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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不可能的,家庭成员发生变化,必须不完材料才能拿签证,这是规矩。就算你的孩子不急着跟你太太移民,也得补它的材料。没办法,照着他们说的作罢。小孩子的跟大人的过程是一样的。你怎么给你lp办的,就怎么跟你小孩子办。
Post by minitube8888
我老婆在申请团聚移民的等待过程中,前不久刚生了小孩(4月20日),而且给香港去传真说明了,但老婆这几天同时收到了取签信,当然只有她一个人的,昨天香港来电话说,要我补交小孩的出生公证,然后让我重新申请,其过程跟老婆的一样,等把小孩的签证办好了以后,再让老婆一起去取签证,但我的问题是:
1,我老婆的体检日期是去年7月10日,她的签证马上就要过期,但小孩的签证不可能在这么快的时间内办好,怎么办?是让老婆先取回签证先短登,再回去?还是等小孩的签证一起下来?
2,小孩究竟要补哪些材料?当然出生公正肯定是需要的,还要不要户口公证?还要不要小孩的护照?还需不需要体检?还要不要申请魁省的csq?要不要小孩的照片?要几张?
3,我的材料究竟往哪儿寄?是missisauca,还是魁省移民局?还是香港?
请有这方面经历的朋友或知道这方面信息的朋友告知,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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