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IEEE1394;2325404
我去年在海外工作超过183天,报税时我把所有收入如实报了。总收入34000元。
后来联邦政府确认我在海外超过183天之后,让我应交税1350元。而魁省政府要我支付5600元。我要求重新评估,他们拒绝。
请问,我在海外的收入(离境超过183天)必须支付给魁省吗?
当初当他们获悉我离开魁省之后,立即停止支付孩子的任何福利,那么离境期间他们还让我支付海外收入,这合理吗?
哪位朋友知道魁省税法,请给解释一下。
谢谢。
Post by 2dian;2325408
可以买RRSP抵税.
Post by in migill;2325860
人不在加拿大的海外收入和人在加拿大的海外收入 在交税方面有不同吗, ?
Post by Z!Z;2326079
作为加拿大税务居民(包括移民和公民),如实报全球收入并缴纳收入是法律规定的,并不是享受福利的前提
如果你是公民,而且在海外生活的时间很长,完全可以申请非税务居民,卖掉这里的房产,汽车,取消掉银行户口,取消加拿大驾照,健康卡等等,这样连联邦的税都不用交了
Post by 2dian;2326204
加拿大,大家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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