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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急,请教,这就该我负全责吧? [打印本页]

作者: jackhow    时间: 2009-12-30 09:46
标题: 急,请教,这就该我负全责吧?
!请教各位大侠,boxing dayFutureshop买的笔记本电脑29999+税,付款后,放在店内收银小姐的对面。然后再去买别的东西。最后买完所有想要的东西后,准备出去时,才发现放在那儿笔记本找不到。这笔记本未出商店门,应商店负责,还是我负责?我该不该付这个钱?
   
  事情经过:找不到笔记本后,我就问Futureshop的前台,他们答应找,最后说:我付了钱,就归我了,丢了应该我负责。我认为:我付钱时,收银小姐还说要出门时,先去消磁。这没票,没消磁,怎么出的门呢?我要求查录像,我认为这很容易就能发现是谁拿走的。最后我报了警,一直到530警察才来。查了最近的一个摄像头,刚好是它的死角。我要求查其它的摄像头,Futureshop的人就说人太多,不好查。我要求刻盘,可以自己慢慢查,也可等他们查出问题后,再告诉我。我也愿意自己出空盘的钱,他们都没做。
作者: QC    时间: 2009-12-30 10:52
商家有商家的解释,你有你的道理,只能试着上小额法庭去解决问题了。
作者: 2dian    时间: 2009-12-30 10:55
BOXING DAY=BORING DAY
作者: jackhow    时间: 2009-12-30 11:00
标题: 我也想上小额法庭,想起自己是信用卡付的款,能不能先拒付?等法庭结论,再处理?
我也想上小额法庭,想起自己是信用卡付的款,能不能先让信用卡公司拒付?等法庭结论,再处理?
没上过法庭,很想了解一下法律的程序,也想找回公平。
作者: jackhow    时间: 2009-12-30 11:03
标题: 不该发生的事。
Post by 2dian;2457822
BOXING DAY=BORING DAY
来加几年,感觉到这人很诚实,也就几什么防护心拉。前两年也没出问题。今年不知是怎么回事!?另外, 如果不是我先付了钱,那货不就是Futureshop的吗? 我只是先付了钱,其它的与他店内的商品没什么区别!类推的话,他店内的商品丢失也让我负责吗? 没有消磁,也没有发票怎么能出门?!
作者: 2dian    时间: 2009-12-30 11:22
应该是全看完了一起付帐走人.
你就说你先付了一个没拿,又想看买其它,
跟店家好好说说,看人家的意愿脸色了....
作者: jackhow    时间: 2009-12-30 11:27
标题: 店家让我负全责。
Post by 2dian;2457858
应该是全看完了一起付帐走人,
你是付了一个没出门又接着看,应该自己拿着.
现在这种情况,你只能跟店家好好说了,看人家的意愿....

店家让我负全责。警察都叫了,只说是让店家找找。 连档案号都不给,我一再坚持,才给了档案号!
作者: jackhow    时间: 2009-12-30 11:29
标题: 你说的是。
Post by 2dian;2457858
应该是全看完了一起付帐走人,
你就说你先付了一个没拿,又想看买其它,
跟店家好好说说,

你说的是。一个人去的,拿不了。人多,又推不了车子,还想多多买点便宜货。
作者: JHJY    时间: 2009-12-30 19:55
----付了钱不等着要发票?
----付了款还把电脑留在收款处离开你的视线范围?
----返回店里?

呵呵,那天人多手杂,你老兄着什么急呀?那么马大哈。

店家如果愿意可以协助查寻,可是要商家负责太过牵强,人家可以说你买了电脑拿出去以后返回来说什么都没拿的。

这事最大的可能就是:收款员把电脑消磁以后,把电脑和发票一并拿给了下一个付款的人,货票相符,很顺利地过了出门检查这最后一道关口(那天出门还有专人检查的),让那小子捡了个大便宜。

算了,就当交学费吧。

这收款员居然把信用卡先还你了?不幸之中的大幸啊!
作者: jackhow    时间: 2009-12-30 22:19
标题: 不是你想像的那样.
Post by JHJY;2458250
----付了钱不等着要发票?
----付了款还把电脑留在收款处离开你的视线范围?
----返回店里?

呵呵,那天人多手杂,你老兄着什么急呀?那么马大哈。

店家如果愿意可以协助查寻,可是要商家负责太过牵强,人家可以说你买了电脑拿出去以后返回来说什么都没拿的。

这事最大的可能就是:收款员把电脑消磁以后,把电脑和发票一并拿给了下一个付款的人,货票相符,很顺利地过了出门检查这最后一道关口(那天出门还有专人检查的),让那小子捡了个大便宜。

算了,就当交学费吧。

这收款员居然把信用卡先还你了?不幸之中的大幸啊!


那天是先付完款,拿好发票,没消磁,收银员还交待要去前台消磁后再出去  所以才付完款后,拿好发票,然后再放在收银员对面的最下层. 一般情况是没问题的.因为没发票出不了门的. 而一旦你出了门,发票上就有了一个红色的记号,所以也不可能拿第二次.
作者: Avendre2008    时间: 2009-12-31 23:44
按理说付了款之后顾客就要自己负责了。如果你交给客服替你保管一般也会给你个号码之类的凭据(我不清楚Boxing day那天还是否有此项服务)。看你叙述的情况,会不会有这两种情况:不管哪种情况,如果这台电脑又被其他顾客买走,FS就赚了两次钱,既然出门都是票据物品都要相符的。

总之,吸取教训吧。你付了款,就是物品的主人,责任就转移给你了。

祝好!
作者: 2dian    时间: 2009-12-31 23:52
感觉你比窦娥还冤....
作者: jackhow    时间: 2010-1-3 12:28
标题: 冤阿 !何 处 申 冤啊 !
Post by 2dian;2459054
感觉你比窦娥还冤....


冤阿 !何 处 申 冤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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