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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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负责支付我的租客所欠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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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3-31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上庭,理由是该公司通知太晚(2006 - 2010),导致你作为房东,无法采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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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2-4-2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客气。

1. 你房客签的租约,热水器在租约期间就是房客名下。

2. 热水器公司起诉你,让你代缴费,然后你再起诉房客,这个虽然是常见的模式,但也是最损害你利益的模式。

3. 热水器公司的律师信实际是一种讹诈,理应书面回复并指出其无理。回复的要点,必须根据对方的律师函来针对性地驳斥,并增加你方的反诘理由。

4. 应该尽快回复,但法律上并无规定期限,10天是对方律师设定的期限,但因为你应该没有过错,不必太在意这个期限,只要尽快让对方了解你方的观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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