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欢这房子就是价钱谈不拢,看房东有么有做过装修,没有的话政府规定每年不能涨超过好像2.5%(具体数字忘了),就算装修过,没谈拢可以去仲裁,你一点都没有必要搬走。安省有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就管这些事情和咨询,魁省不知道叫什么,问问肯定有人知道。
穿小鞋就更可笑了,比如什么东西坏了不修,你给房东发封信,它还不修你直接找人修,从下个月房租里直接扣掉。
如果你搬走,提前一个月告诉他(楼上说3个月,那么大概是我记错了)。不搬走,哪怕涨价,一定不要签新合同,安省的老合同会自动变成month to month的合同,你只要提前1,2个月告诉他(具体忘了,应该是标准的),你可以随时搬走,但是他没有任何权利赶走你。魁省应该也一样,有没有高人澄清一下?
你再可以警告他,如果不三不四,你就不付房租,他到法庭申请赶走你,怎么也要好几个月,这些时间的房租他一分钱也拿不到。如果没有法庭的命令他自己赶你,加拿大的警察也不是光吃饭不干活的。