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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急问,万分感谢。 [打印本页]

作者: yellowtree    时间: 2003-4-1 02:49
标题: 急问,万分感谢。
我于去年短期登陆MONTREAL,并办了社会保险卡,然后回国继续工作,我想今年正式登陆,然后读书。因为我听说读书申请loan 和bursary 时需要去年的报税纪录。所以我想托我的朋友在montreal替我报税。现在,有几个问题请教知情者。
1.因为我去年的12月不在加拿大,按理我不可以报税。如果我报税,会不会被发现?如果发现会有什么样的惩罚?
2.如果报税,那我的收入如何填写?我是否可以填为零收入?因为我听说如果填写国内收入,必须要出具海外收入证明。我在加拿大无收入。
这些问题有许多朋友也很关心。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
万分感谢。
作者: sz    时间: 2003-4-1 08:02
1.因为我去年的12月不在加拿大,按理我不可以报税。

按理我不可以报税——这句话是不对的,按照税法上说,凡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工作和经商的人士、在加拿大有投资或分红收入等的人士,都必须向加拿大联邦政府和所在省份交纳所得税(包括海外资产税)。即使你当年十二月份并未住在加拿大

看看这一页
  http://www.ccra-adrc.gc.ca/E/pub/tg/t4131/t4131-e.html#

否则,照你这样按理,凡是要报税的人,十二月份都不在加拿大住,不就都可以逃税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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