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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过,所以我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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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3-1-27 00: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坐在公车上,暖融融的,忽然想从温哥华到这边也就几个小时的行程吧。离开温哥华多久了,二十多天了吧,仿佛一个世纪。

窗外飞舞着大片大片的雪花,远山,都是一片白皑皑的,零下了吧,和温哥华不同,温哥华的冬天总是下雨的。。。

。。。

“讨厌,又下雨了,我最讨厌下雨了呀。。。”记忆中传来一个娇憨的女孩子的嚷嚷。

“是呀,温哥华的冬天是多雨的季节,以前呀,我也是最讨厌下雨了,可是现在,我倒是有点喜欢了呢…”

“你,你干嘛和人家做对?”

“没有呀,嘿嘿”他怀怀的笑“这样,我的小女孩就会乖乖的呆在家里,不会出去乱跑。。。”

“你。。。哼。。。 人家不理你了呀。”

“噢?是吗? ‘人家’好厉害…会不理我吗?”

他一副老神在在的说,那表情,显然吃透了我.



认识他其实很偶然,一年前,刚到温哥华不久,在聊天室中遇到了他.在国内就很常上网的,在那个我常去的聊天室里,大家都很宠我,把我当小妹妹疼着.于是我便有点持宠生骄,尤其是到了国外,一个人在远在他乡,每次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心里不高兴,就会跑回聊天室找大哥哥,大姐姐们倾诉,他们也尤着我胡闹.直到那天我遇到了他.

我在聊天室里翻天覆地大屏上欺负了一堆人,没人敢理我,陪我玩的时候,他出现了"离了你地球不转了"一个新名字,嘿嘿,不是熟人换了名字,就是菜鸟,让我来试一下.

"喂,你好,地球不转了吗?"

"我好,你在所以地球还在转"

"我喜欢你的衣服,快脱下来,送给我"

"可是,小姐,我,我,我怕冷"

"笨蛋,没看到那么多的过客都没有穿衣服吗?他们都不怕,你怕什么?嘿嘿,莫非是怕羞?"

"哦?原来衣服指的是名字,我说吗,以为遇到女色鬼了,一上来就让我脱衣服...嘿嘿"

"你...哼,笨蛋菜鸟一只...不理你了呀"

"别,别不理我呀."

"好吧,本小姐闲着也是闲着,就发发慈悲,积积善德吧"

"你...!你这张小嘴可真厉害"

"怎么,怕了?怕了就别来找我...嘿嘿...我的本事可不只这些呢..."

"是吗?看来你倒是很厉害,说说看,你还有什么本事?"

"我,太多了,怎么说的过来,这样吧,你就随便说点什么吧."

"嘿嘿,好吧,恩,我现在正在喝咖啡呢,怎么样?说点什么吧..."

"哈哈,咖啡?你可是问到行家了呢.评价咖啡整体的印象要通过香气,酸度和纯度.瞧你这么笨一定是在喝速溶的吧?"

"看不出来,你倒是知道的蛮多的,不过,我现在喝的不是速溶,是正正宗宗的espresso”

“是吗?哈哈,笑死我了,你在哪里?在家?你自己煮的?吹牛鬼..."

"不,我在大洋彼岸,在家,喝一种外带的咖啡."

"哦?是吗?让我想想――starburcks?是吗?"

"是,你怎么知道?你是...?"

"哈哈,得了,别逗了,看电影看多了吧,'网络情缘'我也看到过,汤姆.汉克斯说了,即使最没有权势的人,在starburcks选择咖啡的时候,都会有机会做出最少三个决定,大杯,小杯;高卡路里,低卡路里;加奶,不加奶...嘿嘿,你以为我是傻瓜,你背的台词对我不管用"

"你...你...究竟是什么人?你不相信我就算了,顺便提一句,我只看过汤姆.汉克斯的'西雅图不眠夜'"

"哦,知道了,嘿嘿,信你才有鬼――你不会刚好要说你就在西雅图吧,哈哈,那你应该喝'seattle best不是吗?"

"嘿,你知道的还不少,不过你只说对了一半,我现在倒是离西雅图很近,我在温哥华."

"的了,什么嘛,骗谁呀..."

"怎么,你不信?"

"那好我问你你那里现在几点了?"

"凌晨两点四十三分"

"的了,少贫了,算你计算的快"

"阿?还不信?算了,随便你好了"

"那好,你把电话给我,我打给你..."

"你?电话很贵的..."

"少废话,嘿嘿,怎么,怕了吗?

"好,001-604-*******,记得,别忘记了国家代号和地区号"

"嘿嘿,我知道了呀..."

拿起电话,心里蛮紧张的,他真的会和我在同一个都市?真的会这么巧?

我犹犹豫豫的拨通了电话"hello”,是他吗?我不敢做声"喂.喂,是你吗?"声音换成了中文,"是,是我"."天,上帝,你真的打来了?怎么样?这下相信了吧?嗯?好了,快挂了,我们上网,国内打过来很贵的呢...""嘿嘿,是吗?没有关系呀,很便宜的...""怎么?""因为打市内电话是免费的呀...""你?...阿?什么意思?...你在哪里?""我住在温西你呢?""你?你也在这里?天...哦,我在烈治文..."

就这样,我们相识.

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总是过的很快,他很风趣,也很体贴,在我灰暗的异乡留学的日子里,融入几缕暖意。本地的电话是免费的,所以我们总是一聊就好几个钟头,从买菜到读书,所有的事情我都愿意问他,慢慢的,我越来越信任他了。

终于有一天,他说,我们见面吧。于是,我们正式从网友转为了真正的朋友。

周末他开车,带我到瀑布。那一天,我们从朋友变成了恋人。

“凯,你太宠我了,会把我宠坏的呀”我怕冷,总是很坏心的故意把冰冰的小手塞到他的衣领里,然后爱娇的问他“会吗?可是,我愿意宠你呀”。他总是一脸的宠溺,慢慢的把握的手抽出,握到他温暖的大手中,“你看,你现在不是在我的手中吗?”在他深情地眸子里,我发现自己渐渐沉轮下去。

记得有人说,如果在一个男人的眼睛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爱你,我相信他是爱我的。而不论与否,我都早已经爱上了他。

我爱他,我真的好爱他。

可是,如果爱一个人爱的太辛苦,爱的意味着放弃自我的话,你会怎么做?

我深深的知道,他太强势,在他面前我是透明的,可是,我却抓不住他。他经历过太多,而我太稚嫩。可能是多年的生活历练使他变得坚强,同时也使他变得固执。渐渐的我觉得自己好迷惑,我甚至走不进他的世界。无数个夜晚醒来,看着身边熟睡的这个男人,我忽然觉得一阵陌生,他,到底是谁—我不知道。

他为我制定了蓝图,我本是得过且过散漫的人,可是,他却给予我了好多的希望—要我这样,那样,他说青春是不应该像我这样恣意挥霍的。我不懂,过去二十年来,我一直都是这样过的,而且我很快活。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竟然很努力的按照他的希望去做了,每天做不完的功课,熬夜到凌晨,感觉自己就像是紧绷的弦,马上就要被拉断。可是,我忽然发现自己不愿意看到他失望的表情,坚持下来吧—只为他。

虽然我知道,我们应该是平等的,不是吗?就像简。爱中的那段经典的台词“如果上帝赋予我才符和美貌,我一定要使你难以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以离开你。上帝没有这样,但是我们的精神是同等的。”但是,我却错了,爱情没有所谓的公不公平,我发现我爱惨了他,一种二十多年从来都没有过的感觉,相比之下,以前的小小的恋爱都不再算是什么。我愿意为他奉献出我的一切,我愿意等他,直到他回过头看我一眼。我爱他胜于爱自己,我变了,我变得不再快乐,不再积极,我变得多愁善感,如同老妇。

告诉我,这就是爱一个人的表现吗?眼中只有他,脑海中只有他,他的话语在耳边萦绕不散,他的气息长存心底。我,投降了。我,不再骄傲。

可是,当我警觉到这一点时,除了仅存的一丝骄傲和尊严以外,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剩下了。

我害怕,我迷茫,我想逃,我已经不是自己,我要找回她。

我和他争吵,又和好;争吵,再和好。

他累了,问我想要什么,而我,不知道。

于是,在那个枫叶飘摇的夜里,我执意搬出了他的住所,走的时候,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拼命的吸着烟,泪水在我眼中打转,我强忍着冲上去夺走烟卷的冲动,他曾答应我,不再吸烟的。。。

他一句话都没有说,我知道,他,生气了,可是,我至今都认为自己没有错,真的,没有,我想,我们都需要静下来,好好的思考,爱情来得太快,我招架不了。

来到新家,一个人面对着空荡荡的房子,呆坐在地板上一点乔迁的喜悦都没有,我的心疼得好厉害,我知道,我在想他,百无聊赖过了一天,吃晚饭的时候,发觉不知不觉中做了两个人的。。。爱他,想念他,但是,我不能够回头。

入学通知书下来了,我同时被几所大学录取。我打电话给他。

他很冷淡,我知道他还在生气。

再一次打给他,响了无数遍,终于接了,可是,他没有说话,挂了。

再打,占线。。。 再打,于是就这样坐在地板上从深夜达到清晨,我知道,其实打过多少次都没有用,他拿起了电话,他不会知道。这一次,他是真的决定要离开我了。

第二天,第三天。。。日子就这样天天的过着,我终于累了,虽然我仍然爱他,可是,已经爱到了连自己都很讨厌自己了。

又是冬天了,冬天的温哥华是多雨的季节。

好久没有出去走走了,冬天的太阳是冷的,在路边要了我们都喜欢的starbuck的咖啡,我要的仍然是卡布奇诺,还有一杯espressor,面对面的放着,我期待着奇迹出现,他会再一次坐到我的面前,然后呢?我笑了,妄想,是吧。。。。。。

转瞬就是圣诞节了,一个人的圣诞节。“我一个人不孤单,想一个人才孤单,有伴的人在狂欢,寂寞的人怎么办。。。我边想你边唱歌,想象你看着,被感动了,眼泪笑了,say forever”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曲,街边上一幢幢洋人的房子,我不知道哪里才是我自己的家。就像是汪洋中的一条小船,在大海中随波而去,忽然想到归航,却忘记了自己港湾。

站在玩具店的橱窗前,那个布绒熊公仔仍然可爱的摆在那里边,“喜欢吗?我买给你”“不要,好贵,等圣诞节打折的时候再买,好了。”“噢?你不怕到时候没有了吗?”“不会呀,就算没有了我还有你呀,你比它可爱,不是吗?哈哈。。。”“你。。。?小丫头。”我蹲在地上,想他,难以呼吸;爱他,心如刀割。此时的他,会在做什么呢?他还记得我们去年剩下的花火吗?记得我们约好了今年圣诞要一起。。。

开学了,我没有入向往已久的UBC而是选择了大陆的另一边,可能是远远的离开这个城市,为了彻底的忘记他吧。

想他的时候我就蜷在床头,怀里抱着那个大大的布绒熊,我终于买下了它。这是他留给我的唯一的纪念呢,我忽然发现,在一起这么久,我竟然连一张他的照片都没有。

“凯,如果有一天我惹你生气了,你会不会不理我?”我缩在他的怀里撒娇的问,“不会呀,你会有什么错误是我没有办法包容的呢?”他吻着我的长发,轻轻的问我。“凯,你太宠我了,会把我宠坏的呀”“会吗?可是,我愿意宠你呀”“凯,你真好。。。”

可是,现在,我终于成功的惹他生气了,想着想着,我笑了,仿佛那些日子的甜蜜,对我来说已经是那么的遥远。往日旧欢如梦,不是吗?

窗外依然是白皑皑的一片,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要学会忘记。

忙起来就好了,我就要为了生活和学习而奔波了,在这个新环境里,我要学习好多新的东西,学会如何一个人生活,学会如何爱一个人,还有,学会忘记。

如果爱一个人意味着放弃自己,那不如不爱;如果爱一个人比爱自己还要多,那我就会离开;如果爱一个人却不可以和他在一起,那我永远不会让他知道。

天长地久只是寄托人们无限遐思的童话。真正的爱情只是在一刹那间,擦身而过。

所以,我知道忘记他很难,但是我相信,时间会慢慢的抚平一切,只会留下淡淡的伤痕,毕竟我,还年轻,还有许多的事情需要经历。还要走更长的路,爱更多的人。
2#
发表于 2003-1-27 01:28 | 只看该作者
好精致、可爱的女孩儿!很欣赏你的人格独立。
新年伊始,祝愿你生活的更精彩,相信会有更多的人欣赏你、走近你。让你的芬芳快乐的开放吧,幸福等待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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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3-1-27 02:16 | 只看该作者
不知为什么,总希望那个“凯”会看到你的文章,会回来找你....    :rolleyes:  你是个好女孩,这里有更精彩的人生等这你去发掘。忘了他吧,一个人要学会忘记才能让自己过的快乐.....  祝你在这边过的开心!  :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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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3-1-27 17:46 | 只看该作者
坚强走下去,你会再快乐起来的!!!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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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3-1-27 18:11 | 只看该作者
Hi SunWind,

你是个可爱的女孩儿, 但有点神经质。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可以包容另一个人所有的缺点。 说可以, 不过是为恋爱添点味道,信不得的。

坏坏就从来不信这些话,虽然听的时候也觉得挺舒服, 好在坏坏记性差, 没受什么打击。

这个人不是拆白党高手, 就是你对他而言太稚嫩了。。。希望你下次运气好些,控制些自己的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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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3-2-15 03:03 | 只看该作者
"如果爱一个人却不可以和他在一起,那我永远不会让他知道。"
赞同!
  :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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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3-2-15 03:56 | 只看该作者
爱过所以单身?什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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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3-2-15 08:28 | 只看该作者
let past gone with wind......

be yourself and open your 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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