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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虚心请教: [打印本页]

作者: l'ouragan    时间: 2008-2-23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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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uragan    时间: 2008-2-23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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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uragan    时间: 2008-2-2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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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lien zheng    时间: 2008-2-23 20:23
楼上所言极是~
作者: drifter    时间: 2008-2-23 20:28
无语,只能说你很蠢,在游泳池里你本来就要遵守别人的规定,人家是救生员,维护安全是他的责任,你有什么权力不遵守?蒙特利尔你这样的人不少,素质极差,自以为是。只是可怜了你的孩子。
作者: l'ouragan    时间: 2008-2-23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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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ke hu    时间: 2008-2-23 20:39
同情你孩子所受的惊吓,但我建议你可以更明智的处理。
5 g1 X! P( M/ K# M9 p7 p当他说你孩子不能使用这条小船的时候,首先要求他提供书面的规定(以往的经验并不能作为你的依据),如果他无法提供,你应该考虑的是投诉的问题,而不是僵持和争论。要求他提供老板的姓名,电话,并写下事情的经过,要求他签名,并要求他的同事和你的朋友也签上名字和联系方式。你可以询问对这个问题的解释权所属机构(你孩子究竟能不能使用这种游泳用具),得出可靠的结论,再根据这个结论决定是否要投诉这个救生员。如果在当时的环境下采用以上的处理方法,是不是更加妥当一些?6 g  @% t2 y# ^5 f* X* R
另外,依据他的职责,他有权对各种危险行为作出警告并采取适当措施。所以,不要试图通过争论去解决问题,即便你认为你有充分的理由。
作者: l'ouragan    时间: 2008-2-23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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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dplan    时间: 2008-2-23 20:44
遵守这个规定(大于20磅不能用这个小船),不管它是不是写在条款里(总是从安全角度考虑的吧),对您的小孩子有什么坏处呢?救生员是在为您的孩子的安全尽职,为什么我觉得您却是在难为人家呢?孩子的安全比什么都重要,您肯定也是这样认为的。为了孩子,您还是应该听他的话。
作者: l'ouragan    时间: 2008-2-23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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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ngzhou62    时间: 2008-2-23 21:04
totally agree with you.
: [8 M. z8 H; l9 o* X
% H! o9 y* b4 M% O. E7 o" Kthe only wrong thing the lifeguard did was that he seized the buoy in a rude way. , `  z, f* p, b
But what do you expect him to do: he was irritated by the other party's irrationalness.
) |; {. d1 k$ i! k; F1 r
8 R$ @6 Q) ~% [) P/ E6 ~5 O
Post by allfollowme 5 x: P* S) X( V2 O' N
你以前10次酒后驾车没出事,警察也没管你,等于你这次就可以酒后驾车吗?
* l' j4 ~# @- q1 ]个人觉得可能是;( K. C" m* j2 b2 o1 j- d$ t
1,你女儿体重增加了,从可以用变成不可以用。2 @: V7 ?. x; `& Z" b) L8 D* l" s
2,发船的人的眼睛不是磅秤,他不能精确估计孩子的体重,他发给你,不等于就能用,不然还在船上划条线干吗,他没看见超过那个线,你可以用,看见了不管,你可以用,看见了管,你就应该听从了。
: o# ^# g; ~1 f* e  _! P: e' O + @/ k1 J( ]$ l6 [! @- V& w( a
其实我个人觉得这个救生员很负责的说,我要是老板,接到你投诉,我会考虑给他升职。

作者: 月满楼99    时间: 2008-2-23 21:14
虽然这个做妈妈的不遵守规则,甚至无理取闹。但是可以罚她的款,清出场,甚至起诉她防碍公共安全(打个比方,因为我不清楚具体她因该受到什么处罚)
2 A7 t/ |" b8 F4 R! V* G$ v但是在怎么说,他是救生员也不能因为愤怒 把一个BB推翻在水里
5 B8 w" {- b* X3 y- U. v2 f2 N是故意伤害。要是我会起诉他!!
, K5 C9 F0 Z! ~5 o( m & I+ u/ o% _7 m* v! p- v1 Y" D
哪怕这个母亲犯罪了,但是 BB没有罪吧? 加拿大不是最保护 儿童的吗????
2 Y% r4 k: s) }0 |1 Q
) G+ \0 R3 i7 ^/ f: D咨询律师吧。
作者: yutulip    时间: 2008-2-23 21:20
有一些狗子有点不识相,我遇到了好几个。忍了又忍,直至忍无可忍。上去抽他两记耳光。只是出手时不要被人看到,也就是没有目击者。做完就像没有发生任何事一样,迅速转往有人的地方。如果他出手来报复,千万别还手,大庭广众之下,你就是个无端受到攻击的被害者了。可以打官司了,这里是钱的社会,要钱一定要狠。他没钱了,也就识相了。中国传统之息事宁人的做法在中国是美德,在这里是懦弱的表现,宜因地制宜。6 r7 y2 J8 ~  B# u# c8 v
像楼上那个给你回帖的人,在你孩子受到如此粗暴的做法以及随后的惊吓和你因此受到的精神刺激后,居然还说你有什么做得还不够的地方,也就是还把问题的焦点放在你这里。哎,实在不敢苟同。告诉你,你在这件事情上没有任何的错,只要你认为自己没有错,你在法庭上就不会有错。
作者: julien zheng    时间: 2008-2-23 21:21
强烈支持楼主爱怎么干就怎么干,你不就是想得到大家的支持嘛,虽然那最终还是你自己的事~) I' }. Q$ D" \
不过求你别把自己个人的情绪和民族情绪扯一块了。
作者: 天使爱美丽    时间: 2008-2-23 21:26
你很无知。 很同情,很无奈。 估计人家脾气不好而已。 这是他唯一的错。你的错我就不说了,大家都清楚。
作者: 月满楼99    时间: 2008-2-23 21:28
就是酒后驾驶,加上妨碍执法,警察也不可能把你一脚踢到路中间撞死吧。。
7 @2 @- d% V9 ]* S4 a
$ n  _+ ^7 g/ L4 ~! i还救生员呢,是救生还是害命啊???
* W) l  X$ \/ C& F
& _& b6 L2 I# y. A8 ^- J4 T你要是这的救生员等老板,等升职后下次可能会把 捣乱的人直接 揿水里溺死了。
+ t$ K1 y) o& l4 M6 n" k3 M$ I什么法官警察 都不用了,他一个人全替了。
1 i" K! O5 k7 t5 z
Post by allfollowme
" q- \8 A- l& Y: t$ L* ]* U$ q 你以前10次酒后驾车没出事,警察也没管你,等于你这次就可以酒后驾车吗?
) c7 R( T% A& Y4 m& T6 Y9 C个人觉得可能是;8 `  U" `3 B* W, Z! U
1,你女儿体重增加了,从可以用变成不可以用。/ P8 x5 V8 d- C* I( _, j
2,发船的人的眼睛不是磅秤,他不能精确估计孩子的体重,他发给你,不等于就能用,不然还在船上划条线干吗,他没看见超过那个线,你可以用,看见了不管,你可以用,看见了管,你就应该听从了。7 ]) n: ~- ~. E9 l1 ?6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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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个人觉得这个救生员很负责的说,我要是老板,接到你投诉,我会考虑给他升职。

作者: 天使爱美丽    时间: 2008-2-23 21:28
。。。。。。。。。。这个。。。。。。 方法是对的,不过楼主确实也很傻很过分。 我觉得应该让她知道自己错在哪。
Post by yutulip ( h) j$ {( r: q0 _  K. b; }7 i' ]  j
有一些狗子有点不识相,我遇到了好几个。忍了又忍,直至忍无可忍。上去抽他两记耳光。只是出手时不要被人看到,也就是没有目击者。做完就像没有发生任何事一样,迅速转往有人的地方。如果他出手来报复,千万别还手,大庭广众之下,你就是个无端受到攻击的被害者了。可以打官司了,这里是钱的社会,要钱一定要狠。他没钱了,也就识相了。中国传统之息事宁人的做法在中国是美德,在这里是懦弱的表现,宜因地制宜。7 C8 G' a+ g$ d- c# C' \
像楼上那个给你回帖的人,在你孩子受到如此粗暴的做法以及随后的惊吓和你因此受到的精神刺激后,居然还说你有什么做得还不够的地方,也就是还把问题的焦点放在你这里。哎,实在不敢苟同。告诉你,你在这件事情上没有任何的错,只要你认为自己没有错,你在法庭上就不会有错。

作者: laertnom    时间: 2008-2-23 21:37
楼主,我觉得你做的不对。
' X1 z' f3 T/ A& Q- u+ }% w* r. r5 Q1 ]& Y) A* _- H
如果仅仅因为救生员他手头没有规定,就不能要求你遵守规定了吗?
# f/ z" ^- |+ x: T+ i1 h8 _0 D(你看哪个警察手里有法律书?但他们就是有权执行法律。)9 I" }" `3 m6 \; m9 I5 j- J
, Y# v8 o& s: ^; l
他是救生员,有权力要求你执行他的指令。哪怕他的指令是错误的。$ U/ H" t0 i' [0 P9 U3 b; |
(比如警方误认你是罪犯,他们就有权抓你,你就不能反抗。否则,你就是犯法。就这么简单。), R- J. \- S: o! f( N
1 ?! H: V& e- d8 J/ W& }1 f$ `1 d
他错了,你可以向他老板投诉,但你不能胡搅蛮缠。---而且你也承认,你女儿确实超过20磅了。7 z- g' R' ?' h# c( s
(警察抓错了,你也可以投诉,但你不能反抗,否则就麻烦大了。)
: ]# m. ?8 {) p
: R+ X+ W; F! U3 v1 z3 ~" V我觉得你有些无理取闹。和一个正常执行工作的人对抗,狡辩,耍无赖,这是你的不对。
/ p% a2 z( v/ _+ k国内确实时兴这个。但这里不是国内。2 w+ {4 _& X  M0 a

3 }% M; D  ?! V当然,可能他被你气得不轻,他也有过错,不应该那样取回小船。他做的也很过分。
7 ?" m4 s* B- U' _但我觉得,他还是个比较老实正派的人,虽然他的做法有些过分。但那是被你气的。
作者: 惊喜    时间: 2008-2-23 21:47
我实在想不出这事和你民族情绪有什么关系,人家只是为你女儿的安全着想而已。而且我觉得人家这样骂你也没有什么不对,你是够STUPID的了,这种事有什么吵的必要呢,你对人家的解释不满意可以投诉他,这没有什么的,这不是国内,不是谁的声音大谁就有理样的,而且这样在公共场合吵闹只能让人家觉得中国人的素质太低,我这样说可能会引来一大堆人的骂声,但事实就是这样的,对不是中国人的人来说,任何中国人的行为的确是代表整个中国人的群体的,这是我们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我们也是这样归纳外国人的。。。。我们自己想想就行了。。。。
* ^: H# I' w( c  u! x8 P5 n: Z" [9 w2 ?$ q4 Y1 m6 S
我觉得就象楼下说的,你可以去告他,而且也非常可能赢,但同时可能你损失更多的做人的尊严, 就象那个贺绍强,他的胜利只能是对中国人人性的最大讽刺!
作者: l'ouragan    时间: 2008-2-23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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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uragan    时间: 2008-2-23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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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犹太    时间: 2008-2-23 22:02
搂主的错误太多了,不过,男工作人员收回“ boat ‘ 的方法是有问题的。- `2 ?+ G* Q* E3 Y8 S
楼主最主要一点,要遵守规则,在国内那种胡搅蛮缠的方式是行不通的。这里,无论公司,公共场所都有各种规则,并非你个人的认为“对和错“就可以较真(当然你可以通过投诉,或起诉来做)。
作者: 惊喜    时间: 2008-2-23 22:02
Post by l'ouragan $ f; r" a, o% X. A$ R
回来气消了,也觉得自己有欠周全的地方,但是不管怎么说,他都不应该把我女儿如此粗鲁的掀进水里,这肯定是错的,不能因为他生气就对不相干的小孩下手!他的行为绝对是不可原谅的。我会起诉的,原意只是想寻求有用的信息,因为在这儿我是新人,我心态很好,感谢所有回帖的人,我也许今天太冲动,因为说别人都很容易,当局者却迷,但是我有判断是非的能力,我会在回帖里找到正确的支持并且行动,不管我有没有错,我不会姑息救生员把一个baby 掀进水里的行为,这无疑是错的

. D) i  \1 q( z6 J/ ?9 b, H你太有才了!你知道当警察执行公务时,当事人如果不按人家说的做,就有被射杀的可能。你的情况是当人家做为之前,你是相当的不合作。
作者: 惊喜    时间: 2008-2-23 22:14
Post by yutulip
) ]! Z$ S; M( e5 \; e 有一些狗子有点不识相,我遇到了好几个。忍了又忍,直至忍无可忍。上去抽他两记耳光。只是出手时不要被人看到,也就是没有目击者。做完就像没有发生任何事一样,迅速转往有人的地方。如果他出手来报复,千万别还手,大庭广众之下,你就是个无端受到攻击的被害者了。可以打官司了,这里是钱的社会,要钱一定要狠。他没钱了,也就识相了。中国传统之息事宁人的做法在中国是美德,在这里是懦弱的表现,宜因地制宜。
5 T# A2 D0 Y8 `! |& |1 z# R像楼上那个给你回帖的人,在你孩子受到如此粗暴的做法以及随后的惊吓和你因此受到的精神刺激后,居然还说你有什么做得还不够的地方,也就是还把问题的焦点放在你这里。哎,实在不敢苟同。告诉你,你在这件事情上没有任何的错,只要你认为自己没有错,你在法庭上就不会有错。
哈哈, 哈哈
作者: 汉尼拔    时间: 2008-2-23 22:39
Post by l'ouragan
2 Z# m# M% n2 S" T7 q 回来气消了,也觉得自己有欠周全的地方,但是不管怎么说,他都不应该把我女儿如此粗鲁的掀进水里,这肯定是错的,不能因为他生气就对不相干的小孩下手!他的行为绝对是不可原谅的。我会起诉的,原意只是想寻求有用的信息,因为在这儿我是新人,我心态很好,感谢所有回帖的人,我也许今天太冲动,因为说别人都很容易,当局者却迷,但是我有判断是非的能力,我会在回帖里找到正确的支持并且行动,不管我有没有错,我不会姑息救生员把一个baby 掀进水里的行为,这无疑是错的
2 u( x  b3 N2 A* t
楼主要打赢官司的话:必须把你和那救生员的矛盾转化为你女儿和那救生员的矛盾。也就是说,你起诉他粗暴对待你2岁的女儿,导致你女儿溺水,而不是你本人的心理伤害。
7 I! K. J, Z. P$ ~
  `* U4 s' I1 ~7 X另外请相信自己,毕竟你是当事人。在这事情的当中虽然你也有处理得不恰当的地方,但主要的问题在于游泳池对方的管理混乱。第一,那块板不是你偷拿的,而是游泳池那方的人给你的。第二,那块板在2个救生员的心中有2个不同的规定尺度,这也证明了游泳池方面并没有个书面的规章。
作者: WendyQC    时间: 2008-2-23 22:44
官司有可能打赢,但LZ是否会因为不听从救生员的指挥,可能引起小孩的危险而失去监护权?毕竟孩子才2岁,希望别成为在加拿大的贺家,说实在的挺看不起那家的确,尽管后来的官司赢了
作者: class    时间: 2008-2-23 22:46
非常同情你的遭遇,那个救生员把你的女儿推进水里(即使你违反了规定),他已经触犯了加拿大的法律,而且这是很严重的伤害儿童的行为,你可以起诉他。找找华人服务中心,如果我们找到能帮到你的信息一定发给你,别担心这里有很多的华人会帮助你。
作者: l'ouragan    时间: 2008-2-23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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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汉尼拔    时间: 2008-2-23 22:56
Post by l'ouragan
. V* x( U$ Z! J! h- j8 r% D5 ~0 q$ D 谢谢你,你的建议很专业,我需要很认真的考虑,方便的话,可以告诉我一下简单的程序吗?我查了政府网站,但是暂时还没有找到特别清楚的程序,请教一下 我应该怎么做呢:- L6 J: s9 p, k8 D8 p' H
1。投诉到哪儿?- ~* _# m; J: a% U0 E# Y7 l! A3 Q
2。起诉到哪儿?
; i  s: C% ]' M$ O
* i1 N6 ]3 N5 Q5 f3 o, ?/ j/ o0 r4 o% H我不知道最确切的地方和渠道,再次谢谢
/ J# }; P4 f1 m3 v4 _4 ?# ]( N) D
找律师上民事法庭(civil law)0 Z) R$ y, n3 V4 U( `' e
千万别去找他们老板,那样肯定浪费你时间。
作者: l'ouragan    时间: 2008-2-23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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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汉尼拔    时间: 2008-2-23 23:04
Post by WendyQC ) Q3 H( V: Q3 U& ~+ ~" K: i
官司有可能打赢,但LZ是否会因为不听从救生员的指挥,可能引起小孩的危险而失去监护权?毕竟孩子才2岁,希望别成为在加拿大的贺家,说实在的挺看不起那家的确,尽管后来的官司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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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不明白一点:难道不给2岁孩子那块板就变得安全了?
4 p1 F0 e# p) `$ y还是说2岁的孩子根本法律规定不让下水游泳?若是那样,那救生员应该一开始就不让孩子下水,而不是给她妈妈那板了.
作者: 月满楼99    时间: 2008-2-23 23:08
你说的有道理。
Post by 汉尼拔
3 X( C0 J( F. s+ ]' e 楼主要打赢官司的话:必须把你和那救生员的矛盾转化为你女儿和那救生员的矛盾。也就是说,你起诉他粗暴对待你2岁的女儿,导致你女儿溺水,而不是你本人的心理伤害。0 w- F, }8 {* [3 \5 ~4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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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请相信自己,毕竟你是当事人。在这事情的当中虽然你也有处理得不恰当的地方,但主要的问题在于游泳池对方的管理混乱。第一,那块板不是你偷拿的,而是游泳池那方的人给你的。第二,那块板在2个救生员的心中有2个不同的规定尺度,这也证明了游泳池方面并没有个书面的规章。

作者: l'ouragan    时间: 2008-2-23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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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ertnom    时间: 2008-2-23 23:31
标题: 您再复习一遍吧:
楼主,我觉得你做的不对。) C0 F3 ?# l7 c

0 q3 E2 y5 S/ O( R. ?3 x5 @3 K- ?如果仅仅因为救生员他手头没有规定,就不能要求你遵守规定了吗?
- @! P' Y! x' L2 T(你看哪个警察手里有法律书?但他们就是有权执行法律。). \& ^# o  {5 o, y5 M. R

& ?% Y% B5 ]5 L3 S& _2 ?; X他是救生员,有权力要求你执行他的指令。哪怕他的指令是错误的。4 f4 O+ T0 h' N* R' K3 e6 ?
(比如警方误认你是罪犯,他们就有权抓你,你就不能反抗。否则,你就是犯法。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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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错了,你可以向他老板投诉,但你不能胡搅蛮缠。---而且你也承认,你女儿确实超过20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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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m- ~) Y( v7 ]我觉得你有些无理取闹。和一个正常执行工作的人对抗,狡辩,耍无赖,这是你的不对。
2 B" K0 P9 m7 o: }7 K1 c国内确实时兴这个。但这里不是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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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z' K+ T: \+ _当然,可能他被你气得不轻,他也有过错,不应该那样取回小船。他做的也很过分。
- U' j1 @% V8 ~但我觉得,他还是个比较老实正派的人,虽然他的做法有些过分。但那是被你气的。
作者: l'ouragan    时间: 2008-2-23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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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uragan    时间: 2008-2-23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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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汉尼拔    时间: 2008-2-24 00:01
http://www.amcits.com/montreal_attorneys.pdf
  S3 x9 A' r( P( c0 S) t
& N2 i- G  N2 FMontreal地区控诉律师的列表,化点时间打电话咨询细节要比在这里浪费时间强.
作者: l'ouragan    时间: 2008-2-24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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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reysAn@tomy    时间: 2008-2-24 00:35
41 replies for trifles like this??? man im dumbfound. and i must be out of my head to write the forty second post lol:p
作者: drifter    时间: 2008-2-24 00:35
楼主还是歇歇吧,如果我是你,救生员告诉我不能用,我会马上不用,因为涉及到我孩子的安全.你可以去打官司,我也相信对于他的粗鲁行为你可以胜,但是在这里打官司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超出你的想象,你如果是个有钱有闲的人,JUST GO AHEAD,否则在这里有比这些鸡毛蒜皮更重要的事情等着你,一个救生员一年才挣几个钱?如果他是个大富翁,会有一大堆律师象苍蝇一样跟着你屁股后面,你花了那么多精力所换来的也许就是个不了了之.心态放平.本来也是你错在先.
作者: softd    时间: 2008-2-24 00:53
LZ有做得不合适的地方。即使再错,都不能够和救生员的行为相比(如果他真是把坐有Baby的船粗暴掀翻)。你不听从他,他可以让你马上离开,甚至叫来警察强制让你离开,但那样对待Baby就是犯罪的行为了。如果LZ有精力,完全可以去告他。
作者: 小马哥    时间: 2008-2-24 02:32
如果楼主有空,去咨询一下也是好的,不然总觉得一口闷气憋着。
作者: stop it    时间: 2008-2-24 02:59
Post by allfollowme + x% x1 M4 M2 u- B: v8 f2 F6 F
晕,好像大家都说打官司会赢,这不是害楼主么?
; |; O. q! m- V  N
% p8 q% I! ?! f7 v# y救生员是粗暴了,但是试想一下,如果你是他,你想拿走船,而楼主确就是不给,你一定要终止这种行为,你会怎么做。
" R+ O8 S% N" B- ?) M% p" }% A" O
最好的办法是报警,让警察来拿走船?那警察来这段时间出事,谁的责任?晕死,看到别人做危险的事情,应该立马终止才对吧,他职责在身不去终止,他岂不是渎职?如果这样叫警察,那警察不是忙到癫?
* M( D2 e# m6 ~3 b" ?$ w7 |; }
9 z2 \+ ~- U9 C- c! R) O8 p还有一个比较温柔的办法,就是抱起女孩,递给妈妈,拿走船,这个问题又来了,未经过家长同意,未知宗教信仰文化背景,抱起一个身穿泳装的女孩,家长会不会告性骚扰?西方可是一个性骚扰告怕了的国家,某些行业是不必要的身体接触就是雷区(我知道有些行业,规定有非工作必要的身体接触是万万不行的)。何况这样的举动可能引起也是泳装妈妈的激动,万一厮打起来,真很不堪的,如果真正有身体接触,不论是那一种的,楼主是女人,要整他,就很容易,你说你不会蛮不讲理,但他怕啊。
, W- s/ |1 W0 J$ L, Q
- s# M. I8 ~5 e1 q  t我想他快速离开也是这个理由,避免可能的进一步冲突和身体接触。9 t/ g8 A. \6 x! V, P0 q
8 \! B1 l/ B$ R, O& t
那么,不身体接触,又让楼主用不成船的好方法是什么呢?俺还没想出来,救生员采用的不失为一种。' k* X" M+ T+ _+ ^& y& i
5 {5 R: c6 C9 N
至于伤害,怎样伤害了?精神还是肉体,长期还是短期,有没有证据,不是你说伤害就是伤害的,从警察处理的态度看,至少他们不认为是伤害,如果是故意伤害,应该要录供词,还会问楼主告不告他的,初次现场警察的意见其实很重要的。这些话不一定对,欢迎指正。
+ }. H  c9 E! ^  P0 J
1 y5 j; i6 N: y( s楼主要告可以,但是,将是无数的时间和精力,而且,未必能赢,有这么大劲,还不如去挣钱,读书,到时候买个游泳池,别说玩2岁的船,玩航母都是你自己的事。

2 t1 x1 }$ x: J* U- t3 S3 ^' [- o# J# a. z% ^8 x
想像力太丰富。
/ \: M. G- S$ G: |  Q那冒着一切风险保护孩子的救生员,最后把小孩掀进了水里,却把船留下了。他做这一切的目的不就是要阻止楼主用船么?怎么又把船留下了呢?
9 w( Z! P  d# s. {/ p所以您生动的推理不成立啊不成立。9 u* n5 r6 c0 A- P* j' J
9 O5 n+ B8 R* t# p9 P1 |/ k, m( U. H
楼主有错,错在固执,但是救生员的错,要严重得多得多。
作者: impala0206    时间: 2008-2-24 07:44
救生员之前已经给过一个大些的浮板,解决LZ的问题,只是LZ觉得女儿不喜欢不适应才存侥幸心理和另外的救生员要原来的船,引发之后的事件。小孩子会大的,迟早都是要换大的用,为何当时不能接受救生员的建议,让女儿逐步适应而是一定要顺着小孩的意愿呢?
作者: laertnom    时间: 2008-2-24 08:29
标题: 看来楼主还是不太明白,不太理智。。。
理智些,大家都理智些。0 l! T% Y& D1 @2 B8 u9 k) R* ~# \9 J
2 \2 a8 `3 r$ ?8 e! Z
救生员的做法是不对,但到了法庭上,他可以为自己辩护的地方很多。比如,楼主就是不让他拿走小船,那他就可以那样做。这是他的工作。至于你的孩子,你在她身边,她也没有出现生命危险,他作为救生员可以不作为。! s5 Q. u* y% [, K; f
另外,楼主之前和救生员的胡闹做法,在这里,会被认为很nasty, 是连很没有教养的人都看不起的做法。: O/ J7 G% ]' |) Y

1 E. x% R  u( g法官是会宗合考虑所有这些对救生员有利,而对楼主很不利的因素。
" _6 t% q5 b& w0 I ! J3 Q! d- e" x' [& X0 A1 ]
我不觉得楼主能赢。虽然救生员也有不对的地方,做的不合情理,但很难上升到法律的层面说他就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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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O$ Y( W2 ^% U6 |. i4 K6 Z至于他们两个救生员工作中出现的不一致,那是正常的。比如你开车超速,被一个警察拦下,你不能说之前别的警察也看见你超速但没有拦下你罚你,就说这个警察也不能拦你罚你。
, e; a9 `8 W2 I  |5 U2 e" y+ \用他们工作中出现的不一致来给自己强词夺理,胡搅蛮缠,在这里是很无聊的。但确实,国内的人很时兴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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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Y) t1 j' m  O' P  w8 Z在国内,那样的做法叫能耐,叫不吃亏,叫牛B,叫泼妇,叫不是省油的灯,叫不怕开水烫,等等等等吧,可能各地叫法不一样,但国内确实很看得起这样的做法。, A; N. |7 B0 P6 Z
但这里确实不是国内。- l8 v/ D0 M/ @( m. ]  Z# c& O/ }/ s

" a- s' ?  L1 z4 d1 u我不是说加拿大就好。国情不同,文化传统不同,不能简单的把国内那一套搬到加拿大来。
作者: i=i    时间: 2008-2-24 09:16
其实lz不必在这里发帖,这件事本不是什么大事,双方各有错误,救生员是在被激怒的情况下冲动的做了这样的事,也许他冷静下来的时候也会后悔,但是人在冲动的时候是会不顾一切的,想必大家都有这样的体会。3 W# ^0 y# O$ c' ]' `7 F8 ]
lz当你在这里不断发帖,看帖,回帖的时候,不管是支持你还是批评你的帖,你每看一次,也许当时那个刺激你的场景就会在你眼前重现一次,让你充满愤怒和仇恨。所以我建议你不要在看这个帖子,逐渐忘记这件事,时间会冲淡一切的,也不必想去打官司,省出时间和金钱好好照顾自己的女儿吧。
作者: marilou    时间: 2008-2-24 09:57
你打官司的目的是什麽?赔款还是让他坐牢?我想不太可能吧。而且你们还要付出很时间和精力。
  g& E0 x3 l' s( Z. r# {* Q1 d如果是想出口气,不如让他向你女儿道个歉,你也向他承认你的做法也不对。就此了解。
作者: 惊喜    时间: 2008-2-24 11:14
LZ 给自己找的理由是人家可能对你女儿造成伤害,其实真正对她造成伤害的正是LZ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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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1 Q6 r  A% p! Z 在人家严重警告你之后,还一意孤行,将女儿的安全置之度外。你这个母亲也是够伟大的了!不过 LZ这么喜欢无理搅三分的话,打场官司锻炼一下也是个好事啊! 纽约不是有个为一条洗坏的裤子要百万美元的官司吗,你和他比要个千万也不多呀, 阿米尔,冲吧! 这比中彩票的概率大多了!
作者: softd    时间: 2008-2-24 14:41
仔细想一想,LZ要告他,也有不少为难的地方。3 n) g6 ?) z% S1 I/ @
. ?9 ^, v% [- c9 X
(1) 目的。要达到什么目的?即使是赔偿,也涉及很多问题,如果不能定很大的罪,可能也赔不了几个钱。
' d+ O+ V* E( t(2) 到什么地方去告?可能小额法庭是最合适的地方。最后也只能是小额赔偿,基本是通过调解,达到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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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Q$ \9 I* o( P, D肯定是让人觉得不舒服的一件事,教训是在日常生活中大家都守规范。彼此让一让比较好。- Y5 a5 c3 w1 a) P" N  p$ f1 `

6 `6 z6 s" N8 D+ X5 O
) C1 z+ j" [" G0 w( @不好意思,我也在生活中遇到过很多麻烦,有几次都快扣扳机了,对方实在理亏,没敢跟我上法庭,发挂号信后马上退掉了。有两次告到法庭,第一次对方收到法庭的文件后马上赔了,这一次要在法庭上较量了。我要他们赔的数额比较大,前两天组织了调解,原来他们的律师给我的感觉还很凶的,调解的那天,他连一句辩护的词都没有,因为完全是他们的错,我有一系列的证据,文件和证人,他们抵不了赖。他们指望我让让步说个数,我告诉他们,我要的是公平,我不会庭外接受低于我要求的赔偿,我要让他们当着法官和公众解释他们的所作所为。调解时我和对方一句也没争吵,但走的时候对方律师的脸是红的。5 l* O8 ^7 {. g5 S5 H

$ a! X- t9 z9 f+ O7 \% m% @( k讲我自己的事无非是让遇上了问题的朋友注意两点:(1)自己的行为有没有让对方挑的地方?(2)值不值得去搞一顿?你会投入多少?又会得到什么结果?不管上哪里都是要花时间和金钱的,不要指望遇上个正义的律师当佐罗!没有多少律师管你公不公平。不要费了很大的劲却没什么收获,这会让你更生气。
作者: 公元2009    时间: 2008-2-24 15:13
对阿,就算大人做的不对,他也不能对一小孩行凶,这是2个根本不同性质的问题。8 C9 v' i4 d% V0 |. \, P% A: }, q8 r
LZ要抓住他有意地把你的小女儿推下水里这个重点,把小孩弱水呛水了,如果不是妈妈及时救护,救生员则变成意图行凶,嫌疑伤人,杀人犯的事实了,他己经是构成杀人未遂了。。一定要告他。。。
) I/ [2 F& Q' QLZ你应该当时就对警察说"他有意地把你的小女儿推进水里,意图行凶,伤人,杀人,你要起诉他故意伤人,杀人罪,保留一切究他的法律责任,如果女儿因为这次呛水了,以后留下什么后遗怔了,他就得负责."
9 q# v9 |( c: S8 j% P5 [4 h% W所以,LZ你一定要去起诉他,找华人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 L9 B9 d$ x) g! b. P' r其他事什么也不用多说,关于你个人的问题,就告诉他们,让游泳池的上层来处理吧,你就是要告他行凶罪.
( j' H! r3 z; m) s" C- c# l
, }7 |* _7 D. O5 a1 o建议再去警局找那个当时在场的警员,重新补充一些你要起诉救生员的一些重点,就是要起诉他故意伤人杀人未遂罪,叫警察马上立案,然后你再去华人服务中心寻求帮助.7 c  R9 f( x7 q' q* \
Post by class
  n$ ]9 o5 p% \% f3 h 非常同情你的遭遇,那个救生员把你的女儿推进水里(即使你违反了规定),他已经触犯了加拿大的法律,而且这是很严重的伤害儿童的行为,你可以起诉他。找找华人服务中心,如果我们找到能帮到你的信息一定发给你,别担心这里有很多的华人会帮助你。

作者: zhanzhile    时间: 2008-2-24 23:25
标题: 我觉得没必要告
救生员确实在履行职责。楼主向女救生员要船的这个做法就是有点钻空子的意味,属于明知故犯。因为男救生员是看到水超过了线才收回船的,女救生员只是看了一下孩子,哪知道背后这么多故事。. M4 a; j0 r/ ^. g4 @9 p

; p; w# |6 A$ S3 r$ o当然男救生员粗暴的态度可以向主管投诉,仅此而已。换做你自己在工作中有顾客这样行事,估计你也会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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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a3 ~+ ]3 m4 n$ g当然,在这个移民国家里,种族歧视肯定有,本地人没准觉得从中国来得什么都不懂,所以态度上也会带出来。那个救生员吹哨子叫你过来,肯定是令你觉得不舒服的。估计很多人刚到这来都有这种尴尬的境遇,而且从哪国来得都是如此。俗话说,人离乡贱,物离乡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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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种族歧视我们可以用自己的言行慢慢转化,态度上的对抗只能起反作用。具体到这件事上,跟什么民族不太靠谱,只能说楼主错在先,耍了小聪明,还挑战救生员在泳池的权威性。男救生员估计也很少碰到这样的反馈,所以选择了“讲不通就硬来”的做法。在对待孩子的态度和用心上,这边的人还是比较一视同仁的,不至于想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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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L$ E0 p+ |3 z4 N! u1 k我觉得没必要为这件事纠缠下去。弄的也跟国内是的规定上加规定,大家都互相防着,沾上了甩都甩不掉,挺没劲的。当然,如果把我的回帖也归结到不理智,不平和的一类。我也就乐得抱着膀子看热闹了,正愁闲的慌呢。
作者: nightcatmtl    时间: 2008-2-25 00:02
外国是讲法律的地方,如果中国人对鬼子的小孩做了这事,他准告死你.
/ Z9 S+ b& g8 m. z所以,人在外国就得按当地的法律办事,支持告他,起码让那救生员写份认错书,还要他签上名.
作者: mike hu    时间: 2008-2-25 00:35
问题是现在告已经不是最合适的时机。
; y7 R! {3 m! Y( A; Z0 ^$ O, d2 m第一、楼主没有当场报警叙说事实,而且在之后的报警时也忽略了这个严重事实(我想楼主并没有向警察重点叙述救生员的这种粗暴行为并要求警察记录取证)。
! n3 d, M, v  f5 t9 i8 o第二、没有取得足够的证据,至少要有目击者的证据。注意,目击者最好不要全是中国人,这样可以防止漏洞." w* P# j- M' O( U1 P# M1 f9 a5 C
第三.楼主当时的情绪过于激动,也产生一定的缺陷.
$ D! s* \* s0 o6 y9 d( a6 G, L第四.没有将孩子送医院诊治,没有治疗记录./ h8 F) E6 z6 ~9 A1 z& s
等等.所以,个人觉得现在告他比较困难,存在许多漏洞和缺陷,时间和金钱的耗费将超出你的预期.' E2 J6 ~  a7 F9 ~) \+ E7 s
建议你吸取教训:
! \/ e! S( Y8 \! G& n. l遇事冷静,控制处理,及时取证,依法维权.
作者: forte    时间: 2008-2-25 01:14
回来气消了,也觉得自己有欠周全的地方,但是不管怎么说,他都不应该把我女儿如此粗鲁的掀进水里,这肯定是错的,不能因为他生气就对不相干的小孩下手!他的行为绝对是不可原谅的。我会起诉的,原意只是想寻求有用的信息,因为在这儿我是新人,我心态很好,感谢所有回帖的人,我也许今天太冲动,因为说别人都很容易,当局者却迷,但是我有判断是非的能力,我会在回帖里找到正确的支持并且行动,不管我有没有错,我不会姑息救生员把一个baby 掀进水里的行为,这无疑是错的
, c4 D/ o# j  T2 L----------------------------楼主* ^+ c+ w4 V" ^# y+ C% _
/ S' C# e6 B' ?& E0 o; O
但是你是这件事情的肇事人啊!
1 w/ ~& n- U3 @$ k' \
1 ~+ I* f; B4 B% A5 O你当时并没有考虑到救生员考虑的是你的女儿的生命安全,你只是觉得自己的要求被人阻止了,得不到满足就乱发脾气,形式之一是想钻空子,找别的人把船拿回来,出一口气。这种行为说实话很令人厌恶,这是过去的行为习惯所致。
女儿不要,她在两岁,难道在车上她不要安全带,你就不给她系上?你不比救生员更专业。那救生员相信也没有亲戚在等待使用这个小船,他自己我想百分之一百不需要,那么他吃饱了撑的吗?如果是歧视你,也不用这时候在一只玩具船上做手脚,说来说去,就是一句话,出于对你孩子比你还强烈的责任心告诉你不安全。
; E1 L& u( w* {. f4 }你,把人家的好心当驴肝肺,还要去告人家,呵呵,天理何在阿。
' ^4 \: J: ~' {1 L- m* E' ?" U你想过你女儿的安全么?你觉得你有把握不失手,可是你怎么保证?6 @( B/ a, `2 y8 B! D
" M. S2 ~1 Y2 o
血气方刚地小伙子,估计没见过你这么胡搅蛮缠的妈妈,早给你气糊涂了。不信你去游泳池问一下,你这样的妈绝对是第一个。如果是你的弟弟在这样工作的时候被人这样地作乱,你会说什么?0 ]; E6 W1 h/ N
他拿走绝对是对的,你不给,出了人命你也一样要告他。更惨!# D  ]4 i) m  a! }! t5 O& d% A

3 x; X2 w  p% A$ n5 N, p: v- b% z6 z去看7天,里头写一个哥儿们在高速上和大卡车抢道,差点没让卡车给碾碎了。
3 m& E1 {2 H/ k- w) h/ F& ?1 F& y) p
只有你尊重别人,别人才会尊重你。不信你试试。4 i$ n8 H1 D5 @/ y4 L1 f  n4 m, X
3 F0 g& }( z" {( Y3 B8 ?/ T-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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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orte    时间: 2008-2-25 01:19
Post by allfollowme
* s! Y* o! t0 e/ y/ ]5 g 晕,好像大家都说打官司会赢,这不是害楼主么?
. g/ ^% f: y2 l6 a# T6 v2 k
5 @5 p0 J" V; G2 X! ^, U& i6 I* O1 v救生员是粗暴了,但是试想一下,如果你是他,你想拿走船,而楼主确就是不给,你一定要终止这种行为,你会怎么做。2 C& q: Q. Y! y4 J' ?

0 L9 F2 Q6 b  t9 L) ^( O最好的办法是报警,让警察来拿走船?那警察来这段时间出事,谁的责任?晕死,看到别人做危险的事情,应该立马终止才对吧,他职责在身不去终止,他岂不是渎职?如果这样叫警察,那警察不是忙到癫?
% F7 n1 C" a% L9 \/ j: u) z
% ^0 `+ s9 j5 E还有一个比较温柔的办法,就是抱起女孩,递给妈妈,拿走船,这个问题又来了,未经过家长同意,未知宗教信仰文化背景,抱起一个身穿泳装的女孩,家长会不会告性骚扰?西方可是一个性骚扰告怕了的国家,某些行业是不必要的身体接触就是雷区(我知道有些行业,规定有非工作必要的身体接触是万万不行的)。何况这样的举动可能引起也是泳装妈妈的激动,万一厮打起来,真很不堪的,如果真正有身体接触,不论是那一种的,楼主是女人,要整他,就很容易,你说你不会蛮不讲理,但他怕啊。" u( W- t6 d- P- |; \

; U2 }8 @% S% m8 G. n4 {# Z  q我想他快速离开也是这个理由,避免可能的进一步冲突和身体接触。
/ w6 D) E- c, y2 D" h: k* A, C/ r
( \5 ~  c+ i0 x, L- N3 N1 r* ~那么,不身体接触,又让楼主用不成船的好方法是什么呢?俺还没想出来,救生员采用的不失为一种。
' d& W1 _. A' r: U. y! G; P' Y+ K" F9 J  G/ G4 p# ~1 F
至于伤害,怎样伤害了?精神还是肉体,长期还是短期,有没有证据,不是你说伤害就是伤害的,从警察处理的态度看,至少他们不认为是伤害,如果是故意伤害,应该要录供词,还会问楼主告不告他的,初次现场警察的意见其实很重要的。这些话不一定对,欢迎指正。" i( k) t/ z* ~/ X9 Q
  d# W; p( Q( b9 ^
楼主要告可以,但是,将是无数的时间和精力,而且,未必能赢,有这么大劲,还不如去挣钱,读书,到时候买个游泳池,别说玩2岁的船,玩航母都是你自己的事。
& G4 a7 c; N3 E1 @
我是你粉丝,当然顶
作者: forte    时间: 2008-2-25 01:54
http://tieba.baidu.com/f?kz=329473133
作者: nightcatmtl    时间: 2008-2-25 13:38
有毒的冒牌粉丝,食死人的,大家小心.
Post by forte   g  C, F8 l# ?) H. k3 c- v
我是你粉丝,当然顶

作者: 耳朵    时间: 2008-3-6 13:37
标题: 谈谈自己的看法
事情发生时,是楼主经历的一切,情况也只有她最清楚,她那样做肯定有她的原因.ANYWAY,我个人还是支持她的.$ \& Y7 E, J5 G, O1 s0 y
另外,有些东西不是非要说出来才叫歧视,是凭感觉的,我们中国人最强的也只是被动防守,罕有主动出击的,今早去WAL-MART买东西,第N次碰到那个一见到中国人就皱眉头的女人.(您不用问我怎么知道她是见了中国人才这样,我们自然有根据),可她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只是对你和对本地人非常不一样.让我们心里怎么能舒服.(您也不用问我受了N次刺激,还去找她干吗?我们自然有道理).对待老外,要象中国人对中国人一样,不要象中国人对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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