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登录
蒙城华人网 返回首页

SQmedia的个人空间 https://www.sinoquebec.com/?4914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日志

拖车公司无故乱拖车,法庭败诉

已有 903 次阅读2014-10-23 21:19 |系统分类:网际说法| 蒙特利尔, 停车, 汽车

日前,魁北克法官David Cameron就蒙特利尔Lachine区一对夫妇起诉拖车公司Remorquage Québécois à Vos Frais Inc.一案做出判决。2011年的一天,居住在Lachine某公寓的这对夫妇发现,自己停放在公寓停车场中的汽车被拖走。这对夫妇坚称,他们的汽车是合法停在停车场中的,而且许可证就放在汽车的仪表板上。

这对夫妇表示,当他们发现汽车不见了时候,立即拨打了停车场中标识牌上的电话。然而,接听电话的公司雇员却拒绝告诉他们汽车到底在哪里,除非他们留下信用卡号码,并通过电话全额支付这次的拖车费用。但是,当这对夫妇要求对方提供收据的时候却被告知,如果要收据,他们就必须亲自前往位于Laval市的公司办公室。

Remorquage Québécois拖车公司因为其所经营的业务而不断遭人非议,但按照他们的说法,在蒙特利尔岛上已经有将近1,300多家的客户。该公司表示,在公司与这对夫妇所居住的公寓一方签定的合同中规定,停车场中任何无法看到或有效展示停车许可证的车辆,都将会被拖走。不过,该公司在后来也承认,其雇员仅仅是通过查看汽车后视镜上是否吊挂了许可证的办法,来做出是否进行拖车的判断。

法官David Cameron表示,尽管拖车公司与公寓签订的合同允许他们可以拖车,但公司的雇员在检查停车许可证的时候,应当更加细心。Cameron判令拖车公司向这对夫妇退还95元的拖车费用,以及他们为了取回自己的汽车而不得不乘坐出租车而产生的9.8元费用。法官在判决中还增加了一条给公寓委员会的建议,让他们考虑一下,将公寓承租人的汽车牌照号码列成表格,提供给拖车公司。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免费注册

联系我们|隐私权政策|站务信息|手机版|小黑屋|Sinoquebec.com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4, 2024-3-29 03:24 , Processed in 0.025093 second(s), 23 queries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