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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被宰 落地签有法不依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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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V2MM
时间:
2014-12-8 00:19
标题:
回国被宰 落地签有法不依谁之过
海外大陆移民矫海涛先生不久前紧急回国看望病危老母,不料在机场被海南航空非人道拒登机。国家出入境法和有关落地签证政策明文规定,出于人道原因,看望危急病人和处理丧事的,可以办理口岸落地签证。这是新出入境法唯一比较人性化的规定。海航竟然我行我素,说不执行,就不执行。此事一经媒体报道,立即引起海内外关注。近日,这位多年呼吁回国自由探亲免签的乘客在其博客中发表了急探病危老母感受,博得广泛同情和共鸣。
读罢急探病危老母感受,人们纷纷在问,落地签证有法不依,成了坑害海外大陆移民紧急回国探亲的商业陷阱,究竟是谁的过错?
是政府的过错吗?按照海航公司的抱怨,谁遵守了落地签证的法律规定,谁就有被罚款、被取消海外运营资格的风险。而不遵守落地签证的法律规定,则不会被追究,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更不需要赔偿乘客损失。这样看来,有法不依,守法不如违法,显然是政府主管部门和执法管理机制有错。但是,反过来看,国家新出入境法实施已经一年多了。从北京到广州,都有不少乘客回国探望病危老人顺利入境,依法办理了落地签证。政府又错在哪里?清清楚楚的法律政策摆在那里,别的航空公司都在遵守,把落地签证有法不依的责任推给政府,说什么“告海南就是告政府”,从法律上讲,道理充分吗?
是乘客本人的错吗?出于人道原因,看望病危老母可以办理口岸落地签证,法律政策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当事人有合法护照、有医院病危通知、有母子亲属关系公证、有照片、有往返机票和所有办理签证需要的材料,在紧急情况下要求准予登机,回国到北京办理口岸落地签证,错在哪里?有读者认为,乘客本人有错,不是错在没有料到老母病危,而是错在太相信落地签证的法律规定,没有料到自己祖国的航空公司会有法不依。难道相信自己祖国的法律政策,相信自己祖国的航空公司,也错了吗?
听起来海南航空公司似乎什么都没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果真如此吗?否!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谁不依法办事,说到底,就是谁的错,就应当承担违法的责任和后果。法律是国家和社会主流意志的集中体现。有法必依,才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如果遵守法律被罚,不遵守法律不受处罚和追究,那么,法律就成了笑话。如果因为遵守法律被罚,谁都可以上诉,法庭自会主持正义。
有了交通法规,不论有没有警察执法监督,人人都必须自觉遵守。闯红灯、超速就是违法,已经成为社会生活常识。在法庭上,别人也闯红灯、也超速,为什么偏偏抓我,这一类狡辩,是没用的。出于人道原因,看望危急病人和处理丧事的,可以办理口岸落地签证,也是中国出入境法的常识,国际运营的航空公司不可能不知道。外国公司遵守不遵守中国出入境法,其他公司遵守不遵守落地签证法规,都与海航遵守不遵守落地签证法规无关。海航不遵守出入境法有关落地签证法规,就是自己的错。
海航不是海关,无权决定乘客落地签证的批准与不批准,只有守法的义务和依法不依法的选择。以自己可能受罚为理由,不准乘客登机,显然只是因私违法有法可以不依的借口。为什么不能以合乎法定条件为理由,准许乘客在紧急情况下登机呢?被海航拒登机后,乘客长途跋涉拿到了特急签证,证明完全符合落地签证条件,也证明海航拒载就是有法不依。如果所有的航空公司都像海南航空一样找个理由就拒载,国家落地签证的法律、政策毫无疑问就成为了一纸空文。因为没有任何人能够跳过万里汪洋去办落地签证。
借政府口岸落地签证执法管理的漏洞,不但在紧急情况下非人道拒载,而且乘人之危,设下宰客连环套,把落地签证变成坑害乘客的商业陷阱,是比违反落地签证法规更严重的问题,政府、社会和公众绝对不能接受和容忍。把一个从事国际运营的航空公司降低为无法、无义、无信并且无赖的“四无”商业利益团伙,不仅自毁公司形象,而且也使国家形象由于不人道而受辱。
国家有落地签证的明文法律规定,不遵守就是无法。海外同胞看望病危老母,不准登机,没有任何人道、情义可讲,就是无义。机票,是乘客与航空公司的商业合约,说废就废,就是无信。落地签证有法不依,害惨了的紧急回国的海外同胞。不论受害人是否向中国或美国法庭控告索赔,不人道拒登机、乘人之危宰客的海航都已经站到了公众道德舆论法庭的被告席上。值得庆幸的是,受害同胞的老母转危为安,海外媒体又及时敲了警钟,海航才没有掉进自己设下的陷阱里而难以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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