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未婚妻(夫)也可以办团聚 [打印本页] 作者: Iknow 时间: 2004-6-5 22:31 标题: 未婚妻(夫)也可以办团聚 今天在一个移民论坛上看到的消息,不知道哪位办过??需要多长时间?作者: 随风 时间: 2006-6-16 12:12
I just heard You may get visa for your Finacee in USA, I never heard this is Canada?作者: whl 时间: 2006-6-16 16:45
这是以前的老政策了.现在不行了.这政策几年前早改了. 作者: whl 时间: 2006-6-16 16:47
除非你申请COMMON LAW PARTERN. 这大致要求同居一年以上, 会要你提供很多证据, 这不同于我们中国人印象里的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