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华人网

标题: 关于申请父母探亲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samson18    时间: 2008-3-13 19:35
标题: 关于申请父母探亲问题
我下个月打算带孩子回国,回国其间想办父母探亲,不知是否可以?他们曾经来加拿大两次,并提前回去,所以,想申请他们多次往返探亲签证,不知是否可以?若行,能否以照顾小孩的名义申请?
作者: april6    时间: 2008-3-14 08:31
我个人认为:

如果你已经计划好下月回国,干脆离开加国之前赶紧把你父母的签证给办了。因为签证的入境有效期是在你签发签证之后那天3个月(还是6个月?)有效。

既然这样,你在加国的时候,还是以你的名义申请他们老俩来旅行,也不要提及你会带小孩回国。他们有这么良好的记录,移民官绝对会批准的。

至于你跟他们待了1个月后又回国了,也没法律规定他们几时走嘛?对不对?;)
作者: samson18    时间: 2008-3-14 20:58
Post by april6
我个人认为:

如果你已经计划好下月回国,干脆离开加国之前赶紧把你父母的签证给办了。因为签证的入境有效期是在你签发签证之后那天3个月(还是6个月?)有效。

既然这样,你在加国的时候,还是以你的名义申请他们老俩来旅行,也不要提及你会带小孩回国。他们有这么良好的记录,移民官绝对会批准的。

至于你跟他们待了1个月后又回国了,也没法律规定他们几时走嘛?对不对?;)


谢谢你的回复。我也曾这么想,但问题是,申请时,还需要提供我们这里的报税单,我刚递交了报税表,可政府给的那份NOTICE OF ASSESSMENT还没那么快能收到,不知是否可用去年的?
作者: april6    时间: 2008-3-14 21:40
没有问题的,这礼拜我妈刚拿到签证,我寄给她的文件就是公司会计给我的2007年T4表(复印件),以及2006年的政府税表(蓝色那个).

一样可以给签了.;) 而且这两个文件都退回来了.
作者: samson18    时间: 2008-3-15 16:46
Post by april6
没有问题的,这礼拜我妈刚拿到签证,我寄给她的文件就是公司会计给我的2007年T4表(复印件),以及2006年的政府税表(蓝色那个).

一样可以给签了.;) 而且这两个文件都退回来了.

首先恭喜你妈妈顺利拿到签证。

可以用去年的政府税表,那太好了,谢谢!还有我想帮他们办多次探亲签证,不知是否可行?你是办单次入境的吗?在哪里申请的?现签证需几天?
作者: april6    时间: 2008-3-16 14:34
我妈是在香港签的,单次入境。早上八点递交的表格,下午两点就批啦!我想以你父母这么好的记录,申请多次是没问题的。就表的第一项就可以选择“多次”啦,钱也交双倍。

祝好运噢!




欢迎光临 蒙城华人网 (https://www.sinoquebec.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