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8620;3241534
我的理解是:如果你是以中国身份来读博士后的,并且有学校出具的免税证明,这样你可以得到联邦的免税;但如果你已成为移民,你则要交税。
Post by needlaurel;3241586
这个问题我去年就已经回答过。根据1986年5月12日当时的中国总理赵紫阳和加拿大总理Brian Mulroney签署的中加税务协定第十九条明确指出持工作签证来做博士后的trainee们都是不需要缴纳联邦所得税的。链接在这里。http://faculty.law.ubc.ca/brooks/treaties/canada/china_e.pdf
你可以把第一页,第18页,和最后一页有紫阳同志名字的都打印出来,和税表一起上交。因为不是所有的税务局工作人员都清楚中加之间的这个外交文件。
Post by brucekuang;3241593
I have read that Article 19, but this paragraph does not clearly state that post-doctoral researcher is a trainee.
pls explain.
Post by needlaurel;3241586
这个问题我去年就已经回答过。根据1986年5月12日当时的中国总理赵紫阳和加拿大总理Brian Mulroney签署的中加税务协定第十九条明确指出持工作签证来做博士后的trainee们都是不需要缴纳联邦所得税的。链接在这里。http://faculty.law.ubc.ca/brooks/treaties/canada/china_e.pdf
你可以把第一页,第18页,和最后一页有紫阳同志名字的都打印出来,和税表一起上交。因为不是所有的税务局工作人员都清楚中加之间的这个外交文件。
Post by brucekuang;3241781
this is an article I found in the Net, but it is not 100% sure that post doctoral researchers are tax exempt.
在加拿大的中国博士后可能都听说过免收入税的消息,但是具体应该怎么操作网上却很难在网上找到详细信息。我在滑铁卢大学做博士后,去年填税表的时候对这个问题做了一些调研,并且成功的获得了收入税退税。在这里写一下我的经验,和大家分享。
一、中国人博士后究竟应不应该免收入税?
首先,根据加拿大税务局2010年的最新规定,博士后是不具备免税资格的。但根据网上流行的说法,根据中国和加拿大之间签订的收入税协 定,中国来的博士后仍然不用交税。中国来的博士后应不应该交税呢?实际上,中加收入税协定中并没有关于博士后的任何规定。唯一与博士后有关的是条款19, 其具体内容如下:
“Payments which a student, apprentice or business trainee who is, or was immediately
before visiting a Contracting State, a resident of the other Contracting State and who is
present in the first-mentioned Contracting State solely for the purpose of his education or
training receives for the purpose of his maintenance, education or training shall not be taxed
in that Contracting State.”
这段话非常拗口难懂,但忽略掉复杂的定语后,主要内容就是:从中国过来的学生、学徒(apprentice)、或者参加商业培训者 (business trainee)不用交税。但博士后到底算不算学生、学徒或者商业培训者呢?在这份税务协定里面并没有任何定义。这就导致了中国博士 后到底应不应该免税变成了一个非常模糊的规定。根据我在网上查到的情况,有人的申请被批准了,也有人的申请被拒掉了,很可能税务局内部换一个不同的人处理 就会导致不同的结果。但不管怎么样,只要有希望,我们就要争取一下。
另外要说明的是,能够免的只有收入税,CPP(养老保险)、EI(失业保险)什么的是不能免的。如果大家不清楚自己交了多少收入税,可以看一下工资单,在我的工资单上CIT后面的部分就是收入税。
还要注意的是,根据网上很多帖子的说法,只有中国人才能免税,申请了移民的人(即使还没批准)是不能免税的(谁让你们背弃祖国,哼哼)。
二、怎样申请免收入税?
这个问题不是非常准确。我并不知道怎样申请“免”收入税,我只知道在填税表的时候可以申请退回多缴的收入税。网上有人说可以去税务局申请一封信,然后把信 交给学校就可以不在发工资的时候扣掉收入税。但我在税务局的网站上并没有找到这种方式的相关说明。如果有朋友知道还望留言指导一下。
那么怎么填税表要求退税呢?在税表的256行有一项叫做“Additional deduction”,这一项代表你的收入中其他可以免税的部分。在这一 行上填入你的全部收入(因为全部收入都免税),同时在specify后面填上免税原因。在这里我们可以写上:“Article 19, Canada- China Income Tax Agreement”。
按照官方程序,现在我们的申请就已经大功告成了。不过根据我们之前的讨论,条款19实际上没有定义博士后是可以免税的。我想这也是很多人申请被拒的原因。 为了增加自己的胜算,我另外附了一封信,详细论证我应该免税的理由。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学校的税务专家(学校负责解答税务申请问题的行政人员)强烈反对我 在税表中另外附信,理由是“这样的信没有任何人看”,并且“不管我写什么税务人员都会独立开展调查并且对我的税务做出公正的决定,提供错误的材料只会增加 税务局对你的不信任”。但考虑到她之前也强烈反对我申请免税并且摆出一副“你们中国人就是想逃税”的样子,我决定不采纳她的建议。如果你也打算附一封信, 请继续往下看。
三、如何论证自己拥有免收入税资格?
本来我可以在这里直接贴上我写的信,但为了避免税务局收到上千封一模一样的信,我决定还是只说一下大致思路,具体内容由大家自行完成。
仔细阅读条款19,我们可以发现要说明自己有免税资格,我们主要要论证三条:一、我来加拿大之前是中国居民;二、我来加拿大是做学生、学徒或者接受商业训练;三、我的收入仅仅是基本生活费和教育所需费用。
第一条比较简单,根据税务协定最前面的定义,我们来之前住在中国,在中国有房产或者国籍是中国都符合条件。
为 了证明第二条,我们必须证明博士后是学生、学徒或者商业训练对象中的一种。去年我是从各个高校的网站上引用了一些话说明博士后是学徒,但这样的引用很不严 谨,不被采纳的可能性非常高。但今年新出现了一个对我们非常有利的证据:2010年9月税务局给加拿大博士后联盟写了一封官方正式邮件,其中明确解释了税 务局对博士后的看法:
“Generally, the CRA does not consider Academic PDFs to be "students" as that term is
used in the Act. Rather, the CRA views Academic PDFs to be the same as other
individuals who are required to undertake a period of paid training after completing their
studies prior to pursuing an independent professional career. In our view, Academic
PDFs are most similar to apprentices, articling students, and medical residents.”
根据这封信里的说法,税务局是把博士后当成学徒的。由于这是官方文件,那么大家引用这句话应该可以比较有力证明博士后是学徒。这封信的全文可以在这个网址找到。
第 三条麻烦一些,我们必须证明自己的收入是为了维持生活和教育的基本费用。我自己在2011年的申请因为没有提供这方面的证明材料就被税务局拒绝了,后来重 新让导师开了证明材料才得以通过。所以这里正确的做法是让学校或者导师开一份证明材料,证明自己的收入是 “for the purpose of his maintenance, education or training”。
最后要做的就是,把税表和信一起寄出,然后祈祷税表成功的被批准。顺利的话,两三个月之后你的账户上就会多出一笔你交过的收入税了。不过这个时候还不能高 兴得太早,刚刚收到税表的时候税务局只是进行简单处理,一般都会按你填写的金额给你退款。当把所有税表都处理完之后,税务局会再于9月进行一次复查。复查 比初审严格很多,这个时候如果发现多退了钱会要求你把多拿的钱还回去,并且还要附加利息。所以要一直等到10月份底,如果我们还是没有收到任何税务局的追 款邮件,才能小小的松一口气并庆祝成功拿回收入税。但是这还不算完,因为每隔几年税务局会进行一次税务抽查,被抽查的人需要提供所有与税表有关的证明材料 重新证明自己税表的正确性。不过我觉得大多数人不用太担心抽查,因为我还没见到谁被抽到过,而且就算有人被抽到,估计也已经回国了,不用再管加拿大的税务 问题。
Post by brucekuang;3242036
- 小曹,你有否跟踪过这些博士后的实际退税情况? 有多少人的退税给拒绝, 有多少人蒙混过关?在line 256 other deduction填上数字, 确实是免税的, 但到了税局, 评估的结果是否跟你报税的结果一样呢?
我也希望各位博士后说一下你的实际情况, 谢谢!:p
Post by brucekuang;3241781
另外要说明的是,能够免的只有收入税,CPP(养老保险)、EI(失业保险)什么的是不能免的。如果大家不清楚自己交了多少收入税,可以看一下工资单,在我的工资单上CIT后面的部分就是收入税。
Post by Zaodian;3243270
这里有个问题,CPP,EI这些恰恰是Work Permit们享受不到的。你交了CPP,结果你回国了,等于白交了。交了EI,如果是中途失业,你就没有呆在加拿大的资格,何来EI可领;如果期满回国,也没资格领。
交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父母金这些东西,很不合理。
另外,如果移民了。SIN号变了,交的CPP等,是否累计计算?我到税局网上查报税的notice,只有移民后的,没有移民前的。
Post by brucekuang;3243507
博士后一般收到T4A, 是没有 CPP,EI的, 若有CPP, EI, 说明是收到T4, T4是employment income, 不正说明是 taxable income么?
我看到是博士后们的T4A box 22 有扣税, but their RL 1 没有扣税, 这也是说明在联邦是上税的。
为什么只有中国来的博士后,如小曹说的, 不用上联邦税?其它国家的博士后却要上税? 这不是不公后平吗?
另外,博士后的收入一般很很高, 达4.5万,5万,甚至更高。我认识一个博士后,收入达10万。 收入那么高, 又没有学费, 算是学徒么?
省税已经免了, 国税也要免, 是否对其他的纳税人不公平呢?
一般国家间的税务协议, 是避免double taxation, 若中国来的博士后, 他们的收入不在中国缴税, 是否需要在加拿大交呢? 你若果问,“你的收入需要在中国上税么?” 他们一般说, 不需要。
Post by yrj;3243545
另外,我个人认为如果没有退到税一定要打电话过去据理力争,就本人打电话情况来看,联邦还是认的。当然你不能是移民,或者已经提交联邦阶段。
再加一点,博士后也没有药物保险,所有药物得自掏腰包。
Post by brucekuang;3243698
请问你的联邦税退给你了吗? 真实的情况如何?请问你们有太阳卡吗?
我觉得这个问题很有争议性, 才提出的。 谢谢你的回答!
另外我听从安省来的博士后说, 他们不但要上国税, 还得上省税。
Post by brucekuang;3243507
博士后一般收到T4A, 是没有 CPP,EI的, 若有CPP, EI, 说明是收到T4, T4是employment income, 不正说明是 taxable income么?
我看到是博士后们的T4A box 22 有扣税, but their RL 1 没有扣税, 这也是说明在联邦是上税的。
为什么只有中国来的博士后,如小曹说的, 不用上联邦税?其它国家的博士后却要上税? 这不是不公后平吗?
另外,博士后的收入一般很很高, 达4.5万,5万,甚至更高。我认识一个博士后,收入达10万。 收入那么高, 又没有学费, 算是学徒么?
省税已经免了, 国税也要免, 是否对其他的纳税人不公平呢?
一般国家间的税务协议, 是避免double taxation, 若中国来的博士后, 他们的收入不在中国缴税, 是否需要在加拿大交呢? 你若果问,“你的收入需要在中国上税么?” 他们一般说, 不需要。
Post by Zaodian;3244811
我最初是工签,现在都快10年了。现在想来可能公司的会计搞错了,扣费跟公司其他人一样,给我的是T4表。应该是T4A,收入的code与博士后不一样就是了。这样只上税,不交种种福利金。
不知cpp,ei等能不能要回来?
Post by brucekuang;3244835
你什么时候变移民的?还是一直是工签?
CPP每4年有一个statement, 若你现在是移民, 看看CPP的累积
有否包括工签时期的?
Post by Zaodian;3245133
我登陆成移民是工签两年半以后,一年多才拿到CSQ。你一直是T4A吧?
Post by brucekuang;3245695
我不是博士后, 是做会计的。 一直对这个问题有疑问, 所以提出来。
谢谢小曹等网友的回答, 现在这个问题有了比较清晰的答案:
1. 原则上, 博士后是要交联邦税的。
2.中国来的持工作签证的博士后有特殊例外
3.报税的时候在LINE 256 填上减免的金额, 并附上 中加税务协议19条, 你有可能免交联邦税, 但要看个案而定, 并不是全部博士后都免税。
不知道其它网友有什么看法和自己的亲身经验? ;)
Post by brucekuang;3338719
A post-secondary program that consists principally of research is eligible for the education amount, and the scholarship exemption, only if it leads to a college or CEGEP diploma, or a bachelor, masters or doctoral degree (or an equivalent degree). Accordingly, post-doctoral fellowships are taxable.
For more information, see Income tax folio S1-F2-C3, Scholarships, Research Grants and Other Education Assis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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