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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内法院判决离婚后, 在加拿大还需办什么手续吗? [打印本页]

作者: livelife    时间: 2009-1-2 21:48
标题: 国内法院判决离婚后, 在加拿大还需办什么手续吗?
如题, 我们是回国帮的离婚手续, 通过法院判决的, 现在我手上只有中国法院的判决书,回到蒙城后我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因为孩子跟我在一起, 报税时 婚姻状况更改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文件吗? 怎样的文件是加国政府认可的有效文件? 
有了解的请赐教。 谢谢!
作者: yzulo    时间: 2009-1-2 22:39
标题: 可找法院翻译翻一下
红字的电话以及网页


http://www.barreaudemontreal.qc.ca/...Judiciaires.htm
作者: livelife    时间: 2009-1-2 23:53
标题: 谢谢, 不过
谢谢! 不过, 仍不得其解, 有英文的吗?
再谢!
作者: Lulu39    时间: 2009-1-3 09:50
报税时需要提供婚姻变更证书的。

你在国内没有办公证书吗?如果你的证书只是中文的话,可以到华人服务中心办理。他们会给翻译,并证明原件的真实性。

我儿子是18年前在国内出生的,来的时候没在国内办英文的出生证明,是来到这后再让华人服务中心给翻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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