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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医药费报税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fengfeng    时间: 2005-3-22 22:20
标题: 医药费报税问题:
医药费报税问题:



(1)医药费只有>3%的年收入 部分才能报税,对吗?

但医药保险COVER了一部分,怎么算? 是医药保险没COVER的部分>3%的部分才能报吗?



(2)医药收据原件给了医药保险公司,如何提供给税务局呢?





多谢指教!


作者: sandaojie    时间: 2005-3-23 19:03
联邦:Medical Expense (LINE 330) =你交的医疗保险+医疗费支出的未报销部分
             ME超出你NET INCOME 3%的部分可用来减税,填到 LINE 332中
魁省:Medical Expense(LINE 36, Schedule B)=你交的医疗保险+你雇主为你交的
医疗保险+医疗费支出的未报销的部分
             ME超出你家庭NET INCOME 3%的部分可用来减税,填到 LINE 381中.

如果没有原始发票,可将保险公司给你的STATEMENTS(建议用复印件)寄给税务局。
作者: fengfeng    时间: 2005-3-23 21:01
非常清楚,非常感谢!



不过另外有个更复杂些问题, 什么样的费用可以算作医疗费用呢? 除了去诊所治疗/取药的费用外,一些自费购买的非处方药品(比如维生素,隐形眼镜药水,排卵验孕试纸),或者保健仪器(比如热疗垫,血压计,体温表) 可以算数吗?还有其他杂费, 比如某医生收的看病证明费等;还有,我听说去医院的PARK车费也可以算,是这样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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