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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想不通向大家求教 [打印本页]

作者: PARY66    时间: 2012-6-9 10:50
标题: 想不通向大家求教
最近一段时间,中国人林俊死了在蒙城搞的沸沸扬扬的,有的开追悼会,有的想要捐钱,搞的非常的高调,我就想不明白了,想求教一下,林俊为什么会死?又是怎么死的?杀害他的又是何人所为?他的死是轻于鸿毛还是重于泰山呢?他的死是因为维护了中国同胞还是为了维护国家而死的呢?一个人中国人,被TMD一个西方极度变态的人给杀了而且还是一个同性恋,死后还被肢解到到各个地方,现在有时我坐地铁发现西人看中国人的眼神都有些异样,林俊的死是给中国同胞,给中国,争光添彩了,还是给中国人,中国抹黑了呢???我是真的想不明白,请有知识的人给我些指教,我个人倒是觉得这样的事,我们应该非常非常低调的去处理,搞个追悼会搞个捐钱的活动能说明我们中国人团结?我觉得只是软弱的表现,还不如搞一些游行抗议之类的活动,以争取,中国同胞在这里受到更多的保护和尊重,这是个人想法如果说的不对,请大家见谅......
作者: 坏坏    时间: 2012-6-9 16:55
想不通,有两种可能:1、你还幼小;2、在华被党洗脑多年,患有脑残症,只知道人要死得其所,但不知道一个生命的可贵。
作者: wedc75    时间: 2012-6-9 17:28
我觉得现在要做的有几点

1. 敦促警方尽早引度罪犯, 弄清事情的原委, 以法惩处, 当然,你既然认同这里同性恋合法,也要认同这里也没有死刑, 很可能罪犯在里面休息了几年又出来了

2. 向被害人家属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 减少家属暴光度

3. 对捐款要进行有效的监督, 不能象08年那次了

4. 提醒那些与林交往亲密又经常去饭馆的朋友做一下血液测试, 对自己, 也是对大家负责

还有一条可以争取做到, 就是罪犯曾经在国内的优酷注册过, 不知道他是否到过中国, 如果到过,可以寻找国内类似的案件, 然后在外交上提出引度到国内, 这样就可以判死刑了, 但难度极大, 就看官员们努不努力了
作者: UHP    时间: 2012-6-9 18:15
同意,“对捐款要进行有效的监督, 不能象08年那次了‘。

有人专门设立永久性基金会,出啥事,她都出来捏造名目跟同胞要钱,鬼知道钱怎么花了,从来没有向公众汇报,给汶川地震灾民的捐款交给谁了?给甘肃山区办学出了多少钱?反藏独的小册子编好没有,出版了没有?那年水灾的捐款呢?这次林俊惨死,她又出来了募捐了?她们要去阿富汗,也向同胞要钱;她们要随团回国出风头,也要侨胞出7000加元?从来伸手要钱,乞丐。


Post by wedc75;3102328
我觉得现在要做的有几点

1. 敦促警方尽早引度罪犯, 弄清事情的原委, 以法惩处, 当然,你既然认同这里同性恋合法,也要认同这里也没有死刑, 很可能罪犯在里面休息了几年又出来了

2. 向被害人家属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 减少家属暴光度

3. 对捐款要进行有效的监督, 不能象08年那次了

4. 提醒那些与林交往亲密又经常去饭馆的朋友做一下血液测试, 对自己, 也是对大家负责

还有一条可以争取做到, 就是罪犯曾经在国内的优酷注册过, 不知道他是否到过中国, 如果到过,可以寻找国内类似的案件, 然后在外交上提出引度到国内, 这样就可以判死刑了, 但难度极大, 就看官员们努不努力了

作者: liukai    时间: 2012-6-9 22:46
Post by PARY66;3102179
最近一段时间,中国人林俊死了在蒙城搞的沸沸扬扬的,有的开追悼会,有的想要捐钱,搞的非常的高调,我就想不明白了,想求教一下,林俊为什么会死?又是怎么死的?杀害他的又是何人所为?他的死是轻于鸿毛还是重于泰山呢?他的死是因为维护了中国同胞还是为了维护国家而死的呢?一个人中国人,被TMD一个西方极度变态的人给杀了而且还是一个同性恋,死后还被肢解到到各个地方,现在有时我坐地铁发现西人看中国人的眼神都有些异样,林俊的死是给中国同胞,给中国,争光添彩了,还是给中国人,中国抹黑了呢???我是真的想不明白,请有知识的人给我些指教,我个人倒是觉得这样的事,我们应该非常非常低调的去处理,搞个追悼会搞个捐钱的活动能说明我们中国人团结?我觉得只是软弱的表现,还不如搞一些游行抗议之类的活动,以争取,中国同胞在这里受到更多的保护和尊重,这是个人想法如果说的不对,请大家见谅......

赞同!!!对此事的总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被残害,也有咎由自取的成份?我可怜林俊,但觉得还没到追悼他的地步,他有什么价值需要大家悼念?如果说是生命的价值,那每个人都有;更不必要为他捐钱,因为他已经死了,捐钱要是能弥补死亡哀痛的话,每个去世的人的家属都需要了。

中国人不会这么经不住打击吧!明明就是一个普通刑事案,没必要搞得沸沸扬扬,上升到种族歧视上来;让罪犯得到加国法律制裁就是了,不用试图去影响法律,请尊重法律的严肃性。

前几年加国发生的华人杀人案,怎么没有华人组织声讨这个华人?被华人杀的不是生命吗?是,但也只是普通刑事案。

悼念林俊,我倒觉得不如悼念那个曾为买店失落而自杀的女人,虽然自杀不对,但起码她有创业奋斗的精神。
作者: Cold-eyed    时间: 2012-6-9 23:07
标题: 林俊生前
Post by liukai;3102476
赞同!!!对此事的总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被残害,也有咎由自取的成份?我可怜林俊,但觉得还没到追悼他的地步,他有什么价值需要大家悼念?如果说是生命的价值,那每个人都有;更不必要为他捐钱,因为他已经死了,捐钱要是能弥补死亡哀痛的话,每个去世的人的家属都需要了。

中国人不会这么经不住打击吧!明明就是一个普通刑事案,没必要搞得沸沸扬扬,上升到种族歧视上来;让罪犯得到加国法律制裁就是了,不用试图去影响法律,请尊重法律的严肃性。

前几年加国发生的华人杀人案,怎么没有华人组织声讨这个华人?被华人杀的不是生命吗?是,但也只是普通刑事案。

悼念林俊,我倒觉得不如悼念那个曾为买店失落而自杀的女人,虽然自杀不对,但起码她有创业奋斗的精神。

跟你我一样,都只是一个普通人,林俊没有“要大家悼念”,没有要你可怜,更没有要你悼念,大家也没有要你悼念,你也代表不了大家,每个人只能代表自己,你可以对大家悼念有异议,保留给你自己就好了。大家捐钱捐的都是自己兜里的钱,关你X事。还什么“没必要为他捐钱”,你贵姓啊?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二傻子,大爷自己的钱愿意给谁捐就给谁捐,管得着吗,你?你Y的明天如果也是被无辜弄死,大爷一样给你捐,说话算数。

林俊如此惨死,是一个刑事案件,这个不用你说,地球人都懂,但这个刑事案件绝对不普通,不是因为什么种族歧视,就是因为案件的恶劣性质,如果你连这个都想不懂,建议你还是该做什么做什么去,不要在这里展示自己的无知了。

至于什么影响不影响法律的严肃性,你想太多了,加拿大这个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不是谁想影响就能影响的,用脚后跟都能想明白的事,你瞎操个什么心呢。

失落自杀的女人,你怎么就知道了解知道的人没悼念呢?

林俊在什么河边走,是否经常走,只要他走他的,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影响社会治安,不违反他生活的国家的任何一条法律,那依我看,人家去自己选择的河边走“关你Y屁事”。如果一个人不影响任何他人,不影响社会治安,不违反法律去他选择和钟爱的河边走走就被如此残害,而你把这种残害叫做“湿鞋”,那我看你跟杀害林俊的人,本质上没什么区别,都是一TMD冷血和嗜血的人类败类。

该操心的不操心,对一个无辜惨死的同胞,说什么咎由自取,你Y的不是脑子进水就是闲得蛋疼。本不想骂人,见你们这种垃圾就忍不住,装什么呢。
作者: benoit    时间: 2012-6-10 00:13
Post by Cold-eyed;3102494
跟你我一样,都只是一个普通人,林俊没有“要大家悼念”,没有要你可怜,更没有要你悼念,大家也没有要你悼念,你也代表不了大家,每个人只能代表自己,你可以对大家悼念有异议,保留给你自己就好了。大家捐钱捐的都是自己兜里的钱,关你X事。还什么“没必要为他捐钱”,你贵姓啊?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二傻子,大爷自己的钱愿意给谁捐就给谁捐,管得着吗,你?你Y的明天如果也是被无辜弄死,大爷一样给你捐,说话算数。

林俊如此惨死,是一个刑事案件,这个不用你说,地球人都懂,但这个刑事案件绝对不普通,不是因为什么种族歧视,就是因为案件的恶劣性质,如果你连这个都想不懂,建议你还是该做什么做什么去,不要在这里展示自己的无知了。

至于什么影响不影响法律的严肃性,你想太多了,加拿大这个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不是谁想影响就能影响的,用脚后跟都能想明白的事,你瞎操个什么心呢。

失落自杀的女人,你怎么就知道了解知道的人没悼念呢?

林俊在什么河边走,是否经常走,只要他走他的,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影响社会治安,不违反他生活的国家的任何一条法律,那依我看,人家去自己选择的河边走“关你Y屁事”。如果一个人不影响任何他人,不影响社会治安,不违反法律去他选择和钟爱的河边走走就被如此残害,而你把这种残害叫做“湿鞋”,那我看你跟杀害林俊的人,本质上没什么区别,都是一TMD冷血和嗜血的人类败类。

该操心的不操心,对一个无辜惨死的同胞,说什么咎由自取,你Y的不是脑子进水就是闲得蛋疼。本不想骂人,见你们这种垃圾就忍不住,装什么呢。


非常同意cold-eyed在这里说的每一句话。
作者: 135246    时间: 2012-6-10 09:53
标题: cold-eyed 说的对
cold-eyed 说的对。
作者: FUJJJ    时间: 2012-6-10 09:53
对捐款要进行有效的监督,不能捐款给一些不透明报纸。
作者: dummy250    时间: 2012-6-10 10:58
就是因为案件的恶劣性质:是这个道理!

昨天和朋友聊天问起:问什么有不少的中国人首先攻击林俊的同性恋行为,我觉得只要是个稍微有点善良之心的人,都会谴责Luka的残暴行为。

对方的回答蛮有趣的:诋毁一个受害者,说明他们本身也有心理问题,或者说心理还不够健康。

我们捐我们的钱,只是说我们愿意帮助还活着的悲伤痛苦的林俊的母亲,不愿意捐钱的人也不必一再诋毁死者。

诋毁死者的人应该学会宽容点,说不定哪天你的孩子也会被害。
Post by Cold-eyed;3102494
跟你我一样,都只是一个普通人,林俊没有“要大家悼念”,没有要你可怜,更没有要你悼念,大家也没有要你悼念,你也代表不了大家,每个人只能代表自己,你可以对大家悼念有异议,保留给你自己就好了。大家捐钱捐的都是自己兜里的钱,关你X事。还什么“没必要为他捐钱”,你贵姓啊?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二傻子,大爷自己的钱愿意给谁捐就给谁捐,管得着吗,你?你Y的明天如果也是被无辜弄死,大爷一样给你捐,说话算数。

林俊如此惨死,是一个刑事案件,这个不用你说,地球人都懂,但这个刑事案件绝对不普通,不是因为什么种族歧视,就是因为案件的恶劣性质,如果你连这个都想不懂,建议你还是该做什么做什么去,不要在这里展示自己的无知了。

至于什么影响不影响法律的严肃性,你想太多了,加拿大这个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不是谁想影响就能影响的,用脚后跟都能想明白的事,你瞎操个什么心呢。

失落自杀的女人,你怎么就知道了解知道的人没悼念呢?

林俊在什么河边走,是否经常走,只要他走他的,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影响社会治安,不违反他生活的国家的任何一条法律,那依我看,人家去自己选择的河边走“关你Y屁事”。如果一个人不影响任何他人,不影响社会治安,不违反法律去他选择和钟爱的河边走走就被如此残害,而你把这种残害叫做“湿鞋”,那我看你跟杀害林俊的人,本质上没什么区别,都是一TMD冷血和嗜血的人类败类。

该操心的不操心,对一个无辜惨死的同胞,说什么咎由自取,你Y的不是脑子进水就是闲得蛋疼。本不想骂人,见你们这种垃圾就忍不住,装什么呢。

作者: dummy250    时间: 2012-6-10 11:15
建议您看一下:
An introduction to the history of psychology

Auteur : B.R. Hergenhahn
Éditeur : WADSWORTH

这样您就不会说他是什么咎由自取了。一本很好的心理学书,我不知道有没有汉语版本的。
Post by liukai;3102476
赞同!!!对此事的总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被残害,也有咎由自取的成份?我可怜林俊,但觉得还没到追悼他的地步,他有什么价值需要大家悼念?如果说是生命的价值,那每个人都有;更不必要为他捐钱,因为他已经死了,捐钱要是能弥补死亡哀痛的话,每个去世的人的家属都需要了。

中国人不会这么经不住打击吧!明明就是一个普通刑事案,没必要搞得沸沸扬扬,上升到种族歧视上来;让罪犯得到加国法律制裁就是了,不用试图去影响法律,请尊重法律的严肃性。

前几年加国发生的华人杀人案,怎么没有华人组织声讨这个华人?被华人杀的不是生命吗?是,但也只是普通刑事案。

悼念林俊,我倒觉得不如悼念那个曾为买店失落而自杀的女人,虽然自杀不对,但起码她有创业奋斗的精神。

作者: UHP    时间: 2012-6-10 13:47
就是这样,那个什么“Montreal华基金会”,信誉不好,就是那家名誉不好的报纸两个办报人圈钱用的,和Concordia以及林俊毫无关系。

大家不要在上当受骗了。


QUOTE=FUJJJ;3102623]对捐款要进行有效的监督,不能捐款给一些不透明报纸。[/QUOTE]
作者: happykitty    时间: 2012-6-11 14:08
标题: Concordia's website for "The Jun Lin Family Fund"
Here is the link of Concorida Fund for 林俊.  I think all Chinese Concordia Alumni know about this.

http://www.concordia.ca/alumni-g ... -memory-of-jun-lin/
作者: dummy250    时间: 2012-6-11 16:17
Was mutilation murder inspired by race hatred?

http://www2.canada.com/topics/news/story.html?id=6717319
作者: forte    时间: 2012-6-12 15:36
Post by Cold-eyed;3102494
跟你我一样,都只是一个普通人,林俊没有“要大家悼念”,没有要你可怜,更没有要你悼念,大家也没有要你悼念,你也代表不了大家,每个人只能代表自己,你可以对大家悼念有异议,保留给你自己就好了。大家捐钱捐的都是自己兜里的钱,关你X事。还什么“没必要为他捐钱”,你贵姓啊?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二傻子,大爷自己的钱愿意给谁捐就给谁捐,管得着吗,你?你Y的明天如果也是被无辜弄死,大爷一样给你捐,说话算数。

林俊如此惨死,是一个刑事案件,这个不用你说,地球人都懂,但这个刑事案件绝对不普通,不是因为什么种族歧视,就是因为案件的恶劣性质,如果你连这个都想不懂,建议你还是该做什么做什么去,不要在这里展示自己的无知了。

至于什么影响不影响法律的严肃性,你想太多了,加拿大这个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不是谁想影响就能影响的,用脚后跟都能想明白的事,你瞎操个什么心呢。

失落自杀的女人,你怎么就知道了解知道的人没悼念呢?

林俊在什么河边走,是否经常走,只要他走他的,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影响社会治安,不违反他生活的国家的任何一条法律,那依我看,人家去自己选择的河边走“关你Y屁事”。如果一个人不影响任何他人,不影响社会治安,不违反法律去他选择和钟爱的河边走走就被如此残害,而你把这种残害叫做“湿鞋”,那我看你跟杀害林俊的人,本质上没什么区别,都是一TMD冷血和嗜血的人类败类。

该操心的不操心,对一个无辜惨死的同胞,说什么咎由自取,你Y的不是脑子进水就是闲得蛋疼。本不想骂人,见你们这种垃圾就忍不住,装什么呢。

说的特好。
”而你把这种残害叫做“湿鞋”,那我看你跟杀害林俊的人,本质上没什么区别,都是一TMD冷血和嗜血的人类败类。“
作者: Athenagod    时间: 2012-6-14 09:12
标题: 没那么简单!
首先,我和很多人有一致的观点,这很可能是一次有预谋,有组织的谋杀:
http://tieba.baidu.com/p/1651999746?pn=3 (里面有对比图说明)
http://tieba.baidu.com/p/1652238602 (案情分析)
要求加拿大政府对案情进行全力以赴的调查,对罪犯给予公开透明公正的审判!如果审判不公,我们应该团结起来。

最后,对于那些抱怨受害者的人,是你们自卑的表现,如果你连自己的同胞和民族都不知道尊重,又怎么能到得到别人的尊重呢??
作者: mtljcmc    时间: 2012-6-14 18:09
悼念林俊,因爲他是自己的同胞,同時也是一個生命; 既是生命,那麽他的生命絕對是重於泰山!他也許是同性戀,可也是他選擇的生活方式,沒有妨礙到任何人,你下的結論很奇怪,是同性戀就會被殘殺??
看來你很不齒同性戀者,即使他們中有很多非常優秀的人!可是你必須知道,你心裏所想同性戀世界的黑暗面,在異性戀的世界裏,一樣也沒有少過,只有更多,更黑暗,醜陋。

對於他的事情增添了中國,中國人的光彩或抹黑中國,中國人,這樣的邏輯就更奇怪了!1)姚明,劉翔等人是他自己的努力與貢獻, 那是他們個人的榮譽,你自己沒有努力貢獻過,還想沾別人的光彩? 2)對於給中國人抹黑,看看那邊的事情,還需要抹黑嗎?
對於你有時坐地鐵自己還發現西人看你的眼神有些異樣,我猜原因也許是你自己本身的眼神表情不對才會招來大家莫名其妙的眼神,又或許你要不要約個心理醫生看看,也許你有被迫害妄想症?在墨西哥毒販殘殺那麽多人,你會用異樣的眼神看住在這裡,經過你身邊的墨西哥人嗎?


Post by PARY66;3102179
最近一段时间,中国人林俊死了在蒙城搞的沸沸扬扬的,有的开追悼会,有的想要捐钱,搞的非常的高调,我就想不明白了,想求教一下,林俊为什么会死?又是怎么死的?杀害他的又是何人所为?他的死是轻于鸿毛还是重于泰山呢?他的死是因为维护了中国同胞还是为了维护国家而死的呢?一个人中国人,被TMD一个西方极度变态的人给杀了而且还是一个同性恋,死后还被肢解到到各个地方,现在有时我坐地铁发现西人看中国人的眼神都有些异样,林俊的死是给中国同胞,给中国,争光添彩了,还是给中国人,中国抹黑了呢???我是真的想不明白,请有知识的人给我些指教,我个人倒是觉得这样的事,我们应该非常非常低调的去处理,搞个追悼会搞个捐钱的活动能说明我们中国人团结?我觉得只是软弱的表现,还不如搞一些游行抗议之类的活动,以争取,中国同胞在这里受到更多的保护和尊重,这是个人想法如果说的不对,请大家见谅......

作者: mtljcmc    时间: 2012-6-14 18:12
同意你的看法。
Post by forte;3103714
说的特好。
”而你把这种残害叫做“湿鞋”,那我看你跟杀害林俊的人,本质上没什么区别,都是一TMD冷血和嗜血的人类败类。“

作者: bellecomme    时间: 2012-6-15 11:19
在警方公布其性取向前,当我看到林的照片就觉得他是同性恋,因为他缺乏男人应有的阳刚!而且眼里有一种女人才应有的妖。。。

一直忙于工作,没有来得及写写对此事的感想。

此案罪犯是个多性恋,多性恋也好,同性恋也好,他们的原动力就是对感官刺激的追求、对性爱刺激的追求,这不是自然的,追求时间长了,他们当中的大多数必然失落,当感觉麻木以后,又希望更大的肉欲刺激,如果其中有涉及三角四角·恋·问题,他们会完全转向兽性和暴力解决。

同性恋虽然在法律上被允许,但是,从主流道德规范上讲,这不是被大多数人内心接受的。对大多数中国人更是如此。

所以说,虽然林让人同情,但是林有他的责任,也有他家庭教育的责任,他的家人也许不知道他移民是为了找一个允许同性恋的地方!

此案只是一个刑事案,但是所有西方人都知道了有一个中国人同性恋,因涉及三角恋,并且爱上过一个更变态的,并因此丧命。   

林死得并不光彩,哪怕他死得不这么惨,哪怕他被奸尸分尸的视频没有被曝光,
为他搞纪念应该只限于他的圈子,搞大了对他的家庭荣誉没有一点好处!!

这就是结交损友的恶果,蒙特利尔容许同性恋其实也是游走在道德边缘的政策,总会有人滑到万劫不复的那一边。
作者: Cold-eyed    时间: 2012-6-15 11:43
标题: 又来一个
Post by bellecomme;3105223
在警方公布其性取向前,当我看到林的照片就觉得他是同性恋,因为他缺乏男人应有的阳刚!而且眼里有一种女人才应有的妖。。。

一直忙于工作,没有来得及写写对此事的感想。

此案罪犯是个多性恋,多性恋也好,同性恋也好,他们的原动力就是对感官刺激的追求、对性爱刺激的追求,这不是自然的,追求时间长了,他们当中的大多数必然失落,当感觉麻木以后,又希望更大的肉欲刺激,如果其中有涉及三角四角·恋·问题,他们会完全转向兽性和暴力解决。

同性恋虽然在法律上被允许,但是,从主流道德规范上讲,这不是被大多数人内心接受的。对大多数中国人更是如此。

所以说,虽然林让人同情,但是林有他的责任,也有他家庭教育的责任,他的家人也许不知道他移民是为了找一个允许同性恋的地方!

此案只是一个刑事案,但是所有西方人都知道了有一个中国人同性恋,因涉及三角恋,并且爱上过一个更变态的,并因此丧命。   

林死得并不光彩,哪怕他死得不这么惨,哪怕他被奸尸分尸的视频没有被曝光,
为他搞纪念应该只限于他的圈子,搞大了对他的家庭荣誉没有一点好处!!

这就是结交损友的恶果,蒙特利尔容许同性恋其实也是游走在道德边缘的政策,总会有人滑到万劫不复的那一边。


装A装B的道德卫士,一张嘴就知道是土共多年教化出来的脑残,高度总结,高度概括,各种标签,各种定义,一个科学上都没有完全结论的人类社会的一个现象,在你那里都是结论,同性恋是偷你家东西了还是奸你母亲了? 人家同性恋碍你什么事了,你异性恋怎么就那么高尚啊? 你怎么不扛个大旗满大街去反对同性恋呢?

看你造这些句,“主流道德规范”啦,“这不是自然的”,“死的并不光彩”啦,“万劫不复”啦,我看你还是回家先读两本书,搞清楚什么是道德什么是法律,再来喷。你怎么就那么智慧,西方国家的任何一条法律,是多少社会政治法律等各界精英经过多少年积累沉淀讨论和各种复杂的民主程序才最终形成并实施的,承认同性恋合法性本身就代表了人类文明的一种进步,到你那里一瞬间就成为了“游走在道德边缘的政策”,你可真伟大,回家没事多照照镜子吧,你这可怜的井底之蛙,你Y懂个屁。

还什么“一直忙于工作,没有来得及写写对此事的感想”,我看你还是继续忙你的工作吧,whatever it is,你这样的垃圾出来乱喷粪对社会没任何积极意义,这年头,很多国人都知道那句话,”无知者无畏“,你别说,你这种呆鸟还真是挺无畏的,不过对你这些言论,我更愿意理解为“无知者无耻”,满口的仁义道德,跟一个惨死的同胞谈责任,你缺心眼吧你,网上你能这么不道德,底下生活里还不知道干多少不道德的事,我倒真有兴趣看看你这样的最后死得怎么个“光彩”法,不会是为了抢救国家集体财产吧,你个弱智。
作者: bellecomme    时间: 2012-6-15 12:03
你丫的算个什么东西,同性恋碍我事了,怎么样?这是事实,有道理怕什么批评?我就是批评同性恋这种取向了,碍你什么事!我同情林,他把自己的命交给了一个变态,但并不等于林就没有错,你要骂街好啊,你的文风如此像五毛党,真不知道谁是共产党培训出来的脑残,只知道“死人了”,哭得像个娘们死得,北韩最欢迎你这种断章取义的家伙

毛匪最爱说的 敌人反对就支持,而不管正不正确,不管社会接受不接受,你和土共毛匪一个逻辑!

碍你事了就骂街,你才是土共的一贯行为作风,真不知道谁是弱智!可悲。

回去问问你爹,看他愿不愿意你成为同性恋,你不把他气死才怪! 如此低素质的人还来大谈特谈对社会的积极意义!当有足够多的年轻人都成为同性恋时,这个社会就开始走向灭亡,不仅仅是人口出生率的问题。。。。。。你以为你考虑得很周全?!你才是真正的井底之蛙,不是一般的弱,愤怒啦?找个医生看看先,别气病了,我很人道的!

Post by Cold-eyed;3105237
装A装B的道德卫士,一张嘴就知道是土共多年教化出来的脑残,高度总结,高度概括,各种标签,各种定义,一个科学上都没有完全结论的人类社会的一个现象,在你那里都是结论,同性恋是偷你家东西了还是奸你母亲了? 人家同性恋碍你什么事了,你异性恋怎么就那么高尚啊? 你怎么不扛个大旗满大街去反对同性恋呢?

看你造这些句,“主流道德规范”啦,“这不是自然的”,“死的并不光彩”啦,“万劫不复”啦,我看你还是回家先读两本书,搞清楚什么是道德什么是法律,再来喷。你怎么就那么智慧,西方国家的任何一条法律,是多少社会政治法律等各界精英经过多少年积累沉淀讨论和各种复杂的民主程序才最终形成并实施的,承认同性恋合法性本身就代表了人类文明的一种进步,到你那里一瞬间就成为了“游走在道德边缘的政策”,你可真伟大,回家没事多照照镜子吧,你这可怜的井底之蛙,你Y懂个屁。

还什么“一直忙于工作,没有来得及写写对此事的感想”,我看你还是继续忙你的工作吧,whatever it is,你这样的垃圾出来乱喷粪对社会没任何积极意义,我倒真有兴趣看看你这样的最后死得怎么个“光彩”法,不会是为了抢救国家集体财产吧,你个弱智。

作者: Cold-eyed    时间: 2012-6-15 12:34
标题: 大爷今天正好没事,听你喷一下
你丫的算个什么东西,同性恋碍我事了,怎么样?这是事实,

首先,我Y的就不是个东西,这个我承认,我不装。我Y就是一个普通人,你可能是个东西,还可能是个猪狗不如的东西。这些先不纠缠了,既然猪狗都能开口说人话了,这事还真是有趣得紧。来来,举例说明,怎么碍你事了,别光喊口号,既然有事实,那是最好不过了,就怕没有事实,张嘴就喷的,咱们就事论事讨论一下。哪个同性恋,姓甚名谁,如何抢你老婆还是你老公了?还是偷你家钱了,还是奸你家谁了。举实例出来,之后大家可以具体帮猪狗分析一下,即便有此事,是否该同性恋能代表全体同性恋的言行,因此要抵制和反对所有同性恋,最好接着全社会大家赞同你的可以一起跟议员啥的交个提案,争取最终通过法案来切实保障猪狗或者猪狗不如的东西的一些应得的合法权益,尽管我能看到在这边猪狗和一些猪狗不如的东西的应有的合法权益还是基本都得到了保障,但人类社会总是在不断更新发展的,也保不齐还有你这只发现了其它东西没发现的,应该被保障的东西,人类社会历史上,因为一个个案引发全社会讨论最后生成相关法律的实例不胜枚举,不过基本都是先有事实,那你的事实,说一下吧。


有道理怕什么批评?
说得好,讲道理就行,别上来就大帽子,喊口号,下定义,那是傻X才干的事。你有什么道理,讲给大伙听听?

我就是批评同性恋这种取向了,碍你什么事!
那我就是批评你批评同性恋这种取向了,我的道理就是,第一这是科学上上暂时没有定论的一个人类社会的现象,性取向,是基因导致还是后天导致,没有定论,你如果说是有定论,请给出依据。第二,既然科学上没有定论,别人同性恋只要不影响你生活,不违反法律,这是人家同性恋自己的事,你凭什么批评人家自己的性取向?这就好像在你自己家上厕所喷完粪不处理干净,没人批评你(你自家人批评你那是你活该),但你要是上公厕到处喷粪不处理干净,还到处炫耀,人人可以批评你,这叫社会公德,这才是道德问题,是你没有社会公德,不讲社会公德,因为你妨碍别人使用公厕了,人人可以批评你。第三 加拿大同性恋合法,法律保障的事情,你如果反对,那你就是在反对这条法律,反对一条法律,你不去跟法律较劲,你跟享受法律合法保障的人较劲,甚至跟一个死人较劲,你逻辑够混乱的,没事多出去晒晒太阳,脑子能干得快点。最后就是,借用你的无赖逻辑,我就是批评你批评同性恋这种取向了,又碍你什么事。

我同情林,他把自己的命交给了一个变态,但并不等于林就没有错,
前半句貌似有人的模样了,后半句又变回猪狗了。林有没有错,还是那句话,关你X事,如果林有什么错,妨碍你如厕了,那我认为完全有纠缠的必要,毕竟猪狗也是生命,也不能剥夺猪狗行使正常生理功能的权利,不过提醒一下,如果猪狗是在公厕解决,那猪狗最好有能力自行善后,否则一定会被批评,顺便说一下,一般能上公厕的猪狗都是有主儿的,如果善后不解决好,连主子一起会被批评,因为这涉及社会公德和道德问题。


你要骂街好啊,你的文风如此像五毛党,真不知道谁是共产党培训出来的脑残,
没事回去好好找找定义,五毛党是如何定义的。如果五毛党都是我这样的,那大爷还真愿意从了,坚持把这样的五毛党当下去,用你的话,死了也觉得“光彩”,谁脑残,咱俩说了不算,相信大家自有鉴别。

只知道“死人了”,哭得像个娘们死得
这话说得,好像你Y是爷们生的,你娘知道你这么瞧不起娘们,估计可能会哭得象个爷们儿?满脑子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现在能看出你不喜欢同性恋的根源在哪里了,不过还是一样,你不喜欢厕后冲洗,在自己家喷就行了,出来喷,会有人批评你,还是上面说的,你道德低下。

北韩最欢迎你这种断章取义的家伙
一下子又跑北韩去了,你直接一句话又代表了北韩,你个缺心眼的,至少你得先问问金小胖是否同意你这个论断吧,别说同性恋了,异性恋在北韩能否随便开展,估计金小胖都要先点头许可,所以严格讲,金小胖应该比较欢迎你这种脑袋被门夹过的莫名其妙反对同性恋的,至少你们从里到外可能都比较接近猪狗。

真不知道谁是逼。
我知道你是。
作者: ROOOY    时间: 2012-6-15 18:37
Post by bellecomme;3105247
你丫的算个什么东西,同性恋碍我事了,怎么样?这是事实,有道理怕什么批评?我就是批评同性恋这种取向了,碍你什么事!我同情林,他把自己的命交给了一个变态,但并不等于林就没有错,你要骂街好啊,你的文风如此像五毛党,真不知道谁是共产党培训出来的脑残,只知道“死人了”,哭得像个娘们死得,北韩最欢迎你这种断章取义的家伙

毛匪最爱说的 敌人反对就支持,而不管正不正确,不管社会接受不接受,你和土共毛匪一个逻辑!

碍你事了就骂街,你才是土共的一贯行为作风,真不知道谁是弱智!可悲。

回去问问你爹,看他愿不愿意你成为同性恋,你不把他气死才怪! 如此低素质的人还来大谈特谈对社会的积极意义!当有足够多的年轻人都成为同性恋时,这个社会就开始走向灭亡,不仅仅是人口出生率的问题。。。。。。你以为你考虑得很周全?!你才是真正的井底之蛙,不是一般的弱,愤怒啦?找个医生看看先,别气病了,我很人道的!

社会和主流接不接受同性恋跟这事有什么关系?这只能解释为啥总有你们这样的人整天抓着被害人性取向不放的原因。批评同性恋是你的自由,但请你移步到专门讨论同性恋【这一现象】的话题中;

同性恋是怎么样咱不管,社会对同性恋怎样看也无所谓,咱只知道这件事中被害人不是【犯了罪】才被杀的,所以甭管谁说他同性恋是错的那他照样是无辜的;咱也只知道对被残杀的人的【合法】私生活指手画脚是极损阴德的事情。

当然,我想也许你的家教中没有教过你【逝者为大】。
作者: victoir1029    时间: 2012-6-15 22:52
标题: 严重支持你说的每一句话
[QUOTE=Cold-eyed;3105265]你丫的算个什么东西,同性恋碍我事了,怎么样?这是事实,

首先,我Y的就不是个东西,这个我承认,我不装。我Y就是一个普通人,你可能是个东西,还可能是个猪狗不如的东西。这些先不纠缠了,既然猪狗都能开口说人话了,这事还真是有趣得紧。来来,举例说明,怎么碍你事了,别光喊口号,既然有事实,那是最好不过了,就怕没有事实,张嘴就喷的,咱们就事论事讨论一下。哪个同性恋,姓甚名谁,如何抢你老婆还是你老公了?还是偷你家钱了,还是奸你家谁了。举实例出来,之后大家可以具体帮猪狗分析一下,即便有此事,是否该同性恋能代表全体同性恋的言行,因此要抵制和反对所有同性恋,最好接着全社会大家赞同你的可以一起跟议员啥的交个提案,争取最终通过法案来切实保障猪狗或者猪狗不如的东西的一些应得的合法权益,尽管我能看到在这边猪狗和一些猪狗不如的东西的应有的合法权益还是基本都得到了保障,但人类社会总是在不断更新发展的,也保不齐还有你这只发现了其它东西没发现的,应该被保障的东西,人类社会历史上,因为一个个案引发全社会讨论最后生成相关法律的实例不胜枚举,不过基本都是先有事实,那你的事实,说一下吧。

。。。

严重支持你说的每一句话, 虽然我认为这个猪狗或猪狗不如的东西绝不会就此幡然醒悟,但着实出了我心头一口恶气,本来上论坛是想看看同胞们对林俊的悼念,却时不时看到一群猪狗或猪狗不如的东西借着这个悲剧,此起彼伏、上蹿下跳、满口喷粪、强奸大家的眼睛,心里非常窝火

你的文笔非常好,很犀利、严谨,更重要的是,正直,谢谢你冷眼大侠
作者: bellecomme    时间: 2012-6-16 11:52
不是一般的二



Post by Cold-eyed;3105265
你丫的算个什么东西,同性恋碍我事了,怎么样?这是事实,

首先,我Y的就不是个东西,这个我承认,我不装。我Y就是一个普通人,你可能是个东西,还可能是个猪狗不如的东西。这些先不纠缠了,既然猪狗都能开口说人话了,这事还真是有趣得紧。来来,举例说明,怎么碍你事了,别光喊口号,既然有事实,那是最好不过了,就怕没有事实,张嘴就喷的,咱们就事论事讨论一下。哪个同性恋,姓甚名谁,如何抢你老婆还是你老公了?还是偷你家钱了,还是奸你家谁了。举实例出来,之后大家可以具体帮猪狗分析一下,即便有此事,是否该同性恋能代表全体同性恋的言行,因此要抵制和反对所有同性恋,最好接着全社会大家赞同你的可以一起跟议员啥的交个提案,争取最终通过法案来切实保障猪狗或者猪狗不如的东西的一些应得的合法权益,尽管我能看到在这边猪狗和一些猪狗不如的东西的应有的合法权益还是基本都得到了保障,但人类社会总是在不断更新发展的,也保不齐还有你这只发现了其它东西没发现的,应该被保障的东西,人类社会历史上,因为一个个案引发全社会讨论最后生成相关法律的实例不胜枚举,不过基本都是先有事实,那你的事实,说一下吧。


有道理怕什么批评?
说得好,讲道理就行,别上来就大帽子,喊口号,下定义,那是傻X才干的事。你有什么道理,讲给大伙听听?

我就是批评同性恋这种取向了,碍你什么事!
那我就是批评你批评同性恋这种取向了,我的道理就是,第一这是科学上上暂时没有定论的一个人类社会的现象,性取向,是基因导致还是后天导致,没有定论,你如果说是有定论,请给出依据。第二,既然科学上没有定论,别人同性恋只要不影响你生活,不违反法律,这是人家同性恋自己的事,你凭什么批评人家自己的性取向?这就好像在你自己家上厕所喷完粪不处理干净,没人批评你(你自家人批评你那是你活该),但你要是上公厕到处喷粪不处理干净,还到处炫耀,人人可以批评你,这叫社会公德,这才是道德问题,是你没有社会公德,不讲社会公德,因为你妨碍别人使用公厕了,人人可以批评你。第三 加拿大同性恋合法,法律保障的事情,你如果反对,那你就是在反对这条法律,反对一条法律,你不去跟法律较劲,你跟享受法律合法保障的人较劲,甚至跟一个死人较劲,你逻辑够混乱的,没事多出去晒晒太阳,脑子能干得快点。最后就是,借用你的无赖逻辑,我就是批评你批评同性恋这种取向了,又碍你什么事。

我同情林,他把自己的命交给了一个变态,但并不等于林就没有错,
前半句貌似有人的模样了,后半句又变回猪狗了。林有没有错,还是那句话,关你X事,如果林有什么错,妨碍你如厕了,那我认为完全有纠缠的必要,毕竟猪狗也是生命,也不能剥夺猪狗行使正常生理功能的权利,不过提醒一下,如果猪狗是在公厕解决,那猪狗最好有能力自行善后,否则一定会被批评,顺便说一下,一般能上公厕的猪狗都是有主儿的,如果善后不解决好,连主子一起会被批评,因为这涉及社会公德和道德问题。


你要骂街好啊,你的文风如此像五毛党,真不知道谁是共产党培训出来的脑残,
没事回去好好找找定义,五毛党是如何定义的。如果五毛党都是我这样的,那大爷还真愿意从了,坚持把这样的五毛党当下去,用你的话,死了也觉得“光彩”,谁脑残,咱俩说了不算,相信大家自有鉴别。

只知道“死人了”,哭得像个娘们死得
这话说得,好像你Y是爷们生的,你娘知道你这么瞧不起娘们,估计可能会哭得象个爷们儿?满脑子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现在能看出你不喜欢同性恋的根源在哪里了,不过还是一样,你不喜欢厕后冲洗,在自己家喷就行了,出来喷,会有人批评你,还是上面说的,你道德低下。

北韩最欢迎你这种断章取义的家伙
一下子又跑北韩去了,你直接一句话又代表了北韩,你个缺心眼的,至少你得先问问金小胖是否同意你这个论断吧,别说同性恋了,异性恋在北韩能否随便开展,估计金小胖都要先点头许可,所以严格讲,金小胖应该比较欢迎你这种脑袋被门夹过的莫名其妙反对同性恋的,至少你们从里到外可能都比较接近猪狗。

真不知道谁是逼。
我知道你是。

作者: bellecomme    时间: 2012-6-16 11:58
自命为卫道士的不是我,是你丫的,
而且你丫的不是一般的二,不是一般的粗俗
谁占上风,谁占下风,已经明了。



Post by Cold-eyed;3105265
你丫的算个什么东西,同性恋碍我事了,怎么样?这是事实,

首先,我Y的就不是个东西,这个我承认,我不装。我Y就是一个普通人,你可能是个东西,还可能是个猪狗不如的东西。这些先不纠缠了,既然猪狗都能开口说人话了,这事还真是有趣得紧。来来,举例说明,怎么碍你事了,别光喊口号,既然有事实,那是最好不过了,就怕没有事实,张嘴就喷的,咱们就事论事讨论一下。哪个同性恋,姓甚名谁,如何抢你老婆还是你老公了?还是偷你家钱了,还是奸你家谁了。举实例出来,之后大家可以具体帮猪狗分析一下,即便有此事,是否该同性恋能代表全体同性恋的言行,因此要抵制和反对所有同性恋,最好接着全社会大家赞同你的可以一起跟议员啥的交个提案,争取最终通过法案来切实保障猪狗或者猪狗不如的东西的一些应得的合法权益,尽管我能看到在这边猪狗和一些猪狗不如的东西的应有的合法权益还是基本都得到了保障,但人类社会总是在不断更新发展的,也保不齐还有你这只发现了其它东西没发现的,应该被保障的东西,人类社会历史上,因为一个个案引发全社会讨论最后生成相关法律的实例不胜枚举,不过基本都是先有事实,那你的事实,说一下吧。


有道理怕什么批评?
说得好,讲道理就行,别上来就大帽子,喊口号,下定义,那是傻X才干的事。你有什么道理,讲给大伙听听?

我就是批评同性恋这种取向了,碍你什么事!
那我就是批评你批评同性恋这种取向了,我的道理就是,第一这是科学上上暂时没有定论的一个人类社会的现象,性取向,是基因导致还是后天导致,没有定论,你如果说是有定论,请给出依据。第二,既然科学上没有定论,别人同性恋只要不影响你生活,不违反法律,这是人家同性恋自己的事,你凭什么批评人家自己的性取向?这就好像在你自己家上厕所喷完粪不处理干净,没人批评你(你自家人批评你那是你活该),但你要是上公厕到处喷粪不处理干净,还到处炫耀,人人可以批评你,这叫社会公德,这才是道德问题,是你没有社会公德,不讲社会公德,因为你妨碍别人使用公厕了,人人可以批评你。第三 加拿大同性恋合法,法律保障的事情,你如果反对,那你就是在反对这条法律,反对一条法律,你不去跟法律较劲,你跟享受法律合法保障的人较劲,甚至跟一个死人较劲,你逻辑够混乱的,没事多出去晒晒太阳,脑子能干得快点。最后就是,借用你的无赖逻辑,我就是批评你批评同性恋这种取向了,又碍你什么事。

我同情林,他把自己的命交给了一个变态,但并不等于林就没有错,
前半句貌似有人的模样了,后半句又变回猪狗了。林有没有错,还是那句话,关你X事,如果林有什么错,妨碍你如厕了,那我认为完全有纠缠的必要,毕竟猪狗也是生命,也不能剥夺猪狗行使正常生理功能的权利,不过提醒一下,如果猪狗是在公厕解决,那猪狗最好有能力自行善后,否则一定会被批评,顺便说一下,一般能上公厕的猪狗都是有主儿的,如果善后不解决好,连主子一起会被批评,因为这涉及社会公德和道德问题。


你要骂街好啊,你的文风如此像五毛党,真不知道谁是共产党培训出来的脑残,
没事回去好好找找定义,五毛党是如何定义的。如果五毛党都是我这样的,那大爷还真愿意从了,坚持把这样的五毛党当下去,用你的话,死了也觉得“光彩”,谁脑残,咱俩说了不算,相信大家自有鉴别。

只知道“死人了”,哭得像个娘们死得
这话说得,好像你Y是爷们生的,你娘知道你这么瞧不起娘们,估计可能会哭得象个爷们儿?满脑子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现在能看出你不喜欢同性恋的根源在哪里了,不过还是一样,你不喜欢厕后冲洗,在自己家喷就行了,出来喷,会有人批评你,还是上面说的,你道德低下。

北韩最欢迎你这种断章取义的家伙
一下子又跑北韩去了,你直接一句话又代表了北韩,你个缺心眼的,至少你得先问问金小胖是否同意你这个论断吧,别说同性恋了,异性恋在北韩能否随便开展,估计金小胖都要先点头许可,所以严格讲,金小胖应该比较欢迎你这种脑袋被门夹过的莫名其妙反对同性恋的,至少你们从里到外可能都比较接近猪狗。

真不知道谁是逼。
我知道你是。

作者: victoir1029    时间: 2012-6-17 17:38
Post by bellecomme;3105794
自命为卫道士的不是我,是你丫的,
而且你丫的不是一般的二,不是一般的粗俗
谁占上风,谁占下风,已经明了。

我真服了你,谁占上风,我的天你你你该不会以为是你吧?谁不是一般的粗俗,你老该不会以为不是你吧,嘿,得了吧 YY老大
作者: Cold-eyed    时间: 2012-6-18 00:15
标题: 猪狗不如的bellecomme, 你Y手还挺快啊
批完你的帖子刚发出去,你Y的还知道改自己的帖子了,不过既然你看我回帖然后马上去改动了你的原帖,至少说明了一些问题,至于说明了什么问题,我就不再在此说明了。下面接着批你Y新喷的部分:

为避免混淆视听,说明一下,最近几贴都是针对网名ID为bellecomme这个猪狗不如的傻X的,下面黑色部分是这只猪狗不如的东西的原话,紫色部分是本ID写的看法,只针对bellecomme。



毛匪最爱说的 敌人反对就支持,而不管正不正确,不管社会接受不接受,你和土共毛匪一个逻辑!
上面你说不知道谁是土共培训出来的脑残,你这句话基本可以让明白人看出来 - 你是。

就捡2条原因解释如下:

1. 土共洗脑式教育培养出来的,一般都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满脑子的敌我意识。这一点,基本在文革中到达了登峰造极的形势,而且这些意识的东西,往往潜移默化,代代相传。具体情况就不跟你废言了,如果你真不知道,自己没事查查有关土共的正史野史,或者就土共的文革那一段的历史,你那可怜的猪狗不如的脑袋,应该多少能看出个端倪。总而言之就是,看身边所有人,非敌即友,然后进而可以推演出诸如“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朋友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以及你这只在这里引用的“敌人反对的我们就支持”之类的连狗屁逻辑都称不上的荒诞不经的胡言乱语,基本上相当于幼儿园小班朋友看待事物的理解水平。而且最荒唐的是,还会妄想狂一样的把这一套强加到别人身上,认为别人脑子里跟自己一样,都是这套“敌我逻辑”。 至于世间事物的多面性,人性的多面性,世间人事的复杂性,参差百态,你们这些猪狗不如的脑子估计是无法理解的,你那点可怜的小脑里(虽然也叫大脑,不过估计那里是空的)装的都是二元的东西,比如非黑即白,非敌即友,所以尽管每天也看着这花花绿绿的世界,你根本无法了解和理解,这个世界根本没有什么永远的敌人或者朋友,最重要的是就事论事,一向视为朋友的人也可能做出伤害你的事情,无论是有心还是无意,你认为的敌人可能也有对你有帮助的时刻,甚至可能挽救你的性命,不管是自愿还是被逼。这些本身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懂得就事论事,不要把人和事情看死。

不过这些道理,哪怕让你这种猪狗或者猪狗不如的东西去尝试理解和了解,都是对牛弹琴,话又说回来,好像狗东西的眼里,的确只有黑白,是没有彩色的,这个是科学早已证明的东西,不过Y的我这个普通人,记性总是不好,总是忘记狗东西是看不到世间事物色彩斑斓,因此也根本不可能理解,事物参差百态,才是幸福本源这个朴素的道理。

说到这里,毛匪要还活着,估计也能被你再次气死,按毛匪曾经的逻辑,你这是摆明了“打着红旗反红旗”,明明是想膜拜一下他的奇谈怪论,然后间接再次证明了他晚年的愚蠢。

再者,至少你这只猪狗不如的到现在应该能看出我们都是对土共毛匪不感冒的,那按你的逻辑,敌人的敌人应该是朋友啊,你应该来KISS MY ASS 才对吧,不过,即使你真的来,我还会嫌你口臭,一般猪狗是不会自己刷牙净嘴的。

2. 土共洗脑教育培养出来的,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动辄就自作多情地要代表真理,代表正确,代表全社会,代表世间包括宇宙间的一切,我看小胡胆子虽大,都没你胆子大,小胡三个代表至少没说自己一定正确,至少没说自己认为的就是社会认可的,你这猪狗不如的脑子,也别北韩了,我看你至少可以跟网上疯传的韩国人的智商有得一拼,据网上说韩国人的确是可以全宇宙都代表了的,不过个人建议你还是别跟韩国人走太近,因为我还听说他们是酷爱吃狗肉的。另外我就搞不懂了,你这猪狗不如的东西,既然胆这么大了,也这么正确了,你认定的就代表社会认可的东西了,但个人的性取向问题你都还要去把爹妈搬出来,真是很让人费解,按你这逻辑,你应该很随便地就能连你爹妈的任何意见都一起能代表了才对啊,难道这是猪狗世界里的规矩,早知道我真该改行当兽医,估计能对你多了解一些。

就以上2条,应该基本可以回答你开始的问题,谁是土共培养出来的脑残,我认为你是。也别土共了,这事可能还真不能怪土共,没事可能你也该找找其他方面的原因吧,比如猪狗遗传学方面的问题啥的。

碍你事了就骂街,你才是土共的一贯行为作风,真不知道谁是弱智!可悲。
上面其实没说完,接着你这条说,敌我意识太浓的人一般最终都容易导致妄想症,其中一个表现形式就是上面提到过的,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别人,认为别人思考看待事物的角度和观点都跟自己一样,然后就可能升级为凭空捏造,无中生有。 你不是就想暗示我同性恋吗,大爷这里就告诉你,大爷还真碰巧就是异性恋,但并没有觉得这就比同性恋有什么优越感,或者就因此觉得同性恋有什么不妥,至少我没觉得同性恋碍过我什么事,真碍了我什么事,大爷一样就人论人,就事论事,不会像你这种猪狗不如的东西,无限上纲,莫名其妙地谩骂无辜,尽管大爷也知道,疯狗咬人是不需要理由的,说到这里,上面叫你不要接近韩国人,这个担心有点多余了,我想吃狗的韩国人还是会怕你的,碰到你是先吃掉你呢还是被先被你咬呢,可能不好说。我对韩国人也没什么成见,朋友里也有韩国人,我也知道他们的确有喜欢吃狗肉的,不过还真没听说他们有吃疯狗肉的,所以上面对你的规劝,当没说好了。

回去问问你爹,看他愿不愿意你成为同性恋,你不把他气死才怪! 如此低素质的人还来大谈特谈对社会的积极意义!当有足够多的年轻人都成为同性恋时,这个社会就开始走向灭亡,不仅仅是人口出生率的问题。。。。。。
你谈个恋爱还要问你爹,这个我不知道是你爹的不幸还是你的不幸,反正可以确定的是一种猪狗不如的不幸。多的我就不表达了。

社会的积极意义,我从头到尾只说过一句,所以还不到大谈特谈的程度,而之所以的确没有跟你大谈特谈的原因,是因为花时间跟你这种玩意谈这些,我还不如把那个时间拿去看“三个代表”,还能看出很多幽默来,严格讲,那样也不算完全虚度时间。

“足够多的年轻人成为同性恋”,想说你杞人忧天吧,还真觉得挺对不住古人,那个杞人虽早已作古,但那好歹还是个人。近几年,有社会调查统计数据表明,几个西方国家出生率曾低于死亡率,而且据研究考证表明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很多西方国家大量人口正步入老龄化,同时很多年轻一代主动放弃生育,从而导致出生率低于死亡率,严格讲就是总体社会人口数量下降,我认识的魁北克的一对夫妇里,男方就主动去做了绝育手术,在人类繁衍的这个问题上,暂且不提人口数量跟人类生活生命质量等等的区别和相互关系等,对于主动选择不生育的异性恋夫妇,我看在为社会增加人口数量这个问题上,他们跟同性恋可能没什么本质区别,那按你这只猪狗不如的逻辑,这边政府早该把这那些主动选择不婚不育的男女都拉出去剁了?否则社会要走向灭亡?

都说庸人自扰,什么时候这毛病传染到你这种猪狗不如的东西了,我倒觉得你这样猪狗不如的东西可能还是尽早自觉自绝比较好,省得又疯又颠还没事瞎TMD起劲,还什么“不仅仅是人口出生率的问题”,Y的你摇身一变,又成社会学人类学家了,你还真跟网上传说的韩国人有得一拼,什么都是你一张粪嘴了。

你以为你考虑得很周全?!你才是真正的井底之蛙,不是一般的弱,愤怒啦?找个医生看看先,别气病了,我很人道的!
就别扯什么周全了,我Y的就一个普通人,国家大事,社稷江山轮不到我这样的来操心,所以不存在什么考虑不考虑,也就不存在考虑周全不周全,你这就TMD 装X 出的一个伪命题。 大爷我没你这么弱智,不会这么想问题。

我只知道在一个相对法制和人性,相对非常文明和各种社会架构相对健全,相对讲理性和科学的加拿大这样一个国家里,每个普通公民能遵纪守法,自觉维护人类社会一些最朴素的符合人性的社会道义和坚守任何时代任何国家社会作为人类都应具备的起码的良知,同时还要防止你这样的猪狗不如的东西越来越多,就很不容易了。

井底之蛙嘛,在很多方面,我们每个人都有在井底的时候,在井底本身并不可怕,怕的是在井底还偏执地认为天就那么大,就好像狗眼总是看人低的,你这猪狗不如的东西,有这些看法,按理说也正常。

愤怒嘛,小鸟还愤怒呢,看什么事,对你这类猪狗不如的东西的言行,人们总是很愤怒的。不过当一只猪狗不如的跟一个人说它很人道的时候,我笑了。

猪狗不如的毕竟比较接近猪狗,尤其在发癫和发疯的时候,乱咬起来,你自然是比人有更多经验的。

又想起你上面乱吠的什么“社会走向灭亡“,看这种论调就TMD恶心,别装X扯那么玄乎,印象中世界上无数傻X从80年代就喊世界末日到了,你这猪狗不如的东西不一样还苟活着,没什么意外,我相信你能活过2012。

毛匪虽匪,不影响他诗词的大气,这个上面说过了,人是个很立体的东西,有很多层面,认识到这些,就不影响一个人客观地看待一个人或一件事,所以虽然你貌似也对毛匪很不感冒(实际你所有的言论,无处不流露着毛匪的痕迹),最后还是借用他一句词送给你- ”万类霜天竞自由”,你这猪狗不如的东西偶尔不进食不如厕不乱喷的时候,在你可能暂住的那猪圈狗窝里瞎哼哼,成天就想着生殖繁殖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不妨努力尝试去想象和尽可能接受一下,就是,别人如果每天不仅仅想着你想那点生殖繁殖传宗接代的事,或者就算人家每天也只想你想那点事,但人家的想法就是跟你不同,只要人家没逼着你也那么想,那,都是人家的自由,关你X事。
作者: Cold-eyed    时间: 2012-6-18 00:24
标题: 我非常同意你的看法
Post by victoir1029;3105587
[QUOTE=Cold-eyed;3105265]你丫的算个什么东西,同性恋碍我事了,怎么样?这是事实,

首先,我Y的就不是个东西,这个我承认,我不装。我Y就是一个普通人,你可能是个东西,还可能是个猪狗不如的东西。这些先不纠缠了,既然猪狗都能开口说人话了,这事还真是有趣得紧。来来,举例说明,怎么碍你事了,别光喊口号,既然有事实,那是最好不过了,就怕没有事实,张嘴就喷的,咱们就事论事讨论一下。哪个同性恋,姓甚名谁,如何抢你老婆还是你老公了?还是偷你家钱了,还是奸你家谁了。举实例出来,之后大家可以具体帮猪狗分析一下,即便有此事,是否该同性恋能代表全体同性恋的言行,因此要抵制和反对所有同性恋,最好接着全社会大家赞同你的可以一起跟议员啥的交个提案,争取最终通过法案来切实保障猪狗或者猪狗不如的东西的一些应得的合法权益,尽管我能看到在这边猪狗和一些猪狗不如的东西的应有的合法权益还是基本都得到了保障,但人类社会总是在不断更新发展的,也保不齐还有你这只发现了其它东西没发现的,应该被保障的东西,人类社会历史上,因为一个个案引发全社会讨论最后生成相关法律的实例不胜枚举,不过基本都是先有事实,那你的事实,说一下吧。

。。。

严重支持你说的每一句话, 虽然我认为这个猪狗或猪狗不如的东西绝不会就此幡然醒悟,但着实出了我心头一口恶气,本来上论坛是想看看同胞们对林俊的悼念,却时不时看到一群猪狗或猪狗不如的东西借着这个悲剧,此起彼伏、上蹿下跳、满口喷粪、强奸大家的眼睛,心里非常窝火

你的文笔非常好,很犀利、严谨,更重要的是,正直,谢谢你冷眼大侠

这也是为什么大部分猪狗都是有人照顾得很好,而猪狗不如的东西通常都是最终会湮灭得很惨的,正如你说的,就是因为他们首先连猪狗都不如,其次不承认自己连猪狗都不如,另外即使认识到了自己连猪狗都不如,不以为耻,还反以为荣,根本不可能幡然醒悟。但是我们作为普通人的义务就是自觉维护公共场所清洁卫生,对乱喷的猪狗不如的东西予以坚决地抵制,毕竟这个公共场所的清洁只有靠大家才可能保持干净卫生;) 文笔不文笔,谈不上,就是跟你一样,看见这种人的荒唐逻辑和言语就窝火,有些话不吐不快,不过很感谢你的鼓励,至少你让那猪狗不如的东西知道不光是我跟它有不同的声音,正直这方面,我只能说一直在努力做个自以为正直的人,就像你说的,作为人,这个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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