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sunyijie;2810205
去年8月车停在bus reserved(14店30分以后为bus lane),我儿子在车上。刚离开不远,就见警车来。跑回来,只好站在车边。因为警车卡在前面。就在这时,有辆车开来,停在我后面车的后面(就是这车晃着我了,以为可以停),但司机呆在车上。7,8分钟后,警察下车,先到那 辆车,可能是警告,后面车便开走。警察把ticket放在后面的车后,过来递给我ticket。我说how come 他说Im sorry。两次后我只好接了。这样上庭会赢吗?我的理由是1,我儿子在车上,2,为什么警察不给另外一辆车,而是让他走了,是歧视。大家给出出主意。先是152刀,最近接到的是179刀,说是处理费。真黑。如果上庭输了,可能另外加85 刀。
Post by sunyijie;2811641
本来底气就不足,看来我的两条理由实在是牵强。认罚算了。省得到法庭再惹不个高兴。谢谢各位出主意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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