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查看: 1259|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巧立遺囑 避8錯誤 zt

[复制链接]   [推荐给好友]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1-20 11: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巧立遺囑 8錯誤    zt



●你有一個更新過的遺囑嗎?有的話,就表示你比許多人好得多,據美國退休人員協會(AARP)的報告,美國40%的50歲以上老人沒有遺囑。

遺囑是為不可避免的事開始作計畫。簡單的遺囑確認你遺願的執行人,為你的小孩或其他依賴你的人指定監護人,並指明你希望如何分配你的財產。但沒有進一步的指示,你生命末期的照顧可能落在你不喜歡的親戚手中,假如你在2010年以後去世,本來可以給你小孩的財產,政府可能拿走55%。或者你的遺產會留在法院好幾年。

要避免這些問題,你需要一個完整的遺產計畫。為確保遺產移轉順利,應該避免下列的錯誤。

1.沒有定期更新。每年確認你的遺囑仍然反映你的願望,你指定任務的人士仍然與你在一起。與你的人壽保險、養老金、個人退休帳戶、401k)、及其他投資的受益人也確認一下。

2.沒有分享你全部的資訊。寫遺書時,你必須知道全家的淨資產,但是即使一對親密的夫婦,也不見得都清楚對方的所有財產。會計師懷特說,特別是夫婦中的一方如果是私人企業的合夥人,而這公司又不需定期公布財務報表。

3.選錯了人。你也許與你的兄弟親近,但這並不表示他們是執行遺囑的最適當人選。自家庭、朋友中選擇有能力承擔額外負擔、最可能照你的希望來執行遺囑的人士。事先與他們商談,確認他們有能力也有意願,並寫下後備人選。

4.只考慮資產。遺產規劃不僅只保護與劃分資產,你的親人在為你做健康照顧的決定時,如果你已經失去行為能力的話,他們需要你的指引,需要知道你對維持生命做法的意見。要提供這些指引,除遺囑外,你需要下列文件:

●永久授權書(Durable power of attorney):授權律師幫你管理法律及財務事項,這在你失智時是重要的。

●生前預立遺囑(Living will):當你無法溝通時,你希望如何處理生命末期健康照顧。你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為你做決定。

●指示說明:與遺囑分開,這文件描述你要土葬還是火葬、埋放那裡,葬禮如何,是否捐贈遺體供科學研究。如果你還有遺產未能決定如何分配,也可在這裡為你喜愛的人列出選擇程序,包括拍賣、抽籤、輪流或其他方法。

5.沒有每年送禮。把握稅法對財務移轉的優惠,現在將資產送給繼承人可以繳較少的遺產稅,理論上它還能幫你在活著的時候就享受到贈與的快樂。

2008年,每個人可贈與任何他選擇的人12000元現金,受贈的人都不必報稅。所以一對兩個小孩的夫婦可以給每人24000元,等於48000元的免稅額。你也可以為孫輩付大學或私立學校的學費,每年因而獲得教育稅金減免,但注意必須直接付款給學校。

6.將所有東西留給你的配偶。許多人將所有東西留給配偶是因為依據法律,存活的配偶所繼承的財產是免遺產稅的。但「遺產規劃輕鬆做」 (Estate Planning Made Easy)一書作者菲利普說,為避免你的下一代被抽繼承稅,可能最好的辦法是不要把所有的資產都給配偶,在最壞情況,在2010年後,你配偶的遺產稅率可能高達55%,留給後代的就減少了。

一個解決辦法是充分利用適用於遺產稅及贈與稅的統一抵稅額,它現在讓每個人將二百萬元給予配偶之外的繼承人,免收遺產稅。專家的建議是,夫妻各在遺囑中設立一個免稅信託。

7.在生前信託(Living Trust)中信託過多。不像遺囑中的財產,在你生存期中存入信託的財產,不必經過檢視的過程。這檢視過程是為驗證遺囑的有效性,它是既耗時又耗錢的法庭程序,因此律師常建議設立可取消的生前信託,幫助在不同州有財產的人,以避開檢視過程。

但是生前信託,就如任何信託一樣,有它的缺點,「遺產計畫傻瓜指南」(Estate Planning for Dummies)作者凱佛利說,如果生前信託是在有繼承稅的州寫的,在付信託稅時就會失去保密性。另外,除非你把所有財產存入生前信託,否則其中部分還是要經過檢視的過程。最後,設立信託也有成本,可能會高於檢視程序的成本。

8.全部都自己做。你可以用遺產規劃軟體製作信託、遺囑及生命末期文件,不需付任何律師費用,但是,最好是有專業人士,不管是私人律師事務所還是地方法律協助組織,幫你從頭到尾看一遍,確保文件完全正確並簽字。(世界日報記者杜竹風譯自消費者報導)
2#
 楼主| 发表于 2008-1-20 22:46 | 只看该作者

各位要独立思考,

小心谨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08-2-4 15:45 | 只看该作者

美國40%的50歲以上老人沒有遺囑。

美國40%的50歲以上老人沒有遺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2 09:07 | 只看该作者

可以参考一下。

少走弯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4-11-14 01:29 , Processed in 0.045160 second(s), 33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