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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大家关于牛奶金退还的事 [打印本页]

作者: sunnywu2004    时间: 2010-10-25 21:47
标题: 请教大家关于牛奶金退还的事
我是以前呆在这里,2006年到2009年的七月,都是我老公做博士后呆在蒙城,后来七月联邦移民成功,然后7月17日登陆了,后来我们全家在2009年8月13日回国,今年的7月10日我和小孩都回来了,我自己通知了政府部门说我回去过了。结果,联邦今天给我信,要我还从去年我离开到现在今年10月的牛奶金,以前从来不管,也不在意,这个钱还不少,将近一万。我很着急,想请问一下懂行而热心的朋友,像我这种情况,应该退还多少个月的牛奶金,我听蒙城华人服务中心的人说,离开可以拿半年。这个半年的依据在哪里?如果按照那样算的话,我是不是只要退还5个月就可以呢?急死我了,谢谢!
作者: ch_1001    时间: 2010-10-26 11:54
"联邦今天给我信......"
As I know, even if you live in China, but if your children also live with you in China, you can still have 牛奶金 from 联邦.

It may be different from Quebec government...


what does that letter say ???
作者: sunnywu2004    时间: 2010-10-26 19:28
标题: 完全不一样
Post by ch_1001;2717825
"联邦今天给我信......"
As I know, even if you live in China, but if your children also live with you in China, you can still have 牛奶金 from 联邦.

It may be different from Quebec government...


what does that letter say ???
信上说,只要我不呆在这里,就没有权利得到牛奶金。我们小孩是跟我呆在一起啊,可是全部都的退还,我觉得可惨了。魁省的我早就还了,现在是联邦的了,你是什么联系方式,我可以跟你联系联系吗?
作者: 2dian    时间: 2010-10-26 21:58
回国探亲,超过多长时间就要退牛奶金呀?
作者: zzjj    时间: 2010-10-26 22:47
现在好像联邦查的可严了,虽然我一天都没离开过也被抽查到了。要求大堆堆证据说明我和孩子没有离开过加拿大,包括孩子幼儿园的合同, 就医证明,俺的工资单等, 幸好我都有。联邦的信说有问题的话要从很久前退钱(具体忘记了)
作者: sunnywu2004    时间: 2010-10-27 11:45
标题: 那估计就是对的
看来都有这些麻烦事,我也就不想了,他们怎么说就怎么说吧,让它去吧。
作者: 坏坏    时间: 2010-10-27 12:14
佛说:误拿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还是还回去为好。
作者: ch_1001    时间: 2010-10-27 13:12
"只要我不呆在这里,就没有权利得到牛奶金"...

can you post this sentence word by word in english??



Post by sunnywu2004;2718155
信上说,只要我不呆在这里,就没有权利得到牛奶金。我们小孩是跟我呆在一起啊,可是全部都的退还,我觉得可惨了。魁省的我早就还了,现在是联邦的了,你是什么联系方式,我可以跟你联系联系吗?

作者: ch_1001    时间: 2010-10-27 13:18
"后来我们全家在2009年8月13日回国..."

this may be a problem. 全家
作者: joycegu    时间: 2010-10-27 17:11
我所知道的是不超过半年是可以的。超过半年,以前发的要退回(就是前半年拿的)。
作者: linda_2008    时间: 2010-10-27 17:35
Post by zzjj;2718345
现在好像联邦查的可严了,虽然我一天都没离开过也被抽查到了。要求大堆堆证据说明我和孩子没有离开过加拿大,包括孩子幼儿园的合同, 就医证明,俺的工资单等, 幸好我都有。联邦的信说有问题的话要从很久前退钱(具体忘记了)

现在是随机查这个吗?
作者: montreal1999    时间: 2010-10-27 17:51
Post by ch_1001;2718669
"后来我们全家在2009年8月13日回国..."

this may be a problem. 全家


恩。全家回国是个问题。



如果是你和孩子回国, 孩子爸爸在这里工作学习就应该没问题。


到政府部门去问吧。
作者: 我财不理你    时间: 2010-10-27 18:26
按理说楼主是“全家在2009年8月13日回国”,“今年的7月10日我和小孩都回来了”,应该有报2008年度的收入税。

我怎么想也想不通为什么会要你退还牛奶金?

2009年7月-2010年6月之间所发的牛奶金是根据2008年的夫妻两人的收入计算的,即使全家都回国去住一年,也应该有资格领的。

如果你因回国了,没有报夫妇俩都没有报2009年度的收入税,那么影响的也应该是2010年7月-2011年6月之间的牛奶金。该不会是你们欠了政府的税款吧?

不知道你究竟是怎么跟政府说的?是不是你说不清楚,令政府误解了?

有时候政府也会有弄错的时候。
作者: ch_1001    时间: 2010-10-27 19:13
I AGREE !!!
孩子爸爸在这里工作学习就应该没问题.

Post by montreal1999;2718841
恩。全家回国是个问题。



如果是你和孩子回国, 孩子爸爸在这里工作学习就应该没问题。


到政府部门去问吧。

作者: sunnywu2004    时间: 2010-10-27 22:43
标题: 谢谢各位
我们是全都回国了,没有一个人留在这边。2009的税我们也报了,我听说半年之内有效,可是超过半年,是不是那前半年有效也无效了呢?是不是不在的所有都得还呢?
作者: ch_1001    时间: 2010-10-27 23:07
我觉得应该是的.

你仔细想想. 你们全家一个都不在加拿大, 而且时间一年, 但是还拿加拿大的福利, 是不是说不过去?? 先不管法律怎么定的.

要找到法律上的非常明确的说法, 真的要找一下 CRA. 过去看过一个关于canada resident, deemed canada resident for income tax purpose.......的小册子, 不过我们不一定能全部明白the content.

这和保税不保税没有关系. 有很多人常年住在其他国家如中国, 但是还每年保税, 但是不表明他们可以拿牛奶金.


Post by sunnywu2004;2719114
我们是全都回国了,没有一个人留在这边。2009的税我们也报了,我听说半年之内有效,可是超过半年,是不是那前半年有效也无效了呢?是不是不在的所有都得还呢?

作者: 2dian    时间: 2010-10-28 04:13
Post by 坏坏;2718617
佛说:误拿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还是还回去为好。
加拿大,大家拿。
作者: laneige20    时间: 2010-10-28 10:49
Post by sunnywu2004;2719114
我们是全都回国了,没有一个人留在这边。2009的税我们也报了,我听说半年之内有效,可是超过半年,是不是那前半年有效也无效了呢?是不是不在的所有都得还呢?


看了一下政府的相关条例,符号领取牛奶金的条件一是在加拿大的申请人要和小孩住在一起,也就是说:如果是您申请,您的小孩要和你住在一起,如果是您的配偶申请,小孩要和他/她住在一起,但你们全家都回国了,也就失去了申请的权利,和是否报税了没有关系。如果超过了半年时间不在加拿大,已经属于非报税居民,所以一整年都不应该领取牛奶金。

我认为你们在国内,政府发放的牛奶金你们也没有使用,来了就退回去算了,毕竟也没住在这边,本来就不是属于自己的。
作者: 2dian    时间: 2010-10-28 18:21
回国探亲也不成吗?
作者: 我财不理你    时间: 2010-10-28 20:20
我的理解是:

牛奶金是发给加拿大居民的,即使你整年不住在加拿大,但是,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还是加拿大的居民,那么你就是有报税的义务和享受福利的权利,就应该享受牛奶金。

但是,如果你全家都离开了加拿大,没有一点儿能证明你还是加拿大居民的证据,那么你就被视为非加拿大居民,那么就会被认为没有权利享受牛奶金。

有一点儿我很奇怪:一般来说,如果你人离开了加拿大,你还有加拿大的银行户口,每个月牛奶金自动入户口,那么你走多久,政府也不会管,牛奶金照发。加拿大政府至今还是很官僚的。

如果有报2009年度的税,证明你还是加拿大的居民,2010年7月开始就按2009年的家庭收入来发牛奶金,楼主这时都已经回来了,不知道楼主为什么会去和政府说你们回过国?你们不去说,牛奶金会照入账,也不会叫你退回。

按规定:你要离开加拿大,而又不打算再继续做加拿大居民,那么你就应该在离开加拿大时向政府报告。

可是,你虽然离开了加拿大,但是你仍然没有放弃加拿大居民的身份,还有银行账户,或是有有效的加拿大的驾驶执照,医疗卡等,就是能说明你仍然算加拿大居民。你离开加拿大也无需报告,回来也无需报告,政府也不会去问。你只需按时报税,照样享受加拿大的福利。
作者: joycegu    时间: 2010-10-28 20:34
Post by 2dian;2719705
回国探亲也不成吗?


回国探亲不能超过6个月,我专门问过
作者: 2dian    时间: 2010-10-29 14:37
超过半年了,怎么办啊?
作者: ch_1001    时间: 2010-10-29 15:25
退!!!
Post by 2dian;2720332
超过半年了,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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