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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遭遇故意陷害,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5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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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圣叹    时间: 2010-12-5 13:33
中文也能成为证据吗?。。。。。

其实,你欠他什么就还给他好了,省得烦恼。如果你做足了,他也不会花时间搞你,请律师不便宜,不是真有需要谁也不想花那时间和钱。

蒙特利尔是美女的世界,以后有时间也别和另外的男人纠缠,人生苦短你还浪费时间去陪男人,亏死了。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5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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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5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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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5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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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paxiong    时间: 2010-12-5 14:46
如果按你说的,那他是个无赖了?又诈骗你朋友,又赖人家房子不走,还威胁要告你?这些证据拿到法庭上,法官也不会说只听录音说要揍他就给你留底的。
作者: Smallbysail    时间: 2010-12-5 15:03
标题: 你的经历
只能告诉我们要记住一件事,加拿大是个法制国家,以暴制暴在这里行不通的,再罪大恶极的人也有自己的权利,你说他诬陷你,法庭未必采纳你的说法,他的录音内容却可能在法庭上作为对你不利的证据,一切纠纷麻烦都要学会用法律,走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法律面前,一切靠证据说话,由法庭来裁定,建议你找个好点的律师,GOOD LUCK。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5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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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5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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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5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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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dian    时间: 2010-12-5 17:40
在人屋檐下,怎能不低头。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5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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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TNET    时间: 2010-12-5 19:09
放宽心一点,说你威胁也不是靠一个录音就可以定下来的。他有心录音,必定做出某些行为(是录音录不到的),从而导致了你情绪失控.....

退一步说,就算有案底,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如果我是你,决不要求撤案。你也可以同时做一次原告啊.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5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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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ghot    时间: 2010-12-5 20:30
不能撤诉吧,就像打了报警电话你想取消都不可能取消了。找个律师,应该不会留案底的。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5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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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UJJJ    时间: 2010-12-5 21:01
可以撤诉的。只要他愿意。


Post by z705;2748774
我不懂这里的法律,但是你说的有道理。即使不能撤诉,说服他放弃总可以吧?也就是说在庭审的时候他不到场。

作者: 文星火    时间: 2010-12-5 21:36
十字弩好使。
作者: peterpan1668    时间: 2010-12-5 22:05
楼下的说得对。
Post by FUJJJ;2748792
可以撤诉的。只要他愿意。

作者: 金圣叹    时间: 2010-12-6 12:49
楼主,放宽心,最大的后果也不会多严重,讲些过头的话总比打老婆轻吧?

以后,帮朋友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这件事从你的描述来说,顶多就是你朋友吃官司,现在却你吃上了,把一件小事给办大了,你有空要多反思。。。

说到官司,还是奇怪,法官不懂中文,他凭什么判案?举个例子,

香港人跟台湾人打招呼:“您老人家四十了吧?”台湾人录下来禀告加拿大法院起诉香港人辱骂,证据就是录影带,放出来的句子台湾人咬定是 '你老人渣吃s了吧?”

法官会根据台湾人听成什么就可以宣判了?还是得根据香港人想说什么去判?。。。。我可以告诉你,几乎每个香港人说国语都是说成这个样子的,那么加拿大的香港人得天天排着队去坐牢?

老金不是法官,但以旁观者的角度觉得,法官似乎没有充分的语言分析能力去判决,除非他愿意草菅人命。。。。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6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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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6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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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6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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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UJJJ    时间: 2010-12-6 23:05
法庭是会指派不是认证的翻译,是他们自己的法庭翻译。


Post by z705;2749271
我很同意你说的,我一直在反思自己做的太冲动了。

关于你说的不懂中文,不是想你理解的一样。法庭是会指派认证的翻译来翻译这段录音的。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6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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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圣叹    时间: 2010-12-7 10:30
Post by z705;2749627
这些我不太懂,我的意思是告诉那个叫“金圣叹”的朋友:语言在这个案子里不是问题的关键。

我之所以想把我的遭遇写出来,是为了让大家吸取我的教训,同时也时刻提防类似的诉讼陷阱。因为这里的法律和警察有的时候真的会被人滥用。

楼主的善意,大家理解了。

国内老金有心打人的话,一定一边狂殴对方一边大声喊:“别抢我钱包!你居然抢了我五千元?!别打我!别打我!停手!!”其实对方什么都没干,是老金主动打人,并且打到对方门牙乱飞。。。这样老金白打对方一顿还可以保留告对方的权力。。。

以为加拿大说中文不算证据,到这里还就把这优良传统丢了。

作者: 快乐星期三    时间: 2010-12-7 14:52
看了半天,多大点事儿,楼主太胆小了,要不就是有什么重要的细节隐瞒了。
作者: FUJJJ    时间: 2010-12-7 18:50
楼主太胆小了,告了又如何?不用怕。
作者: 芭蕉叶    时间: 2010-12-7 19:55
找律师吧!!

首先,现在已经不能撤案了,就算他要撤也不行,法院已经立案并排期了,警察也撤不了案了。

以下几种情况:
1。原告开庭当天不到场,此案就自动撤了。
2。开庭之前让你的律师找公诉官讲你们愿意庭外和解,公诉人会找原告和你分别谈,主要是原告来确认他是自愿和解的,此案就可以庭外和解了,公诉人也愿意这样,毕竟是小案子,人家也没功夫搭理。

以上这两种情况,都要原告愿意,你的律师会帮你出主意怎么去和他联系,不要自作主张自己行动,很可能弄巧成拙,对方再告你个骚扰,更麻烦,警察会禁止你靠近他或以任何形式联系他。

3。即使认罪,也没大关系,如果是小案子的话。律师会帮你交涉不留案底或洗案底。不留案底最好,会罚款和社工之类的,不回有案底,公诉人和法官当时就能决定。洗案底比较麻烦点,当时不能做,需要等一段时间,而且虽然不是案底(criminal record)还是有些记录。

有的律师希望上庭,明确地告诉你的律师,你要撤案或庭外和解,万不得已才上庭,律师会帮你。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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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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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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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7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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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7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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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呼吸之间    时间: 2010-12-7 22:57
如果原告是那么无耻, 你可以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原告的人品差(例如: 个人信用. 不交房租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付点钱给EQUIFAX找找原告有没有赖帐记录) 从这个角度证实原告在陷害你.
你被录音时有证人在场的话, 证人可以证明原告故意激怒你让你说出不利的言语, 这也可以作为你的无罪证供.
这种无聊官司加拿大有很多, 可以拖上一两年. 一般法官都会劝你们庭外和解. 最坏的打算也就是有案底, 好象是去美国会有麻烦. 但这种案底好象是5年就撤消, 你问下律师.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7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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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7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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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LIVERCA    时间: 2010-12-7 23:42
感谢楼主和各位朋友的帖子!
原来在加拿大,Civil Code和Criminal Code仅仅隔着薄薄一张纸!
当年,邻居盖房子弄了个好几米长两米深大坑,把栏杆都弄倒了。我找City Hall,人家可客气了,就是告诉我这是Civil Code,对具体事情不做任何评论,邻居也不当回事儿。
两天后,我寄了一封挂号信给他,说“小心我儿子可能掉下去,不赶快修好法律手段跟上”云。邻居竟然立刻笑脸来陪不是了。
现在想想,这里边儿没有涉及Criminal Code?

我支持楼主的承担,但决不清言“认罪”:
1,欧美法系,上庭前是“无罪”的;
2,我们有为自己最无罪辩护的权利,这就是一定要用的时候,哪怕失败;
3,对你的律师,对检察官,他们认为这是小CASE,我却要反问他们“对你们是小事,对我可不是!”
4,如果你的律师不“合作”,换掉他!计算一下成本,和五年Criminal 案底相比,我愿意付出多少成本 - 现在就是“沉没”这个成本的时候了!
5,这里到底是法制社会,是纳税人养活的社会,我就不怕“得罪”执法人员,行政人员。我和他们坐在一起的时候,会客气而明确传达信息:“感谢你为我提供的服务!”
作者: 芭蕉叶    时间: 2010-12-7 23:42
如果不能庭外和解,不要认罪,去trail 吧,会拖一两年,你进出美国按道理说会有麻烦,真是一件倒霉事遇到了极品人,你的律师说的对,即使你后来反告他,也是民事案件,那他没办法。


Post by z705;2750276
关于您的第一点建议我也考虑过,我咨询过律师,她说即使能调查出他的信用问题,也属于民事的范围,不能为刑事案件提供辅证。

很遗憾,当时只有我们两人在场,所以没有证人。

我现在就最希望庭外和解了。至于留案底,这是我万万不能接受的。我可以容忍他的无赖、陷害、可以给他道歉、赔偿。即使他不接受和解,到最终庭审,如果我能全身而退,我是不会把他怎么样的。但是,一旦我因为这事,留下任何的犯罪记录,那就是完全不一样了。看我的运气,和他的运气了。

作者: 快乐星期三    时间: 2010-12-7 23:42
Post by z705;2750149
我不认为我胆小。政府给我指派了个法律援助的律师,她就一直主张我认罪,然后有一年的临时犯罪记录。到了这个份上,我还能大意吗?

其余的我没有隐瞒什么。

我在以前的帖子里也说了,想让其他朋友借鉴我的教训。说实话,你的想法和我最初接到警察的电话是一样的,我觉得加拿大的警察真是吃饱了撑的,一个小小的口角,居然能立案,提交刑事法庭。但是,随着你了解多了这里的司法程序,你就会知道我们对当地的法律懂得太少了,自己处于危险的境地而浑然不觉。

我不太明白那个律师让你认什么罪,你觉得自己有罪吗?法律是伸张正义的,不是让法官和律师任意践踏的,想想多伦多的那个店主拘禁小偷,罪名比你这个大的多,最后结果大家都知道.再者说象这故意设圈套偷偷摸摸录音本身不能算证据,你应该尽可能的还原当时现场,让法官相信是他故意设套陷害你,而你并没有伤害他的意图就行了,因为从你的陈述里你只是帮朋友出头,并没有个人恩怨在里面.如果你觉得道理在你这边,就别怕把事情搞大.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7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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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8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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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快乐星期三    时间: 2010-12-8 00:53
Post by z705;2750326
谢谢这位朋友这么正直的发言。

你的心情和我刚刚开始遭遇这件事情时是一样的:相信法律、律师、正义。等实际接触了律师、警察、法庭,你就会有另一番感受。多抡多的案子我看报纸了,但是我也听说过老婆把自己抓伤了,告男人家庭暴力,把男人送进监狱的。

从法律的角度讲,他录音的行为是合法的,不用事先征得我的允许。而且在法律上,你抓不到他故意设圈套的证据。这里的法律非常看中证据。原告的录音已经被法庭认可,做为证据了。

再说那个律师一直鼓动我认罪的问题。她是政府指定的律师。对她来说,最好的结果就是和解,其次就是让我认罪。因为我如果不认罪,她就要最终和公诉人在这个案子上分个胜负。如果她输了,对她的职业生涯不利。如果公诉人输了,就影响公诉人的工作业绩。所以她和公诉人之间的默契就是先促成和解,不行就逼我认罪,这样对他们没有任何不利影响。


比较好奇你的罪名是什么,给我这样的法盲普及一下,省的以后说话嘴上没把门的,被人送局子里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国内偷录是不能作为直接证据的,仅供参考或间接证据,道理很简单,录音是可以编辑合成,还有和说话的场景有关,所以作为证据肯定比不上人证物证,加拿大我不知道是否也这样.
作者: stevehhh    时间: 2010-12-8 01:32
路过说两句。

1. 大家不要听楼主的一面之词。他肯定隐瞒和淡化和一些细节。
2. 关于受害人通过欺骗住进他朋友的出租屋里, 想不通是啥情况。 一般房东想赶走住客的动机都是想获得更高的房租 。 我觉得有可能应该同情的是房客。
3. 楼主帮朋友出头,首先可以肯定楼主在体格和气势上是比较强势, 楼主的朋友(女朋友 ?)想通过恐吓把房客赶走的可能性应该有。
4.楼主说被人陷害,更不靠谱。 首先可以肯定, 原告不可能随时在身上备有录音设备吧。 我猜想 : 楼主不是第一次对原告进行恐吓 ,原告在第二次进行准备。
5. 楼主可能不会意识到自己的眼神,语气,甚至自己的体格都能给原告很大的压力和伤害(心灵上的)。
6. 楼主其实现在还没有一点认错和想道歉的意思。 虽然说想通过中间人和解,其实是怕了这里的法律,内心根本没有悔过的意思。 从他的标题上可以看出来 :‘遭遇故意陷害,怎么办?’。
7. 这里的华人圈子很小心,原告肯定也会看到,如果我是原告看到你的这些言行,我肯定不会同意和解,即使你愿意付赔偿。
8. 如果原告的体格没有楼主强势,而且楼主的朋友没有合理的理由驱赶房客的话,我们只能鄙视楼主了。替朋友出头也要看是否是合理和正义的。
9.大家都是中国人,希望不要内斗,尽快化解矛盾。
希望原告也能看到,进来发发言。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8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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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UJJJ    时间: 2010-12-8 12:55
不能听一面之词。
作者: Jian2003    时间: 2010-12-8 13:01
标题: 你朋友为什么不走法律程序
楼主的朋友和房客有争执,请楼主来出头,很容易让人认为楼主是帮朋友吓唬或威胁房客的。
作者: mtl02ca    时间: 2010-12-8 13:12
口头威胁, 在 CANADA 是非常严重的刑事罪。 有些事可以做,但话千万不能说。你应该资讯法律专家,应该怎么办。
向原告道歉, 请他撤诉。 向他明确表示, 得饶人处且饶人, 放你一条生路, 自己多一条路。
作者: presse7    时间: 2010-12-8 14:53
有最新的进展吗?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8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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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8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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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an2003    时间: 2010-12-8 16:02
标题: 希望能有个比较好的结果
希望能有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
作者: yrong    时间: 2010-12-8 16:07
一个赖别人房租不付的人,是不能以正常人看待的

你朋友不该让你介入,本来就该你朋友和他去租房委员会解决的。

现在你朋友也可以去那里告他,一般拖欠房租的排期很快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8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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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rong    时间: 2010-12-8 16:23
我没有怪你朋友的意思,我仅仅是说按正常的渠道他该把他告了,而不是找朋友去私下了结。虽然是民事纠纷,但不付房租判决下来他肯定要马上搬家,也算是个围魏救赵之策,至于效果如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比如那个人搬家后地址变了,开庭通知没送到,又比如。。。


他是打定主意和你死拼了,你也把所有可能的对策都用上,这世道总不能让个连房租都不付的人横行吧?
Post by z705;2750727
也不能怪我的朋友,他只是觉得有个局外人去跟他当面说清楚,应该好一些。

他拖欠房租,最多是个民事纠纷,对他几乎没有影响。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8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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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rong    时间: 2010-12-8 19:24
人在感到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什么?跑路,对吧?

那个人还住在你朋友的房子里,而且你知道他的住址,这说明他根本就没觉得生命受到威胁。

他就是用这个办法把水搅浑好继续拖欠房租,如此而已,小伎俩。

你告诉你的律师,除非他撤诉,不然就上庭。
作者: lovelytito    时间: 2010-12-8 21:36
回到楼主第一个帖子里的问题: 是想办法让他撤诉还是花钱请个好律师? 如果能达到第一个结果那自然最好不过, 但似乎已经不太可能。 在假设楼主所陈述的背景全部属实并且没有隐瞒主要情节的前提下, 原告属于不能用正常人思维去衡量的人。在这样的情况下, 很奇怪楼主为何至今没有花钱去请一个好的律师来给自己做无罪辩护。 如果没有弄错的话, 好像楼主的律师是免费的吧?这样的律师是只想和解的。 说实话, 如果辩护好的话, 楼主还是可以逢凶化吉的。 与其等待奇迹的出现(对方撤述), 还不如花钱给自己请个好律师。
实在不行就设法打听到他家人在国内的地址, 请黑社会在国内替你发送信息, 不撤述就切手, 加拿大法律还能管得了中国内部矛盾不成, 大不了用他家人一只手换你的犯罪记录,看他是喜欢看你有犯罪记录还是喜欢看他家人残废, 哈哈! (开玩笑啊, 纯属臆想, 不可模仿)
作者: jinqian    时间: 2010-12-8 22:45
标题: 奇怪,那人怎么能找到lz的地址呢
奇怪,那人怎么能找到lz的地址呢
作者: papaxiong    时间: 2010-12-10 00:43
Post by stevehhh;2750387
路过说两句。

1. 大家不要听楼主的一面之词。他肯定隐瞒和淡化和一些细节。
2. 关于受害人通过欺骗住进他朋友的出租屋里, 想不通是啥情况。 一般房东想赶走住客的动机都是想获得更高的房租 。 我觉得有可能应该同情的是房客。

第二点我见过好几例。魁瓜不要脸的多了去了,拿着救济金,骗租房入住,之后就不付房租赖着不走,写空头支票,破坏房子,教唆其他租客也不要付房租。最后我家长辈上庭虽然赢了,可以赶走这种人,但房费没拿到,还有一个要赔赶走他的搬家费(实在可气)。不能说同情的一概是房客。
作者: FUJJJ    时间: 2010-12-10 08:48
法律援助律师出不了力,因为不花钱。
作者: peterpan1668    时间: 2010-12-10 09:47
其实好多做过房东的都有过类似的遭遇,碰到一个无赖的房客,透过租房委员会官司赢了,但房租却损失了一大堆。我一位住在 HAMPSTEAD 的朋友,不知为了什么,房客恶意作弄房东--由于是全包的,那房客天天把热水打开了让它白白流失,开了窗门暖气又开到最高档,但每月偏偏却准时付房租,几年下来结果朋友没了撤,只得把房子卖了。所以选择房客还得谨慎。
Post by papaxiong;2751846
第二点我见过好几例。魁瓜不要脸的多了去了,拿着救济金,骗租房入住,之后就不付房租赖着不走,写空头支票,破坏房子,教唆其他租客也不要付房租。最后我家长辈上庭虽然赢了,可以赶走这种人,但房费没拿到,还有一个要赔赶走他的搬家费(实在可气)。不能说同情的一概是房客。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10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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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国者导弹    时间: 2010-12-10 11:27
站在局外人的角度看这个问题:

LZ真的想道歉吗? 是因为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给对方造成的伤害而道歉, 还是因为怕有记录影响将来的生活而道歉?我看是因为后者,因为这个楼里通篇都是遭到陷害, 原告是个垃圾人物...等等, 我相信原告也会看到这里的讨论,要我是原告,我也不接受任何这样的道歉

按照LZ所说, 既然对方有充分准备,又录音,看来人家是想把LZ往死里整, LZ天天在这里写的无疑是火上浇油, 还在骂原告, 这不是逼他在法庭上整你吗, 既然你的中文谈话录音都能作为证据, LZ在这里写的就更能作为证据, 就算原告欠房东的钱,你也不能说他故意陷害你, 否则他可能还会告你诽谤罪,原告既然非常人思维,我劝LZ还是住嘴吧,看过国外电影吗, 通常警察是怎么说的?你可以保持沉默,否则你说的一切都将成为法庭证据

多学学当地的法律吧, 口头语言威胁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这里不象国内,你骂完人就走了

看来官司不可避免,而证据又握在人家手里,LZ还是想想最后法庭判的结果吧,除了留记录,原告还可能要求LZ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想想LZ和原告如果住在同一个楼里,或者在一起上学.....:eek!:
作者: yrong    时间: 2010-12-10 11:46
LZ,这里你可以做的事情是

1)让你的朋友去告他,让他马上搬家
2)告诉你的律师为你做无罪辩护,Point就是你和原告都是中国人,在中国这种口头威胁根本就不追究,原告深知这一点,利用此点和加拿大法律的冲突来Trap你,当然你该去http://bbs.wenxuecity.com/law/?goback这里再问问高人,加拿大的法律和美国的好像比较接近。

到现在为止,原告受到啥伤害了?不就是房租可以一拖再拖吗?你朋友估计现在连房租提都不敢提了。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10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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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rong    时间: 2010-12-10 11:53
录音里有你说的要杀死他的话吗?
Post by z705;2752010
那你要怎么样呢?我描述的都是事实啊。我没有骂原告啊。难道你让我上来就什么也不说,然后可怜西西地求饶、道歉?如果我内心有愧,我肯定会真诚道歉的。问题是,他从一开始就不想和别人沟通、协调,而是想怎么录音、制造证据、找警察。


他的确诬告我了,因为他的笔录里全是谎话和捏造,把我描述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人,说我强行进入他的房间,用手作成手枪的形状,指着他的头,扬言要杀死他。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10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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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10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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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国者导弹    时间: 2010-12-10 11:59
Post by z705;2752010
那你要怎么样呢?我描述的都是事实啊。我没有骂原告啊。难道你让我上来就什么也不说,然后可怜西西地求饶、道歉?如果我内心有愧,我肯定会真诚道歉的。问题是,他从一开始就不想和别人沟通、协调,而是想怎么录音、制造证据、找警察。


他的确诬告我了,因为他的笔录里全是谎话和捏造,把我描述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人,说我强行进入他的房间,用手作成手枪的形状,指着他的头,扬言要杀死他。

碰到一个狗屎你想怎样呢?是非要踩上一脚还是绕道走

其实你有2个选择
1.想尽办法,真诚道歉,感动对方,让他撤诉
2.做条汉子,跟丫死磕,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最后输的可能性还很大

你自己选择吧
作者: yrong    时间: 2010-12-10 12:01
法律咱不懂,可以告这人诬陷吗?

你的那句话是条件语句阿,和直接语句有区别,我看你真的要找找高人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反告那人诬陷。
Post by z705;2752023
没有啊!实际上我也没说这个话,是他捏造的。

但是录音里,我说了:“你再这样,我他妈就揍你。”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10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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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rong    时间: 2010-12-10 12:03
狗屎要是能感动,就不叫狗屎了

没有选择,就是想尽一切办法跟他死磕

LZ 在没和这个人打交道的时候,是有你说的那2个选择的,当他选择和他交涉,就是选了踩狗屎,现在面临是咋把自己的脚拔出来的问题。
Post by 爱国者导弹;2752024
碰到一个狗屎你想怎样呢?是非要踩上一脚还是绕道走

其实你有2个选择
1.想尽办法,真诚道歉,感动对方,让他撤诉
2.做条汉子,跟丫死磕,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最后输的可能性还很大

你自己选择吧

作者: l'ouragan    时间: 2010-12-10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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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reditcard    时间: 2010-12-10 12:49
呵呵,这帖子从头看到尾,看来楼主是个明事理和理智的人啊,就是不明白这莫一个明事理又理智的人怎么会跑去说出些个威胁恐吓的话呢,难道面对公众和私底下,楼主是两种人格吗?

不知道楼主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但是身边的朋友在montreal摸爬了几年,也是什么房东都见过,有一位朋友曾经被骗签了协议,当知道被骗后要求取消协议,却被房东全家5,6个人威胁辱骂,一个小孩子初来蒙城,恨只恨当时没有带录音笔,否则一定给自己找个说法。

威胁别人的时候,一定没想到这恐惧两个字最后会落在自己头上,现在自己恐惧了,就跑这来诉苦博得同情,其实,就算是全montreal的中国人都同情你了,你也得承担法律的责任。
作者: lovelytito    时间: 2010-12-10 13:37
Have you ever tried to pay to consult a real good lawyer? Why do you believe that idiot? She said you would have no chance, and if you prefer to believe her just like that, then there is nothing else you can do but just wait to condemn guilty and have criminal record.


Post by z705;2751955
这事到了这个地步,不能多想。想多了很抑郁的:我去帮朋友的忙,结果让人家给诬告了。诬告了就算了,对方还不接受道歉和赔偿,一定要让我吃官司。打官司就算了,没钱只能找法律援助的律师,律师根本不管什么公平、正义、就是一个劲地催我认罪。

哎,不说这些了。给大家报告一下最新的进展吧:我又去找法律援助的律师了,她跟我说即使我和她解除合同,去找付费的律师,我赢的可能性也很小。如果想赢,除非花一大笔钱请最好的律师。看来没什么希望了.......

作者: lovelytito    时间: 2010-12-10 13:41
说了:“你再这样,我他妈就揍你。"

what means 你再这样? your threat is conditional - depends on if 你再这样..... what he will do could make you 我他妈就揍你? This could be a point that you can squeeze in.....and what did he say in the record? You never mentioned.
Post by z705;2752023
没有啊!实际上我也没说这个话,是他捏造的。

但是录音里,我说了:“你再这样,我他妈就揍你。”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10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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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op    时间: 2010-12-10 14:00
Post by lovelytito;2752118
说了:“你再这样,我他妈就揍你。"

what means 你再这样? your threat is conditional - depends on if 你再这样..... what he will do could make you 我他妈就揍你? This could be a point that you can squeeze in.....and what did he say in the record? You never mentioned.


我也很奇怪:  "你再这样"   是什么意思?

是对方用刀子, 还是棍子先威胁你了? 还是用中指问候你了? 你才会失去理智, 说那样威胁的话?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10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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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op    时间: 2010-12-10 14:14
Post by iop;2752142
我也很奇怪:  "你再这样"   是什么意思?

是对方用刀子, 还是棍子先威胁你了? 还是用中指问候你了? 你才会失去理智, 说那样威胁的话?

如果对放揪着你的领子, 或者用手推你, 同时说这话....

你失去理智, 说那样威胁的话, 还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没有, 就是你过分了.

在这里, 如果 touch 别人的身体是大忌讳.

在这里曾经见过西人吵架, 鼻子几乎碰到一起, 就是没有动手, 心里那个佩服啊.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10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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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国者导弹    时间: 2010-12-10 15:00
Post by z705;2752152
他没付房租,但是还住在我朋友的房子里。我跟他谈,说:你连lease都没有,就别赖着不走了。他接着就反驳说你怎么知道我没lease。我说 你有lease吗?拿出来给我看看,他说:你以为你谁啊?你不是房东,看个屁lease啊! 然后我被激怒了,说:你要是再这样,我他妈就揍你。


如果你说的是实话,那么在原告与你之间的冲突上,他作的有理有节,他的做法也是警方鼓励的(不是他欠房东钱的部分)

1.原告与你以前没有任何冲突,包括经济利益
2.你不是房东也不没有拿着房东的授权书去原告家,如果进去了就属于私闯民宅
3.你威胁到原告的安全
4.就算原告欠房东天大比钱也与你无关

所以如果打官司,你输的机会很大,你可以请自己的律师, 好的刑事律师好象是300元/小时, 这个案件没几万下不来,而且好律师也不见得接,因为赢的概略不太,会影响律师的声誉,你现在只能让律师做有罪辩护,争取法官的同情,说明你一时激动而且没有前课,有可能会少判点,估计社区劳动是免不了的

如果你还在这里继续攻击原告,让他把你在网上的言论拿给法官看,你的后果将更严重

你在这里说的再多,即使所以的人都同情你也没用,而且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麻烦,因为你觉得自己吃了亏,将来要报复原告,原告完全可以用你在这里的话再在法庭上难为你,到那时连法官都认为你有报复的动机,记住,你的对手比你更精通法律

最后劝你一句,马上把这个楼拆了
作者: ken123    时间: 2010-12-10 15:35
其实你就是原告,装个啥?

做人还是老实一点好,别在这里钻法律空子搅浑水,赖房租了。
Post by 爱国者导弹;2752203
如果你说的是实话,那么在原告与你之间的冲突上,他作的有理有节,他的做法也是警方鼓励的(不是他欠房东钱的部分)

1.原告与你以前没有任何冲突,包括经济利益
2.你不是房东也不没有拿着房东的授权书去原告家,如果进去了就属于私闯民宅
3.你威胁到原告的安全
4.就算原告欠房东天大比钱也与你无关

所以如果打官司,你输的机会很大,你可以请自己的律师, 好的刑事律师好象是300元/小时, 这个案件没几万下不来,而且好律师也不见得接,因为赢的概略不太,会影响律师的声誉,你现在只能让律师做有罪辩护,争取法官的同情,说明你一时激动而且没有前课,有可能会少判点,估计社区劳动是免不了的

如果你还在这里继续攻击原告,让他把你在网上的言论拿给法官看,你的后果将更严重

你在这里说的再多,即使所以的人都同情你也没用,而且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麻烦,因为你觉得自己吃了亏,将来要报复原告,原告完全可以用你在这里的话再在法庭上难为你,到那时连法官都认为你有报复的动机,记住,你的对手比你更精通法律

最后劝你一句,马上把这个楼拆了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10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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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国者导弹    时间: 2010-12-10 16:49
Post by z705;2752249
我现在就想和解,谈不上要报复那个人。因为真要打赢这个官司,我根本没有那么多钱。

“爱国者导弹”朋友也许是善意,那样我也要谢谢你的提醒。

我在这里只是描述了些事实,没有威胁任何人,没有诽谤任何人,没有攻击任何人,拆楼应该没有那个必要吧?我只是想向原告道歉,愿意给他物质上的赔偿。


该提醒的,我已经提醒了,你自己看着办吧,至于有人说我就是原告就太幼稚了,至于你有没有在这里诽谤原告, 你自己看看你帖子的主题,原告要是想继续逼你,是不会放过这个楼的,你自己多保重吧, 我不会再参与这里的讨论了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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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快乐星期三    时间: 2010-12-10 18:33
楼主勇敢的上庭吧,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别听有的人在这里叽个, 其实谁都没上过法庭,怎么知道你一定输, 录音笔既然录了你的话,也必然录对方的话,他故意激怒你和你主动欺负他效果肯定是不一样的.你越想撤诉,对方就会更想搞死你,何苦呢,放开了去博一把,还有你那个房东朋友为什么不出面帮你,该他去起替你做证和起诉对方不付房租啊.
作者: stevehhh    时间: 2010-12-10 21:43
我和 爱国者导弹 的意见一致 。

你根本没有一点道歉的意思 ,这样的话你的后果是咎由自取。  一开始你没有说事情经过,根据你的描述,你可能是比较讲义气,帮朋友。
但是这件官司上面看,你不是被陷害,你95% 要输。 你根本没有资格去催房租,看lease 。

如果我是原告,我也不会原谅你的。

给你指条正确道路, 真诚道歉,感动原告,其他没有任何办法 。

原告也要得饶人处且饶人 。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10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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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10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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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evehhh    时间: 2010-12-10 22:13
道义上我想你做的对的 ,

法律上加拿大和中国有不同。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10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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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terpan1668    时间: 2010-12-10 22:51
就事论事--据当地人说,其实五、六十年代,加国租房的法律还是比较利于房东的。后来房客的抱怨太大了,政府进行了大修改,结果又几乎全部倒向了房客,以致一些不良的房客千方百计的钻法律的漏洞令房东苦不堪言。。。
Post by stevehhh;2752495
道义上我想你做的对的 ,

法律上加拿大和中国有不同。

作者: 呼吸之间    时间: 2010-12-10 23:12
很久以前有个同事也有类似情况发生: 在原告污言烂语的刺激下, 我的同事把原告推倒在地. 原告立即报警, 告我的同事推他,还诬告我的同事打了他的脸. 现场有证人, 由于同事是背对着证人,所以证人看不见我的同事是推还是打了原告. 警察的记录是原告脸上没有被打的痕迹.
由于原告不肯庭外和解, 同事请了律师, 律师作了关于原告的背景调查, 证明原告是个烂人. 现场证人告诉法官原告被推的前提是语言侮辱了我的同事. 最后法官只是让我的同事当庭向原告道歉. 如此而已.
Post by z705;2750276
关于您的第一点建议我也考虑过,我咨询过律师,她说即使能调查出他的信用问题,也属于民事的范围,不能为刑事案件提供辅证。

很遗憾,当时只有我们两人在场,所以没有证人。

我现在就最希望庭外和解了。至于留案底,这是我万万不能接受的。我可以容忍他的无赖、陷害、可以给他道歉、赔偿。即使他不接受和解,到最终庭审,如果我能全身而退,我是不会把他怎么样的。但是,一旦我因为这事,留下任何的犯罪记录,那就是完全不一样了。看我的运气,和他的运气了。

作者: 芭蕉叶    时间: 2010-12-10 23:14
其实我们人在异乡难免会有些处理问题不妥之处,如果我们都遇到原告那样的“得理不饶人的”“至死地而后快的”,我们都难免那天被搞死。原告就是利用加拿大的法律在撒泼,如果在国内她可能也没机会这么厚着脸皮的嚣张,为了这点儿小事,教训下楼主就够了,何必要把人搞死,达这么长的官司为了啥,免房租,还浪费我们纳税人的钱。不管楼主做的事否过激,没造成对原告的任何伤害,也没有实际的威胁,要不他早跑了,要真赶上个厉害主儿,原告早跑了。

没办法你遇上这么个狗屎,认倒霉吧,花钱消灾,请好点儿的律师有希望,别听前面几个人吓唬你,俺旁听过很多类似的案子,法官判案有很多主管因素,你有无前科很重要。对于一个无前科的人,仅“我要揍你”不一定就能盖棺定论,何况元原告不是啥好鸟,好好调查调查他,法官不一定信她。你有时间去法院旁听下吧,很多类似案子的。
作者: 金圣叹    时间: 2010-12-11 11:36
楼主,不就上法庭嘛,批评教育孩子、钓错鱼、当街打开饮料喝(之后发现里头有酒精)、追贼(你追上去不就是想限制MR贼的自由吗?你直接触犯人权啦!)都有机会被告上法庭,都有机会留案底。

这种案底跟杀人强奸差远了,你放宽心,况且你还未必输。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11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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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内高手    时间: 2010-12-11 13:23
小兄弟,不必太担心。法官见得多了,不会简单的一句话就判你有罪。遇上这样的人,就要斗到底,关键是找一个好的西人刑事律师,估计2,3千可以下来。不要找便宜的,好的律师干一个小时的活,便宜的律师给你算3个小时,更费钱,还办不成事。人活一口气,钱能解决的事不是大事。一西人顾客拿猎枪把偷他东西的贼当场打伤,被警察逮捕起诉,打电话给律师,保释,上法庭,什么事没有,花了1700.放轻松,找一个声誉好的律师给他一个教训。至于住房不给钱,没lease的话,叫警察赶走。有lease上租房委员会立案,不麻烦。
作者: z705    时间: 2010-12-11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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