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空军一号;2372826
我年收入才3W, 但配偶没有工作, 在FULL TIME读HIGH SCHOOL, 小孩2008年去了私立DAYCARE. 当时我是用软件自己报税的. 我把配偶读书的周期算上有$6300的child care expense credit, 软件上说如果配偶在读FULLTIME,就可以用在我的名下去报. 所以当时的收入变成是3W减6300(2W多而已).
但最近收到政府的信, 说这个6300只能划到我配偶名下, 所以我的税前收入又变成3W了, 结果我的退税就少了800多(含利息), 我要马上退回这800多给政府. 而配偶因为没有工作, 所以没有任何可以扣减, 也没有任何其他退税.
请问大家这是对的吗? 我是应该退这钱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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