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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香港上万民众元旦游行争民主,要求释放刘晓波 [打印本页]

作者: udemtl    时间: 2010-1-2 10:14
标题: 香港上万民众元旦游行争民主,要求释放刘晓波
香港民主派发起元旦游行,促请中国中央政府允许香港实行双普选,并提出释放异议人士刘晓波、谭作人等要求。

与过往香港民主派发起的历次游行不同,这次游行的终点并非香港特区政府总部,而是中国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

游行主办单位声称有3万人参加,香港警察则称有9000人抵达终点。

香港特区政府去年11月公布第二代政治制度改革咨询文件,但内容不包括民主派一直坚持的2012年双普选。

政治学者担忧这次更改游行地点可能导致香港泛民主派与北京的关系转趋紧张。

港府在深夜发表声明,对示威群众提出的普选诉求表示理解,但有关2012年行政长官与立法会产生办法的讨论,必须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12月的决定为基础。

港府重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已经订明2012年不实行普选,至于由现届政府提出2017年和2020年的普选路线图,则超越了特区政府获北京中央授权处理的范围。

游行主办单位向中联办递交了一封致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的信函。其后部分示威群众冲破警方防线,双方在中联办门外发生多次推挤,据报有人受伤,群众与警方僵持至晚上才散去。

香港职工盟立法会议员李卓人在游行开始前说,这次游行是以北京中央政府作为争取普选的对象,因为中央已介入香港港政制事务,先后两度否决香港港实施行政长官与立法会普选。

李卓人随后称,刘晓波被北京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囚11年,让香港市民觉得中国内地当局容不下争取民主的声音,驱使更多人参与这次元旦游行。

在过去一个星期内,中国当局重判《零八宪章》的起草人刘晓波,事件在香港触发更多不满的声音。游行队伍内也有很多要求北京当局释放刘晓波的横幅与口号。香港支联会主席司徒华也参加了这次游行。他说,元旦大游行除了争取香港民主之外,也为了争取中国的人权与言论自由。

司徒华说:“(支联会要求)释放民运人士,平反六四,追究屠城责任,结束一党专政,建设民主中国。”
作者: 吃狼的羊    时间: 2010-1-2 10:17
标题: 丫的别闹了,看看这个吧--美国有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定义及法律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在各国法律中都是禁止的行为。美国1940年制定的史密斯法案第2条规定:“意图颠覆、破坏联邦政府,提倡、鼓吹、教唆或印刷、发行、编辑、出版、公布、出售、公开展示颠覆、破坏联邦政府的必要性、适宜性的书写品或印刷品”,都是被禁止的。这项法律制定发布后,几经修订,目前仍然有效。1948年7月,美国政府就是依据该法律,以违反本法为由,对尤金?丹尼思等11位美国共产党领导人提起诉讼,被起诉者中包括新闻记者,罪行就是“讲授、宣传用暴力推翻、摧毁美国政府”,罪证是《共产党宣言》等马克思主义著作。1949年10月19日,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对11人均做出有罪判决,处以3年或5年徒刑和1万美元罚金。1950年8月1日,美国联邦上诉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决。被告依据美国宪法修正案第1、第5、第14条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提出了“明显的现实危险原则”,认为:“史密斯法第2条(a)第1、第3项和第3条在本质上是不违反美国宪法修正案第1和第5条的。被告人组织共产党,教唆、煽动通过暴力颠覆联邦政府,构成以暴力颠覆政府的‘明显的现实危险’。”⑨因此,联邦最高法院9位法官经过投票表决,以7:2的结果维持原判。当时投反对票的法官之一果雨?布赖克在判词中说明了投反对票的理由:“这些被告并没有被指控企图推翻政府。他们并未被指控从事任何旨在推翻政府的公开活动。他们甚至未被指控讲过或写过旨在推翻政府的任何言论。对他们的指控仅仅是:他们同意举行集会,谈论在以后出版某些思想。”、也就是,这11位美国共产党的领导人仅仅因为“谈论在以后出版某些思想”,就在“不得制定任何法律限制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美国身陷囹圄,锒铛入狱。 www.6park.com

不仅美国法律中有所谓的言论罪,就是英国、德国、法国等国家的法律中也有同样的规定。按照英国法律,任何引起扰乱国家政府内部治安的言论都构成煽动诽谤罪。作为德国各州新闻法样本的《北莱茵——威斯特伐利亚洲新闻法》第19条规定:出版物如“扰乱和平,严重叛国,有害于本州之民主与法制,叛国,有害于外界安全”,可在无法庭没收令时收走该出版物。 www.6park.com 《美国法典》第18篇第2381至2391条对滥用言论、集会、结社等权利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也规定了极为严厉的惩罚措施。其中,第2385条明文规定,任何蓄意“鼓吹、煽动、劝说或讲授”推翻或摧毁美国政府的行为,包括为此而“印刷、出版、发表、传递、出售、分发或公开展出任何书写或印刷品”,均要处20年徒刑或2万美元罚款或两者并罚。根据美国联邦法院历来在案例中的解释,言论自由的运用以不致妨碍美国宪法的规定为限,任何出版物的刊行以不得恶意诽谤政府或企图颠覆政府的存在为限。
作者: 2dian    时间: 2010-1-2 10:36
零八宪章----一零风波
作者: IWASRIGHT    时间: 2010-1-2 10:55
标题: 羡慕-〉嫉妒-〉恨
就该把这帮逼养的赶出中国
作者: i am nobody    时间: 2010-1-3 13:59
关于刘晓波的几个事实 ZT

我不认同刘的一些主张,但我不能容忍对刘的污蔑。我不评价刘,但我要说我知道刘晓波的事实:


1. 6/4坚持在天安门广场到最后的有刘晓波;

2. 和平撤出天安门广场的倡导者和组织者有刘晓波;

3. 6/4后没有逃跑,没有领血卡的有刘晓波;

4. 公开批评柴玲等人用谎言来达到其政治目的的有刘晓波;

5. 20年来坚持用和平的方式发表自己政治主张的有刘晓波;


刘晓波的主张也许是错误的,荒谬的,但刘晓波的人格是高尚的,诚实的,他的言论自由无论如何不能被剥夺。你可以鄙视刘的主张,但你无法鄙视刘的人格
作者: 2dian    时间: 2010-1-3 15:41
香港虽回归祖国,但可以闹....
作者: 吃狼的羊    时间: 2010-1-9 14:07
标题: 从刘晓波说中国应做300年的殖民地这句话引起反思
有人说,中国没有言论自由。但是,本人深感怀疑。首先是茅于轼先生公开喊出中国应该走资本主义,明显视中国的宪法为无物。当然,他只是说说而已。“言之无 罪,闻者足戒”,这是中国古人就很尊重言论自由的表现。正是基于没有违宪压力,也没有语言罪的压力,于是乎,中国目前各种匪夷所思的言论出来了。有人说, 中国抗美援朝是战略错误,有人说,只有救美国才能救中国。这些言论我暂且放在一边,唯一让我感到极端气愤的是刘晓波的言论。这个人说了这样一句话:中国应 做300年的殖民地。对于这句话我是深恶厌绝。 为什么我这么深恶厌绝呢?因为他的这句话伤了中国人的民族自尊心,是典型的汉奸走狗言论。大家都明白,世 界上有哪个国家愿意自己做他人的殖民地?我想,任何对于本国有点良知的人都不会这么说。当人家的殖民地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自己男人任人宰割,女人任人强 奸,国民永远是低人一等的二等公民。殖民地的人民其实就是亡国奴。中国运气好点,没有彻底成为殖民地,但是,就是半殖民地也饱受世界强盗的欺凌。何况还不 是完全的殖民地,要是殖民地估计更加悲惨。现在好了,有个中国人鼓吹中国应做三百年的殖民,似乎在他看来,中国做了一百年的半殖民状态还远远不够,吃了一 百年的苦也吃少了。在他看来中国要做彻底的殖民地,还要做三百年。也就是说,中国人要当三百年的亡国奴。真是言论自由下的惊人之语。这句话几乎只要是稍微 有点国家、民族意识的中国人想都不用想就会唾弃的对象。    殖民地是什么样子呢?看看印度,印度完全成为英国的殖民地一百多年,要是从西方殖民侵略开始也有三百年历史。西方人在印度做了什么呢?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破 坏了印度的小农经济,英国人成为印度人的主人,印度人成为二等公民。除了少数与英国人勾结的印度汉奸与封建走狗可以享受到优裕的生活外,其人就是彻底的亡 国奴。英国人杀死印度多少人,强奸多少印度妇人,掠夺多少印度财富恐怕英国人与印度人心中都有数。做了一百年英国殖民地的印度怎么样了呢?独立之后的印度 真的由于英国的殖民统治学到了英国的全部技术与成果吗?印度人从此就过上了跟英国人一样的生活吗?大家都知道根本没有。印度学到的所谓民主制度、司法独立 等制度也是漏洞百出,腐败严重。这就是印度被殖民三百年,完全殖民一百多年的结果。如果英国殖民印度真的对印度这么好,为什么印度要独立?难道在印度引导 民族独立的人都是印度历史罪人了吗?显然大家不会这么说。        但是,刘晓波不这么看,他认为民族独立是错的。只有被西方长时间殖民统治才能获得西方的市场经济与政治、法律制度,才能过上西方一样的生活。他这种天真的 想法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你想想,你的主人能够看着你跟他一样富裕,看着你跟他一样平等?刘晓波的言语初衷是多么幼稚与无耻。为了获得一点所谓西方的制度、 技术不惜出卖肉体与灵魂,不惜做人奴仆,不惜任何代价。简直无知无耻到极点。这是典型的奴隶思想。不思自己努力奋进,掌握自己命运,把自己的命运放在比人 手中,试图主人同情、怜悯获得一点好处。他的出发点就是中国人自己不能掌握自己命运,自己不能建立属于自己通过努力获得的民主制度以及完善的司法制度。于 是就主张,出卖自己,任人宰割。这种人的心态就是中国在面对西方势力依然占据优势下的半殖民地人的心态,也是中国如汪精卫之流的汉奸走狗心态。到现在,刘 晓波还残留着汉奸走狗思想。
    这种心态就是盲目崇拜西方,内心极端自卑,甚至自暴自弃,出卖自己肉体与灵魂。因此,他凭借这句话否定了中国的民族解放独立的历史,否定了近代中国人为了 追求民族独立与解放的伟人如孙中山、毛泽东等人的奋斗历史,也否定了中国人民近代以来反侵略的历史。同理,也否定了世界任何一国追求从西方殖民地与半殖民 地中解放出来的历史。请问,在目前第三世界大多数国家虽然还在很多方面赶不上西方的情况下,谁能赞同这样有悖于基本常识与逻辑的言论呢?
    从刘晓波之流的言论我深深的感到,中国言论可见并不像大家所说的那样充满限制。连这样的话都敢说,请问还有什么限制?我也赞同言论自由,但是,自由从来就 不是绝的,也没有绝对的自由。当前,类似这样的话不断出现,是不是说明中国言论自由走入了另一个误区,即极端的言论自由?是不是只要有张嘴就可以满口喷 粪,不计任何影响呢?“我虽然不赞同你的意见,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在这样一句话的掩护下,就可以说任何违背基本常识、道德以民族自尊心及宪 法的话吗?如果这样,那我誓死反对你这种说话的权力。因为我反对没有任何限制的自由,也反对没有任何限制的言论自由。我认为这是极端的自由,是对于其他人 自由的损害。因为它无限制的言论损害了他人基本的自由言论秩序与规则。虽然这并不表示我主张言论罪,不主张像韩国艺人一样因为做错了有损民族自尊心的事而 逼迫他自杀,但是,显然应该让这样的无知、无耻言论受到全社会道德的谴责与批判,让他悔过自新。可惜,目前全社会并没有谴责这一言论,刘晓波也没有认识到 自己的错误。这就是我气愤的所在。        
    这位刘晓波不仅言论惊人,而且还有很多的实际违反宪法的活动。如参加起草零八宪章,鼓吹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搞所谓的自由选举与联邦制度等等。因此,刘晓 破一系列违反宪法,试图推翻社会主义的行动已经付之实践,昭然若揭。据说,刘晓波因为试图推翻国家已经被公安机关逮捕。我期盼这样一位公然违宪、试图推翻 社会主义的西方反华势力先锋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更希望,全社会对汉奸走狗言论给与严厉的谴责与批评。
作者: Bonn    时间: 2010-1-9 16:09
香港人too simple too naive too right.
作者: 2dian    时间: 2010-1-9 18:24
做中国香港人,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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