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5日,最后一次从老板手里拿到工钱(还有一部分没有支付),继续工作至2012年10月13日(最后一天)任然没有支付工钱。
从2012年10月14日起,我多次通过邮件、短信、电话询问工钱何时支付,得到的邮件回复就是“由于包括你在内的技师严重窝工,没有及时按照要求完成施工项目,导致公司现在严重亏损,收回的工费在我本人没有开支工费的情况下都不能全额支付员工的工费--- ”。
而且Record of Employment,多次邮件、短信,到现在也没有给我。
现在我只有依靠Commission des normes du travail来帮我要工钱了。
在和邸先生交涉的同时,我们也想了解了一下蒙特利尔对员工被欠薪有什么样的保护,我们通过华人服务中心和Malaine Gauvin 女士,一位专门解决劳工纠纷的名为“Au bas de l'chelle”组织的咨询顾问进行了咨询。这个组织的网址是:http://www.aubasdelechelle.ca/。 她向我们详细介绍了这边的劳动法《Act Respecting Labour Standards》,同时告知我如果雇员和雇主双方有争议该如何依靠法律来解决。我在这里将咨询的结果向邸先生转述如下:
1.您在邮件中提到公司严重亏损和员工关系的问题
答复: “It is not of your business.”(我引述Malaine Gauvin女士的原话)。她的观点和我前面讲述的一样,这是雇主您自己的问题。
2. 您要扣一周薪水作为培训费的问题
答复:法律规定培训必须付薪水。不付薪水违法。
3. 雇主要付给员工哪些工资
答复: Malaine Gauvin 女士专门给我列出了如下的单子,包括雇主必须的几类费用和必须履行的义务:
Training 期间的工资雇主必须支付
overtime (每周40小时之外)的加班,以及周末加班,雇主必须要付1.5倍加班工资
雇主要为节假日付工资,她列出了我为您工作的时间内的4个节假日:魁北克国庆日(Fête nationale du Québec ,6月24日); 加拿大日(Canada Day ,7月1日); 劳动节(Labour Day ,9月的第一个星期一);感恩节(Thanksgiving ,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一)
Vocation to be paid. 雇主要付员工休假工资。她说如我这种情况,在离职的时候按照劳动法您要支付他总工资4%作为休假工资
您有义务提供payslip 工资单
您有义务为我提供工作证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