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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个民族让自己的最弱小者,以这种方式死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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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ple987
时间:
2004-8-26 10:28
标题:
一个民族让自己的最弱小者,以这种方式死去(2)
警方、
检察院、法院的事后调查显示,案情极为简单。
6
月
4
日,李桂芳的两个朋友邀她一起吃午
饭。她带上孩子,
4
个人一起吃了午
饭。这是李思怡吃的最后一顿饭。此时大约是上午
11
时
。
吃
饭时
3
个大人商定去金堂
县
“
找些
钱
”
。之后,李桂芳先把孩子送回家。那几天李思怡正在生病,上午
还到医院打过针,回家后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李桂芳用一条绿毛线绳拴住了主卧室的门,然后锁上房门出去了。此时是下午
1
点多
钟。
到了金堂
县后,李桂芳独自去了一家超市。她在超市偷了两瓶洗发水,保安向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黄小兵赶到超市把李桂芳带回派出所。
凭着警察的
职业嗅觉,黄小兵看出李桂芳是吸毒人员,提出要作尿检。黄小兵为此请示副所长王新,得到批准。尿检结果呈阳性。在第一份笔录中,记录着李桂芳告诉黄小兵,家里只有一个小女孩,无人照看。
黄小兵向王新
汇报了李桂芳尿检的情况,并请示是否对其实行强制戒毒。王新再次批准。此时是
6
月
4
日下午
5
时左右。黄小兵也向王新汇报了李桂芳家里还有一个无人照顾的小女孩。
黄小兵
还向团结村派出所核实了李桂芳的情况。这是团结村派出所接到的与此案有关的第一个电话,接电话的是在这里实习的成都市警察学校在校学生穆羽。
王新又
请示当时金堂县公安局的值班领导吴仕见。王新给吴仕见的请示报告里写明了李桂芳家里有一个无人照顾的小孩,但吴仕见仍然批准了对李桂芳强制戒毒。这样对李桂芳强制戒毒的手续就齐全了。
晚上
22
时左右,城郊派出所出动两辆警车押送李桂芳和另一名姓刘的吸毒人员去成都的戒毒所。李桂芳在第一辆警车上,王新做驾驶员。
据李桂芳自己
陈述,她拉住车门不肯上车,哀求王新让她先回家安顿孩子。上车后,她仍不断地请求路过青白江时让她回一下家,把孩子安顿好了再跟他们走。她还请求王新给她二姐打个电话,请她帮助照顾一下孩子。但是,尽管李桂芳不断重复她的请求,就是没人理睬。
从金堂
县到成都,青白江是必经之路。李桂芳对这条路很熟。当她发现车已经过了青白江时,开始用头连续猛撞车门。在这种情况下,王新终于同意给打电话。李桂芳告诉了王新她姐姐家里的电话号码。王新让同车的卢晓辉给李桂芳姐姐打电话。卢晓辉打通了电话,但是没人接。
王新又
让卢晓辉查到了团结村派出所的值班电话。这个电话也打通了,接电话的又是穆羽。此时是
6
月
4
日
晚上
10
时
30
分左右,
这也是团结村派出所接到的第二个与此案有关的电话。根据派出所的值班记录和电信局的记录,法庭确认了这次电话。
在
这一事件中,团结村派出所两次接到城郊派出所打来的电话,他们知道李桂芳被强制戒毒,也知道李桂芳家里的情况,而团结村派出所距离李桂芳二姐家不足
200
米,距离李桂芳家也
仅仅一个街区,但是他们什么也没有做。
在戒毒所
办理完各种手续之后已是
6
月
5
日凌晨。在王新离
开戒毒所之前,李桂芳再次请求王新落实孩子的事情。王新说已经告诉团结村派出所了。
随后,王新等人返回金堂
县,再次路过青白江时,同样没有停车。
第二天上午,黄小兵
值班。上午
9
时左右,
王新、
卢晓辉让黄小兵再与团结村派出所联系,黄小兵回答说联系了。据黄小兵说,他给团结村派出所打了电话。但是团结村派出所不承认,电信局也查不到这个电话的记录。
按法律
规定,黄小兵应该在三日之内将《强制戒毒通知书》送达李桂芳的家属、所在单位和居住地派出所,但是黄小兵没有送。事发之后,人们发现,这
3
份通知
书还躺在他办公桌的抽屉里。
从
6
月
5
日上午直到
6
月
21
日傍
晚,无论是金堂县城郊派出所,还是青白江区团结村派出所,都无人再过问这件事。
就
这样,从
6
月
4
日中午到
6
月
21
日傍
晚,三岁的李思
怡一个人被
锁在家里。
人
们发现,门上有她的手抓过的痕迹,她的指甲有不同程度损伤,所有的柜子都有被翻找过的痕迹。她可能晚上受到惊吓曾经躲进衣柜。通过地上的痕迹,屎尿被小心地放在卫生纸里的状态看,这个小女孩一直在求生,并慢慢死去
。
“
我必
须做点什么,否则我
将无法面
对自己的孩子,
无法面
对自己的良心
”
一位网友写道:
“
在一个人
类已经从愚昧和粗野的黑暗时代走出来几百年的今天,在食物摆放满了超市、清水充溢了每一根水管的城市里,在一栋住满了人的楼房里,在一个距离警察只有
100
米的巷道里,在一个母
亲恳求警察照料一下她被关在家里的孩子的跪地哭喊里,让一个三岁的无助生命慢慢地在饥渴中死去
……
我一生里从没有
过这样耻辱和罪恶深重的感觉。
”
contin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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