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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禽兽陈敏认罪 [打印本页]

作者: Xiaogudong    时间: 2006-5-9 11:51
标题: 禽兽陈敏认罪
我实在难以抑制我的愤怒。刚刚从940广播中听到,那个禽兽陈敏已经认罪,他承认绑架并杀害了9岁的小姑娘张东岳, 就为了要钱。真可惜加拿大没有死刑。以下是CBC的报道和video clip:
http://www.cbc.ca/story/canada/national/2006/05/09/cecilia-death.html


作者: STL    时间: 2006-5-9 11:55
伟光正培育出来的孽种啊。。。。

杀害加拿大的中国人的凶手都是来自中国大陆的华人,因此给加拿大的治安状况蒙辱,给在加拿大的华人蒙耻。
作者: 春雨秋风    时间: 2006-5-9 12:34
标题: 痛心
我以前还希望是警方弄错了, 不愿意看到又是一个中国青年做奸犯科, 丧尽天良. 看到这条消息真的很痛心.

这人怎么了? 自己家里那么富裕, 还要想去勒索赎金而绑架杀害一个无冤无仇的九岁小女孩. 实在是狠毒之极, 毫无人性, 而且没有一点理智.




作者: jem'enfous2    时间: 2006-5-9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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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bby &    时间: 2006-5-9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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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irley    时间: 2006-5-9 13:32
凶犯看上去就很阴冷,他终于实现留在加拿大的愿望(狱中渡过)了,可悲可耻!!
作者: spring2005    时间: 2006-5-9 15:42
标题: 张东岳案动机为钱 陈敏认罪被判终身监禁(转载)
(宾顿法庭现场报导)今天上午在宾顿(Brampton)法庭对张东岳案嫌犯陈敏的庭审中,面对检方大量的物证,陈敏承认二级谋杀罪(second-degree murder)以换取轻判,法官据此判决陈敏终身监禁(sentence to life in prison)。陈敏承认绑架张东岳的主要动机是为了金钱。

备受人们关注的是陈敏的作案动机。法庭提供的文件显示,陈敏承认,在2003年10月20日的清晨,他进入张家住宅准备绑架张东岳以索取赎金,因为他需要一笔钱,他渴望留在加拿大,他计划以结婚的方式达到这个目的。

陈敏为来自中国上海的留学生。据法庭文件,陈敏称他从没有伤害或导致张东岳死亡的计划。他想留住张东岳得的生命以获取数量可观的赎金,并将张东岳不受伤害地归还给张家。陈敏并没有料到警方会介入案中。

法庭文件说,被告人陈敏实施该绑架计划时并没有任何准备。他达到张家后并没有伪装,没有携带任何武器等,在离开张家住宅后他也没有预先准备好的地点,而是放入他的车中。

被告人陈敏相信,一旦他绑架张东岳,他想他可以短期内将张东岳放在车后箱内,在当日索要并收到赎金。

今日法庭庭审的法官是杜诺(Justice Durno),主控方成员包括萨特马殊(Mark Saltmarsh)、谢雷夫(Steve Sherriff)、麦奎尔(Brian McGuire)。被告辩护方成员包括律师罗森(John Rosen)和栗钧等。庭审吸引大批的传媒记者和一些关注此事件的市民。中国驻多伦多总领馆侨务领事祝迪也旁听了庭审。

张东岳的父母张伟民和许雯没有出庭,只是透过预先录制的影像,两人分别回忆事件的经过,以及家人与小东岳一起生活的片断。从法庭内播出的电视画面上看,两人的身体状态极差,说话期间不时被剧烈的咳嗽和呜咽所中断。

据了解,陈敏的家人仍在上海。已经被解约的原陈敏家庭在加拿大的代言人杨琳也出现在旁听席上。

华裔女童张东岳2003年10月20日在自己家中被人劫走。2004年3月27日其遗骸在多伦多西邻的密西沙加市被发现。2004年 7月21日,警方拘捕涉嫌谋杀张东岳的中国留学生陈敏。
作者: 又是马甲    时间: 2006-5-9 16:28
标题:
败类!

败类!
作者: Bonn    时间: 2006-5-9 18:30
刚发案的时候很多小道消息,说受害人的父母对房客--主要是留学生,十分刻薄,结果遇上个更狠的。不过这厮认罪也没捞到轻判的好处,照样给无期了,又没办法玩中国的种种减刑策略,只好给牢里的其他狠角色当几个世纪兔爷了。
作者: spring2005    时间: 2006-5-9 20:09
标题: 加华裔女孩命案真相大白 留学生陈敏终于认罪(组图)(ZT)
多伦多5月9日电曾震动海内外的加拿大华裔九岁女孩张东岳被杀案今天案情大白。来自中国上海的23岁留学生陈敏终于承认犯罪,接受二级谋杀罪指控。

  此案从被害人失踪、嫌疑人被捕到今天案情大白,历时二年多,堪称加拿大历史上调查耗时最长的案件之一。

今天在多伦多的庭审引起加拿大媒体的极度关注,几家主流电视台均以头条作现场连线报道。

  根据法庭宣读的一份由控辩双方达成的协议书,陈敏承认,由于即将失去留学生身份,当时他迫切希望通过婚姻的途径留在加拿大,需要一笔大约二万五千加元的钱,因此想绑架朋友房东的女儿张东岳,以此索取赎金。2003年10月20日晚,他进入张东岳的房间劫持张东岳。由于受到张的反抗,为了不让她叫喊出声,他用力捂住她的嘴,并用手臂勒住她的脖子,导致她失去知觉。随后,他把张放入车子的后备箱,驾车离开张家。途中,他曾下车查看张的情况,发现张没有了生命迹象,认为张已经死亡,便开车至密西沙一处教堂后面的溪谷里,将张尸体遗弃在树丛里。



曾震动海内外的加拿大华裔女孩张东岳(右)被杀案今天案情大白。来自中国上海的23岁留学生陈敏(左)终于承认犯罪,接受二级谋杀罪指控。

  在这份协议中,陈敏表示他原本只想虏走张东岳,向她的父母索取赎金,无意伤害张东岳。因为事发时张东岳极力反抗才导致他用力过度导致张东岳死亡,自己不是有预谋杀人,因此承认过失杀人罪。针对被告人的这一说法,协议书上表明,控罪方之所以与被告方达成二级谋杀罪指控的协议,是因为在张东岳身上找不到致死的痕迹,警方也不能确认张东岳死亡的确切时间、地点和原因;同时警方不能确定张东岳是在被绑架当时死亡还是被绑架之后被致死的。

  协议书还表明,控罪方接受被告二级谋杀罪的认罪,是经过案件调查人员的认同和张东岳父母的同意的。张东岳的父母并向控方请求尽可能避免长时间的法庭审判程序。

  法庭在宣读完协议书之后,播放了张东岳父母张为民和徐雯的一段录像。在两人剧烈的咳嗽声和数度哽咽声中,夫妇俩回忆了他们唯一的女儿生前的生活场景。



皮尔区警长摩尔(Todd Moore)在法庭外宣读张东岳父母的书面声明

  据悉,承认二级谋杀罪名的陈敏将受到终身监禁。根据加拿大法律规定,二级谋杀罪请求假释前的最高服刑期是25年。在下午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就陈敏保释年限问题展开辩论,控方要求陈敏至少坐牢17至20年才能保释,而辨方则希望保释前的刑期为12年。当天辩论没有结果,法庭宣布本周五继续法庭辩论,预计到时本案将最终结案。
作者: 金圣叹    时间: 2006-5-9 22:25
陈敏突然发飙入屋劫人,实属无奈。万恶的根源,来自陈敏跟东岳父母的牙齿痕。

东岳的父母一方面赚钱有方,另一方面又为富不仁。他们欺负中国房客,到了动口又动手的地步。陈敏就是其中一个怨气冲天的房客。

此外,东岳父母还经营说不清的生意,老金有理由相信,陈敏向东岳父母支付过移民顾问费,但最终移民申请失败。陈敏想索回顾问费用,遭被属知当地法律的东岳父母轻松拒绝。

悲愤莫名的、苦于无法伸张正义的陈敏,感到“善良被法律”欺压,一怒之下劫走小东岳,心想再毒的父母也要救儿女,陈敏一心只想用东岳换回他应得的钱

不过,陈敏粗鲁地失手弄死了小东岳

(以上全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作者: Robby &    时间: 2006-5-10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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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m'enfous2    时间: 2006-5-10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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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bby &    时间: 2006-5-10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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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_hard    时间: 2006-5-10 15:42
不管谁的问题,孩子太可怜了.................
作者: big_hard    时间: 2006-5-10 15:44
Post by STL

杀害加拿大的中国人的凶手都是来自中国大陆的华人,因此给加拿大的治安状况蒙辱,给在加拿大的华人蒙耻。
和大陆有什么关系???前两天温哥华不也有一个台湾华人杀人么???!!!
作者: yanne    时间: 2006-5-10 17:32
标题: 可怜的孩子
不管怎么说, 陈敏就是禽兽不如. 杀死无辜的孩子. 有本事该找谁找谁去, 说破大天也是禽兽不如。
作者: Prosys    时间: 2006-5-10 18:03
陈敏罪有应得,小孩是无辜的,但象张东岳父母这样的泼皮,无赖是否也受到了惩罚?
作者: happyla3344    时间: 2006-5-10 18:11
Post by STL
伟光正培育出来的孽种啊。。。。

杀害加拿大的中国人的凶手都是来自中国大陆的华人,因此给加拿大的治安状况蒙辱,给在加拿大的华人蒙耻。

完全不知道你在講什麼東西
跟主題一點關係都沒有
華人就華人   
他個人的行為跟他哪裡來的有絕對的關係嗎?:confused:
又不是他的國家讓他去殺人的

加拿大的治安蒙羞也不是只有中國人造成的
加拿大的人就都不殺不搶不騙不偷嗎:confused:
作者: xianren    时间: 2006-5-10 18:32
这个案子给华人留下的教训很多,一下几点值得大家思考:

1、孩子的死,固然是凶手所为。但是从整个事件的前因看,孩子的父母应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孩子父母两口收入都不错,但还是把房子同时分租给多人,还是那句老话:都是钱惹的祸;

2、为人还是低调一点儿好。我们应该用《武林外传》里李大嘴的口头禅时刻提醒自己:低调,低调;

3、上海方面的父母望子成龙心切,把孩子送到加拿大,实际把孩子给毁了。近几年的中国留学生低龄化所造成的很多问题,希望中国的家长们不要再盲从,认真审视送孩子出国留学的选择;

4、从多伦多几起中国学生被杀案,不少人怀疑加拿大警方的办案能力。从前不久蔡川杀女友案和此案的侦破,大家应该对加拿大警方的工作态度和办案能力有一个新的认识。

这个事件毁了两个可爱的孩子,整个社会应该思考的东西太多。
作者: atoz    时间: 2006-5-10 19:44
陈敏这小子一看就不是好人,对长着过这样面相的人一定要防。
作者: 鬼鬼见愁愁    时间: 2006-5-10 21:55
是个悲剧,迟早要发生的悲剧。



鬼爷常常教导美女们:失去幸福不是偶然的。

小东岳父母为人处事,恕鬼爷言重,未免“智商偏高、情商偏低”,为小钱而不惜让同胞身心俱损,而且赤膊上阵、口粗手重,“杀人一万、自伤九千”,无疑为自己的幸福生活埋下定时炸弹。

最让人心寒的是,明知是陈敏劫走小东岳,但张父竟然报警。报警意味着陈敏将留下案底,即使马上放人也将被遣返,此举将陈敏逼向死路--绝呀,真他妈绝呀--李嘉诚都做不到,他做到了。

鬼爷就特别奇怪,虽然李嘉诚比谁都喜欢钱,但还知道儿子比什么都重要,爽爽快快付了几亿港币,儿子就欢天喜地回来了;

反观张父,打了打算盘一咬牙就拨911,省了千把加币,同时把仇敌置诸死地,真是连消带打、一箭双雕--代价却是他女儿的生命……

冷血。对仇敌冷血。对自己的女儿也冷血。

好啦,过去了就过去了,说完就算了。

希望张氏夫妇日后多做公益事业,对同胞多加爱护……否则赚下良田万顷,也无人继承…也好,带进棺材吧……

作者: zhubajie    时间: 2006-5-10 22:06
东岳父母的面相一看就不是好饼,自取其祸,活该.......
一个人20岁的孩子能干出这样的事,需要多大的勇气,恨之入股的心情可以理解.
其实,陈不是为了钱,只是想让他们尝一下失女之痛, 说明东岳父母曾经给别人家的孩子带来过痛苦.
在法庭上认罪只是为了获得较轻的判罪.  这里面的逻辑大家都可以推理出来.

善有善报,  恶有恶果.
生死在天, 富贵由命.     

可悲,,,,,,,,,,,,可怜.........可恨......可耻.........
作者: 中秋节    时间: 2006-5-11 06:58
还是钱若的祸!

为钱让一个无辜的孩子丧失了生命.

不管谁有错,错在扭曲了的价值观念.一切都有报应,会有惩罚的.

愿孩子安息吧!
作者: markelei00    时间: 2006-5-11 08:39
那对父母是可耻的
为了惩罚父母而将小女孩牵连是不应该的
结果是报应地,犯罪的留学生是人谴,那对父母只有等天谴了
。。。

怎不见满地可著名乔领做总结性报告?

作者: spring2005    时间: 2006-5-11 16:48
标题: 另有隐情?陈敏案明日宣判 作案动机仍然存疑(转贴)
主流媒体头条新闻

  
陈敏在法庭认罪并被判终身监禁成为昨天英文主流媒体的爆炸新闻,四家英文大报均以大量篇幅和大幅照片将此作为头版头条大新闻。《多伦多星报》的报道尤其引人注目,该报在头版以“动机”(motive)“罪行”(crime)和“协议”(deal)将整个事件提纲挈领地展示在读者面前。《环球邮报》则以 “cold end to a cruel tale”来描述对陈敏的审讯经过。《太阳报》指出陈敏用了笨拙的绑架手法使得小东岳窒息而死,而《国家邮报》则用了“意外”一词来形容小东岳的死。

  《环球邮报》的老牌记者在报道中质疑陈敏的作案动机及其悔过的诚意,并说他是个错误百出的笨拙杀手,而控方与辩方的“认罪协议”也是大大出乎人们的意料。有细心的记者甚至记下来,陈敏在整个审讯过程中开口说了一共36英文个字,包括“对”、“我明白”、“认罪”以及“我对所发生的事很抱歉,我想对张家说对不起”。

  原代理人揭陈敏假结婚之谜

  那边厢不少英文记者认为陈敏所讲的绑架并残杀小东岳的故事其实漏洞百出,坚持此一说法不过是在律师指导之下的说词而以求自保,这边厢陈敏家庭原代理人杨琳告诉《星岛日报》说,陈敏确实有假结婚的事实,只不过不是如陈敏所言,通过绑架小东岳而筹措其费用,而是其在中国的父母已经为其支付绝大部分。

  据杨琳讲,陈敏最初落地多伦多时住在一个华人家庭,经人介绍认识一名专门做假结婚生意的男子,该男子也是通过假结婚达到移民之目的。他告诉陈敏假结婚的费用为2万6,随后陈敏在其怂恿之下尝试假结婚。他在多伦多支付了其中大约6分之1的费用,余下部分则全由其父母在上海代为支付。

  2004年2月,应该是陈敏作案4个月之后,陈与Hamilton的一洋人女子在多伦多市政厅注册结婚,结婚前他只与该女子见过3次面,第一次是被介绍认识,后两次分别是到银行开联名户口。陈敏以为支付的2万6都给了女方,后来才知道,该女子仅仅得到 4千元,中介人不仅吞下了大部分钱财,还告知陈敏虽然结婚手续已办,但由于提交的证据引起移民局怀疑,故移民申请并未成功。陈敏当时的确是“赔了夫人又折兵(钱)”,但随后他自己的麻烦业已开始,又是调查,接着拘留,还有接踵而来的官司,故失去的钱和没有办成的移民也只能不了了之,此番情境之下,陈敏深知自己上当受骗但也只能忍气吞声,应了所谓“哑巴吃黄连”的说法。

  陈敏事发之后,作为陈家代理人的杨琳曾经往返多伦多-上海多次,对陈敏父母及家庭不可谓不了解。杨琳对《星岛日报》的记者表示,陈敏作为家中独子,在家里是“万千宠爱在一身”,其父母岂有不支付其结婚费用之理。杨琳更不相信陈敏会为了区区10多万人民币的假结婚费用就去绑架勒索,更不用说杀人。陈敏的父母在国内虽然说不上大富大贵,但经济上宽裕,以中国父母心,独生儿子结婚这种大事,父母早就准备了一笔款项,只要陈敏开口便会奉上,相信陈敏也清楚这一点。

  东岳命案另有隐情?

  据昨天的《明报》报道,陈敏自己的朋友认为陈敏不可能为了区区2万5千加币铤而走险,干出绑架之事,因为陈家的家境相当不错,不仅有父母及时的经济资助,他自己还打一份工。有熟悉陈敏的朋友认为,陈敏因担心警方掌握的证据对其极其不利而被迫认罪,并和律师一道编造了一个假结婚的故事。一位接近陈敏的朋友说,陈敏买一辆二手车都和父母商量,如果要申请移民,他有充足理由找父母要钱,而借假结婚移民的理论更是牵强附会,使人一听就觉得是编造出来的。另一位朋友更是语出惊人:陈敏绝对不是杀害张东岳的凶手,该宗案情恐怕另有隐情。

  对于“认罪协议”和作案动机,洪秉政律师在接受《星岛日报》记者的采访时解释,控辩双方所订的《认罪协议》,通常需要控辩双方律师根据案情而作出协议,协议结果是双方各让一步而得出的。《认罪协议》(Agreed Statement of Facts)与公众调查(Public Inquiry)完全不同,《认罪协议》只要控辩双方代表律师同意某些事情,辩方律师根据其当事人所提供的案情而与控方协议,故《认罪协议》内容可能只涉及部分实情,甚至可能未必是真实情况。他说其实案件的真实情况如何,只有犯案者自己清楚。

  至于犯案动机,洪秉政律师称疑犯犯案动机是否合理属见仁见智,有人甚至会为5元而杀人亦不一定,犯案动机是否合理只是每个人的主观看法而已。

  何时遣返尚无定论

  承认二级谋杀罪名的陈敏将受到终身监禁。根据加拿大法律规定,二级谋杀罪请求假释前的最高服刑期是25年。在周二下午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就陈敏保释年限问题展开辩论,控方要求陈敏至少坐牢17至20年才能保释,而辨方则希望保释前的刑期为12年。当天辩论没有结果,法庭宣布本周五继续法庭辩论,到时本案将最终结案。

  双方对刑期的争论不仅涉及陈敏在加拿大服刑时间的长短,还牵涉到刑满之后回中国会不会在中国再次判刑入狱的问题。《现代日报》记者就此通过越洋电话采访香港中文大学的专家,被告知,尽管中国刑法有这么一条,即本国公民境外犯法之后回国可能遭到起诉,但实际上该条例并不是很详细,执行起来也有困难。再说,陈敏在加拿大已受刑罚,而他即使刑满后被遣送回国至少也是10年以后,中国政府再行起诉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但昨天在《环球邮报》的读者评论中,不少本地居民主张将陈敏立马遣送回中国,以免浪费加国纳税人的金钱。

  但即使陈敏不被即时遣送,等待他的很可能是安省最为恐怖的Kingston监狱,该监狱设有24小时监控的重刑犯人的单身牢房,目前关押在那里的有两个罪大恶极的囚犯:一是系列强奸杀人犯Paul Bernardo;另一个则是两年前在多市西区奸杀女童琼斯并将其尸体抛入安大略湖的罪犯Michael Blair。
作者: 客观与真相    时间: 2006-5-11 21:45
标题: 贪心的房东
据我所知不少中国房东都是这样的,给初来乍到的新移民和不懂事面的留学生提供质次价高的住宿。比如那个声称“只对好人才真,善,忍”的Verdun地区FLG头目,C某某。我想不少人都有所说此人的劣迹吧。
作者: shilangsong    时间: 2006-6-4 17:23
Post by yanne
不管怎么说, 陈敏就是禽兽不如. 杀死无辜的孩子. 有本事该找谁找谁去, 说破大天也是禽兽不如。

看来还是有明白人哪。


纵观了一下大家对张东岳案件的议论,发现很多人法制观点挺淡泊的,对很多事情还是采用较朴素的道德观念来分析判断。采用道德法的一个致命缺陷就是:没有统一标准。所以感情用事,感情议事也就不可避免,甚至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说谁就有理。如果光是象在论坛上说说而已的话还没有太大的危害,可如果都觉的自己就是法官并以自己的是非标准来行事,甚至替人伸张正义的话,危害就大了。

在本案中,没发现谁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张家有犯罪的迹象,否则为何不报警?等着别人发善心来善待自己?自己不干净?法制观念不强(很可能,毕竟是在不信任法律的环境中成长的)?实际上张家在守法方面做的倒是无可挑剔的。(遇事将事情放到桌面上讲,有时可能霸道些,但如果你有理,你怕什么?,大不了另找地方,如果你不满意他们提供的服务的话)。

所以张家的问题根本就是房东与房客的纠纷问题,将孩子的死归咎于他们的说法是不负责任的说法。

注意了,如果你是以感情方式思考问题,认为凶手是替天行道,张家是自食其果,你也就危险了。换句话说,这事摊到你头上,你一样会带着对张家的刻骨的仇恨将放在小东岳脖子上的双手收紧。。。对吗?
作者: xuqi20000    时间: 2006-6-9 20:31
Post by shilangsong
换句话说,这事摊到你头上,你一样会带着对张家的刻骨的仇恨将放在小东岳脖子上的双手收紧。。。对吗?
话不能乱换,你的双手收紧是因为你凶残,你的双手放松是因为你懦弱,你压根就不要想把双手放在无辜孩子的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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