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萬錦市華裔地產經紀卓一帆(Phu Nhi John Trac)﹐因操控一個加國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偷種大麻集團而在2002年被捕。在卓一帆承認了部分罪行之後﹐經過長達7個多月的刑期聆訊﹐法官昨日上午判決被告偷種大麻﹐藏有大麻和偷竊電力罪名成立﹐再加上洗黑錢和逃稅等罪行﹐共監禁5年。此外﹐卓一帆還要在2年之內﹐上繳洗黑錢贓款﹐偷逃的稅款以及等額的罰金共近140萬元。如果不能按時繳清﹐還要再監禁5年。 卓一帆的妻子黎敏兒(Man Mhi Le﹐音譯)和他的哥哥卓富戎(Phu Nhut Trac﹐音譯)則無罪釋放。 警方指控卓一帆和另一名華人地產經紀吳綬珊(Sau San Jennifer Wu)﹐從2000年至2002年期間﹐在多個城市設立大麻屋。當警方在2002年對這些大麻屋採取突襲行動時﹐繳獲市場價值高達2700萬元的大麻 27550株。檢控方指卓一帆利用地產經紀身分﹐把手中掌握的大量出租屋租賃給販毒集團用作大麻屋。 「這是一個錯綜複雜﹐精心策劃的有組織犯罪團伙。被告卓一帆在其中擔當重要的責任﹐廣泛地參與其中﹐扮演覑不可或缺的角色。」 法官稱﹐27000多株大麻是一個很大的數目﹐對社區造成了嚴重威脅。 此外﹐洗黑錢活動以及偷逃入息稅和貨勞稅等行為﹐也是嚴重罪行﹐不但要判處監禁刑罰﹐還要將贓款充公﹐勒令補交稅款﹐還要再加上與偷逃稅款等額的罰款。 至於卓一帆與其妻子所擁有的大量存款﹐除了他自己承認的76萬元洗黑錢贓款以外﹐檢控方沒有提出確鑿的證據說明這些也是黑錢﹐因此法官不予追究。 卓一帆來到加國後﹐在多倫多大學獲得電器工程學士學位﹐畢業之後從餐館侍應生做起﹐後投身地產業﹐多次獲得金牌經紀人獎﹐業界口碑很好。與現在的妻子育有一個15歲女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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