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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租涨了100多,怎么办?急! [打印本页]

作者: 铁马秋风塞北    时间: 2006-8-25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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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pmcgill    时间: 2006-8-25 22:20
去renting board咨询一下吧.
http://www.rdl.gouv.qc.ca/en/1_0/index.asp
作者: doctor_guo    时间: 2006-8-25 22:22
如果房租涨这么多,應該有很充分的理由,不然不能这样涨房租的,可以到相關部門咨詢一下,即使是重新签租約都不能想收多少租金就收多少租金的吧?他們要从旧租約的租金涨到目前的租金,要有很充分的花费在这个房子的證據才能办到。
Post by 铁马秋风塞北
我8月1日sublease了别人的房子,并且已经入住,房租是452,当时原房客告知我们11月1日LEASE到期后涨到465。我们也与房东(1西人公司)签了转租协议,但没有签正式LEASE,今天,该公司告诉我11月1日房租要涨到560,还问我们是否继续住,等我搬进来才说要涨100多,这真是太离谱了!我说当时告诉我是涨到465的,她说那是老LEASE,已经结束,新签LEASE要560。想请教懂这方面的人,她这样做是否合法,我应该怎么办?急!

作者: JHJY    时间: 2006-8-25 22:51
首先要搞清楚你究竟是sublet,还是transfer,这二个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1,如果你是从前租客那里sublet过来的,那你和房东是没有任何合同关系的.房东可以漫天要价.这种情况如果你还想继续在那里住下去,就需要前租客出面,因为只有他和房东有合同关系.

2,如果你是从前租客那里transfer过来的,即使你和房东没有签任何东西,只要房东在transfer文件上浅了字,那么transfer文件以及前租客的租约复印件合在一起就具有租约的同等法律效力.这种情况下,如果房东漫天要价,你就要及时寄挂号信说NO并强调你将继续住下去.他拿你没折.
作者: 铁马秋风塞北    时间: 2006-8-25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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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铁马秋风塞北    时间: 2006-8-25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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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铁马秋风塞北    时间: 2006-8-25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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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HJY    时间: 2006-8-25 23:23
我想你的房不是SUBLET的,请问你入住后的房租是交给谁的?

如果你的房租是交给前租客,再由前租客交房租给房东,那叫SUBLET;

如果你的房租是直接交给房东的,而且房东也接收了的,那叫TRANSFER;这种情况如果房东漫天要价涨房租,你要大声说NO.

如果是TRANSFER这种情况,那么就没有必要前租客出面,因为他和房东已经没有租约合同关系了.
作者: yourhelper    时间: 2006-8-25 23:33
首先,魁北克的法律保护房客的利益.

根据魁北克的法律,即使你与房主无任何协议,而是作为新房客,房主也不可在前租约的基础上随便涨价.你最好先和房东协商解决,如感到难于沟通,你不用坚持,而只能采取'下策':即,先按房主要价签下lease,让自己先变成合格的房客,而后,拿着去年的lease和你新签的lease去Regie de logement(魁省管理租房的政府部门).由他们来决定你应付的房租数.他们会要求房主提出证据证明涨租金的理由,如没有重大的装修,租金只能按Regie de logement每年公布的%涨(约2-3%).如此这般,你也就不用为高租金发愁了.
作者: 铁马秋风塞北    时间: 2006-8-25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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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HJY    时间: 2006-8-25 23:38
1,保留好房租收据以及前任房客留下的LEASE和房东同意你入住的文字依据.

2,如果房东有挂号信通知你涨1百多元房租,你要马上回不同意涨房租的挂号信.

3,万万不可按楼上说的"先按房主要价签下lease".前任房客留下的LEASE和房东同意你入住的文字依据是和正式的租约一样有法律效力的,房租收据就是最好的证据.
作者: 铁马秋风塞北    时间: 2006-8-25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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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HJY    时间: 2006-8-25 23:50
我再说一遍,你和房东已经有LEASE的!不用再签的.
作者: yourhelper    时间: 2006-8-25 23:54
我说的方法已被许多人试过,证明好用.你如担心,也可先去Regie de logement咨询一下.



'能不能坚持下来不签LEASE,就这么住下去'
不好说,如你有充足的理由认为你已是合法的租客,可以.如果房主通知你涨价是用正规的信,则已证明此点.如此,你可挂号回复:要求继续租住此房但不同意涨这么多价.而后你们就进入讨价还价阶段. 此法唯一问题在于,如果根据法律,你目前还不是合法的租客,房主可将房子租给他人而不通知你.(虽然我也认为你是合法的租客).对次点你也可去Regie de logement咨询.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作者: charson    时间: 2006-8-26 02:04
最好的办法是跟房租委员会咨询!!而且要快!


楼上几位说的都有道理. 不过我觉得有几点误区.

1. JHJY朋友说的SUBLET 和TRANSFER问题. 转租房子的确分为两种,一种是JHJY说的SUBLET,就是短期转租,可以不必要跟房主签订LEASE,你跟房主也没有任何关系,所有责权都是前任房客的。
另外一种就是永久性转租,即为JHJY说的TRANSFER,在房主的同意下,双方签订合同。这时,你与房主之间就有法律上的责权关系了。不过,有一点,就是在租房委员会的一些文件及可下载协议上,这种情况也叫做SUBLET。我读你的情况,觉得你应该是永久性转租的SUBLET。因为你已经与房主签下SUBLET协议,并交纳了125元的SUBLET费。

2。在第二种SUBLET情况下,你只要把签下的SUBLET协议及前房客的LEASE放在一起,就具有新LEASE的法律效果,只要前LEASE一天合法,你就具有合法的LEASE。所以不必担心他赶你走。也不必担心房主要漫天要价。他说要涨房租,你只要从房租委员的网上DOWN下来相应的表格,填好,表示不同意涨房租就OK了。
3。如果是以后,你想跟房主重新签LEASE,也不要害怕他涨100元的房租。因为这是不合理的。只要写挂号信,通知他不同意涨就可以了。涨房租是有一定百分比的。具体我记不清,但我觉得你的情况差不多会涨10左右。这时候房主如果一定要涨,是会告上租房委员会的,你只能拿好你的SUBLET及前任LEASE出庭就OK。租房委员会会合理判决的。
4。yourhelper说的办法,也是有道理的。有人也这样做过。有些房主觉得不会有人知道之前他把房子租多少钱,所以在再给下一任房客的时候,在以前的基础上涨了很多钱。如果下一任房客此时可以拿到上一任的LEASE,就可以把房主告上租房委员会的法庭,法庭就裁决给他减房租。
不过你的情况不同。因为你已经同房主签下SUBLE合同。你的身份已经是合法的房客,所以不用怕他。


有几点一定注意:
1、千万保留好前任LEASE及SUBLET合同,有可能的话,保持与前任房客的联系。
2、给房主写信,一定要用挂号信,并留好收据,如同是面谈,最好找一个第三者在场,以便以后做证用。
3、不论发生什么事,千万要按时交房租(按以前的金额交),并且一定要留收据,可能的话,最好交CHECK,不要交现金。
作者: charson    时间: 2006-8-26 02:13
房租委员会的电话,会等很久,耐心点:1-514-873-2245

http://www.rdl.gouv.qc.ca/en/3_0/3_5.asp?path=2
从这里你可以下载不同意涨房租的表格。应该是第9个。要在收到房主通知后,1个月内用挂号信发,并留好收据,否则的话就默认为你同意涨房租了。跟房主打交到,千万别用口头通知,也千万别发平信,他们会不承认收到的。
还有一点我觉得JHJY朋友说的对,你现在已经有合法的LEASE,如不是一定需要,你都没有必要重新签LEASE的。
作者: 铁马秋风塞北    时间: 2006-8-26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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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1999    时间: 2006-8-26 10:53
标题: 不要怕,有理有节的和房东做斗争.
上面说得有道理.

一句话.
不要怕,有理有节的和房东做斗争.
作者: noraruo    时间: 2006-8-26 14:47
与其在这里浪费口舌,不如去regie de logement。
亲自去也好,打电话也好,里面的人都会尽心帮助你。
我和房东也闹过矛盾,直接找到regie de logement事情很快就解决了。
作者: 铁马秋风塞北    时间: 2006-9-11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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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lavierchord    时间: 2006-9-11 13:49
Post by 铁马秋风塞北
再次感谢各位的热诚指教!已按各位的指点通知他不同意涨!但现在的难题是:因申请美签需在我们名下的LEASE(我只有前房客的LEASE),咋办?:confused:

我申请了两次美国签证了,都没有出示我的房子lease阿。而且美国大使馆要求的材料里面也不包括这一项吧。
作者: 缘来如此    时间: 2006-9-17 18:26
标题: 今天又收到第二封信
今天又收到第二封信,这是在我们写了拒绝涨价后的回复信,仍然是叫我们去签LEASE,房租560。并且提出警告:如果9月22日不签,视作决定10月31离开,他们将接受新的租客。
虽然我劳工多次安慰说不可能会涨,但人家理直气壮地又来1封信,并没有知难而退的意思,让人不安。
这些魁北瓜真的很可恶,难道在钻法律空子?我是现在告他还是置之不理?又要请大家赐教啦!:confused:
作者: saison    时间: 2006-9-17 18:39
去regie de logement找解决办法
作者: peterpan1668    时间: 2006-9-17 22:33
极力建议你去 WMCA Housing Legal Clinic 咨询: 其在那里坐镇负责的是魁省租务很有声望的专业人士,而其敬业态度很令人敬佩。你去那里应该不会失望的:

WMCA Housing Legal Clinic (Stanly/Maisonnueve) 514 849 8393
At inside of YMCA - Downtown Montreal Open every Sunday 11:00am, free consultation.

你亦可向市府 INSPECTOR 投诉,并要求他们派员检查你的租房的情况。如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将你的电话号码发至我的邮箱: peterpan1668@yahoo.ca

如果语言没有问题,可直接向 La Régie du logement 咨询;可直接去他们的 OFFICE, 和电话或网上咨询--其实网上咨询不妨是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法,同时亦为你留下了文字记录。对已经在 La Régie du logement 立了案的,网上咨询往往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http://www.rdl.gouv.qc.ca/en/1_0/index.asp

http://www.rdl.gouv.qc.ca/en/11_0/11_1.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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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铁马秋风塞北
再次感谢各位的热诚指教!已按各位的指点通知他不同意涨!但现在的难题是:因申请美签需在我们名下的LEASE(我只有前房客的LEASE),咋办?:confu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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