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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尴尬的再次爱情与永久居民生活 [打印本页]

作者: 秋风冬雪    时间: 2008-5-17 04:02
标题: 尴尬的再次爱情与永久居民生活
实在是不知道从何说起,本人在刚刚来加拿大没多久的时候跟一个当地的老外坠入爱河,然后闪电结婚,那时候我是学生身份,年纪也尚轻(到了法定结婚年纪),婚后自然同居,也开始办理我的永久居民申请(自然是以他的名义,我还没有读完书),也迁移到了他的城市居住.

可惜婚后生活不尽人意,他有他的习惯,我有我的风俗,我们渐渐谈不到一起去了,虽然我英语程度不错,不过距离心灵的沟通还有一步之遥,却怎么也达不了........于是慢慢有了隔阂,有了分开的打算,但是介于我正在申请移民之中,我们都没有明说那一个决定(他还是个好人的).

之后我回来我自己最初居住的城市散心(也就是这里MONTREAL),却意外地遇见他,他是华裔,自幼在这生长,但是却时时刻刻透露着华人的底蕴,我与他,就这么开始了........具体情况不说了........也就是,我们两在一起了

我也告知了我的西人丈夫,他表示理解,毕竟我们其实已经分开居住一段时间,他也开始寻找真正适合他的人了.

我现在想请问一下,我与我的丈夫现在可以离婚吗?在我的身份还没有拿到的情况下(也就是我现在在加的状态是他在担保我),如果离婚了,我可以和我现在相爱的人结婚并且以他的名义帮我重新申请移民吗?真的很想跟我相爱的人在一起,我们都已经决定生个BB了........

谢谢......谢谢.........
作者: mileszheng    时间: 2008-6-2 05:40
"不过距离心灵的沟通还有一步之遥"
呵呵,不知怎么说才好,现在的年轻人都还不是太了解对方就结婚,如果不是另有目的的话,只能说你太不懂事了
作者: Ecel    时间: 2008-6-2 11:27
既然你现在这位都在这里长大的. 那语言应该没有问题, 让他帮你问问, 也就一个电
话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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