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為減省生活成本, 那。。。。 倒不如找個 LIFE PARTNER算了。 但這裡討厭的婚姻法, 男女住在同一住址3年以上, 就被定義為夫婦。 所以, 單純地單單看生活成本, 不能解決人們的問題, 還是花些冤枉錢, 免得人生更麻煩。 |
这里只是在讨论生活成本上的一些问题,没有太多考虑感情问题。当然,感情也很重要,不然,再省钱也不能住在一起。 其实,西方男性在结婚后也和老婆一起共同管理家庭财务,很多人并不赞成AA制。 |
這些西方男女一人一半的生活開支模式,只是某些西方男性一廂情願的想法,那會有女性願意嫁一個在自已需要扶一把時, 男人卻老是說著平等平等呢? 如果結婚的理由, 只是為到省生活開支, 看來這些男性將會花掉更多冤枉錢, 將會更容易離婚收場。 結婚理應是因為找到一個匹配而又相愛的人, 男性願意為她花任何的冤枉錢吧!當然, 女性也總要合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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