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华人网

标题: 《7天》是家新闻机构? [打印本页]

作者: UHP    时间: 2012-6-30 08:52
标题: 《7天》是家新闻机构?
在加拿大任何机构的注册信息是公开的,网上可以查询的。
以下是

http://www.registreentreprises.gouv.qc.ca/en/a_propos/neq/default.aspx




网上查出的《7天》的信息,昨晚贴出,那位网管帮助尹灵给删了?政府的公开信息,也是机密?


《7天》一直动用关系到蒙城华人网上删除说真话的帖子,希望蒙城华人网出于公正之心,予以拒绝。你要继续删,我就把它贴很多其他网站。为讨好一个人去得罪许多人,蒙城华人网没这个必要吧?




《7天》注册的公司叫COMMUNICATION QI TIAN INC.,注册号1165815805,公司每年赋税情况,大家亦可以咨询, 看是否与其广告收入相符?





COMMUNICATION QI TIAN INC. 经营业务:(1)广告与设计,(2)COMMUNICATION




新闻报纸不是其注册内容,挂狗头卖狗肉饿?而且非法经营多年?





Nom de l'entreprise : COMMUNICATION QI TIAN INC.



Numéro d'entreprise du Québec (NEQ) : 1165815805




Addresse de l'entreprise:



3420 rue Fabien-Laberge



Montréal (Québec) H4E4P9



Canada




President : LING, YIN



Adresse : 3420 rue Fabien-Laberge Montréal (Québec) H4E4P9 Can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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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HP    时间: 2012-6-30 11:18
标题: 侨胞们,醒醒!
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被一个只有一人的广告公司代表,多少名人英才稀里糊涂被这个广告公司采访,吹捧。这么多蒙特利尔侨胞被蒙蔽被欺骗。

公司注册的法文道出了真相,就是一做广告生意的公司,别以新闻报纸为侨胞争利益反种族歧视做伪装,画皮之下才是原形。
作者: zxcvbnm30    时间: 2012-6-30 12:40
7天的许多栏目办得颇有特色,只是政论部分带有明显的政治目的,一看便知。
记得有次无意中浏览乌有之乡的网站,竟然见到了7天老刘的大名,那个惊讶!
乌有之乡是国内极左派的策源地,带明显的文革色彩,其激进言论,就连当局都接受不了,薄熙来事件后被管制了一段时间。
可见老刘是有组织的,是组织派来领导咱的。
作者: Larousse2005    时间: 2012-7-1 16:20
标题: 《七天》就是一人注册的广告公司,有办新闻报纸的资力?
《七天》广告公司的雇员——胡宪不久前作为加拿大著名华文报纸大记者的身份,应邀出席中国国务院侨办宣传司举办的“海外华文媒体高级研修班”。这样的高级研修班已经举办过多次,《七天》的尹灵以前应该亦参加过?看样子费用由中国纳税人支出。中国政府把胡宪这样的在加拿大主流社会难以找到专业工作的中文写手培训成“传播中共思想的使者”,通过其把“来自中国的声音传递世界各国”,让她们“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七天》就是一人注册的广告公司,有办新闻报纸的资力?大家都知道的。
作者: UHP    时间: 2012-7-3 09:02
标题: 她们骗华人、骗政府、骗祖国,其实一切为了钱
华人在加拿大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不能不诚信,口头上喊着冠冕堂皇,背地里却干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勾当。办个广告报纸,还要到处代表全体华人,自我宣传已经被全体华人接受, 还要时不时侮辱同胞,打击一切看清其面目的善良人。她们骗华人、骗政府、骗祖国,其实一切都是为了钱。
作者: UHP    时间: 2012-7-5 09:53
即使加拿大是民主自由国家,其公民接受价值观截然不同的他国的经费培训到加拿大办报鼓吹有违民主自由的意识形态,是否合法也是一个问题?

Post by Larousse2005;3113066
《七天》广告公司的雇员——胡宪不久前作为加拿大著名华文报纸大记者的身份,应邀出席中国国务院侨办宣传司举办的“海外华文媒体高级研修班”。这样的高级研修班已经举办过多次,《七天》的尹灵以前应该亦参加过?看样子费用由中国纳税人支出。中国政府把胡宪这样的在加拿大主流社会难以找到专业工作的中文写手培训成“传播中共思想的使者”,通过其把“来自中国的声音传递世界各国”,让她们“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七天》就是一人注册的广告公司,有办新闻报纸的资力?大家都知道的。

作者: lherzolake    时间: 2012-7-5 22:40
标题: <7天》私自给人定罪
2012年7月5日出版的《7天》白字黑字写道:“被变态狂魔Luka Rocca Magnotta残害的中国留学生林俊”, 法庭尚没审判和判决,《7天》怎么可以私自给人定罪?哪怕他是犯罪嫌疑人。《7天》的记者有这个权利吗?《7天》这么做起码是不懂加拿大法律,暴露其无知。在加拿大生活这么多年,连这点基本常识都没有,还要办报纸,就这水准还要代表整天华人?真不脸红!


[ATTACH=CONFIG]468348[/ATTACH]

Magnetta-7tian.jpg (0 Bytes, 下载次数: 850)

Magnetta-7tian.jpg

作者: FUJJJ    时间: 2012-7-7 16:58
七天报没了,还将出来一个八天,九天报。
作者: UHP    时间: 2012-7-8 00:05
广告公司莫将报纸办成谣言公司,记者变成刘一婷到网上造谣,在加拿大等着吃官司。
作者: UHP    时间: 2012-7-8 00:07
这样的东西反映这家报纸编辑的素质之差,法盲、愚昧、无知!
Post by lherzolake;3115169
2012年7月5日出版的《7天》白字黑字写道:“被变态狂魔Luka Rocca Magnotta残害的中国留学生林俊”, 法庭尚没审判和判决,《7天》怎么可以私自给人定罪?哪怕他是犯罪嫌疑人。《7天》的记者有这个权利吗?《7天》这么做起码是不懂加拿大法律,暴露其无知。在加拿大生活这么多年,连这点基本常识都没有,还要办报纸,就这水准还要代表整天华人?真不脸红!


[ATTACH=CONFIG]468348[/ATTACH]

作者: lherzolake    时间: 2012-7-8 16:13
对于相同的事件,看蒙特利尔其他报纸是如何报道的(见图)?比较之后就知道《7天》的编辑是多么的不professional,知识匮乏而不自知,还要在将自己的无知强行兜售给侨界,这是多么的不妥啊!办报必须是知识精英才行,否则被人笑掉大牙。
[ATTACH=CONFIG]468989[/ATTACH]

Dajiyuan-1.jpg (0 Bytes, 下载次数: 731)

Dajiyuan-1.jpg

作者: UHP    时间: 2012-7-9 11:20
任何有素质的人目前都只能称Magnotta为“涉案嫌疑人”。有的人出国20年,思想还停留在中国文革, 太可怕了。
作者: lherzolake    时间: 2012-7-10 10:25
这么多年一直以为那是一家报馆,原来是家一人经营的广告公司, 连加拿大总理办公室都被骗了,7千加元坐空军一号后舱, 想采访Harper, 人家不让。去了中国写了思想低级的文章,被侨胞嗤之以鼻。原来是挂羊头卖狗肉,不是什么新闻单位,没有资质的胡来。为论文造假的王志国翻案,蒙特利尔心脏病研究所,没敢去采访,那个无中生有的造假技术员不去采访,就听王志国一人在编故事,这是什么新闻记者的素质?学过起码的新闻课吗?大家应该对这样的胡作非为的报纸说:不
作者: FUJJJ    时间: 2012-7-10 22:02
许多报纸都是挂羊头卖狗肉。
作者: lherzolake    时间: 2012-7-10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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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办报纸,那么在公司经营项目里应该有:Journalism,Presse de nouvelles等,为啥只有广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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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FUJJJ;3117418
许多报纸都是挂羊头卖狗肉。

作者: UHP    时间: 2012-7-12 11:00
标题: 《7天》及其“7天俱乐部”有没有在魁北克政府注册?
《7天》及其“7天俱乐部”有没有在魁北克政府注册?若没有注册就长期经营或组织活动,就是非法活动,请大家小心提防! 拿着没有注册的报纸的记者证到处采访、照相,参加海外媒体高级研修班,是否就是招摇撞骗?

长期从事非法活动以及剽窃、抄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人会是诚实的人吗?

这样人的话在法庭上有人采信吗?
作者: Kiki Wong    时间: 2012-7-14 12:09
标题: 胡宪打自己耳光?
<7>2012712日发表了大记者胡宪与尹灵采访加中贸易理事会主席Peter Kruyt先生的报道——“加中友谊的见证者”。Peter Kruyt先生说“哈珀总理已去过中国两次,他对中国的了解在200912月去中国做了短暂访问之后就大大加深了, 特别是今年二月份访问非常成功,两国的合作关系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现在就让我们回顾一下胡宪在今年二月随哈珀访华发回的报道:

“(胡宪)最近加拿大新闻媒体上谈哈珀总理访华的很多,哈珀去中国不是交朋友去的,而是做买卖来的,他想卖两样东西,桔子(石油和矿产资源)和人权,中国买了桔子,就算不买人权,他还是赚了,因为卖掉桔子才是加拿大的当务之急。”

(胡宪)“五天中,我或远或近地接触了几十个代表团成员,从总理本人到媒体记者,从部长、企业家到总理身边的人。结果我发现……加拿大代表团中的大多数人对中国的态度却是表面上友好,实则诚意不足。在他们彼此的谈笑当中,更能听出一种居高临下的偏见,甚至是轻蔑。”

(胡宪)【在广州,加拿大总理办公室提示代表团成员和媒体记者没有加拿大领馆的人陪同上街购物是不安全的。接着就有其他媒体的回邮件反问:怎么威胁?小偷环视拦路抢劫?另一人会邮件说我们一堆人带着翻译,还能怎么?还是去刺激一下当地的经济吧。其实,众所周知,北京、广州和重庆这三个城市都是见惯了外国人的。如果加拿大官方和加拿大媒体认为在广州这样开放的大城市都不安全,那中国的其他城市还能指望加拿大人来旅游观光吗?我的文章引发热议,这一周我们的《七天》又安排了一整版的读者有感而发的来信,读者赞扬七天做了一件大好事胡宪真的是个好记者有独立观察、独立思考和独到见解,不愧是独立特行的记者,写出有血有肉”“实实在在的好文章。其中有篇《我的家在广州》的读者来信这样写道:听说这些加拿大权威媒体人对我城市如此的评论,我真是气愤。他们根本不了解广州,可能也没踏足过这个城市,何来的权利去评价她呢? 我的家在广州市,这两年,尤其在举办亚运会后,广州市无论是在城市建设还是治安管理等各方面都非常优秀。我以及我身边的广州人,真的从来没听说过外国人在广州被抢劫的情况。】

两人讲话相互矛盾,究竟是胡宪在胡说还是Peter Kruyt在八道?Peter Kruyt的话通过胡宪的笔写出来、通过尹灵的广告公司控制的《7天》报纸发表出来的,是否说明胡宪在扇自己的耳光,而且这一计还很响亮。
作者: ZZYYZZ8899    时间: 2012-7-14 16:12
标题: 《7天》是一家负责任的媒体?
2012年一个繁忙的夏季早晨,克莱特先生拨出宝贵时间接受了我们的采访。我们想,这不仅因为《7天》是一家负责任的媒体,还因为我们沾了华文背景的光。”知识胡宪、尹灵在2012712日《加中友谊的见证者》一文的写的。

先不说将Kruyt翻译成克莱特是否准确,把Kruyt读成克莱特发言至少不对。


因为Kruyt先生接受胡宪、尹灵的采访,所以就说明“《7天》是一家负责任的媒体”吗?Kruyt先生没有被蒙特利尔其他中文媒体采访是因为这些报纸不是负责任的媒体吗?这是什么逻辑?《7天》是不是一家负责任的媒体,那要看它发表了什么东西。煽动民族矛盾、挑拨华人对政府的敌视、诬陷与诽谤其他不同意见者、鼓吹“森林法则与做人上人,这些行为就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媒体应该干的事情。《7天》是《Communication Qi Tian Inc.》的报纸,而后者是尹灵一人注册的广告公司,它的“大腕记者”们接受某大国极权政府的“海外华文媒体高级研修班”,撒布这样的言论: 【五天中,我或远或近地接触了几十个代表团成员,从总理本人到媒体记者,从部长、企业家到总理身边的人。结果我发现……加拿大代表团中的大多数人对中国的态度却是表面上友好,实则诚意不足。在他们彼此的谈笑当中,更能听出一种居高临下的偏见,甚至是轻蔑。】Kruyt先生知道这些情况吗?他读你们的中文报纸?

大家都看主流社会的报刊, Le Devoir》、《 La Presse》、《Montreal Gazzete》,怎么他们就不自吹自己代表魁北克人民或加拿大人民呢?他们怎么就不自夸自己是家负责任的媒体呢?为啥蒙特利尔只有《7天》这家中文小报自吹自己代表加拿大华人,自夸自己是家负责任的媒体?真是王婆卖瓜?世界就是这么奇怪,越是贫困的越幻想富有, 越是不得人心的家伙越自吹自己三个四个代表的。

作者: FUJJJ    时间: 2012-7-14 22:02
海外华文媒体高级研修班研修什么?
作者: UHP    时间: 2012-7-15 12:51
这个问题由胡宪、尹灵回答,她们最清楚。
Post by FUJJJ;3119342
海外华文媒体高级研修班研修什么?

作者: UHP    时间: 2012-7-15 20:40
大记者胡宪能否回答这个问题?中国政府为啥花钱请你参加海外华文媒体高级研修班,你究竟为中国政府做了什么贡献?


这才是真正的读者来信,你得回复啊。

这不像《7tian)以前的读者来信,想骂谁了, 就弄(自编)几篇读者来信,自以为不要负法律责任,你错了,法庭上要给出每篇诽谤文章的作者真实身份的,你太不知道法律了,无法无天了。


Post by FUJJJ;3119342
海外华文媒体高级研修班研修什么?

作者: UHP    时间: 2012-7-18 10:25
标题: 胡宪语录
胡宪:“在和加拿大同行的5天相处当中,笔者时常能听到对中国的嘲讽。比如路过建国门外的LG双子塔,有人对‘Twin Towers’ 评论说是模仿美国,于是有人接口道: ‘Chinese copy everything’。面包车中响起会心的讥笑声。”

胡宪:“加拿大代表团中的大多数人对中国的态度却是表面上友好,实则诚意不足。在他们彼此的谈笑当中,更能听出一种居高临下的偏见,甚至是轻蔑”。
作者: UHP    时间: 2012-7-18 10:29
标题: 胡宪语录-2
胡宪:(面包车里), 没有人顾及我的感受,也许大家已经很顾及了。我要是不在呢?”“可是当我凑过去说,我就来自这个城市,我的妈妈今晚会来看我.......除了华人兄弟,没人为我高兴,有的甚至拉开了距离。

胡宪:我们这些旅加华人,哪一个不是一颗心掰成两半,一半交给加拿大,一半留在祖籍国。

胡宪:同样是那位知名记者,在回来的群发信中,声称他回来后做的第一件是就是‘清理精神和心灵的污染’。听他这么说我很难过,因为在旅途中我们还算相处不错。

胡宪:“什么中加友谊?狗屁!人家加拿大从骨子里就看不起你中国人。现在哈珀来,不就是因为你中国有钱了,人家不得不跟你赔笑吗?就像一些文化人,想搞场演出、想出一本书,没钱,只好向那些有钱人,特别是暴发户去点头哈腰,陪吃陪聊……可双方根本不是同一类人,一个有文化没钱,一个有钱没文化。中国人应该心中明白,别跟人家瞎套近乎,别以为你有钱了,人家就看得起你了,就想跟人家做朋友了,人家那是无奈!两个价值观、信仰根本不同的人怎么可能做朋友呢。
作者: UHP    时间: 2012-7-20 08:46
标题: 猜猜看
蒙城中文报纸多少家?哪家既有基金会又有俱乐部?哪家记者接受王立军的接见?哪家参加国务院侨办海外媒体高级研修班?哪家经常创作些“读者来信”或王婆自夸或诬陷谩骂他人?哪家报纸经常开口向侨胞要钱(募捐)?哪家报纸为薄熙来鸣冤叫屈?哪家报纸肉麻地吹捧王立军?哪家报纸整天骂美国?哪家报纸鼓吹丛林法则要做人上人?哪家报纸经常用种族歧视说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7-22 23:20
标题: 有个记者找我做伪证
有个记者找我做伪证,我拒绝她了。我对她说,你不要引导我到法庭上做出对你有利的证词。作为诚实的独立公民,我会实事求是的讲我所见,不会帮你陷害同胞。你把自己被迫害的想象作为已经发生的事实陈述,那是你自己的事。我对她说,你陷害同胞不成,法庭到时判你诬陷罪成立,你可要承担应有的责任。法庭上还有可能扯到你们过去做过的其他事情,暴露于主流社会,你也要做好准备。

真的,为人要厚道,我不会帮她陷害好人。
作者: g wang    时间: 2012-7-23 13:37
wk,不会吧,伪证这里可是重罪。你要是报告的话,这位记者我想是没机会在加拿大写报导了。
Post by etc;3122956
有个记者找我做伪证,我拒绝她了。我对她说,你不要引导我到法庭上做出对你有利的证词。作为诚实的独立公民,我会实事求是的讲我所见,不会帮你陷害同胞。你把自己被迫害的想象作为已经发生的事实陈述,那是你自己的事。我对她说,你陷害同胞不成,法庭到时判你诬陷罪成立,你可要承担应有的责任。法庭上还有可能扯到你们过去做过的其他事情,暴露于主流社会,你也要做好准备。

真的,为人要厚道,我不会帮她陷害好人。

作者: etc    时间: 2012-7-23 17:03
煽动种族歧视,被同胞文批,无力反驳,只有胡说八道,捏造事实,恶人先告状,诬陷同胞武装攻击(使用暴力武器攻击她)以及对她死亡威胁。这是非常严重的指控。一时兴起,没过大脑就给警察胡诌一通,笔录在案,无法更改。现在为了继续“自圆其说”,只能诱导别人做伪证,但是低估了我们大家智商。加拿大法制社会,有谁愿意帮她陷害自己同胞而去做伪证呢?


或许那个女记者写小说写报道写贯了,爱把想象当事实。法律不是儿戏。陷害不成就是犯了诬陷罪。


Post by g wang;3123166
wk,不会吧,伪证这里可是重罪。你要是报告的话,这位记者我想是没机会在加拿大写报导了。

作者: UHP    时间: 2012-7-25 19:31
标题: 《7天地产》剽窃、抄袭他人作品太恶心, 是不诚实的表现!
'七天地产' 好是好,因为上面文章都是剽窃来的,大家一查就知道了。 中国人制造假货、假名牌是出了名。《7天地产》剽窃、抄袭他人作品太恶心, 是不诚实的表现!

Post by FUJJJ;3123756
七天地产广告做得不错。

作者: wedc75    时间: 2012-7-26 09:45
那个基金会又出来给北京募捐了吗?
作者: UHP    时间: 2012-7-26 12:43
或许那个报纸的人又去那个不铺下水道的国家参加海外媒体高级研修班呢?好吃好喝,政府招待, 没钱建下水道,却有钱大吃大喝,招待海外小报记者,太搞笑了。

Post by wedc75;3124366
那个基金会又出来给北京募捐了吗?

作者: UHP    时间: 2012-7-27 12:37
标题: 非法采访、报道、出版、发行
在Quebec出版发行报纸应有省法院的特殊批文,不能所有公司都可以做报纸的,否则就是非法采访、非法传播信息、非法出版与发行。大家可以给《X天》到省法院的特殊批文, 特别是H记者再采访你们的时候,要她把相关文件拿出来:


© Éditeur officiel du Québec

À jour au 1er juillet 2012
Ce document a valeur officielle.



L.R.Q., chapitre J-1

Loi sur les journaux et autres publications


SECTION I
DE LA DÉCLARATION DES IMPRIMEURS


Déclaration exigée.

1. Nul ne doit imprimer ou publier, ni ne doit faire imprimer ou publier, au Québec, un journal, un pamphlet ou autre papier contenant des nouvelles publiques, ou servant aux mêmes fins qu'un journal, ou aux fins d'être affiché ou répandu en feuilles détachées comme un journal, avant qu'une déclaration sous serment faite et signée en la manière ci-après indiquée, et contenant les particularités mentionnées ci-dessous, ait été délivrée au greffier de la Cour du Québec, pour le district où s'imprime ou se publie tel journal, pamphlet ou autre papier.


7. Toutes les déclarations sous serment sont déposées au greffe et gardées par le greffier de la Cour du Québec pour le district où est imprimé ou publié le journal, le pamphlet ou autre papier.


S. R. 1964, c. 49, a. 7; 1992, c. 61, a. 371.



S. R. 1964, c. 49, a. 1; 1992, c. 61, a. 37
作者: FUJJJ    时间: 2012-7-27 21:12
如是这样你可以去告他吗?

Post by UHP;3124917
在Quebec出版发行报纸应有省法院的特殊批文,不能所有公司都可以做报纸的,否则就是非法采访、非法传播信息、非法出版与发行。大家可以给《X天》到省法院的特殊批文, 特别是H记者再采访你们的时候,要她把相关文件拿出来:



© Éditeur officiel du Québec



À jour au 1er juillet 2012
Ce document a valeur officielle.






L.R.Q., chapitre J-1

Loi sur les journaux et autres publications





SECTION I
DE LA DÉCLARATION DES IMPRIMEURS





Déclaration exigée.


1. Nul ne doit imprimer ou publier, ni ne doit faire imprimer ou publier, au Québec, un journal, un pamphlet ou autre papier contenant des nouvelles publiques, ou servant aux mêmes fins qu'un journal, ou aux fins d'être affiché ou répandu en feuilles détachées comme un journal, avant qu'une déclaration sous serment faite et signée en la manière ci-après indiquée, et contenant les particularités mentionnées ci-dessous, ait été délivrée au greffier de la Cour du Québec, pour le district où s'imprime ou se publie tel journal, pamphlet ou autre papier.




7. Toutes les déclarations sous serment sont déposées au greffe et gardées par le greffier de la Cour du Québec pour le district où est imprimé ou publié le journal, le pamphlet ou autre papier.




S. R. 1964, c. 49, a. 7; 1992, c. 61, a. 371.




S. R. 1964, c. 49, a. 1; 1992, c. 61, a. 37

作者: UHP    时间: 2012-7-27 23:11
标题: 长期、连续数年非法违规办报(非法采访、非法印刷、发行),无法无天。
长期、连续数年非法违规办报(非法采访、非法印刷、发行),无法无天。

Post by FUJJJ;3125110
如是这样你可以去告他吗?

作者: FUJJJ    时间: 2012-7-29 20:02
告也麻烦,也可能告不准。
作者: Kiki Wong    时间: 2012-7-30 18:22
标题: 中国青年报又报道了胡宪的“伟大公民”
一个学术造假者在《X天》大记者的笔下成为“伟大公民”。看看7月30日中青报的文章吧





两起造假事件拷问学术欺诈罪与罚



          本报记者  叶铁桥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07月30日                     08          版)

    “人傻,钱多,速来”,对学术骗子频频来国内学术界“淘金”的现象,有人这样反讽道。
    十天之内,从厦门大学医学院教授傅瑾到北京化工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陆骏,连续被曝光的两起海外高端引进人才造假事件,再一次引发了社会对国内学术欺诈行为的高度关注。
    对于最新进展,学术打假人方舟子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傅瑾在加利福尼亚大学尔湾分校的导师丹尼尔·皮欧梅利教授说,该校早就注意到傅瑾伪造学历和职称并同时在厦大任全职教授一事,在几个月前就对傅瑾进行了调查。
    方舟子从皮欧梅利教授那儿获得的消息是,目前傅瑾已离开加州大学尔湾分校。皮欧梅利实验室怀疑其论文数据有问题,正在验证其结果是否能被重复,现在还未查实有问题。
    如果说傅瑾的博士学位造假还算是“常规造假”的话,陆骏的“移花接木”冒用数人履历和论文的行为,就被很多声音认为“闻所未闻、匪夷所思”。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饶毅对此玩笑似地在博客中感叹:“谁说中国人缺乏创造性?”
    相继曝光的造假事件,暴露出国内在人才引进上存在的严重问题。
    三人经历凑成一人,大胆造假“羞煞了中国人”

    7月20日,方舟子在微博上对傅瑾履历中的“哥伦比亚大学博士”这一说法提出了质疑,他说:“我未能找到傅瑾的博士学位论文,也找不到她在哥大期间发过第一作者论文,仅此基本可判定她没有博士学位。”
    傅瑾2004年被引进厦大,担任讲座教授。从2009年9月起,被聘全职教授,同时成为福建的“闽江学者”特聘教授,该计划全省每年仅几十人入选。
    方舟子断定,傅瑾是利用中美学位制度上的差异造的假:“美国医学院毕业生都是医学博士,可以去做博士后。所以中国医学院毕业生即使是学士也在美国自称医学博士去做博士后。据同期在哥大医学院留学的人说,傅瑾就属于这种中国‘医学博士’后。”
    随后,方舟子辗转获得了哥伦比亚大学学位查询机构的信息,该机构称找不到傅瑾获得过哥大学位或曾经在该校入学的记录。
    《厦门日报》7月26日报道称,25日,厦大经调查确认,傅瑾应聘时提供的博士文凭“完全是假的”。这份伪造的“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上显示,傅瑾在1999年获得哥伦比亚大学 “博士学位”,上面甚至还有哥伦比亚大学学术委员会主席、导师和系主任的签名。
    厦大同时表示,将解除和傅瑾的工作合同,做辞退处理。
    7月27日,方舟子又在微博上称,有网友发现陆骏列的7篇高档次论文,全部是冒用耶鲁大学助理教授卢俊的成果。
    资料显示,陆骏2011年11月被引进北京化工大学,并很快成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
    方舟子将两人的资料检索出来比对后认为,两个人的学历、工作经历、长相都不一样,不可能是同一个人。
    在调查中,方舟子还有许多“有趣”的发现:陆骏不仅论文冒用别人的,博士学位也是冒用同名同姓者的。因为陆骏自称是1999年北京工业大学和多伦多大学的应用科学学士,2004年在多伦多大学获得生物工程博士学位。
    多伦多大学2004年的确有一个叫“Jun Lu”的人获得博士学位,但他是1999年在该校获得的硕士学位,与陆骏所说的不符。而且,多伦大学的“Jun Lu”父母是台湾人。
    同时,陆骏在简历中称自己在2008年6月至2011年7月间在美国默克公司担任研发科学家,方舟子调查后发现,默克公司确有一个“Jun Lu”,但是另外一个人。他断言,陆骏应是把三个不同“Jun Lu”的博士、工作经历和论文凑成自己的,“太有创意了”。
    7月27日下午3点多,方舟子发完微博后,又给负责“千人计划”的中央组织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打电话通报情况,当天下午5点22分,“千人计划”官方网站上贴出了取消陆骏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资格的告示。
    7月28日下午,北京化工大学也在学校网站上发出《北京化工大学关于给予陆骏行政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称:“经调查核实,陆骏在求职应聘及申请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人选的过程中,盗用他人(姓名拼音字母相同)学术文章,伪造经历,属于严重学术不端行为。陆骏本人已承认上述造假事实。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陆骏开除处分,解除聘用合同”。
    在两起造假事件中,还有一些内情被披露出来。饶毅就在博客中称,有国外来信说,陆骏还曾通过用英文名字的电子邮件向一位诺贝尔奖得主要过推荐信,这位得主并非其导师、也不是卢俊的导师,而是卢俊导师的同事。陆骏假扮卢俊要诺贝尔奖得主给推荐信。“这种做法羞煞了中国人”。
    暴露引进人才的审核漏洞

    这两起学术造假事件被曝光后,也引发了众多的质疑声,其中最大的质疑是,造假为何能大行其道?“这么多造假者,当初审批的那一关是怎么通过的?”
    据《厦门日报》报道,厦门大学的解释是,傅瑾在2004年应聘厦大讲座教授时,提供了假的博士文凭,但是没有被鉴别出来。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海外应聘者的文凭都必须经过中国驻外使领馆的公证。但是,厦大医学院当时认为,这只是每年一个月的讲座教授,并不是全职教授,因此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来审核。2008年,傅瑾应聘厦大全职教授,因傅瑾已经和厦大合作了4年,学校没有对她提供的证书等再做进一步的严格审核。校方承认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误。
    北京化工大学则未公布问题原因。7月29日,记者多次拨打该校宣传部的办公电话,无人接听。
    对于两人的造假,方舟子认为,这暴露了国内在聘用海外人才上存在着把关不严的漏洞,“低级的骗术都可以糊弄过去,其实这些事件有些学术界常识就应该起疑才对”。
    他以陆骏为例,陆骏凭出示的论文发表记录,可以去世界上最好的大学当教授,即使回国也可以在国内生物研究最强的大学当教授,“怎么可能去北京化工大学,不管北京化工大学在其他领域的声望如何,它毕竟不是国内生物研究的重镇,为什么决定聘用陆骏的专家、评委不觉得蹊跷?”
    学术界对此也议论纷纷。厦门大学中文系教师杨玲有在国外求学的经历,她在自己的博客中表示:“国外博士求职时,都会在个人简历上,写下自己的导师和认识的几位知名教授作为推荐人,并提供他们的详细联络方式。只要雇主和这些人联系一下,基本情况就一清二楚。现在国内和海外联络非常方便,各高校人事处只要准备一个通用的表格,发给推荐人,让他们填好返还就可以了。这种例行公事,国外学者都不会拒绝的。而且他们是学界有头有脸的人物,不可能与求职者合伙作假”。
    杨玲写道,这种验证方法,远比让“海龟”博士交个上千元,让教育部学位认证中心认证学历更经济、更保险。“当然,这种方法也存在着障碍,那就是人事处不具备核查推荐人资格的能力。所以,还是得让各个院系的聘委会切实负起责任。”
    饶毅教授则表示,一般招聘要求应聘者给学术报告介绍其研究工作,招聘单位如果自己有多个懂行教授、或请外单位懂行教授提问、一对一交流讨论,“李鬼”不太容易能过关。
    饶毅说,陆俊出事的学校化工方向强,生命科学非其强项。引进陆骏的学院为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副院长非长于生命科学,而是偏技术。“‘李鬼’如果有特长,我猜想是技术,但他偷‘李逵’的生命科学方面的文章,正好这一部分可能受害学院判断力不很强,就可能给蒙了,碰到‘好看’的履历,可能饥不择食,没有请专家发表意见”。
    “这个骗子被开了,下个骗子还会来,因为啥惩罚也没有”

    两起造假事件被曝光后,两校目前所作出的处理,都是予以开除。很多声音认为,这些学术欺诈行为,出了问题就辞退了事,造假成本太低。
    在国内科研学者聚集的“科学网”上就有很多相关评论。有人表示:“这个骗子被开了,下个骗子还会来,因为啥惩罚也没有。” 还有人说:“造假成本低是此类事件不断涌现的根源。对于造假者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纵容、隐瞒事实者一律加大打击力度。杜绝此类事件,必须让造假者及有关人员付出代价。”另有人认为:造假者“在职期间骗到的学术经费和个人收入这部分要没收和追回”。
    记者发现,傅瑾作为“闽江学者”特聘教授,聘期为三年,每年奖金为人民币10万元。“闽江学者计划”同时规定,“有关高校必须为聘任的特聘教授提供配套的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200万元,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记者了解到,傅瑾在厦大就有分配的住房。
    记者发现,“青年千人计划”奖励方式是:“中央财政给予‘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每人50万元的生活补助、3年100万~30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
    目前,厦大和北京化工大学都未公布对两人获得的上述奖励作出何种处置。
    记者注意,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闫希军曾建议加强学术诚信的法制化管理,他认为,应当尽快把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纳入立法体系。通过立法,明确学术行为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使学术诚信的要求能够标准化和可操作。通过立法,建立健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投诉举报机制,形成完善的外部监督。与此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力度。“特别是对以虚假课题或项目等形式骗取扶持资金,甚至以虚假成果损害他人或社会利益的,建议设立独立的‘学术欺诈罪’,予以严厉处罚。”
    方舟子说,对于骗取学术经费,在法律上作出处理的早有案例。2005年,一个名叫刘志刚的自考生冒充北大博士被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当成高级人才引进,获得4万元安家费、一套住房,事发后被以诈骗罪判刑3年零6个月。
    方舟子因此质疑这两起事件的处理结果:“对获益这么小的底层人才处罚这么严厉,为何对靠诈骗获益大得多的海外人才反而不追求其刑事责任?”
    对造假者是否应更重视其学术水平

    傅瑾博士学位造假事件被认定后,还有一种声音认为,看人才,应更重视其能力而非学位和学历。
    据报道,厦门大学在公开回应中表示,傅瑾在过去三年时间里,在厦大共指导了十位研究生;以她作为通讯作者,发表了6篇论文,其中影响因子最高是4.337;以她为主持人,获得了6项科研课题,其中包括一项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前期项目;她还获得了四项国家专利,其中三项是第一申请人,一项是第二申请人。傅瑾由此获得了不少“同情分”,有人甚至认为对她应该“不拘一格降人才”。
    沈阳大学教授喻海良在傅瑾事件发生后了解了下她的履历,结果发现,“她在Nature, Nature Medicine 及Nature系列子刊物上发表7篇,以第1作者在Nature发表1篇,以第2作者在Nature系列刊物上发表为4篇。个人感觉,就这个记录的话,即使是现在的研究热点领域,生命科学,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也因此,个人感觉,她的水平应该还是可以获得一个博士学位的。就这样一个情况,我就又想一个老问题,到底是能力重要还是文凭重要?”
    他撰文质疑:“能够在Nature及其子刊发表7篇,难道真的不如一个博士学位?”
    他的这种看法也遇到了反驳的声音,有人表示,“做假是诚信问题,这是不能容忍的,是一票否决的问题”。还有声音认为:“就事论事,我们承认她的能力配得上一个教授的职称;但是,学历造假是诚信问题,关乎职业道德。我想一个教授不光要有合格的科研能力,也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所以即使学校不辞退她,她自己也应该辞职。”
    方舟子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傅瑾那些所谓Nature论文有的是发在Nature子刊上的,和Nature不是一回事,而且这是她在美国的工作,是在教授的指导下从事科研的,并没有独立做研究的能力,发表的论文不管质量如何,都应首先算是其导师的功劳。“既然连学位都敢造假,说明这个人的学术诚信存在严重问题,其论文的真实性也要打个问号。每次出现这种伪造文凭的事件,总有人说能力比文凭重要,其实这里涉及的不是能力的问题,而是诚信的问题。对不诚信行为如此宽容,也是导致造假泛滥的原因”。
    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工学院教授嵇少丞曾深度关注蒙特利尔大学医学院和哈尔滨医科大学教授王志国论文被撤事件,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匈牙利总统因论文抄袭被取消博士头衔,同时丢掉总统宝座,与之相比,国内对待学术欺诈的容忍度太高了,处理方式令人寒心。
    喻海良随后也修正了自己的看法,因为他发现,傅瑾不仅学位造假,而且根本就没有全职在国内工作,其在后面申请的闽江学者特聘教授也是一种赤裸裸的欺骗行为。喻海良因此转而呼吁,“这件事不应该就这么结束了”。
    他表示:“不只是厦门大学辞退傅瑾而已,厦门大学应该自己承担闽江学者特聘教授这几年的待遇”。

作者: FUJJJ    时间: 2012-7-31 11:53
原蒙特利尔大学医学院王志国是大骗子。
作者: xyz1966    时间: 2012-7-31 12:19
看王志国如何两边通吃?


2011年9月2日,王志国“合同研究员”因涉嫌学术造假被蒙特利尔心脏病医院(研究所)被勒令下岗之后,加拿大的英、法文报纸上都发表了诸如《蒙特利尔医院开除一位涉嫌学术造假的心脏研究人员》的新闻。文章有时还顺带一句“Mr. Wang won a pair of prestigious awards in China for cardiovascular disease research”。


作为加拿大一名研究心血管疾病的研究人员,王志国究竟得过中国哪几个著名的科技大奖?蒙特利尔中文报纸《7天》的胡宪更是开动新闻机器为王志国造势,吹捧他是“伟大公民”!


后来《中国青年报》记者在网上查了一下,了解到:“哪是什么科技大奖?这个王志国真是到中国骗中国人,到国外骗老外,他把他受聘为黑龙江省的“龙江学者”讲座教授(2006-2009),中国教育部的“长江学者”讲座教授(2008-2011), 入选中组部的“千人计划”(2010-)所骗得的兼职或全职工资,统统给蒙特利尔心脏病医院慌报成他荣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什么什么著名的科技大奖。蒙特利尔心脏病医院2009年误信了他的谎言,还给王志国发的获奖喜报(见图1)。






原来在(www.icm-mhi.org/files/pdf/...EN-2009/zhiguo_wang_january192009.pdf)还可以下载,后来该研究所正对与王志国相关的信息进行大扫除,现在已经看不到了。但(http://news.healthgenie.ca/?p=24757)还可以看到。

点击下载文件:zhiguo_wang_january192009.pdf


黑龙江省“龙江学者”讲座教授(http://baike.baidu.com/view/2590413.htm),“保证每年能在我省受聘高校一般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得低于2个月”。“长江学者讲座教授”也有类似的要求。王志国的第四批“千人计划”可能还要求在国内工作不少于9个月。据黑龙江新闻网2010年8月23日的一篇报道称,在当年8月20日召开的黑龙江省人才工作会议上,黑龙江省向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9名特聘专家发放资助资金,金额为50万元。该报道还称,此前,包括王志国在内的9名学者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授予“国家特聘专家”称号,中央给予每人100万元资助。


在王志国看来,中国各级政府的这些引进人才计划只是发给他个人的几份“科技奖励”而已,获奖者是没有为颁奖国服务的义务的。


此外,王志国这么多年一直把他“Associate researcher" 或 “Chercheur Boursier" (合同研究员)虚报为 “教授”或“终身教授”。

一个能把入选“龙江学者”、“长江学者”和“千人”等人才引进计划都慌报成自己“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著名科技大奖”之人,一个虚报自己职称高调招摇之人,再振振有词地通过胡宪的《7天》报纸说“我没有造假”,不知有人相信乎?





Post by FUJJJ;3126508
原蒙特利尔大学医学院王志国是大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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