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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了换外汇的赚和亏损该怎样报了,但和 Montreanr 的计算不同。
假设: 2007年11月7日用10,000加币换成美金后再买GIC。
2007年11月7日的汇率:1CAD=1.08USD,GIC一年的率是3%,那么到2008年11月7日到期时,连本带利则是:
10,000CAD x 1.08 = 10,800USD x 1.03% = 11,124USD
如果到期时,继续存美金 GIC,那么报税时只需报 10,800USD 产生的利息:324USD。不必理会因兑换率的变化而对本金造成的影响。
当报税时需要把利息部分的美金换成加币来申报,在选用汇率是可以有两个选择:1)当日汇率;2)年平均汇率。
我是为自己利益着想的人,所以我就选择对我有利的汇率。
2008年11月07日的汇率:1USD=1.19CAD;
年平均汇率是:1USD=1.07CAD.
所以我会选用年平均汇率,利息324USD x 1.07 = 346.68CAD,就按这个数上报。
如果在GIC到期日连本带利都换回了加币:11,124USD x 1.19 = 13,237.56CAD.
在连本带利的金额中,真正受到兑换率影响的是最初的投资本金:10,800USD.
所以在计算 Foreign exchange gains and losses 时,应该是:
10,800USD x 1.19 = 12,852CAD.
与当初投资的本金相比:12,852-10,000= 2,852CAD,
因为汇率的盈亏个人在报税时允许减去200$,所以 2,852-200=2,652CAD,
而这2,652CAD x 50%= 1,326CAD,按这个数报 Capital Gains.
以上是我按照报税指南的理解。如有错,欢迎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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