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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氏搬家真无耻,大家警惕,搬家千万不要找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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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5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对你7月1日没到你那里表示道歉。但请你对搬家这个行业表示了解。
我首先把我7月1日的搬家安 排向你说明一下。6一10点是给Doval一家,
10点半-1点是st-laurent一家搬家。你家安排在下午1点半。那天我没有想到第一家东西
很多。有6个大鱼缸。并且没有准备好。我们给他家一直搬到下午3点半。
而且我要按顺序搬第二家。而且第二家主人要在7点后去上班。当时我打电话给你
说把你时间安排拖后或者等不及就另找搬家公司。我7点后打几个电话给你一直不接。
我们一般认为你己经找到另外搬家公司。搬家本身就是一个时间不准服务。特别是7月1日忙的时候。
有时候碰到一些刁钻客户,不负全额客户很头疼。其实是弱势群体。其实我了解你的
愤怒,其实请你理解,我们可以互相通话解决。我的电话24小时开通。
请你不要用无耻等谩骂等方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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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3-7-15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Z!Z;3271130
这贴也该顶一顶

针对这个造谣贴子,我将起诉两家,一个是这个网站,另外一个
是发贴子个人,本人自始自终并没有欺骗你。也没有做过任何对你伤害的事。
1 你预定7月1日搬家事宜,也只是口头协议,中间你也取消过一次。
   中间没有任何保障。
2 7月1日那天我没有任何承诺一定在定时到你那里去。
   后来我打电话给你,你一直不接。说明你违反承诺另请搬家公司。然后
   緖意到网上发贴毁坏我个人明譽
3 我已经向网站管理员申请了刪除毁坏个人名誉贴子
   一直都没有理会,作为网站负责人,应该负直接责任
不管怎样,我都全力维护我个人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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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7-16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吴氏搬家真无耻;3271290
呵呵,你还有脸起诉我?那我还是那句话:绝对奉陪到底!
1. 口头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2. 中间我从来不曾取消过,所有通话详单和短信我都有保留。你单方面违约后,我当然要找朋友帮忙搬家,难道原地不动?
3. 我所陈述均属事实,我所用信息均为网络公开信息,我的帖子里对你并无谩骂,只有指责,不违反任何网络管理条例。
4. 上庭时,我会维护自己的权益。坚决要求违约赔偿,误工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并主张法庭和税务部门彻查你的公司资质和帐目。

我不反复回贴,是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也是不想有朝一日上庭,证据提交的太乱。
我不跟你纠缠,是因为根本没有打算跟你和解,也是因为想分享的经历已经说的很清楚,无须重复。

要起诉你就赶快去,收到律师信我会post上来,并邀请大家当日到庭旁听。相信网站也对收这封律师信毫无压力。

去告吧,赶紧的!

好的,最后一件事我想问你,我打给你电话给你为什么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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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7-16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sayu&jackli;3271371
老吴是不是有秃头的那个?如果是,那你错怪东北人了, 他是地道的南方人。号称是上海来的,但口音绝对不是。

的确,很多人说有个秃头的搬家的,非常流氓,总爱在搬到一半的时候加价,估计就是他了。

你给我造谣。你給指出来我那一次随便出来给人家加价。
请你指出来用真名真姓真事件,别躲在背后放冷箭。是条汉子说话要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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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8-23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Z!Z;3287993
几天没来,还是有人顶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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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 o n t r e a l c h i n e s e.ca/forum.php 我爱蒙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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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9-22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吴氏搬家真无耻;3300448
主题正确,几个细节纠正一下
1. 您小看了吴氏的报价,他的报价可一点不比别家低。$85/小时,3小时起搬,还要外加油费。超时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超时过半小时,按小时收。不要想当然的觉得楼主找到这家是图便宜,因为他根本不便宜。
2. 定金如果他当时要求,我会给。我当时首选的是报纸黄页上都有的那家,但是人家明确告知7月1日已经排满,所以只能在华人网上搜索,当时空着的只有吴氏。人家一口就接单了,根本没提定金的事。
3. 因为带着不懂英法语的老人一起搬家,我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找西人。总想着大家都说中文,沟通方便些。事后证明是局限了自己,做出错误决定。
4. 找到老吴是因为蒙城华人网,出了问题,当然来网上反馈。不然要对着月亮祈祷老吴被兔子下酒吗?
5. 老吴不是那个周星星电影里的天真大学生,他是把我和网站当成了刚出社会的学生,指望用吓的把这个帖子给消灭了,方便继续他的生意。

真有喜欢总结归纳的,我这个当事人只有几句话:
1. 搬家要提早规划。第一要务不是埋头打包,而是确定搬家公司、咬定搬家时间。
2. 家有老人孩子的,不如在搬家当天托付给朋友或“寄放”在图书馆(时间要安排得当)
3. 找搬家公司,无论华人西人,要看清对方资质。收定金,出发票,要先上门评估的,应该优先选择。
4. 当别家都生意爆满、无法接单的时候,唯独剩下的这家,要仔细考虑。也许你运气好,又或者是另一个我
5. 平时善心善口,多做善事,多结善缘。万一遇到极其被动的情况,还有搬救兵的可能。


黄女士,我看你写着满口善心善口,其实我一点看不出来。就定金而言,你就在说谎,还好时间不长,我还有记忆,当时我是要定金的,是因为你住的远(西岛外)没有确定怎么付合适。后来你打电话回我问我车能装几个人,我明确告诉你除司机外只能装一个人,然后你就说考虑考虑。一般情况就是没有确定下来,一般算取消预定。后来7月1日不久前打电话预定要求下午1点半,不能更改时间。其实后来很后悔,直接拒绝比同意好! 后来7月1日上午给我打了四五个电话要求我确认时间,一般没有这种客户会这样?这个我的搬家工人可以作证。从这些事实可以看出,黄女士是个心浮气躁,事事要求完美的人,还有点臆想症。你发贴目的是什么,而且用马甲发贴,纠缠了三个月,蒙特利尔这么小,你还怕别人不知道吗? 有这么严重吗?搬家本来就意外事情很多,象大型器件和家具出门和电梯,堵车,电梯不能用情况经常发生,更何况在搬家日。有一次我早上出车还碰到车胎没气,人家等了上午,这个客户也没有刻意去指责我。黄女士,你的情况更让人不可思议,你中间另请搬家公司不通知我,我打给你电话也不接,如果当时我没有经验去你那儿(很远)扑空。我卡车油费谁出呀?通过这些事情,可见你的用心多么不地道。话不说不清,理不理不明。黄女士,好好想自己为人吧?你自己是不是说话诚实,遵守诚信的人?打官司是不得已而为之事情。不要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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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9-22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Z!Z;3300418
对头对头

对这种坑人的winnner要彻底曝光,不能让它继续为非作歹


姓刘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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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9-29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吴氏搬家真无耻;3301372
当时要定金但是因为我住的远,你没想好要怎么收取,然后就接单了。这么有逻辑性的记忆力真是让人佩服。时间再久一点,你的记忆力估计会告诉你,其实你从来没有接过这个单子。


我对于你这种无耻之徒只是网上曝光,没有进行实质性追究,已经是很善良了。无论是向税局举报,还是走小额法庭,你都是吃不了兜着走的结果。随便你怎么狡赖编造,你搬家日当天没来是铁一样的事实。




约了1:30的时间,3:30通知我要去先搬离你更近的一家,让我找别家搬家公司看看。7:30打个电话看看能不能再把我这笔顺手捞上。好像新住户永远不必搬入他们的东西,而我和我的行李也应该永远堆在路边等不晓得什么时候会来的吴氏搬家。这种无耻之极的话,你去跟法官讲比较好。我没有兴趣跟你再车轱辘话来回说。你要真是觉得自己这么理直气壮,不妨把邮编地址站短给我,我给你发传票也不是什么难事。




至于对我的人身攻击,曝光私人信息等(你是做生意的,网上信息属于自己公布,我或网站使用,不违规。但是你提到我或网管的,就很不OK了),我会一并咨询律师的意见。我是什么样的女人,轮不到你来评价。我只知道自己是个认真的人,一旦开启法律程序,绝对不会接受调解,无论输赢,必须有个明确的结果。我准备好了,你呢?


黄女士,我3点半到另一家也是因为人家安排在你先。本人提前通知你当天搬家状况已经尽了一个搬家公司义务。通过事实本人也不欠你什么!你另找搬家公司发生不愉快和我没有任何关系。网上任意发贴辱骂歪曲事实,误导网友,是道德缺失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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