留记录 出行将受限! 在国家旅游局发布《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后,如果有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也将被列入“黑名单”。 根据规定,“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1年至5年,在此期间,个人信用记录和出行都将受到影响: 1、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将旅游者的相关信息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并向公安、海关、检验检疫、边检、交通、金融等部门和机构、行业组织及相关经营者通报。 2、有关部门和机构、行业组织、经营者可以根据职责权限在征信系统中记录,采取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参加团队旅游、乘坐航班等惩戒措施。 3、对于列入“黑名单”的游客,景区可以进行限制或拒绝。 2018年9月底,文化和旅游部最新公布了一批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三名游客“光荣上榜”。 其中,河北游客王某、张某在马来西亚水上清真寺的矮墙上跳热舞,违反了当地宗教禁忌; 湖北游客彭某在大理市游玩的过程中用儿童玩具击伤红嘴鸥。 根据相关规定,三名游客被纳入旅游不文明游客记录,期限均为3年。截至目前,已有35人被纳入旅游“黑名单”。 四、信誉不好有案底 再申签证频遭拒! 据加拿大联邦法院公布的资料,杨某的女儿在2011年从中国移民加拿大,并在加拿大结婚生子。 同一年,杨某夫妇第一次递交了临时签证申请,想赴加拿大看望女儿女婿和他们的两个孩子。 然而,签证官拒绝了杨某夫妇的申请。在其后的七年里,他们又连续申请了11次,但是都遭拒绝。 老人心里又气又委屈,2017年3月,在女儿和女婿的帮助下,杨某夫妇以“签证官做出错误决定”为由,一纸诉状,将签证中心告上联邦法院。 2018年3月,联邦法院判定杨姓夫妇败诉,签证中心拒签理由充分,法庭将不会推翻签证官的决定。 原来,这家人在诚信上有前科。根据法庭出示的证据,这对夫妇的女儿在加拿大有不良信用卡记录,女婿还有犯罪记录,二人信誉度都较差。 出了长居海外的信誉很重要就连短暂停有不同国家,信誉也是不可以有任何污点的 张先生一家曾多次出境游,每次签证都顺利通过,可今年再去美国,面签了两次后,仍然拿不下来。明明各项材料一应俱全,回答的时候游刃有余……张先生一家百思不解。 后来经人点拨,张先生才记起,一年前去澳大利亚旅游时,曾在当地出过一点交通事故,没有按照当地规定来处理,被警方扣了车。 没想到,在澳大利亚的经历居然会影响去美国的申请。 注意!美国与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是共享签证信息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去过以上国家,并留有不良记录,会在多个国家的使领馆签证处和移民局被匹配和关联。 五、伪造海外学历 教育部出手打假! 2018年4月8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布公告称: 为维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严肃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即日起在中国留学网开设专栏,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过程中查处的失信行为进行公示。 公示显示,共202人在留学服务中心复核中,被查出在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时,所提交的认证申请材料包含虚假、伪造或无效的信息资料。 目前,留学服务中心已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询系统中撤销了该等申请人所持认证书的查询结果。 同时,留学服务中心向该等申请人发送了“返还已撤销认证书”通知,失信人寄回原认证书后,才能取消公示。 除此以外,留学服务中心还公布了72位申请人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过程中提交虚假申请材料或不实信息的行为。 每个人的姓名后都被详细记载了该人员在申请何所学校、何种学位时,伪造了何种虚假信息,失信行为一览无余。 除了这些全国性黑名单的项目之外,关于前段时间吵得很火热的代购法也有所改变: 根据香港媒体报道,中国将从明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 限值每人每年提高至26000元 在税收政策调整方面: 将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今后随居民收入提高相继调高; 将单次交易限值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 明确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此前,单次交易限值定为2000元时,对消费者来说,2000元以内可以享受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而超过2000元额度的部分则不再享受税收优惠,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等均按法定纳税额缴纳。新政实施后,明年起5000元以内都可以享受零关税。 而提高年度交易限值意味着每人每年“海淘”的额度将提高至26000元, 26000元以内免交关税,超出将要缴纳严格的关税。 商品清单新增63个税目商品: 将部分近年来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商品纳入清单范围,增加了葡萄汽酒、麦芽酿造啤酒、健身器材等63个税目商品; 根据税则税目调整情况,对前两批清单进行了技术性调整和更新,调整后的清单共1321个税目。 对于清单商品的选择,也是依据近年来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一些商品,并从降低监管风险的角度,尽可能选择满足过渡期后监管安排中监管要求作出的考虑。 目前能够享受到这个政策的有15个城市的消费者,目前是一些沿海城市,但是从明年开始会增加,北京、南京、武汉、厦门都会增加进来,但基本上还是一二线城市。 以上变化没注意的华人朋友们今后可就要注意了!毕竟上了“黑名单”丢人事小,给生活带来的不变可就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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