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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寻人-寻找华裔Then Leh Leong(人称老邓),借钱失踪 [打印本页]

作者: tkkk    时间: 2015-4-13 19:58
标题: 寻人-寻找华裔Then Leh Leong(人称老邓),借钱失踪
希望大家帮忙提供此人联系方式,此人去年四月借了5000加币后,写了几张支票。9,10月左右,支票全部给银行rejected后,再也联系不到他。电话一直能打通,就是不接。证件上的地址也全去过,也找不到。。。。            如果你认识他,知道他的消息,请拿出你正义心,联系我。。不能让这种人逍遥法外。


我邮箱   trevorkk@163.com


大家吸取经验,空头支票不能信



补充内容 (2015-8-3 10:31):
upupup,求帮助继续寻找此人
作者: redneck    时间: 2015-4-13 21:05
不知道你说的那个“老邓”是不是个头不高,方脸,发胖。

我知道有个老邓,十多年前曾经在Papineau地铁站附近开过电脑店,那时听说他因为沉迷于赌博欠人不少钱,后来把电脑店给卖了。之后他自己说要跟犹太老板去中国开车行。再后来,两年前在南岸Brossard的一个油站遇到过他,不想是从中国发了财回来的,有几分落破。

当时你为什么借钱给他?
作者: tkkk    时间: 2015-4-13 21:23
redneck 发表于 2015-4-13 22:05
不知道你说的那个“老邓”是不是个头不高,方脸,发胖。

我知道有个老邓,十多年前曾经在Papineau地铁站附 ...

我不清楚是不是开过电脑店,10年前我们还没来加拿大。个不高,微胖,秃头,但好像不是方脸。听说也好赌,东南亚那边的华侨,说粤语,和北京女的结婚了,有一儿一女。。
我家里人贪图高利息,他又把利息和本金都开了有日期的支票,我家里人就信以为真。我当初是一直劝家里人不要借,唉。。。。
作者: lovemtl123    时间: 2015-4-13 21:28
redneck 发表于 2015-4-13 22:05
不知道你说的那个“老邓”是不是个头不高,方脸,发胖。

我知道有个老邓,十多年前曾经在Papineau地铁站附 ...


但是,英文名字好像对不上吧
作者: resp-vendor    时间: 2015-4-14 05:49
凡是涉及到钱的事情,普通支票都有跳票的风险,当心为上。
作者: 说实在话    时间: 2015-4-14 08:46
有一个华人中的败类, 人肉他!
作者: 滿城夢郎    时间: 2015-4-14 15:54
樓主, 美加跟國內, 情況很不一樣, 國內十分難向銀行借錢, 這裡十分容易, 除銀行外, 財務公司放貸更寬鬆.

曾經有人, 廿五歲 剛畢業, 剛有永久居民身分, 銀行也借錢給他來做生意和投資, 不像國內.

在美加, 如果有人用高息來問朋友借錢, 而又不是向銀行或財務公司借, 即是這人的還錢能力, 連銀行或財務公司都不看好, 那.... 借錢給這人, 就是一個高風險行為了.

在美加, 很少人會借錢給朋友, 尤其, 沒有固定工作或居所的人, 除非是兩脇插刀朋友或預算對方無能力還外.

這裡支票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一定要寫借劇.
作者: tkkk    时间: 2015-4-14 21:11
滿城夢郎 发表于 2015-4-14 16:54
樓主, 美加跟國內, 情況很不一樣, 國內十分難向銀行借錢, 這裡十分容易, 除銀行外, 財務公司放貸更寬鬆.

...

借据有,但是没他地址,去small claim court,那里要求亲自把notice of claim递给他
作者: tkkk    时间: 2015-4-14 21:15
lovemtl123 发表于 2015-4-13 22:28
但是,英文名字好像对不上吧

这名字是他驾照上的
作者: 9494    时间: 2015-4-14 21:28
前一阵子在这个网上看到也是一个人说母亲借钱给人要不回钱了。这种事情蛮多,要提醒老人家不要为一点小利所诱惑。
作者: 滿城夢郎    时间: 2015-4-14 21:39
樓主, 根據加國法例, 一個契約, 要有當事雙方的名字和地址, 加簽約地點和時間. 有了他駕照上的名字, 為何沒有他駕照上的地址? 現在你有支票, 應該還可以去小額法庭, 但你首先要找到他現時地址出來, 相信並不容易了.
作者: lovemtl123    时间: 2015-4-14 21:43
有照片吗?

作者: 滿城夢郎    时间: 2015-4-15 03:24
律政江湖 发表于 2015-4-14 23:19
滿城夢郎,很欣赏你前面关于借贷的说法,不过,这件事的问题不在于如何证明借贷事实,而是追债无门。 加 ...

我只是提一提, 最好契約是沒有爭議, 省去日後麻煩.

當然現在是追債無門吧
作者: tkkk    时间: 2015-4-16 17:43
lovemtl123 发表于 2015-4-14 22:43
有照片吗?

有,但好像有人说,没经过同意发照片,好像也违法
作者: tkkk    时间: 2015-4-16 17:44
滿城夢郎 发表于 2015-4-14 22:39
樓主, 根據加國法例, 一個契約, 要有當事雙方的名字和地址, 加簽約地點和時間. 有了他駕照上的名字, 為何沒 ...

是的,就是找不到他现在的地址
作者: tkkk    时间: 2015-4-16 17:49
律政江湖 发表于 2015-4-14 23:19
滿城夢郎,很欣赏你前面关于借贷的说法,不过,这件事的问题不在于如何证明借贷事实,而是追债无门。 加 ...

谢谢你,你好专业。名字就是按照他医疗卡和驾照上的,好像没一横。
请问下,没经过他同意,把他的证件复印件发到论坛上,或者只是把相片发到网上,可以不?
我有朋友说不可以
作者: tkkk    时间: 2015-8-3 09:45
upupup
作者: xhuang    时间: 2015-12-22 23:05
tkkk 发表于 2015-4-16 17:43
有,但好像有人说,没经过同意发照片,好像也违法

你可以先让他露露脸,等他出现在拿掉。你按图索骥找人没有问题,又不是通缉他,就是不和法,也是他违法在先,等他来和你联系,你在把他的照片拿去就可以了。这里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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