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离婚必须走法院这条路了! 离就离, 不要再拖下去!作者: l73 时间: 2002-7-22 09:32
那你就愿意和你所爱的人长时间分离??你实在爱她你可以回去和她在一起呀,何必在乎其他的呢?如果你忍心和爱人分得老远,那是爱吗?也许那只是你逃避现有责任的方式。我有个朋友和你情况很相同,我也深知陷于之中的痛苦。 frown作者: ? 时间: 2002-7-22 09:44
知道良心是什么吗?蛮子。你不是想离婚吗?
祝你这辈子离他个三四次婚。 作者: chenzi 时间: 2002-7-22 13:21
Stonesmile, i guess you met your lover of bj who was a lady you met in the chatroom. is it true?作者: kkkkw 时间: 2002-7-22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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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bed> 作者: l73 时间: 2002-7-25 00:38
?这个人自己都是“?”,说话也气大不用睬他。
stonesmile我想你也很为难,不过我在想你提出离婚这样久了,都没有离掉,一定有你自己才知道的原因,还有你太太明知道你们联系,她还不说话,也委屈。你想知道我朋友的故事吗?作者: 任逍遥 时间: 2002-8-4 01:10
阿美,
想离婚,就别再结婚了。
我劝你还是包二奶吧。
对老大要有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