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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ater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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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能不能为遇害的林俊的父母亲做些什么?请问要捐钱捐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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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6-9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太冲动了吧!你游行的目的是什么? 不就是个孤立的刑事案吗? 这个被害人自己也不对, 来

不到一年, 乱搞关系, 不是自己招来的横祸吗? 捐点钱是为了他的母亲生活的好一点, 但这个人死得太不值了, 没有任何意义, 没有必要为他做什么。还有,千万不要捐钱把他的尸块运到中国去, 为什么不烧掉。他又不是什么人, 没有必要, 本来是很恶心的事, 还要为他这么隆重, 莫名其妙,
Post by nico_wl;3102257
强烈建议有能力的组织者能够组织一场大规模的游行,华人社区对这件事的反映太过冷静了。我周围的朋友都表示如果有游行会一定参加,希望能尽快组织,我们每个人都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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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2-6-9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凶手是反华的, 上街游行为什么? 又不是政府歧视华人,组织歧视华人。 好比一个人在

骂Quebec蛙, 是不是Quebec哇要拉一帮人去游行?

不是我说死者有没有乱搞关系, 是BBC, CNN, CBC这样讲的,lover, 你知道什么叫lover吗》 我还看过那个录像, 在被害前, 死者被那个人绑在床上没有什么反抗,很配合, 说明死者是自愿的, 那不是活该吗?
Post by nico_wl;3102329
乱搞关系,你又是从哪里得知的呢?目前有关于他与凶手如何相识全都是猜测,你又哪里来的定论呢?他的性取向是他个人的私生活,我们既没有讨论的权利,更没有评判的权利。

倒是凶手针对中国人和反移民的种族仇恨证据凿凿,就凭这一点,还不足以全体华人来抗争吗?如果他是在国内,那么可以理解为这只是一起凶杀案,可是这是在加拿大,有多少华人都生活在这里,今天不为林俊的事情站出来说话,那么以后全加拿大的人都知道华人太好欺负了,杀死一个华人也不会有其他华人出来抗争,那么好吧,想欺负人就拣华人,想偷想抢就找华人的店,因为一句话,华人不团结,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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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2-6-10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 犯罪分子,怪怪分子,倒很有理了, 居然威胁起正常思想的人, 什么世道。当心我来

告你威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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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2-6-10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没有发高烧?

你知道08年汶川的捐款是多少吗?几乎人人都捐,我就600加元, 肯定是少的。 你是不是他的哥们,一个死得毫无尊严的能与08年汶川死难者比吗?乱讲疯话。为什么要证明给老外看, 是不是自己对自己没有信心。 我们这里基本上是加拿大人了, 或快了, 那就是本土人, 为什么硬把自己当成外人。要有点主人翁的心态。
Post by wedc75;3102795
希望这次能超过08年给汶川的捐款


另外希望组织一次大规模的万人送别活动, 让老外看看, 我们不仅有钱, 还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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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6-10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连别人的性取向都要管”? 当然要管啦, 否则为什么大家在讨论要不要给同性恋法律地位

在管嘛!现在大部分国家都禁止同性恋,非法的, 有的国家会被判死刑的, 以前中国就判同性恋死刑, 不过20年来开放了很多。 我就讨厌同性恋, 因为会带来风险, 比如,HIV. 我当然要表达我的看法了, 这是法律权利。还有你对我的讲话要放尊重点,好不好?我骂人可能比你还难听, 我生活经历一定比你野多了, 所以大家还是心平气和。 我理解你想为他做点事的心情, 这很好, 也很可贵,但不能过分, 因为他真的没有什么值得这样兴师动众的, 毕竟这样一个孤立的刑事案件, 不要上升到民族的高度。适当捐钱是应该的毕竟他母亲以后失去了一个重要的生活来源, 在中国很不容易。
Post by Cold-eyed;3102801
你这思想还叫“正常”,你别开玩笑了。

谁是犯罪分子谁不是犯罪分子得由法律最后来裁定,“怪怪”这个词用你身上比较准确,连别人的性取向都要管,只要别人跟你不同就一定是不正常,你这个逻辑还真不是一般怪。

别光说不练,要告谁,你告一个试试,小样儿吧你,你要去告的时候,别忘了跟警察说你歧视同性恋,仇恨同性恋,看看最后抓的是谁,你个没脑子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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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6-10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下这么攻击我, 我知道为什么了。 当个同性恋不容易, 很敏感。

惺惺相惜, 同志们,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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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6-12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性恋真是碰到好时代了, 正如你讲的那样,“ 如果生活在一个极权或不稳定的社会里,再恰

绝对就是人间悲剧的酿造者,”。 很对, 如果生活在希特勒的时代, 同性恋的麻烦就大大的了。所以,同志们, 请不要over react 别人的看法, 不就是一点看法嘛!
Post by victoir1029;3102874
这种人,一个失败者,落伍者,整天怀念以往封建愚昧的道德观,靠歧视同性恋等弱势群体来证明自己所谓的“正常”,从而可怜地达到自我满足
这种人,极端狭隘、偏执、自私、狂妄和自大还爱狡辩,如果生活在一个极权或不稳定的社会里,再恰巧有一点权力,绝对就是人间悲剧的酿造者,但在和平时期,充其量就是一哗众取宠的臭虫
幸运的是,我们在和平时期
不要再和此人费口舌了,良知、善良、宽容。。。他不懂的,但强词夺理,他最会

林俊,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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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6-17 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国内的报道, 这个死者在国内就用真名找同性恋,

很是活跃,来了加拿大, 当然如鱼得水, 这个还用动脑筋想吗? 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
Post by papaxiong;3106051
你如何知道人家是乱搞关系的?不要信口开河诋毁死者,当心晚上走路遇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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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6-17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有权利做, 当然别人就有权利知晓,在就是民主自由。

就与大部分人包括政府想知道,那个凶手怎么杀害他的过程细节一样。同性恋可以放火, 正常人就不能点灯? 还在乎别人的评价? 别人当然有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
Post by NAYA2000;3106123
其父母,最为悲痛,爱子惨死不说,还要承受国人对儿子的各种评价。

国内新闻竟然连死者的家人都可以掘地三尺挖出八,那也就不难理解这里有些人无情的言论。


大家都是人生爹娘养的, 感同身受一下,就请闭上你的嘴,支持一下其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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