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华人网
标题:
保留居民身份 需要符合四项条件之一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5
时间:
2016-9-16 14:24
标题:
保留居民身份 需要符合四项条件之一
640.jpg
(71.17 KB, 下载次数: 302)
下载附件
保存到相册
2016-9-16 14:32 上传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规定,要保留永久居民身分﹐当事人必须符合以下其中一条条件﹕
●在5年期内,必须居住在加拿大境内至少730天。
●虽然居住在加拿大境外,但以加拿大公民的配偶、同居伴侣或父母的身分居留;
●虽然居住在加拿大境外,但是以加拿大联邦政府或省政府全职僱员的身分派驻在外;
●虽然境外居住,但是以加拿大永久居民的配偶、同居伴侣或父母的身分居留,同时是被一家加拿大企业﹑联邦政府或省政府﹐以全职僱员的身分获聘用;
如果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则相关的永久居民需要证明,若其被终止永久居民身分,会伤害其孩子的最大利益,以此理由来保留其永久居民身分。
转自:明报
欢迎光临 蒙城华人网 (https://www.sinoquebec.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