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wedc75;3102328
我觉得现在要做的有几点
1. 敦促警方尽早引度罪犯, 弄清事情的原委, 以法惩处, 当然,你既然认同这里同性恋合法,也要认同这里也没有死刑, 很可能罪犯在里面休息了几年又出来了
2. 向被害人家属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 减少家属暴光度
3. 对捐款要进行有效的监督, 不能象08年那次了
4. 提醒那些与林交往亲密又经常去饭馆的朋友做一下血液测试, 对自己, 也是对大家负责
还有一条可以争取做到, 就是罪犯曾经在国内的优酷注册过, 不知道他是否到过中国, 如果到过,可以寻找国内类似的案件, 然后在外交上提出引度到国内, 这样就可以判死刑了, 但难度极大, 就看官员们努不努力了
Post by PARY66;3102179
最近一段时间,中国人林俊死了在蒙城搞的沸沸扬扬的,有的开追悼会,有的想要捐钱,搞的非常的高调,我就想不明白了,想求教一下,林俊为什么会死?又是怎么死的?杀害他的又是何人所为?他的死是轻于鸿毛还是重于泰山呢?他的死是因为维护了中国同胞还是为了维护国家而死的呢?一个人中国人,被TMD一个西方极度变态的人给杀了而且还是一个同性恋,死后还被肢解到到各个地方,现在有时我坐地铁发现西人看中国人的眼神都有些异样,林俊的死是给中国同胞,给中国,争光添彩了,还是给中国人,中国抹黑了呢???我是真的想不明白,请有知识的人给我些指教,我个人倒是觉得这样的事,我们应该非常非常低调的去处理,搞个追悼会搞个捐钱的活动能说明我们中国人团结?我觉得只是软弱的表现,还不如搞一些游行抗议之类的活动,以争取,中国同胞在这里受到更多的保护和尊重,这是个人想法如果说的不对,请大家见谅......
Post by liukai;3102476
赞同!!!对此事的总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被残害,也有咎由自取的成份?我可怜林俊,但觉得还没到追悼他的地步,他有什么价值需要大家悼念?如果说是生命的价值,那每个人都有;更不必要为他捐钱,因为他已经死了,捐钱要是能弥补死亡哀痛的话,每个去世的人的家属都需要了。
中国人不会这么经不住打击吧!明明就是一个普通刑事案,没必要搞得沸沸扬扬,上升到种族歧视上来;让罪犯得到加国法律制裁就是了,不用试图去影响法律,请尊重法律的严肃性。
前几年加国发生的华人杀人案,怎么没有华人组织声讨这个华人?被华人杀的不是生命吗?是,但也只是普通刑事案。
悼念林俊,我倒觉得不如悼念那个曾为买店失落而自杀的女人,虽然自杀不对,但起码她有创业奋斗的精神。
Post by Cold-eyed;3102494
跟你我一样,都只是一个普通人,林俊没有“要大家悼念”,没有要你可怜,更没有要你悼念,大家也没有要你悼念,你也代表不了大家,每个人只能代表自己,你可以对大家悼念有异议,保留给你自己就好了。大家捐钱捐的都是自己兜里的钱,关你X事。还什么“没必要为他捐钱”,你贵姓啊?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二傻子,大爷自己的钱愿意给谁捐就给谁捐,管得着吗,你?你Y的明天如果也是被无辜弄死,大爷一样给你捐,说话算数。
林俊如此惨死,是一个刑事案件,这个不用你说,地球人都懂,但这个刑事案件绝对不普通,不是因为什么种族歧视,就是因为案件的恶劣性质,如果你连这个都想不懂,建议你还是该做什么做什么去,不要在这里展示自己的无知了。
至于什么影响不影响法律的严肃性,你想太多了,加拿大这个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不是谁想影响就能影响的,用脚后跟都能想明白的事,你瞎操个什么心呢。
失落自杀的女人,你怎么就知道了解知道的人没悼念呢?
林俊在什么河边走,是否经常走,只要他走他的,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影响社会治安,不违反他生活的国家的任何一条法律,那依我看,人家去自己选择的河边走“关你Y屁事”。如果一个人不影响任何他人,不影响社会治安,不违反法律去他选择和钟爱的河边走走就被如此残害,而你把这种残害叫做“湿鞋”,那我看你跟杀害林俊的人,本质上没什么区别,都是一TMD冷血和嗜血的人类败类。
该操心的不操心,对一个无辜惨死的同胞,说什么咎由自取,你Y的不是脑子进水就是闲得蛋疼。本不想骂人,见你们这种垃圾就忍不住,装什么呢。
Post by Cold-eyed;3102494
跟你我一样,都只是一个普通人,林俊没有“要大家悼念”,没有要你可怜,更没有要你悼念,大家也没有要你悼念,你也代表不了大家,每个人只能代表自己,你可以对大家悼念有异议,保留给你自己就好了。大家捐钱捐的都是自己兜里的钱,关你X事。还什么“没必要为他捐钱”,你贵姓啊?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二傻子,大爷自己的钱愿意给谁捐就给谁捐,管得着吗,你?你Y的明天如果也是被无辜弄死,大爷一样给你捐,说话算数。
林俊如此惨死,是一个刑事案件,这个不用你说,地球人都懂,但这个刑事案件绝对不普通,不是因为什么种族歧视,就是因为案件的恶劣性质,如果你连这个都想不懂,建议你还是该做什么做什么去,不要在这里展示自己的无知了。
至于什么影响不影响法律的严肃性,你想太多了,加拿大这个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不是谁想影响就能影响的,用脚后跟都能想明白的事,你瞎操个什么心呢。
失落自杀的女人,你怎么就知道了解知道的人没悼念呢?
林俊在什么河边走,是否经常走,只要他走他的,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影响社会治安,不违反他生活的国家的任何一条法律,那依我看,人家去自己选择的河边走“关你Y屁事”。如果一个人不影响任何他人,不影响社会治安,不违反法律去他选择和钟爱的河边走走就被如此残害,而你把这种残害叫做“湿鞋”,那我看你跟杀害林俊的人,本质上没什么区别,都是一TMD冷血和嗜血的人类败类。
该操心的不操心,对一个无辜惨死的同胞,说什么咎由自取,你Y的不是脑子进水就是闲得蛋疼。本不想骂人,见你们这种垃圾就忍不住,装什么呢。
Post by liukai;3102476
赞同!!!对此事的总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被残害,也有咎由自取的成份?我可怜林俊,但觉得还没到追悼他的地步,他有什么价值需要大家悼念?如果说是生命的价值,那每个人都有;更不必要为他捐钱,因为他已经死了,捐钱要是能弥补死亡哀痛的话,每个去世的人的家属都需要了。
中国人不会这么经不住打击吧!明明就是一个普通刑事案,没必要搞得沸沸扬扬,上升到种族歧视上来;让罪犯得到加国法律制裁就是了,不用试图去影响法律,请尊重法律的严肃性。
前几年加国发生的华人杀人案,怎么没有华人组织声讨这个华人?被华人杀的不是生命吗?是,但也只是普通刑事案。
悼念林俊,我倒觉得不如悼念那个曾为买店失落而自杀的女人,虽然自杀不对,但起码她有创业奋斗的精神。
Post by Cold-eyed;3102494
跟你我一样,都只是一个普通人,林俊没有“要大家悼念”,没有要你可怜,更没有要你悼念,大家也没有要你悼念,你也代表不了大家,每个人只能代表自己,你可以对大家悼念有异议,保留给你自己就好了。大家捐钱捐的都是自己兜里的钱,关你X事。还什么“没必要为他捐钱”,你贵姓啊?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二傻子,大爷自己的钱愿意给谁捐就给谁捐,管得着吗,你?你Y的明天如果也是被无辜弄死,大爷一样给你捐,说话算数。
林俊如此惨死,是一个刑事案件,这个不用你说,地球人都懂,但这个刑事案件绝对不普通,不是因为什么种族歧视,就是因为案件的恶劣性质,如果你连这个都想不懂,建议你还是该做什么做什么去,不要在这里展示自己的无知了。
至于什么影响不影响法律的严肃性,你想太多了,加拿大这个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不是谁想影响就能影响的,用脚后跟都能想明白的事,你瞎操个什么心呢。
失落自杀的女人,你怎么就知道了解知道的人没悼念呢?
林俊在什么河边走,是否经常走,只要他走他的,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影响社会治安,不违反他生活的国家的任何一条法律,那依我看,人家去自己选择的河边走“关你Y屁事”。如果一个人不影响任何他人,不影响社会治安,不违反法律去他选择和钟爱的河边走走就被如此残害,而你把这种残害叫做“湿鞋”,那我看你跟杀害林俊的人,本质上没什么区别,都是一TMD冷血和嗜血的人类败类。
该操心的不操心,对一个无辜惨死的同胞,说什么咎由自取,你Y的不是脑子进水就是闲得蛋疼。本不想骂人,见你们这种垃圾就忍不住,装什么呢。
Post by PARY66;3102179
最近一段时间,中国人林俊死了在蒙城搞的沸沸扬扬的,有的开追悼会,有的想要捐钱,搞的非常的高调,我就想不明白了,想求教一下,林俊为什么会死?又是怎么死的?杀害他的又是何人所为?他的死是轻于鸿毛还是重于泰山呢?他的死是因为维护了中国同胞还是为了维护国家而死的呢?一个人中国人,被TMD一个西方极度变态的人给杀了而且还是一个同性恋,死后还被肢解到到各个地方,现在有时我坐地铁发现西人看中国人的眼神都有些异样,林俊的死是给中国同胞,给中国,争光添彩了,还是给中国人,中国抹黑了呢???我是真的想不明白,请有知识的人给我些指教,我个人倒是觉得这样的事,我们应该非常非常低调的去处理,搞个追悼会搞个捐钱的活动能说明我们中国人团结?我觉得只是软弱的表现,还不如搞一些游行抗议之类的活动,以争取,中国同胞在这里受到更多的保护和尊重,这是个人想法如果说的不对,请大家见谅......
Post by forte;3103714
说的特好。
”而你把这种残害叫做“湿鞋”,那我看你跟杀害林俊的人,本质上没什么区别,都是一TMD冷血和嗜血的人类败类。“
Post by bellecomme;3105223
在警方公布其性取向前,当我看到林的照片就觉得他是同性恋,因为他缺乏男人应有的阳刚!而且眼里有一种女人才应有的妖。。。
一直忙于工作,没有来得及写写对此事的感想。
此案罪犯是个多性恋,多性恋也好,同性恋也好,他们的原动力就是对感官刺激的追求、对性爱刺激的追求,这不是自然的,追求时间长了,他们当中的大多数必然失落,当感觉麻木以后,又希望更大的肉欲刺激,如果其中有涉及三角四角·恋·问题,他们会完全转向兽性和暴力解决。
同性恋虽然在法律上被允许,但是,从主流道德规范上讲,这不是被大多数人内心接受的。对大多数中国人更是如此。
所以说,虽然林让人同情,但是林有他的责任,也有他家庭教育的责任,他的家人也许不知道他移民是为了找一个允许同性恋的地方!
此案只是一个刑事案,但是所有西方人都知道了有一个中国人同性恋,因涉及三角恋,并且爱上过一个更变态的,并因此丧命。
林死得并不光彩,哪怕他死得不这么惨,哪怕他被奸尸分尸的视频没有被曝光,
为他搞纪念应该只限于他的圈子,搞大了对他的家庭荣誉没有一点好处!!
这就是结交损友的恶果,蒙特利尔容许同性恋其实也是游走在道德边缘的政策,总会有人滑到万劫不复的那一边。
Post by Cold-eyed;3105237
装A装B的道德卫士,一张嘴就知道是土共多年教化出来的脑残,高度总结,高度概括,各种标签,各种定义,一个科学上都没有完全结论的人类社会的一个现象,在你那里都是结论,同性恋是偷你家东西了还是奸你母亲了? 人家同性恋碍你什么事了,你异性恋怎么就那么高尚啊? 你怎么不扛个大旗满大街去反对同性恋呢?
看你造这些句,“主流道德规范”啦,“这不是自然的”,“死的并不光彩”啦,“万劫不复”啦,我看你还是回家先读两本书,搞清楚什么是道德什么是法律,再来喷。你怎么就那么智慧,西方国家的任何一条法律,是多少社会政治法律等各界精英经过多少年积累沉淀讨论和各种复杂的民主程序才最终形成并实施的,承认同性恋合法性本身就代表了人类文明的一种进步,到你那里一瞬间就成为了“游走在道德边缘的政策”,你可真伟大,回家没事多照照镜子吧,你这可怜的井底之蛙,你Y懂个屁。
还什么“一直忙于工作,没有来得及写写对此事的感想”,我看你还是继续忙你的工作吧,whatever it is,你这样的垃圾出来乱喷粪对社会没任何积极意义,我倒真有兴趣看看你这样的最后死得怎么个“光彩”法,不会是为了抢救国家集体财产吧,你个弱智。
Post by bellecomme;3105247
你丫的算个什么东西,同性恋碍我事了,怎么样?这是事实,有道理怕什么批评?我就是批评同性恋这种取向了,碍你什么事!我同情林,他把自己的命交给了一个变态,但并不等于林就没有错,你要骂街好啊,你的文风如此像五毛党,真不知道谁是共产党培训出来的脑残,只知道“死人了”,哭得像个娘们死得,北韩最欢迎你这种断章取义的家伙
毛匪最爱说的 敌人反对就支持,而不管正不正确,不管社会接受不接受,你和土共毛匪一个逻辑!
碍你事了就骂街,你才是土共的一贯行为作风,真不知道谁是弱智!可悲。
回去问问你爹,看他愿不愿意你成为同性恋,你不把他气死才怪! 如此低素质的人还来大谈特谈对社会的积极意义!当有足够多的年轻人都成为同性恋时,这个社会就开始走向灭亡,不仅仅是人口出生率的问题。。。。。。你以为你考虑得很周全?!你才是真正的井底之蛙,不是一般的弱,愤怒啦?找个医生看看先,别气病了,我很人道的!
Post by Cold-eyed;3105265
你丫的算个什么东西,同性恋碍我事了,怎么样?这是事实,
首先,我Y的就不是个东西,这个我承认,我不装。我Y就是一个普通人,你可能是个东西,还可能是个猪狗不如的东西。这些先不纠缠了,既然猪狗都能开口说人话了,这事还真是有趣得紧。来来,举例说明,怎么碍你事了,别光喊口号,既然有事实,那是最好不过了,就怕没有事实,张嘴就喷的,咱们就事论事讨论一下。哪个同性恋,姓甚名谁,如何抢你老婆还是你老公了?还是偷你家钱了,还是奸你家谁了。举实例出来,之后大家可以具体帮猪狗分析一下,即便有此事,是否该同性恋能代表全体同性恋的言行,因此要抵制和反对所有同性恋,最好接着全社会大家赞同你的可以一起跟议员啥的交个提案,争取最终通过法案来切实保障猪狗或者猪狗不如的东西的一些应得的合法权益,尽管我能看到在这边猪狗和一些猪狗不如的东西的应有的合法权益还是基本都得到了保障,但人类社会总是在不断更新发展的,也保不齐还有你这只发现了其它东西没发现的,应该被保障的东西,人类社会历史上,因为一个个案引发全社会讨论最后生成相关法律的实例不胜枚举,不过基本都是先有事实,那你的事实,说一下吧。
有道理怕什么批评?
说得好,讲道理就行,别上来就大帽子,喊口号,下定义,那是傻X才干的事。你有什么道理,讲给大伙听听?
我就是批评同性恋这种取向了,碍你什么事!
那我就是批评你批评同性恋这种取向了,我的道理就是,第一这是科学上上暂时没有定论的一个人类社会的现象,性取向,是基因导致还是后天导致,没有定论,你如果说是有定论,请给出依据。第二,既然科学上没有定论,别人同性恋只要不影响你生活,不违反法律,这是人家同性恋自己的事,你凭什么批评人家自己的性取向?这就好像在你自己家上厕所喷完粪不处理干净,没人批评你(你自家人批评你那是你活该),但你要是上公厕到处喷粪不处理干净,还到处炫耀,人人可以批评你,这叫社会公德,这才是道德问题,是你没有社会公德,不讲社会公德,因为你妨碍别人使用公厕了,人人可以批评你。第三 加拿大同性恋合法,法律保障的事情,你如果反对,那你就是在反对这条法律,反对一条法律,你不去跟法律较劲,你跟享受法律合法保障的人较劲,甚至跟一个死人较劲,你逻辑够混乱的,没事多出去晒晒太阳,脑子能干得快点。最后就是,借用你的无赖逻辑,我就是批评你批评同性恋这种取向了,又碍你什么事。
我同情林,他把自己的命交给了一个变态,但并不等于林就没有错,
前半句貌似有人的模样了,后半句又变回猪狗了。林有没有错,还是那句话,关你X事,如果林有什么错,妨碍你如厕了,那我认为完全有纠缠的必要,毕竟猪狗也是生命,也不能剥夺猪狗行使正常生理功能的权利,不过提醒一下,如果猪狗是在公厕解决,那猪狗最好有能力自行善后,否则一定会被批评,顺便说一下,一般能上公厕的猪狗都是有主儿的,如果善后不解决好,连主子一起会被批评,因为这涉及社会公德和道德问题。
你要骂街好啊,你的文风如此像五毛党,真不知道谁是共产党培训出来的脑残,
没事回去好好找找定义,五毛党是如何定义的。如果五毛党都是我这样的,那大爷还真愿意从了,坚持把这样的五毛党当下去,用你的话,死了也觉得“光彩”,谁脑残,咱俩说了不算,相信大家自有鉴别。
只知道“死人了”,哭得像个娘们死得,
这话说得,好像你Y是爷们生的,你娘知道你这么瞧不起娘们,估计可能会哭得象个爷们儿?满脑子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现在能看出你不喜欢同性恋的根源在哪里了,不过还是一样,你不喜欢厕后冲洗,在自己家喷就行了,出来喷,会有人批评你,还是上面说的,你道德低下。
北韩最欢迎你这种断章取义的家伙
一下子又跑北韩去了,你直接一句话又代表了北韩,你个缺心眼的,至少你得先问问金小胖是否同意你这个论断吧,别说同性恋了,异性恋在北韩能否随便开展,估计金小胖都要先点头许可,所以严格讲,金小胖应该比较欢迎你这种脑袋被门夹过的莫名其妙反对同性恋的,至少你们从里到外可能都比较接近猪狗。
真不知道谁是逼。
我知道你是。
Post by Cold-eyed;3105265
你丫的算个什么东西,同性恋碍我事了,怎么样?这是事实,
首先,我Y的就不是个东西,这个我承认,我不装。我Y就是一个普通人,你可能是个东西,还可能是个猪狗不如的东西。这些先不纠缠了,既然猪狗都能开口说人话了,这事还真是有趣得紧。来来,举例说明,怎么碍你事了,别光喊口号,既然有事实,那是最好不过了,就怕没有事实,张嘴就喷的,咱们就事论事讨论一下。哪个同性恋,姓甚名谁,如何抢你老婆还是你老公了?还是偷你家钱了,还是奸你家谁了。举实例出来,之后大家可以具体帮猪狗分析一下,即便有此事,是否该同性恋能代表全体同性恋的言行,因此要抵制和反对所有同性恋,最好接着全社会大家赞同你的可以一起跟议员啥的交个提案,争取最终通过法案来切实保障猪狗或者猪狗不如的东西的一些应得的合法权益,尽管我能看到在这边猪狗和一些猪狗不如的东西的应有的合法权益还是基本都得到了保障,但人类社会总是在不断更新发展的,也保不齐还有你这只发现了其它东西没发现的,应该被保障的东西,人类社会历史上,因为一个个案引发全社会讨论最后生成相关法律的实例不胜枚举,不过基本都是先有事实,那你的事实,说一下吧。
有道理怕什么批评?
说得好,讲道理就行,别上来就大帽子,喊口号,下定义,那是傻X才干的事。你有什么道理,讲给大伙听听?
我就是批评同性恋这种取向了,碍你什么事!
那我就是批评你批评同性恋这种取向了,我的道理就是,第一这是科学上上暂时没有定论的一个人类社会的现象,性取向,是基因导致还是后天导致,没有定论,你如果说是有定论,请给出依据。第二,既然科学上没有定论,别人同性恋只要不影响你生活,不违反法律,这是人家同性恋自己的事,你凭什么批评人家自己的性取向?这就好像在你自己家上厕所喷完粪不处理干净,没人批评你(你自家人批评你那是你活该),但你要是上公厕到处喷粪不处理干净,还到处炫耀,人人可以批评你,这叫社会公德,这才是道德问题,是你没有社会公德,不讲社会公德,因为你妨碍别人使用公厕了,人人可以批评你。第三 加拿大同性恋合法,法律保障的事情,你如果反对,那你就是在反对这条法律,反对一条法律,你不去跟法律较劲,你跟享受法律合法保障的人较劲,甚至跟一个死人较劲,你逻辑够混乱的,没事多出去晒晒太阳,脑子能干得快点。最后就是,借用你的无赖逻辑,我就是批评你批评同性恋这种取向了,又碍你什么事。
我同情林,他把自己的命交给了一个变态,但并不等于林就没有错,
前半句貌似有人的模样了,后半句又变回猪狗了。林有没有错,还是那句话,关你X事,如果林有什么错,妨碍你如厕了,那我认为完全有纠缠的必要,毕竟猪狗也是生命,也不能剥夺猪狗行使正常生理功能的权利,不过提醒一下,如果猪狗是在公厕解决,那猪狗最好有能力自行善后,否则一定会被批评,顺便说一下,一般能上公厕的猪狗都是有主儿的,如果善后不解决好,连主子一起会被批评,因为这涉及社会公德和道德问题。
你要骂街好啊,你的文风如此像五毛党,真不知道谁是共产党培训出来的脑残,
没事回去好好找找定义,五毛党是如何定义的。如果五毛党都是我这样的,那大爷还真愿意从了,坚持把这样的五毛党当下去,用你的话,死了也觉得“光彩”,谁脑残,咱俩说了不算,相信大家自有鉴别。
只知道“死人了”,哭得像个娘们死得,
这话说得,好像你Y是爷们生的,你娘知道你这么瞧不起娘们,估计可能会哭得象个爷们儿?满脑子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现在能看出你不喜欢同性恋的根源在哪里了,不过还是一样,你不喜欢厕后冲洗,在自己家喷就行了,出来喷,会有人批评你,还是上面说的,你道德低下。
北韩最欢迎你这种断章取义的家伙
一下子又跑北韩去了,你直接一句话又代表了北韩,你个缺心眼的,至少你得先问问金小胖是否同意你这个论断吧,别说同性恋了,异性恋在北韩能否随便开展,估计金小胖都要先点头许可,所以严格讲,金小胖应该比较欢迎你这种脑袋被门夹过的莫名其妙反对同性恋的,至少你们从里到外可能都比较接近猪狗。
真不知道谁是逼。
我知道你是。
Post by bellecomme;3105794
自命为卫道士的不是我,是你丫的,
而且你丫的不是一般的二,不是一般的粗俗
谁占上风,谁占下风,已经明了。
Post by victoir1029;3105587
[QUOTE=Cold-eyed;3105265]你丫的算个什么东西,同性恋碍我事了,怎么样?这是事实,
首先,我Y的就不是个东西,这个我承认,我不装。我Y就是一个普通人,你可能是个东西,还可能是个猪狗不如的东西。这些先不纠缠了,既然猪狗都能开口说人话了,这事还真是有趣得紧。来来,举例说明,怎么碍你事了,别光喊口号,既然有事实,那是最好不过了,就怕没有事实,张嘴就喷的,咱们就事论事讨论一下。哪个同性恋,姓甚名谁,如何抢你老婆还是你老公了?还是偷你家钱了,还是奸你家谁了。举实例出来,之后大家可以具体帮猪狗分析一下,即便有此事,是否该同性恋能代表全体同性恋的言行,因此要抵制和反对所有同性恋,最好接着全社会大家赞同你的可以一起跟议员啥的交个提案,争取最终通过法案来切实保障猪狗或者猪狗不如的东西的一些应得的合法权益,尽管我能看到在这边猪狗和一些猪狗不如的东西的应有的合法权益还是基本都得到了保障,但人类社会总是在不断更新发展的,也保不齐还有你这只发现了其它东西没发现的,应该被保障的东西,人类社会历史上,因为一个个案引发全社会讨论最后生成相关法律的实例不胜枚举,不过基本都是先有事实,那你的事实,说一下吧。
。。。
严重支持你说的每一句话, 虽然我认为这个猪狗或猪狗不如的东西绝不会就此幡然醒悟,但着实出了我心头一口恶气,本来上论坛是想看看同胞们对林俊的悼念,却时不时看到一群猪狗或猪狗不如的东西借着这个悲剧,此起彼伏、上蹿下跳、满口喷粪、强奸大家的眼睛,心里非常窝火
你的文笔非常好,很犀利、严谨,更重要的是,正直,谢谢你冷眼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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