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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留住国内住房? [打印本页]

作者: sundavid    时间: 2003-1-22 13:10
标题: 如何留住国内住房?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在北京工作时以成本价于95或96年买下了单位分配的公有住房,现在单位已将我除名,并发出通知要强行收回住房。请问是否合法?如何才能留住国内住房?请各位指教。多谢!
作者: eagle man    时间: 2003-2-1 11:44
你买下的房子,产权证和土地证在你名下吗?按说,这个房子,你有权自行处理,因为它是你的个人财产。
作者: sz    时间: 2003-2-1 11:54
国内各地房改的政策不一样。即使你没有办房产证,但是你如果有当时购房付款的凭据,就证明房子你已经买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单位没有处理的权利。最好在国内找个律师咨询一下,现在中国不是在搞法制吗?单位的红头文件不是法。Good Luck。
作者: eagle man    时间: 2003-2-3 00:43
有道理,但要是什么都有,就更好办了!
作者: yongyong    时间: 2003-2-3 01:33
趁早先把房子卖掉,把钱拿手里,免得夜长梦多。我想这房子你应该有处理权,如果以后想回国再卖新的。因为本人情况与你相同,打算下月回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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