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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oderato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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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谊] 本网站收到某号码公司委托律师发来的函(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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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5-6-3 15:53 | 只看该作者

声援支持斗争到底

我也曾经是改公司的受害者,没想到几年过去了还是这样,心寒哪
温馨提示
本站接到网友举报,有人发布招聘(保姆管家、助理文秘、中文教师等)、交友和送宠物等信息,目标主要是针对女士行骗。为了增加欺骗力度,有的招聘中留了本地电话号码,那些电话号码实际上都是虚拟号码,其实他们人不在本地。建议大家提高警惕,不要随意提供个人信息并与对方纠缠,谨防“杀猪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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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5-6-3 18:04 | 只看该作者

这种垃圾旅行社 以为这样就唬到谁了

真诚地道歉 该赔偿赔偿 痛改前非才是正道
说自己的话 让别人去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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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5-6-3 18:14 | 只看该作者
我看到过蒙城华人的斑竹删过那些有利于XH方面言论,这样子就有失客观了。不过班主别怕,法庭上总会公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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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5-6-3 18:45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sinoquebec

建议sinoquebec 以新闻形式跟进此事, 看那个j.m 怎么办.
Y太不象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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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5-6-3 20:22 | 只看该作者
我翻遍了这个星期蒙城的所有报纸,没有一份有这方面的新闻消息,这里是唯一有有损其形象内容的地方,收到律师信也就不奇怪了.看看人家的法律观念有多强!相信老ma先生早就把有关的网页copy下来了,那是什么,那就是损其形象和经济受到损失的有力证据!
      反过来再看看自身利益受到侵犯那几十号人,去了哪里呢?就没有一个请律师的?就没有一个想以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真以为去那门口闹腾一下就能有结果?别做梦啦!再看看这几天有多少人向你们提出了善意的忠告.好好向老ma学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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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5-6-3 20:25 | 只看该作者
这也太欺负人啦,我看他能封多少个网站,有多少律师费?这种压制手段在如今的信息时代是不能起作用的,这点道理J.MA应该清楚,如果不清楚这一点那他就是白痴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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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05-6-3 21:0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他因为这件事搞的sino关闭,那我们所有的sino网民们通通都到他门口去,到那时,恐怕就不是五十或五百了,足以把他淹死,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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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5-6-3 21:23 | 只看该作者

见识殊浅 说句想法

我对网站经营和法律不懂
但上网时间很多
以雅虎奇摩来说
不管是网路拍卖或是信箱或是等等相关搜寻
所有的只是提供一个平面
你也都可以看到标示与本站无关
很多利用雅户进行赃物交易的用户
被抓到以后
雅虎也没有被告不是吗:confused:
其他像是msn等等不都也是这样??
都是警方循线在网路上调查抓到犯人
我不懂他寄给华人网是什么意思
又不是华人网贴的帖
如果它是发信要求华人网提供毁谤者的资料
于个人隐私法应该也是不容许的吧 :confused:
ㄧ般网路空间要求保护隐私   但是与使用者撇清

此外
如果他告华人网
这封信也没也写出犯了哪一条法??
对我还说就只是ㄧ封"律师写来的信"
有对这里法律了解的人
应该出面帮帮忙

如果是我
我会回函请他告诉我我犯了哪一条法
告人家   不是请律师写封信就走天下的
干麻删帖?
弄得最后没凭没据吃了闷亏

毁谤  又不是他ㄧ封律师信发出来就表示他被毁谤了
要是他这律师毁谤了你呢???!?!

还有一点就是
吃了亏
善意警惕他人是对的
但是如果把这当成解决办法
本来就是一点也解决不了
想想看
要是用正确的风法取回你应有的权利又让大家知道有所警惕
比只在这里说赢他有用吧:confused:

Post by Moderator4
本网站隶属公司Sinoquebec Media Inc. 于6月1日收到魁北克某号码公司委托律师发来的函(附小图),全文见附件。

尽管本网站目前尚无法确认函中所提9126-5223 Quebec Inc.和James Ma的由来,并且经我们所查,本站的过往信息中并没有发现有哪条提到了9126-5223 Quebec Inc.和James Ma。但是本网站为了慎重起见,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近期对某些话题进行了清理。请广大网友鉴谅。

我们再次呼吁,并希望网友今后与服务商发生了矛盾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们同时也希望9126-5223 Quebec Inc.和James Ma尽快与本站联系,协助我们查找本站哪条信息为贵公司和你本人带来了不良影响。

Sinoquebec Media Inc.
Tel/Fax:514-221-3737
Email: info@sinoquebec.com

2005年6月3日
挖坑灌水 要先学潜水喔!: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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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05-6-3 21:24 | 只看该作者
向麻老板报告,sinoquebec这是有意炒作!其实那件你不愿大家提的事已经快在网上平息了,至少有三天没人再跟帖了。可今天sinoquebec这一公布律师函,并且标题写得比“美东四日游的郁闷经历”更吸引眼球。

这不是炒作是什么?下一步是不是该在发行量上万份的报纸--《蒙城华人报》上抄作呢?!

还有,sinoquebec确实把有些你不愿意看的帖子给删了,似乎怕你那个律师函。其实大家都明白你没法给多伦多、渥太华、甚至中国的服务器写律师函,但是,那轻轻的一点击,大家不是照样看你的丑态?Sinoquebec这样做是不是明退实进呢?

麻老板,赶快再花$200请律师写函吧。

谁说我这是挑动群众斗群众?作为在唐人街混的侨领,还真得这么做。你说是不是?谁让我是侨领呢?
别拿侨领不当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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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05-6-3 21:59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redneck
向麻老板报告,sinoquebec这是有意炒作!其实那件你不愿大家提的事已经快在网上平息了,至少有三天没人再跟帖了。可今天sinoquebec这一公布律师函,并且标题写得比“美东四日游的郁闷经历”更吸引眼球。

这不是炒作是什么?下一步是不是该在发行量上万份的报纸--《蒙城华人报》上抄作呢?!

还有,sinoquebec确实把有些你不愿意看的帖子给删了,似乎怕你那个律师函。其实大家都明白你没法给多伦多、渥太华、甚至中国的服务器写律师函,但是,那轻轻的一点击,大家不是照样看你的丑态?Sinoquebec这样做是不是明退实进呢?

麻老板,赶快再花$200请律师写函吧。

谁说我这是挑动群众斗群众?作为在唐人街混的侨领,还真得这么做。你说是不是?谁让我是侨领呢?

毕竟是侨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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