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楼主: spen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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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刚收到律师信说我们两年前住的房子的最后一个月的房租未交(我们是交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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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7-20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什么事情都应该有个时效性问题。都过去两年了,我觉得对方应该已经没有理由来那么做了。要不是过了那么久,你们也不会丢失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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