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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赋税人权与国际脱钩是「全民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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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9 10: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台湾赋税人权与国际脱钩是「全民共业」?
【记者吴振昕/台北报导】陈冲内阁拼经济,人民到底「有没有感」的话题正热,财政部长张盛和为了让政绩「有感」,提出试办停发扣缴凭单,节省纸张「拼经济」。然而许多学者专家指出,财政部拼经济不能只做表面功夫,根据中华人权协会今年所做的人权指标调查,我国经济人权直直落,民众给予66.8%的负面评价,在所有指标中垫底,主因之一是赋税不公,长期漠视赋税人权,导致国际竞争力低落、人民生活痛苦。虽然马总统自上任以来即积极推动「国际人权两公约」国内法化,然而在20121210日举办的「台湾国际人权两公约总体检」圆桌论坛中,东吴大学法律系陈清秀教授指出我国赋税人权与两公约精神严重脱钩,是政府与民间长期不重视之「全民共业」,他呼吁政府与民间全体「动起来」,从制度上提升税务机关的人权素养、司法机关财税专业,并奖励学术单位财税相关法令之研究与著作,大家一起为这个领域灌溉,才能开花结果,滋养众生。

  陈清秀表示,过去三年来大法官宣告16个违宪的法令,其中与税务相关之法令就高达10件,还有几件赋税法令被警告有违宪之虞。可见我国税务机关对赋税人权保障观念亟待改善。他提到民国98年两公约施行法生效后,掌管税制法治研究发展的单位理应动起来,检讨当前不合宜的租税法令加以改进,想不到原本应掌管财税法制研究的「财政部税制委员会」,竟然要被裁撤,凸显我国政府组织再造方向有所偏差,研究发展是引导国家法治进步之一环,居然被裁撤,如同企业研发部门被裁撤,还能进步吗?因此赋税人权保障观念如要进步,政府研发部门要动起来而不是「冻起来」。

  此外陈清秀也认为,虽然税务机关均设有法务部门,但却没有聘任专业之法律人才,「如同开医院却没有正牌医师」一样荒谬。表示我国文官体系人力资源管理非常不上轨道,「考试院铨叙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也应负起监督管理之责。

  此外基于国家考试有领导教学的作用,考选部在规画司法人员国家考试之选考科目中有环境法、劳工法、社会法,就是没有财税法,陈清秀认为,如今全球面临欧债危机、美国大选牵涉到的都是财税问题、国内也面临赋税不公、赋税人权等诸多问题,均不脱离财税法的范围,但高等考试却不列入,代表我国有关机关对赋税人权没有高度重视,令人忧心。

  在司法院方面,当普通法院法官转任行政法院时需具备行政法相关专业素养,且行政法院之案件有一半以上是财税案件,更应提升财税法相关之素养,但其转任之在职训练只有短短3个月,其中学理课程仅短短1个半月,财税法学相关之课程不到1个月,如此草率岂能培养出优秀的税法法官?可见司法院之人力资源管理也有疏失。

  此外他认为学术单位对财税法学研究仍处于沙漠地带,反观韩国财税法学之著作非常多。民间力量不足,政府机关应该伸出援手,国科会、财政单位、司法单位都应该站出来共同关心赋税法学之研究发展。有足够之研究成果才有足够之智慧提供实务界参考。

  陈清秀也表示现今高等考试财税法的命题都是「死背法条」,因此培养出来的公务员也只会死背法条,不够通情达理,因为没有人告诉他赋税人权保障之实务经验,如何要他通情达理?甚至专门训练税务人员的财税人员训练所,图书馆内竟然连国内税法学著名教授的著作都付之阙如,「连草都不供应,如何让马儿肥?」「这代表是全民共业」,陈清秀又举例:考试院以「国内无财税方面之教科书,如何出题?」为名将财税法摒除于国家考试选考科目之外,然而缺乏教科书又与教育部规定编撰教科书不得做为升等之依据有关,导致教授宁可发表学术专论而不愿意编撰教科书,恶性循环的结果;国人赋税人权观念淡薄之问题乃是环环相扣的「因果报应」。陈清秀认为政府与民间各单位均难辞其咎,建议各界应投入资源为这片赋税人权的沙漠灌溉浇水,才能长出美妙的果实滋养人民。
    
[ATTACH=CONFIG]503635[/ATTACH]图说:在20121210日举办的「台湾国际人权两公约总体检」圆桌论坛中,东吴大学法律系陈清秀教授指出我国赋税人权与两公约精神严重脱钩,是政府与民间长期不重视之「全民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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