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VRD 发表于 2018-9-27 07:31 在雇主/雇员这对矛盾中,雇员始终是处于劣势地位。即便是在加拿大或者说魁省这样有相对完善的劳动法保护的地方,雇员的弱势地位仍未改变。我们工作在雇主的场所,雇主有能力、有权监控和了解雇员很多隐私,雇主可以要求你签署不利于保护你自己的合约,口头承诺远期福利待遇而不准备兑现等,雇员难以获取充分的证据。即使像现在这样的网络社会,雇员仍难以与三维驾校这样的雇主抗衡:比如他每年在蒙人华人网/蒙城华人报上广告费都超过两万刀,我从来没有在蒙城华人网上或华人报上花过一分钱,媒体自然会优先考虑他的利益。置顶、删贴、封ID、关闭回复等不公平的手段也都见怪不怪了,所以幻想网上讲理是不可能的。法庭才是讲理的地方,如果没有劳工局的支持,雇员也几乎没有可能去做到。比如我讨回三维驾校欠我的2400多刀,如果自己请律师,可能还不够律师费。因为劳动法对雇主并没有惩罚性的措施(比如罚款或补偿律师费等),很可能赢了官司却赔了钱。由于没有条件搜集足够的证据,这2400多只是他欠的我的薪水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所以有句话叫“This is a court of law, young man, not a court of justice”.,法律的法庭,并不一定是公正的法庭。法庭并不能给予我们全部的公正。 你总算出现了。本不打算这么早披露你的事情,现在我只得这么做了。我所说的,如果你觉得是违背事实,可以另上法庭告我。我将告诉大家在第一场官司中,你要的是什么,法官最后判的是什么,并附上法庭判决。虽然我赔了你一部分钱,但那实在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我可以对任何人讲我赔了你钱。由于第二场官司涉及为什么开除你,官司还没完,具体的细节我还不能向大家披露,以后再告诉大家。另外,由于我们之间可能涉及到新的官司,你要发帖,请告诉大家你的直接的真实身份。我是三维驾校的校长,我个人对我所说的负全部责任。 本不想和你网上开撕,体谅你输了官司的沮丧,担心因为打官司你夫妻观点分歧影响家庭和睦,得理也须知让人。但你仗势欺人的气焰太嚣张,要利用我和你的官司延伸到同行竞争上,打压对手。那你就别怪我了。 我不是网红,也不想做网红,我的身份我已经阐明:一个三维驾校的前雇员,驾驶教练。作为一名雇员,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很光荣,但也有很大风险——没有哪个雇主会喜欢雇用作为维权斗士的雇员,就像商家反感打假人士一样。所以我的确不能使用我的真实姓名,在网络论坛里,无论你是帮我还是害我,都不能透露我的姓或名,不然我可要“你养我后半辈子喽”,这可不是军军与涛涛的断背山的故事,这是严肃的法律问题。我姓甚名谁都不重要,对于3DVRD来说,你就叫我“铲屎官”就行,奉旨铲屎,保质保量。对于现在或者未来的三维驾校雇员来说:请叫我黄继光,为了广大雇员的利益,我死得其所。对于那些由此受益的三维学员,就叫我雷锋吧。 |
重申一下,我在这里发贴的目的,不是来找网友评理来了。劳工局把他告上了法庭,其中一个案子已经结案,雇主也已在法庭上对主要违法事实供认不悔,法庭已做出有利于我方的相对公正的判决。勿需其他人赞成或反对。在这里说说只是为了辟谣。第二个案子是在前一个案子的事实基础上法理上的延伸,没有更多新意,只是惩戒的角度不同,雇主所谓有杀伤力的武器都上阵了,劳工局委派的律师都没屑质证(因为太不着边际,就好像射箭,我们用盾牌来挡敌人射过来的箭,如果箭离我们五米远,就不用跑过去接了,又不是草船借箭。) 虽然还得等下一次开庭,结果也不会出乎意料,只是赔多赔少的问题。更何况对手的律师都给了他的委托人极其消极的反馈。所以朋友们不用为我担心。3DVRD在网上的表现,因为是实名,其实就是他现实性格的表现,偏执的性格不是一天形成的,也不可能一天改好。所以吃瓜群众,尽情吃瓜。如果他有蹭你家WIFI,请自行更改WIFI密码。如果他跨越法律红线自然有人修理他。 发贴的另一个目的也是提醒三维驾校的其他受害者,我的成功可以复制。我的第一个案子已经证实,三维驾校的教练都只是雇员,不是合同工,是劳动法保护的对象,依法享有劳动法中规定的所有权益。 我与三维驾校的纠纷,其实只是雇主/雇员的冲突,和餐馆,超市并无两样,他愿意引申到驾校的教学中去,我也乐意奉陪,让大家看看三维驾校教学中存在着怎样的系统性的缺陷。好坏大家自然会用脚投票。 同时说两句给那些曾经作为雇员受到过雇主欺辱或着将来要去打工的朋友,如果你选择驾校,是否要选择这种克扣、拖欠雇员工资,对维权员工进行打击报复并在被绳之以法后仍不知悔改的驾校呢?正如现在购买的每一分钱日货,就是明日射向同胞们胸口的一颗子弹。违法的雇主企业越红火,违法用工就越猖獗,手段就更嚣张。 |
还买日货 射同胞呢 这都是哪国人呢 自己就掐起来了 日本人放心了 都闹法庭了 这国人有子弹肯定射同胞 |
这个是打的第二场开除官司的法庭判决,法语的,大家自己去看:法官的判决是原告讲的几乎完全不可信,我有足够的理由开除它! 法庭判决是公开文件,任何人都可以在网上查到,另外一场官司的判决结果我随后附上。很多群友想听我讲这两场官司的来龙去脉,我也乐意跟大家分享。第一场官司是老外律师代理,法庭判我公司赔偿原告要求的约三分之一(上面有网友说“恭喜!以法律为武器是今后华人要学习的榜样啊!”, 见#5, 这种成功是一般人复制不了的,这种钱也是一般人拿不了的,大家也最好别学。魁省同时采用成文法和判例法,法庭的判决千史留名,很多律师一上来就找判例,我们的两场官司也载入了史册,要出名也容易),第二场开除官司完全由我自己打,代行律师和证人之职,发传票问证人,结案陈词,经历全过程,最后全胜。我的经历对大家很多人都会有帮助,无论是做老板还是当雇员,或者是有其它的官司。对要学驾驶的学生也有很大的帮助,我惹上官司,就是因为要保护学生,不让学生处于危险之中。大家很多人都是受过教育的,接触的人相对比较单一,我开驾校,可是让我见识了各种各样的人,大开眼界。我的故事过几天讲给大家听,我的感受就是做人做事要堂堂正正,遵纪守法,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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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靠自己 发表于 2018-11-22 19:34 正牌神经病人总算又出现了,这种场合少不了你的。https://www.sinoquebec.com/forum ... 3D1&_dsign=66faebc5 等我忙完这一段,我来好好写写你们三个的故事,不是正常人的故事,只要你们不怕丢人。 |
作为一个3d 驾校的老学员,真心感觉这个驾校不怎么样。 能忽悠能骗, 文过饰非的一个低水平的人。 不要去那里吃亏上当。 和低水平的人打过几次交道就不想再打交道了。 及早认识到烂人,并且及早摆脱是上策。揭露伪君子和黑暗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佩服那种有勇气的人。 我胆子小,闪人了。加拿大的法制还是让人佩服的。 远离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烂人是在国外的最好的法则。 傻逼才去那里学车和打工当教练呢。 自己傻逼也不要怪别人。最后还是怪自己傻逼没有社会经验。 |
3DVRD 发表于 2018-10-4 20:58 不急,会让你知道是怎么回事的,我会详细讲解。现在想到不砸饭碗留活路,他怎么就忘了2016年3月15号他在调解结束后在电梯里的猥琐的大笑?另外,要掺乎进来,别现披个马甲,还是用自己真实身份好。官司不是我要打,是他要打,一个还嫌不够,还要搞第二个,非要把自己晾在大庭广众之下不可,他不也正想我在法庭对公众讲为什么要开除他吗?大家或许想不明白为什么有人那么紧张,我不就是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给大家讲一下吗? 官司当然是我要打,有理肯定是在法庭上讲,法庭上你不敢造假,造假也会被识破,双方有同等的话语权,没办法删贴,封贴,没办法用马甲人身攻击。所以我选择法庭,而不是采用网络论坛,微信群这类网络媒体去污名化别人,造谣中伤。两个官司一起打,正说明你枪法不错,一石两鸟。一箭双雕。也说明树上枣多,一杆子下去,噼里啪啦满地是枣。 |
西瓜喽,西瓜,西瓜喽,西瓜,个大皮薄,保熟保甜,免费品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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