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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加国65岁以上可领老人金 金额多少视居住年限 [打印本页]

作者: VV2MM    时间: 2014-4-2 20:50
标题: 加国65岁以上可领老人金 金额多少视居住年限
多华会安居服务员刘湘蕴表示,凡年满65岁或以上,在本地居住最少10年或以上的本地移民或公民,均可申请老人金,与所拥有资产多寡无关,而老人金多少与在本地居住年期长短成正比。

以40年为上限

刘湘蕴说,举例一名25岁移民到加国的人士,到65岁申请老人金,即住满了40年;这段时间且是「长期」居於加国,则政府便会给予这名人士40年的老人金计算;而政府给予移民的老人金,最多年数亦是以40年为限。刘湘蕴解释,意即有人移民加国逾40年,申请老人金时,政府最多亦是以40年的老人金计算。

市民一般可在65岁前早半年办手续申请,以便到65岁时便可享用。如市民在65岁後若干年始申请老人金,所获得的款项比例,较一般到65岁即申请享用老人金稍多。

刘湘蕴解释由於有些人在65岁时候,经济尚可维持生活因此暂不申请;而政府亦鼓励国民延迟申请老人金,到65岁後若干年始申请老人金,届时所得老人金比例稍多。

她指虽然政府对那些一到65岁即申请老人金的人士,每年都会视通涨率高低而作出调整,但调整幅度款额,定不会高过在65岁後若干年始申请老人金人士的款额。

她表示,具资格市民申请老人金时,须带备身分证明文件,例如公民卡、公民纸、护照或枫叶卡等。刘湘蕴说,为方便申请者更快捷取得老人金,市民申请时可填写一份授权书给申请老人金部门的职员,以便一但出现资料欠缺时,职员可代申请者向移民局查询。

隐瞒母身故15年 七旬翁诈领20万老人金被控

一般而言领取加拿大退休金及老人金的市民身故后,通常由亲人代向税局申报,好让当局停止发放。即使亲人忘记申报,当已故者在报税期停止报税,税局亦会得悉领取人情况,停止发放有关福利。

多伦多市一名七旬老翁於其母亲过身后15年,仍然继续领取其母的加拿大退休金及老人金,总数达19.7万元。事件被揭发後,现被加拿大皇家骑警落案起诉2项诈骗超过5,000元;2项藏有经犯罪得来的财物等罪名,以及2项洗黑钱罪名。

根据特许会计师温建业表示,一般来说,领取加拿大退休金及老人金的市民身故后,通常由亲人代向税局申报,好让当局停止发放福利。即使亲人忘记申报,当已故者在报税期停止报税,税局亦会得悉领取人情况,停止发放有关福利。

温建业估计今次的诈骗事件,极可能是有人刻意在某人身故後,仍每年定期向税局报税,才可以瞒天过海。

被捕的男子Bob Mougtoussidis已於上月27日提堂,并将於本月10日再度过堂。

皇家骑警公共关系组的特纳(Jean Turner)指出,由於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故不便进一步透露案情,只知道被告15年来,有计划地避过加拿大就业及社会发展部(Employment and Social Development Canada)的监察,才可以瞒天过海。直至加拿大就业及社会发展部觉得事有可疑,才将有关个案转交骑警跟进,揭发事件。

但温建业则指出,在加拿大报税,均是自行申报,当有领取政府福利的市民身故,则须由其亲人向加拿大服务局(Service Canada)申报。每年税局会根据领取者的税单,继续发放政府福利,故即使领取者过世後,亲人一时疏忽,向税局漏报。但到了报税期,当税局没收到领取者的报税表後,税局便会停止发放福利。

假冒死者向税局报税

若有人刻意隐 ,除了不向加拿大服务局申报领取者死亡的事实外,还要每年假冒死者向税局报税。

温建业说,现在流行电脑报税,根本毋须经会计师手;即使由会计师代劳,亦只须由诈骗者出面,向会计师声称将已填好的表格转交当事人签名,一样可以神不知鬼不觉。

他续称,类似的诈骗案在加拿大十分罕有。近两年留意到有殡仪馆提供向加拿大服务局申报的服务,有助减低漏报情况。

根据加国刑事法,诈骗超过5000元的罪名最高可判监14年;至於诈骗政府福利金并罪成者,是否须全数归还骗取的金额,则由法官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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