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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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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车子问题遭到讹诈,请教好心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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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9-1-8 23:34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practice
这种小事都报警,那警察其它事不用干了,

这里的警察也就干这样的事情,他们还能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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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9-1-13 16:24 | 只看该作者

给了保险号也没有关系

如果你给了你的保险号码也没有事,你的保险公司会打电话核实,如果没有警察的报告,保险公司一般不予理睬。
本人遇到过,在多伦多,我在倒车时一位老妇人没有看到我在倒车,把车停到我的车后,被我碰了一下,不是很严重,我给了她我的保险号,下午保险公司的人来电话问是否报警,有没有police 的report,我告诉保险公司的人没有报警,只是交给对方保险号,同时我表示责任在对方。
一个小时后,保险公司的人来电话说没事了。我回到蒙特利尔保险没有上涨,也没有任何理赔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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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9-1-13 17:25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这种情况应交换保险号,填写事故单。当然报警后警察能来最好,警察可以断出是谁的责任,后果多严重等细节,但一般没有人员受伤或车体损坏严重的情况下警察不会来。事故单越详细越好,虽然它只作为断定责任的参考,不作为依据,但毕竟是当事人双方都签字认可的。

最好不私了,有后患,因为有的人会耍赖。还有就是要拍照,现在很多手机都有照相功能。照片是最直接的证据。别忘了拍对方的车牌号。

追尾后如果责任方拒绝出示驾照和保险号,另一方只要记下责任方的车牌,就可以去警察局报案,警察会查出责任方并联系车主,如果车主拒绝或不回应警方问询,警方就可以以HIT and RUN 将车主记录在案,将来不仅涨保险,还会扣点。楼主显然并不想赖帐,所以个人认为最好交换保险号,也就是“公了”。其实多数情况下轻微追尾只要道个歉就行了,并不会造成车的损坏,但要遇到难缠的人想弄些零花钱,那就只有报保险了。

如果对方保险过期,他就是违法驾驶,行车保险是强制性的,至少要保事故的对方,所谓的“单保”。

祝楼主好运,事情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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