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rikki_claire;3170685
去年听报税讲座的时候好像听到说每年账户里最多可以接受10万加元的境外汇款,超出10万加元的就要报税。
因为当时不涉及到这个问题所以没有留意。
现在父母想汇钱过来帮我们买房,所以比较担心是否影响明年报税。
刚刚去咨询了银行和税务局的人,他们都表示没有听说过这种说法,说只要是GIFT形式赠与的金额,不管多少都不需要报税。
请了解这种情况的人详细说说,是否是要报税,是否需要向政府提供什么证明来说明这笔金额是以礼物形式馈赠的?是否有每年的限额等等。
谢谢!!
Post by needlaurel;3170722
父母赠予的钱不需要报个人税,因为这个是父母的钱,不是你的钱,而且父母不是加拿大税务居民。只有一种情况可能会引起税务局注意,即汇过来的钱数量太大,比如上百万,那银行会以为有洗钱的嫌疑,就会向税务局汇报。税务局会去信要求解释这个问题,那就会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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