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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外卖居然也要加税?!被气的一肚皮气 [打印本页]

作者: rainflower    时间: 2010-11-9 21:54
标题: 外卖居然也要加税?!被气的一肚皮气
想省点事,就去guy街的川#香点了几个菜,准备打包回家。结果居然连外卖都要加税了,既然你要加税,那么我就划信用卡,人家说不收信用卡,只能银行卡,那就给现金吧。交了钱,啥发票收据都没给。嘿,你只收现金还收税又不给发票,我怎么知道你交给政府了呢?
于是我就问那个服务员要收据。人家真绝,在点菜的本子上撕了一张纸,写了餐馆的税号和钱数就给我了。我是被气的哭笑不得。
算了,满大街的餐馆不是你一家,我另寻别家去,揣着钱还怕花不出去?!

发贴前,看看别人的帖子,原来早有人揭发这个餐馆收税不给发票,唉,早知道,就不去了。
我不反对交税,政府收了税也才有福利。可是你餐馆也只是代收税,不是说把我们的税钱放到你的口袋里去。
真的是以后再也不去了。
作者: oVo    时间: 2010-11-10 22:18
举报吧,让政府放蛇去拿证据,惩罚奸商。
作者: snowboy    时间: 2010-11-11 00:27
Post by rainflower;2728933
想省点事,就去guy街的川#香点了几个菜,准备打包回家。结果居然连外卖都要加税了,既然你要加税,那么我就划信用卡,人家说不收信用卡,只能银行卡,那就给现金吧。交了钱,啥发票收据都没给。嘿,你只收现金还收税又不给发票,我怎么知道你交给政府了呢?
于是我就问那个服务员要收据。人家真绝,在点菜的本子上撕了一张纸,写了餐馆的税号和钱数就给我了。我是被气的哭笑不得。
算了,不是你一家,我另寻别家去,揣着钱还怕花不出去?!

发贴前,看看别人的帖子,原来早有人揭发这个餐馆收税不给发票,唉,早知道,就不去了。
我不反对交税,政府收了税也才有福利。可是你餐馆也只是代收税,不是说把我们的税钱放到你的口袋里去。
真的是以后再也不去了。
小朋友首先问你去餐馆的目的是啥?
对了,为了省事,你图个方便,人家在那为你提供这种服务!
又问你:谁告诉你外卖不用付税?
加拿大是法制社会,商家代政府收税,消费者安规定付税,各尽其职!
再问你:你能肯定他们侵吞了你的税款?
还是要提醒你,法制社会,讲的是证据!
满大街的餐馆以后都要收税了,入乡随俗吧。
要真还想不通,赶紧回国吧,你还真不该来加拿大!
作者: rainflower    时间: 2010-11-11 13:46
Post by snowboy;2729892
小朋友首先问你去餐馆的目的是啥?
对了,为了省事,你图个方便,人家在那为你提供这种服务!
又问你:谁告诉你外卖不用付税?
加拿大是法制社会,商家代政府收税,消费者安规定付税,各尽其职!
再问你:你能肯定他们侵吞了你的税款?
还是要提醒你,法制社会,讲的是证据!
满大街的餐馆以后都要收税了,入乡随俗吧。
要真还想不通,赶紧回国吧,你还真不该来加拿大!
我从来没说我 不 想 付税。
请注意:我付税请给我正式发票。请给我选择不用现金付账的权利。
既然你剥夺我非现金付账的权利,既然你不 给 我 正式发票,我怎么能认为税局允许你代收税?
我付税是付税局,不是付餐馆。
请你不要混淆餐馆不给发票的事实,
既然你不给发票,我又如何能 相信你 不是 把 这个税装进你 的 腰包?!
满大街的餐馆都收税,但是 即便 我 就是买 几元钱的饭菜,都 是给正式打印的 收据的!!!!!!!!而且都可以 选择划信用卡!!!!!!!!
讲证据:要 不要我 把 他们手写的 那张收据拍照传上来 ?!
作者: xhu    时间: 2010-11-11 13:51
对了,来加拿大就该上税,吃气,好好的专业工作找补着打累伯工。。。。。。。。。
作者: snowboy    时间: 2010-11-11 21:25
小朋友,都说你涉世不深了!
带税号的发票具有法律效果!店家给出就要负法律责任!不管是以什么样的形式。
就算是正式发票在技术上照样可以逃税,不属于这里的讨论范围!别以为你拿了正式收据这笔税款一定就交去国库了。
一般小店不收信用卡是因为卡公司提成太高(2-5%),使用收费低银行卡,并不是为了逃税!
为了这些小事吵吵啥,生啥气呢?
话又说回来,重税之下逃税是必然的,不仅是餐饮业,其实各行各业,上至总理,下至扫厕所,包括你我,你敢说你交足每一分税款?
商家不容易,如有选择也不会出此下策,实话告诉你吧,如果餐馆交足税的话,你今天去买的菜绝对不止这个价!最终受害的不还是消费者!
消消气吧,该干啥干啥去吧,实在不行回国吧!!
作者: rainflower    时间: 2010-11-12 00:02
Post by snowboy;2730636
小朋友,都说你涉世不深了!
带税号的发票具有法律效果!店家给出就要负法律责任!不管是以什么样的形式。
就算是正式发票在技术上照样可以逃税,不属于这里的讨论范围!别以为你拿了正式收据这笔税款一定就交去国库了。
一般小店不收信用卡是因为卡公司提成太高(2-5%),使用收费低银行卡,并不是为了逃税!
为了这些小事吵吵啥,生啥气呢?
话又说回来,重税之下逃税是必然的,不仅是餐饮业,其实各行各业,上至总理,下至扫厕所,包括你我,你敢说你交足每一分税款?
商家不容易,如有选择也不会出此下策,实话告诉你吧,如果餐馆交足税的话,你今天去买的菜绝对不止这个价!最终受害的不还是消费者!
消消气吧,该干啥干啥去吧,实在不行回国吧!!
我不想人身攻击。
你在这里探讨成本,这不是我关心的问题。他们既然这么定价,赚多赚少是他们的事。和我没关系。如果他们定价过高,那么市场会教育他们。
既然你说逃税,那么大家都心知肚明,约定俗成的规矩是什么?
说句难听话,又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
他们收了现金不给发票,还想拿我的税揣腰包,那我绝对不答应。
商家是不容易,那么请问,你我的钱难道就是大风刮来的不成?他们又不是募捐,又不是救济所。即使募捐,也要交代清楚每笔款项的来源和用处的。
我是在寻找合法的途径避税,但是我绝对不会说去骗去欺诈。
每行有每行的规矩,坏规矩的人,自然会自做孽,不可活。
天下没有白吃的晚餐。也从来不会掉馅饼。
作者: Yingfa    时间: 2010-11-12 08:21
“在点菜的本子上撕了一张纸,写了餐馆的税号和钱数就给我了”
我不偏向哪一方。技术上,这也算是正式发票了,如果楼主拿这个去举报,税局是承认这样的发票的。楼主可能还是用国内正式发票的概念,这里没有这个概念。事实上随便写张纸只要内容符合要求,那就是发票了。
作者: mtlfishing    时间: 2010-11-12 08:52
标题: 说的不对
Post by Yingfa;2730876
“在点菜的本子上撕了一张纸,写了餐馆的税号和钱数就给我了”
我不偏向哪一方。技术上,这也算是正式发票了,如果楼主拿这个去举报,税局是承认这样的发票的。楼主可能还是用国内正式发票的概念,这里没有这个概念。事实上随便写张纸只要内容符合要求,那就是发票了。


像餐馆,便利店等只有收款机出的票才算有效,那才是税局查帐的依据,尤其是餐馆,现在税局都要求安装监款机了,更应该过机打票了,如果搂主到税局举报,这家餐馆恐怕要遭殃了。
作者: 芭蕉叶    时间: 2010-11-12 09:41
“在点菜的本子上撕了一张纸,写了餐馆的税号和钱数就给我了”, 这个肯定不是正式收据,因为这是税务局查账查不到的,税务局查GST和QST的时候是要看amount of revenue的,这样的一张纸会被商家记入Sales吗?瞒报GST和QST的性质可比income tax严重很多,税局一般不查小商家的GST和QST,如果商家倒霉被查了,一旦查出,问题很严重。
Post by Yingfa;2730876
“在点菜的本子上撕了一张纸,写了餐馆的税号和钱数就给我了”
我不偏向哪一方。技术上,这也算是正式发票了,如果楼主拿这个去举报,税局是承认这样的发票的。楼主可能还是用国内正式发票的概念,这里没有这个概念。事实上随便写张纸只要内容符合要求,那就是发票了。

作者: ipcc    时间: 2010-11-12 11:12
Post by oVo;2729749
举报吧,让政府放蛇去拿证据,惩罚奸商。


试试,就是太麻烦。
作者: godancing    时间: 2010-11-12 12:04
“在点菜的本子上撕了一张纸,写了餐馆的税号和钱数就给我了”
我不偏向哪一方。技术上,这也算是正式发票了,如果楼主拿这个去举报,税局是承认这样的发票的。楼主可能还是用国内正式发票的概念,这里没有这个概念。事实上随便写张纸只要内容符合要求,那就是发票了。



完全不对!!!

报纸上,电视上关于发票的事8月底有很多报导,介绍。

魁省要求餐馆给顾客正式发票,2010年9月1号开始实施。即便没有政府要求的'发票机',也必须手工填写发票,按政府规定格式填写,比较严格,这只是一个过渡阶段,主要针对还没安装政府所要求的发票机的餐馆,但最终(2011年9月1号)餐馆必须要有正规发票机。

而且提供正规发票是餐馆的义务,不需要客人向餐馆讨要发票。临时手写发票也有严格规定。

餐馆老板想逃税(就像楼上几位说的那样的,给你正规发票,照样可有办法逃税),那你就套去吧,那是你自己的事。 但发票还是要给客人的。

顾客不满意当然可投诉。
作者: whitefang    时间: 2010-11-12 22:12
完全同意,如果餐馆想逃税,就不要收gst,qst。收了gat,qst又不给正式发票,顾客不满意是当然的
作者: 说一说    时间: 2010-11-13 13:57
标题: 发票
在2011年11月以前, 手写的发票,符合要求都是认可的: 店名, 地址, 日期, GST QST 号, 菜名,单价,总价.税钱  税后价钱

所以,如果餐馆提供这样的手写发票,即可认定为是有效的发票.

政府政策的修改,一定会造成餐价的提升,包税的中餐馆以后肯定不会再包税了.

只要消费,就得交税,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外卖与否, 现金与否 都不是重点,这些事情只有中国人才在乎. 至于,你交的税会不会被餐馆黑下来,那就不是消费者能控制的事情了.

即使安装了监税机, 偷税漏税的依然存在.

怎么感觉好像一直有人试图黑川X X啊, 他家得罪人太多,还是......
作者: rainflower    时间: 2010-11-13 16:26
没,发票绝对不正规。手写的,就写了个总价和一共多少税。如果写的很详细很正规,我就不说啥了。
我不是托,也不开餐馆也不买餐馆。
服务不满意我当然要抱怨。
要我真是托,我就打税局电话举报了。
作者: thanksgive    时间: 2010-11-13 17:50
很多小餐馆都给那样的发票, 至少税务来查是没有问题的, 否则你尽可以去税务局去投诉.
西人的餐馆有的也是那样手写的, 不过如果要付卡的话, 他们一般都也有机器可以打印收据.
没有说外卖不用给税, 你一定要他们打印机器的发票的话, 不知道是不是每一家都必须提供那样的发票.
Post by rainflower;2731977
没,发票绝对不正规。手写的,就写了个总价和一共多少税。如果写的很详细很正规,我就不说啥了。
我不是托,也不开餐馆也不买餐馆。
服务不满意我当然要抱怨。
要我真是托,我就打税局电话举报了。

作者: Yingfa    时间: 2010-11-14 08:12
Post by 说一说;2731878
在2011年11月以前, 手写的发票,符合要求都是认可的: 店名, 地址, 日期, GST QST 号, 菜名,单价,总价.税钱 税后价钱

所以,如果餐馆提供这样的手写发票,即可认定为是有效的发票.

政府政策的修改,一定会造成餐价的提升,包税的中餐馆以后肯定不会再包税了.

只要消费,就得交税,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外卖与否, 现金与否 都不是重点,这些事情只有中国人才在乎. 至于,你交的税会不会被餐馆黑下来,那就不是消费者能控制的事情了.

即使安装了监税机, 偷税漏税的依然存在.

怎么感觉好像一直有人试图黑川X X啊, 他家得罪人太多,还是......
阁下的观点中肯
作者: Yingfa    时间: 2010-11-14 08:16
Post by rainflower;2731977
没,发票绝对不正规。手写的,就写了个总价和一共多少税。如果写的很详细很正规,我就不说啥了。
我不是托,也不开餐馆也不买餐馆。
服务不满意我当然要抱怨。
要我真是托,我就打税局电话举报了。
楼主对他们的服务部满意就是因为他们加税了?(本贴的主题就是这个)建议楼主去举报该餐馆,伸张正义,打击偷税漏税。
作者: 是这样吗    时间: 2010-11-14 11:55
不要再去这家餐馆就是了,所以没有正规发票,管他什么形式的收据,目的很明显就是逃税,这有什么疑问吗?
作者: rainflower    时间: 2010-11-14 14:13
我不满意是因为他们加税收现金还不给发票。
不要提什么很多小餐馆发票不正规。
我自己也常在街边小餐馆吃,99%都给正式发票。
作者: me.mtl.qc.ca    时间: 2010-11-14 16:07
标题: 吃过一百家啦?
正式发票请给个概念好不?

对加拿大税务系统一点概念都没有,什么正式发票?你以为是大陆税务局印的呀?加拿大就是把开发票的权利放给了商家,无论小商家大公司,发票都是自己准备,没有规定,没有要求,所以根本就没有什么正规发票的概念,我看你应该给税局提意见,让他们搞大陆的那种“正规发票”,那你吃起来就舒服了!


Post by rainflower;2732731
我不满意是因为他们加税收现金还不给发票。
不要提什么很多小餐馆发票不正规。
我自己也常在街边小餐馆吃,99%都给正式发票。

作者: rainflower    时间: 2010-11-14 22:48
也麻烦您吃吃除了中餐馆以外的其他餐馆再来嚷嚷好不好?
作者: roselin    时间: 2011-1-19 16:34
加拿大,拿大家,大家拿,你们在加拿大每年报税,难道就没有想偷税,包括你们的家人,加拿大的福利,医疗。。。。等等,
  所以说中国人到哪里都不团结,睁眼看看自己身边的其它种族的团结情况,中国人要不要反醒。为什么,因为嫉妒。。。
作者: roselin    时间: 2011-1-19 16:44
中国人,只会对中国人这样。其它国家人,你们试试看就没有底气了,再看看唐人街的餐馆的价格战,越南粉的都没有这样,因为他们团结,就中国餐馆,超市,牙医。。。。自己中国人在斗,可悲 可悲 可悲,让活人耻笑
作者: tracy1986    时间: 2011-1-19 20:30
支持楼主举报!!什么中国人不团结··都是屁话,反省什么呢?中国人就会骗中国人,有本事也去骗外国人的钱然后拿来帮助自己人呢!!商家是中国又怎样,逃税漏税,吃亏的还不是中国人多·要不就别开中国餐馆。要想顾客对你们好,先想想自己有没有做一个合格的中国人,合格的商家!
作者: iop    时间: 2011-1-21 17:22
Post by tracy1986;2783442
支持楼主举报!!什么中国人不团结··都是屁话,反省什么呢?中国人就会骗中国人,有本事也去骗外国人的钱然后拿来帮助自己人呢!!商家是中国又怎样,逃税漏税,吃亏的还不是中国人多·要不就别开中国餐馆。要想顾客对你们好,先想想自己有没有做一个合格的中国人,合格的商家!


鼓励举报逃税 加国税局放宽奖励条件

国联邦2011年1月15日颁布新措施,放宽举报逃税者领取奖赏的条件,以鼓励民众举报偷税漏税的个案。
    根据新指引,个案涉及的税额如在200万元以上,只要能够阻止企业或个人不能非法申领退税,举报人就可以领取最高30%的奖赏,相较以往举报人只有在税局成功追讨到额外欠税后才可以拿到报酬,条件宽松得多。

    国税局发言人表示,新指引更符合税法精神,亦对举报人更有利,曾在打击偷税漏税方法上推动立法的参议员格莱斯利也发表声明,说新政策改变了计划的不足之处。他又批评,国税局以往落实计划的速度太慢,希望新指引可以扭转此现象。

    为了打击偷税逃税,政府多年来都设有举报机制,2006年时,国会把举报人的报酬上限从相等于涉及税款的15%,大幅上调到30%,以200万元计算,报酬最高达60万。



作者: christmas111    时间: 2011-1-21 19:38
Post by 说一说;2731878


只要消费,就得交税,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为什么?

为什么我买东西需要缴税?某某某生产了个东西,我去买这东西,这跟政府算是有啥关系?政府凭了什么了不起的,无可辩驳的真理过来抽取15%?

国家需要从你这里抢钱,可以用任何名义,包括告诉你买东西都得给政府15%。作为劳动人民,我只是觉得“不得不从”,从来没有觉得抢钱是“无可厚非”。

税是一种以暴力威胁为基础的系统化抢劫,我们被迫依从,但没必要依从成习惯了之后觉得别人抢你钱是应该的。

和主题无关,也可能曲解了您的意思。只是有感想随意找个地方发挥一下。。。
作者: 说一说    时间: 2011-1-21 23:15
标题: 每个国家都靠税收活着
“无可厚非”是指法律规定。

从古到今,世界上自从有政府之后,每个国家都是靠税收活着。

看看古时的中国,多少农民起义是因为赋税,多少名臣宰相,因改革税收制度而闻名。朱镕基当政时, 最大争议,就是对农村税务的改革。

别以为中国没有消费税,中国的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已经征收了。消费者根本不知道是多少,都已经直接包含在价格中了。政府直接跟企业收取, 完全没有纳税人的监督.
作者: john88    时间: 2011-1-22 00:54
Post by rainflower;2731977
没,发票绝对不正规。手写的,就写了个总价和一共多少税。如果写的很详细很正规,我就不说啥了。
我不是托,也不开餐馆也不买餐馆。
服务不满意我当然要抱怨。
要我真是托,我就打税局电话举报了。
这样的发票是无效的,没有商号地址,连个发票编号都没有。你如果觉得不爽,完全可以去税局投诉他们,现在政府查税很紧,你一投诉,估计他以后就老实了。
从商家的角度讲,就算偷也应该偷个明白,偷个让顾客无话可说:把所有的价格都先加上税再卖,有客人要发票,就再加个税----真的交给政府。别又要用“便宜”来招揽生意,打了税又不给正规收据,让人特别反感,几乎有被骗的感觉。

另外:这楼的题目应该改成:外卖加税居然不给正规发票?!
作者: 121606    时间: 2011-1-28 16:38
开始了,点击看不给正规收据的初期後果.

稅務局兩個月發出254張罰單  逾半魁省餐廳 未向顧客提供真實帳單

作者: iop    时间: 2011-1-28 17:07
Post by 121606;2790069
开始了,点击看不给正规收据的初期後果.

稅務局兩個月發出254張罰單  逾半魁省餐廳 未向顧客提供真實帳單


帮你贴出来:


稅務局兩個月發出254張罰單  逾半魁省餐廳 未向顧客提供真實帳單


魁省稅務局立法要求餐飲行業向顧客提供「真實帳單」(帳單上須列明各項收費及稅項),據悉很多餐廳已逐漸實施以上措施,不過,稅務局估計至去年12月31日為止,仍有56%餐館未有遵從有關法規。

稅務局檢查員於去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曾造訪魁省不同地區超過1千間餐廳,結果他們共發出了逾200封警告信。
而在「寬限期」過後,稅務局於去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共發出了254張罰單,罰款總額高達$116,886。
雖然稅務局沒有就各區的違例情況作出統計,但相信有關現象在很多地區中均有存在。
當被問及要求餐飲行業印發詳盡帳單對打擊瞞稅是否有效,稅務局沒有正面回答,只表示:「新措施從去年9月才開始實行,現時仍是過早去評論它的有效性。」

餐館業不表示驚訝
魁省餐館業協會(ARQ)則表示,對上述數據不表示驚訝。
ARQ副主席梅尼爾表示:「這並不叫人驚奇,我們仍須要數個月時間去作出調整。尤其是在滿地可裡,很多位於少數族裔社區裡的餐館東主,並不完全明白法語或英語,這可能會影響到他們對有關法律的理解。」
梅尼爾認為,稅務局在執行罰款制度時應抱著較寬鬆的態度,他說:「政府有責任教育大家,以確保所有人能清楚理解有關法規。」
此外,梅尼爾指出去年11月開始,餐廳更須安「銷售紀錄數據機」(簡稱MEV)。若餐廳東主能在3月31日前完成安裝讓系統,便有資格申請補助金。
魁省政府推出有關法規,是希望打擊餐飲行業的瞞稅行為,據政府估計,在2007-2008年度,他們便因此而損失了4億1,700萬元稅收,其中包括省稅(QST)的1億3,300萬元損失。

作者: 闲钱想投资    时间: 2011-1-28 19:25
大家都消消气吧,谁都不容易。
作者: FUJJJ    时间: 2011-1-28 21:41
经济不景气。稅務局查得紧。
作者: kasseler    时间: 2011-1-31 13:04
我觉得开始几位貌似有点曲解楼主的意思了。

我的理解,楼主想要表达的不是被收税了不高兴,问题主要纠结在商家收了税给了一张他认为不正规的发票,税他付了可商家是进了自己腰包。

对于商家来言,逃税嘛,做餐馆的也没有不逃的吧,虽然可以理解,不过毕竟也不是光彩的事情,低调,低调一点。
对于消费者来言,希望钱用在明处 -- 你要逃税那也就别收我税钱(至于正规发票也可避税不在讨论范畴);收了税钱嘛就要让我知道你会付给政府。这个想法没啥错啊。

哦我废话好多。。。去歇会儿
作者: pashmina    时间: 2011-2-4 05:24
Post by roselin;2783270
加拿大,拿大家,大家拿,你们在加拿大每年报税,难道就没有想偷税,包括你们的家人,加拿大的福利,医疗。。。。等等,
所以说中国人到哪里都不团结,睁眼看看自己身边的其它种族的团结情况,中国人要不要反醒。为什么,因为嫉妒。。。
言之有理 很多中国人就是看不得别人好
作者: helloman    时间: 2011-2-16 01:56
标题: Info from Revenue Quebec web site
Mandatory Billing in the Restaurant Sector      
Warning           Since September 1, 2010, the law has required restaurateurs to provide bills to their clients at all times and not just upon request.           

Obligation to Remit Bills to Clients      
Since September 1, 2010, all restaurant establishments subject to the new measures, whether registered for the QST or not, must provide their clients with bills and keep a paper or electronic copy of each bill.
       Restaurant establishments that hold a pub, tavern or bar permit issued under the Act respecting Liquor permits (chapter P-9.1) are exempted from the requirement to remit a bill to their clients for beverages served on the premises covered by the permit. However, they must remit bills to clients who order food in addition to beverages. Bills must show all items ordered, including beverages.
  
     Billing      
       Bills must be remitted to clients at all times and without delay. They can be generated electronically using a cash register or a point-of-sale system, or they can be hand-written.
       The following basic information must be indicated on each bill:           

       The following additional information must be shown on each bill produced by restaurant establishments that are QST registrants:           

       Menus      
       Any restaurant establishment that uses generic terms on the bills to describe the food or beverages sold (for example, "daily special No. 1" or "table d'hôte No. 2"), must keep a copy of its menus.

       Keeping bills      
       Restaurant establishments must keep an electronic or paper copy of each bill.      
       For more information about billing requirements, refer to the document Information for Restaurateurs (IN-575-V).      

                           Penalties and Fines in the Restaurant Sector      
     Restaurant operators must respect the new tax measures and apply them in each of their establishments. A failure to comply could result in penalties and fines.
     For example, as of September 1, 2010, all restaurant establishments subject to mandatory billing must:            


     Sanctions for non-compliance are the following:         


作者: xhu    时间: 2011-2-16 10:59
政府想招抢钱,小生意没招,一搞就是SANCTION。
作者: Direnjie11    时间: 2011-2-16 11:13
标题: 他们家的菜味大不如前
各位食客,他们家的菜味道大不如前,你们都没觉得吗?曾点过一个地三鲜,大失所望,觉得无论色香还是味,和我这个不会炒菜的一个水准。还有些其他的如水煮牛,水煮鱼,毛血旺等,很一般,以前我是他们家的粉丝, 我现在很少去了。挺遗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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