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Descartes;2789475
房东回国把房子租给了我,房子拜托一个邻居管理,主要是收收信件和我的房租
这个邻居觉得自己是person in charge,一天到晚耀武扬威,没事儿就打电话说要上来检查检查,各种找茬,就为了满足一下自己虚伪的自尊 (他吃政府救济的,老婆现在在和他闹离婚,心情肯定不怎么好,所以没事儿就上了“教育”我一顿,耍威风)
而且经常趁我不在的时候也经常跑进来(我门上做记号)
看在他是长辈,1年多了,我都忍了,也不给房东打电话,免得麻烦人家
房子我很爱惜,打扫的也很赶紧,我不抽烟不喝酒,也不带人来家里,自认为是个很合格的好房客
我在这里住了1年多了,房租支票从来没晚给过,后来这邻居说想要现金,我也都照做
最近买了房子,6月1日入住,本来心想终于解脱了,谁知到问题来了
前天邻居要上来“看看” ,结果我们发生了一点小争吵 (谁也不能老忍气吞声不是)
结果他因为我那天没有对他唯命是从感到很愤怒,就打电话给房东告状,虽然不知道他说了什么,但肯定不是君子行为
房东不知道怎么的,就决定让我4月1日走人(房东上周知道我6月1日走,没有任何意义,还让我把6月的支票一次都给了)
我和房东签了合同,09年10月开始的,6个月
后来2010年的时候,邻居代替房东,在时日那里改成有效期到2011年的7月1日,他签了个名字
我去网上查了关于租房的法律条文,但是这种情况没看到,不知道怎么解决
我只想住到6月1日,多一天我都不想呆
还有一点很重要就是,房东根本就没去regie du logement 登记他出租房子
我不想给房东找麻烦,都是那个邻居惹的祸,但是我希望能知道,我怎么用法律手段来保护我自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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