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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妻子有外遇, 孩子刚满月, 我要离婚 [打印本页]

作者: juewangcao    时间: 2007-8-7 23:31
标题: 妻子有外遇, 孩子刚满月, 我要离婚
我想要孩子. 想了解一下象这种纠纷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怎样判. 我需要付给妻子赡养费吗? 听说加拿大法律很保护女性. 多谢
作者: fairy    时间: 2007-8-8 00:36
标题: 首先要有她外遇的證據,然後做法律咨詢...
首先要有她外遇的證據,然後做法律咨詢...
作者: cindyp7009    时间: 2007-8-8 07:20
那个孩子是你的吗?先做个DNA,如果不是你的,那不就有证据啦.
作者: juewangcao    时间: 2007-8-8 09:32
孩子肯定是我的. 还有什么可以作为证据?
作者: 嘿嘿嘿    时间: 2007-8-8 10:12
你怎么能确定你老婆有外遇了 做月子的时候还能跑出去跟人混?  这是其一
BB刚出生, 这种情况父亲获得监护权的几率几乎0
作者: 2dian    时间: 2007-8-9 07:50
为了孩子,不要离婚。
作者: ayawater    时间: 2007-8-9 08:41
建议LZ还是做个DNA,这年头哪还有真的,除了亲娘。我大表嫂刚生孩子时全家都说孩子像大表哥,后来大表嫂奸情败露,DNA检查孩子生父不是我大表哥。。。。现实是残酷的,当亲生的养了好几年,突然孩子不是自己的了,这种滋味不是一般人能体悟的。
作者: spotcat    时间: 2007-8-11 08:43
标题: 根据你的case和法律常识,孩子肯定判给母亲, 你的赡养费
也必须付,除非你拿社会救济金。不过,在分手前,还是先弄清真相,否则,会悔之晚矣。
作者: ttlovexn    时间: 2007-8-11 16:53
非一二句可以定论的问题。 如果确实需要详细了解,请查PRIVATE MESSAGE或留电话或邮箱地址
作者: cindyp7009    时间: 2007-8-11 20:02
哈哈,现在时代不同啦,更何况我们是身处自由的国度,我觉得身为男人应该现实和大度一些,给女人一些自由的空间也未尝不可呀.让她一辈子跟你一个人冤不冤啊.
作者: 大怪    时间: 2007-8-11 20:57
兄弟啊兄弟,

真给男人们丢脸. 小孩刚满月老婆就跟别人跑, 检讨一下自己, 是能力不够, 还是心态突然变老了, 连老婆都不想碰了. 逼她跟别人跑.  老婆总不会无缘无故地跟别人混吧???

Post by juewangcao
我想要孩子. 想了解一下象这种纠纷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怎样判. 我需要付给妻子赡养费吗? 听说加拿大法律很保护女性. 多谢

作者: new_pal2000    时间: 2007-8-13 20: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juewangcao    时间: 2007-8-16 01:47
标题: email通信算不算证据啊?
我进了老婆的邮箱, 发现暧昧的通信, 算证据吗?
作者: 2dian    时间: 2007-8-16 06:50
未经允许,不要随便进入他人信箱,知道密码也不要进入。
作者: cindyp7009    时间: 2007-8-16 07:25
你居然偷看你老婆的通信,你还是男人吗?难怪你老婆不想跟你了.再说了,这能算证据吗?除非你捉奸在床或证明孩子不是你的.
作者: 嘿嘿嘿    时间: 2007-8-16 10:26
你真是小心眼, 难怪你老婆受不了了, 一般女人生了孩子还都是死心塌地的跟着你, 能出这样的事你要好好反省自己
作者: 发现爱    时间: 2007-8-16 12:10
标题: 绝望草新生~~
孩子刚满月?猜想你老婆的外遇是在怀孕之前了?

一个女人想到为一个男人怀孕生一个BB,一定是深爱着他.如果在有外遇之后为你生了个BB,她肯定错过悔过之后发现她深爱的还是你.

如果你也一样深爱她的话,不要轻言分开吧,离开了你深爱的人你也不一定好受;已经共同拥有一个新的生命,该是一件多么令人幸福的事情哪.

如果你可以明确地说自己已经不爱她了,那就天要下雨,娘要嫁人,let it be~~

Good luck!

Post by juewangcao
我想要孩子. 想了解一下象这种纠纷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怎样判. 我需要付给妻子赡养费吗? 听说加拿大法律很保护女性. 多谢

作者: 金圣叹    时间: 2007-8-23 08:17
应该查查你老婆的DNA,确认她究竟是不是你老婆再说。。。
作者: lalass    时间: 2007-9-7 22:55
你这种男人是典型的没自信,没魅力的男人。。。。虚伪的大男子主义,看看你自己都想离婚了,还问是不是要付赡养费,偷看你老婆的邮箱。。。。怪不得你老婆喜欢别人了呢。

想要孩子,就算你老婆一时冲动,犯了错,只要她是爱你的,又有什么不可原谅的。。话说回来,1你没精神魅力和经济魅力,2你的能力不行了。出事了不如先检讨一下自己。。。。
作者: fairy    时间: 2007-9-7 22:58
标题: 人家有難事,你們還這麼不仗義,不是朋友.
人家有難事,你們還這麼不仗義,不是朋友.:mad:
作者: svp111    时间: 2007-9-9 00:09
标题: 对方外遇证据确凿的话,法庭会支持你离婚的
不过,就孩子的判决而言,双方对孩子最有利的一方赢得监护权的机会大。
作者: Sammy_Zhang    时间: 2007-9-10 12:15
好好想想吧,生活有的时候虽然很难,却也是可以过去的。
作者: 金圣叹    时间: 2007-10-16 23:09
唯一办法,把老婆卖了,有多远卖多远…
作者: smiles04    时间: 2007-10-16 23:39
Post by 金圣叹
唯一办法,把老婆卖了,有多远卖多远…
老婆是赔钱的,保你卖不掉
作者: ice lee    时间: 2007-10-17 11:45
孩子刚满月,只要你老婆不想放弃监护权,法厅一定判给她.再说你觉得离婚后你一个单亲父亲真能照顾好一个刚满月的婴儿吗?如果她真的有外遇,你最好还是跟她商量,你的情况,厅外调解是最好的办法.希望你们能尽早走出不愉快的荫影,把刚降临到世界上的小生命照顾好!你们给了他(她)生命,他(她)还需要你们的爱.
作者: lujun    时间: 2007-11-8 07:03
这种女人能背着你做这样的事,以后什么坏事都能做出来,保不齐将来还会做,长痛不如短痛,把她象扔垃圾一样扔了.忠诚是婚姻的基础,你的婚姻已经没有了存在的基础.
作者: 金圣叹    时间: 2007-11-14 01:43
都多久了,你还没卖掉你老婆呀?!……那至少,你带过她到公海,实实在在打过她一顿了吧?哦,又没有。

没办法了,实在推销不出去,对不起,你还是留着慢慢用吧。。。。
作者: rosia    时间: 2008-1-18 09:26
不管谁不对,反正偷看别人信箱很不道德。如果你老婆只是在网上玩玩虚假游戏,作为你不够关心她的一种感情宣泄,应该不算犯了什么滔天大罪。要知道,在国外,父母那边没有人帮忙照顾,又加上丈夫不够关心和疼爱刚生产的产妇,造成很多产后忧郁症的案例越来越多,有些产妇如变了个人,甚至抱着婴儿自杀的都有。这和体内激素水平变化有关,也和家庭温暖不够有关。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首先检讨自己是否够疼爱自己的妻子。在这种时候偷看妻子阴私,和妻子闹离婚,甚至想拆散刚经历分娩之痛的母子,实在是残忍之举,无耻之举。如果心中实在不快,建议至少要把情况搞清楚,同时要多关心妻子,让她将心中的郁闷跟你开诚布公才是上策。如实在要离婚,应该在孩子一岁以后。
作者: Long Zhi HOu    时间: 2008-1-18 11:46
标题: 请教贵嫂作月子经验
想当初我作月子时,孩子俩仨小时一喂,不分白天黑夜,俩大人忙得昏天黑地.绝对无暇顾及外遇.贵嫂一定非常人可比,特请教作月子和有外遇经验.  如今孩子大了, 在家闲着没事,特想有外遇.哪儿遇去呀?!给支个招儿, 不胜感激!:wink:
作者: 2dian    时间: 2008-1-18 14:34
外遇=外面去遇。。。
作者: xqw2005    时间: 2008-1-18 22:20
你说得对极了! 我比你还惨, 我小孩每次睡觉不多于2小时, 不管是白天或是黑夜, 不是要吃, 就是要拉, 静卧不超过半小时, 全家人围着他团团转, 使到你筋疲力尽, 此状态维持了三个月, 不知LZ的小孩是否特别听话, 有空能让大人们轻轻松松过一天.
Post by Long Zhi HOu
想当初我作月子时,孩子俩仨小时一喂,不分白天黑夜,俩大人忙得昏天黑地.绝对无暇顾及外遇.贵嫂一定非常人可比,特请教作月子和有外遇经验. 如今孩子大了, 在家闲着没事,特想有外遇.哪儿遇去呀?!给支个招儿, 不胜感激!:wink:

作者: 坚冰    时间: 2008-1-19 01:27
此女真乃神人也.在黄种人中真是百年难遇.刚做月子就能有外遇,怎么个遇法啊?是外遇还是忧郁啊?搞清楚哦! 请问先生本人是否 博士? 若是就找高或深处往下跳吧!!! 本人发现来这儿的男女移民多半都不正常. 根据研究,这些人的生存能力亦或办事能力都不如国内三教九流之辈.让这些人念这么多书真是冤枉!!!
作者: huahua777    时间: 2008-1-19 02:15
标题: 块点离
别脱了,快离吧。别等了
作者: 2dian    时间: 2008-1-19 10:03
有小BABY法律不让离。。。
作者: jackjiang    时间: 2009-4-25 17:28
建议先查查DNA,如果孩子是你的,就先不要离婚。
多理解和宽容对方,如果你们真的相爱,偶尔犯错是能够原谅的。
如果孩子不是你的,那就一定要离!你也不必争夺抚养权了。
作者: outspeaker    时间: 2009-4-25 21:39
LZ应该和LP谈谈,如果她确实是另有所爱,孩子也不是你的,那就早日离婚,但也要理智行事,大度一些。

如果孩子是你的,LP虽另有所爱,而你对LP还有感情,建议考虑再三。

LZ也要问问自己,是否有些做法让LP反感.
作者: DOTNET    时间: 2009-4-25 21:49
Post by outspeaker;2220350


LZ也要问问自己,是否有些做法让LP反感.

同意!

比如说偷看别人的email,你怎么能确保你LP不知道你偷看呢?也许那些email是她自己发给自己的呢?
作者: 金圣叹    时间: 2009-4-26 19:16
Post by 坚冰;1754621
此女真乃神人也.在黄种人中真是百年难遇.刚做月子就能有外遇,怎么个遇法啊?是外遇还是忧郁啊?搞清楚哦! 请问先生本人是否 博士? 若是就找高或深处往下跳吧!!! 本人发现来这儿的男女移民多半都不正常. 根据研究,这些人的生存能力亦或办事能力都不如国内三教九流之辈.让这些人念这么多书真是冤枉!!!


真是精准!!!!

不过“偏听则暗,兼听则明”,一面之词,不方便下结论。

假使楼主说的已经是事实的全部,那么,老金很佩服楼主,你的老婆一定美艳惊人或者根本就是富婆一个。就一个普通男人来说,没有谁变态到有胃口跟一个大肚婆来往!

无论从肉体还是精神,无论是从现在还是将来,跟一个别人用完用剩的女人来往已经够难顶的了,还隔着山大的一个肚子来往,贪孕妇肉多还是贪奸一送一,以后可以学雷锋帮别人养孩子呀?

那个男的一定是个百分白神经病--满地可是美洲的红磨坊,健康正常的各种肤色的女孩满大街DISPONIBLE,会有人白痴到搞大肚婆,搞出来的手尾比劳伦斯河还长!

楼主你听好了,既然你所描述的那两人一个淫荡到极品,另一个白痴得凄凉,两个人还能相遇相爱,说明楼主才是真正的局外人。

远离这堆垃圾吧,对着这些神经白痴的人,呆多一天都短几年命,你看完帖子就马上离婚吧!

等等,老金的所有判断来源于楼主的描述,如果楼主没有说出事实的全部,那么就是楼主误导老金,直接的后果就是老金的结论反而误导你,你自己要做好心理准备。。。。

ANYWAY,楼主所描述的委实是个精神废墟,里面的女主角实在脏贱得不堪,简直现代悲惨世界。

如果楼主有什么新的版本出现,赶紧写上来,我们继续关注。。。。。
作者: 漏洞百出    时间: 2009-5-28 18:40
你带本<<圣经>>去法庭,翻出10戒中的戒奸淫,剩下的交给法官...不过话说回来,楼主自己有没有偷过腥?如果有,那还是放她一马吧,和她挑明,要么就此罢手,以后好好过日子;要么分手,各不相关,各不向欠;要么就大家一起HAPPY,抛弃以往道德观,一起加入开放行列,沉醉下半生.
作者: 一尘一土    时间: 2009-7-21 12:28
我没有看楼主哭诉的内容,单纯是为了这个销魂的标题来顶一下的。老婆外遇,孩子满月,我要离婚,这句话太有喜感了。一般不是老公外遇孩子满月我要离婚外加哭天喊地的肢体语言吗?

另:咱们的新诺网网友真是太有才了。经常带给观众不一般的惊喜。比如刚瞅到一个征婚的帖子,发帖人叫灭绝师太。
作者: lIVE-IN-MTL    时间: 2009-7-23 15:23
这个帖还在顶,也不见楼主翻帖,倒是做没做DNA检查呀?(不是孩子,是你要离婚的那位女士)这边离婚挺麻烦,要是确定了不是你老婆就省了。
PS:你就算羞愤欲死也得对得坛子里这些朋友吧?怎么虎头蛇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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