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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子租约到期,什么理由让原房客离开? [打印本页]

作者: 百信时尚    时间: 2011-3-15 16:23
标题: 房子租约到期,什么理由让原房客离开?
请教高人,房子租约到期,什么理由让原房客离开?据说原房客可疑赖着不走的,是吗?:confused:
作者: 1a2b3c    时间: 2011-3-15 17:02
在房客租期满以前1-3个月(视乎房客已经居住时间长短),这里好象是6个月,房东发出REGISTED LETTER,以合理的理由让其搬家,现在这种情况已可以看做你们双方对原有LEASE没有异议,租约自动生效,顺延一年.
作者: 百信时尚    时间: 2011-3-15 18:40
标题: 什么是合理的理由?
这些我知道,我不明白哪些是合理的理由,想请教下过来人。谢谢
作者: danielune    时间: 2011-3-15 19:47
标题: 不要想了
你必须证明你或者你的子女或者你的父母没有地方住,你需要收回来自己住,才会批准,如果将来不是这些人住,原房客如果发现了,他可以到委员会告你
作者: 1a2b3c    时间: 2011-3-16 08:48
Post by danielune;2820080
你必须证明你或者你的子女或者你的父母没有地方住,你需要收回来自己住,才会批准,如果将来不是这些人住,原房客如果发现了,他可以到委员会告你

就算是这样的理由也是提前半年下通知.
作者: honorhero    时间: 2011-3-16 11:19
总而言之,挺麻烦,good luck
作者: yibinding    时间: 2011-9-4 23:09
标题: 必须证明你或者你的子女或者你的父母没有地方住???????
请问是否,一定要没有地方住?
还是只要是子女或者你的父母住就行.
作者: peterpan1668    时间: 2011-9-6 01:51
标题: 便让你的亲属
只需提出是你的亲属需要居住,而该房客搬走后你便让你的亲属入住;好像是两年以后你可再次出租他人。具体的可向租屋法庭咨询。

Post by yibinding;2953863
请问是否,一定要没有地方住?
还是只要是子女或者你的父母住就行.

作者: montreal99    时间: 2011-9-6 08:15
你不就是想赶人家走, 涨房租吗?  PeterPan 先生, 你以前也比较正义的, 这种东西还帮人?
作者: yibinding    时间: 2011-9-7 10:00
标题: 正确地阐述法规的正反面这才叫真正的正义.
PeterPan 先生正确地阐述法规的正反面这才叫真正的正义.
作者: peterpan1668    时间: 2011-9-8 08:14
这位先生可能误会了,我再次只是就事论事而已,更不是教唆楼主欺负房客。本人曾经历过刁钻无赖利用法律漏洞白住的事例,最后虽然赢了官司却仍损失不菲。

我曾劝过一些房客适可而止,不要一味胡搅蛮缠钻房东的空子,或许某一天自己也成了房东便会理解某种当房东的无奈。

如果楼主正如这位先生所说的只为了一味涨房租,那么在此我不妨劝楼主亦三思而后行。如果你的房客从不拖欠房租并也爱惜你的房子,你应该留住你的房客。因为好的房客也是不是那么容易找到。

如果你认为你的房租过低,不妨实事求是的和你的房客协商看看是否有协调的空间。
Post by montreal99;2954784
你不就是想赶人家走, 涨房租吗?  PeterPan 先生, 你以前也比较正义的, 这种东西还帮人?

作者: yibinding    时间: 2011-9-8 15:27
标题: 十几年的老租客,房租已便宜了1/4,还要找麻烦减$55.
刚接一个,十几年的老租客,3 1/2 60+sqf 房租已便宜了1/4 只$355,还找麻烦告到rent board 要求减到$300. 你们看可和她讨论涨房租吗?
作者: peterpan1668    时间: 2011-9-9 06:32
魁省的租屋法律是偏向房客一方的,所以作为房东的确有很多的无奈。。。因此必须得谨慎挑选房客,又不能让其套上歧视的罪名。我建议不如大家搞一些联谊,互相交流沟通,互相守望相助才是好的出路。
Post by yibinding;2956619
刚接一个,十几年的老租客,3 1/2 60+sqf 房租已便宜了1/4 只$355,还找麻烦告到rent board 要求减到$300. 你们看可和她讨论涨房租吗?

作者: yibinding    时间: 2011-9-9 16:13
全力赞成.

Post by peterpan1668;2957044
魁省的租屋法律是偏向房客一方的,所以作为房东的确有很多的无奈。。。因此必须得谨慎挑选房客,又不能让其套上歧视的罪名。我建议不如大家搞一些联谊,互相交流沟通,互相守望相助才是好的出路。

作者: 祖国你好    时间: 2011-9-11 03:58
赞成!   大家开会, 相互交流。  算我一个, 谢谢。
作者: hhbl    时间: 2011-10-11 20:37
没那么复杂。我的情况和你一样。你只要去一趟房租委员会,他们会给你一份让房客离开的表格,填好后挂号信寄给房客就可以了,前提是要提前半年。祝好运。
作者: chuiamtl    时间: 2011-12-6 13:09
Post by hhbl;2978701
没那么复杂。我的情况和你一样。你只要去一趟房租委员会,他们会给你一份让房客离开的表格,填好后挂号信寄给房客就可以了,前提是要提前半年。祝好运。


这事情不好整。有可能的地方:
1。 租客迟缴租。 
2。影响到其他租客, 其他租客叫过警察。 
3。楼主自己没其他房要住过去提前半年通知 他走。 

另外 好租客不容易找不要因为便宜就赶人。 除非你要抬高租金卖房。 
作者: lio2003    时间: 2012-1-26 06:41
标题: 赞成
Post by peterpan1668;2957044
魁省的租屋法律是偏向房客一方的,所以作为房东的确有很多的无奈。。。因此必须得谨慎挑选房客,又不能让其套上歧视的罪名。我建议不如大家搞一些联谊,互相交流沟通,互相守望相助才是好的出路。
赞成你的建议。愿与你联系。lio2003qh@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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